吉同钧(1854—1936),字石笙,陕西韩城人,是清末著名律学家、陕派律学的代表人物,著有《大清律讲义》《现行律讲义》《秋审条款讲义》《审判要略》《乐素堂文集》《乐素堂诗存》等。吉同钧十九岁考取秀才以后,科场蹭蹬,经历五次乡试、四次会试,于光绪十六年(1890)三十七岁时方中进士,分到刑部任职。刑部向分两派,当时的当家堂官是陕派律学大家长安薛允升,重视“乡谊”,对吉同钧格外提携和指点。薛允升“谆谆以多看秋审相告语,并为摘要指示”。从此,吉同钧“在家埋头读律,手抄《大清律》全部,皆能成诵。旁搜律例根源数千卷,并远绍汉唐元明诸律,参考互证,必求融会贯通而后已”。 崇芳曾说:“秦人钟太华严肃之气,代出法家,长安薛大司寇为其大宗,所著《读例存疑》一书,风行海内,然亦止贯穿古今,若云博通中外,尚须让作者独出头地,统观各著,始知余言非虚誉也。”(《上刑部长官减轻刑法书》谨跋)吉同钧身处历史的转折点上,对西方法律制度及法律文化有着相当程度的了解,并通过对中西法律优劣短长的系统比较,对传统法律更加自信和坚守,而不能简单地以顽固保守视之。萧之葆《吉石笙先生圹志铭》:“盖先生于法律一门,寝馈其中者数十年,晚又博考欧美各法,故能荟萃今古,淹贯中西,非仅娴习例案可比。论者谓薛公法学亘绝千古,承薛公之后者先生一人而已。” 1906年,吉同钧兼任京师法律学堂、法政学堂、法部律学馆、大理院讲习所四处教习,“其在法律学堂讲学,专主唐律清例。其在孔教会演说,专尊四书五经”。民国时“犹拖小辫,一言一动,推之衣服器用,均不变旧日面目,有人笑其顽固,讥其迂腐者”。吉同钧也自号顽石山人,但他真的思想顽固守旧吗? 实际上,吉同钧“尝慨慕外国轻刑之刑,思革重典”,早在“甲辰八月”(1904)便上刑部长官《减轻刑法书》,提出减轻刑罚建议,比沈家本、伍廷芳著名的《删除律例内重法折》还早一年。吉同钧认为“现例死罪多至一千五六百项”,比《唐律》还多。也许有人会说“今与古异,例缘时定,不得不为时变通”。但他又指出同时期西方国家“俄、法、英、德诸国死刑亦止于斩,均无缳首、凌迟、戮尸之制,且斩首之刑,英、法不过十余项,德、俄仅止二三项”,也较中国减少百倍。也许有人会说“欧亚相去数万里,风俗民情不同,未可以彼例此也”,但日本近在咫尺,其“风俗民情与我当无大异,乃彼此相较,彼之新订刑法仅四百三十条,死罪不过二十项,且止绞而不斩,虽以故杀与强盗之犯亦不处死,以视中例,多至二千数百条,死罪一千五六百项者,其轻重繁简岂可以道里不哉!”吉同钧后来奉命纂修《现行刑律》,就将《大清律例》中“凌迟、枭示、戮尸尽为废除,一切身体之刑如枷号、笞杖等刑分别改用外国监禁工作、罚金”,吉同钧减轻刑法之意得到实现。 当时国内对废除律例中备受中外指责的酷刑,不分新学、旧学,意见似乎空前一致。但当日本刑法学家起草的《新刑律》一出台,遂引起轩然大波,“旧学以《草案》为败俗、为斁伦,新学又以《大清律》为严酷、为迂腐”。在新旧交讧之际,吉同钧并没有简单地选边站队,他撰写《论旧律与新刑律草案、中律与外律可并行不悖》一文,调和新旧学之间的矛盾,他说:“治内地可用《大清律》,而租界华洋杂处之地则宜《草案》;治国人可用《大清律》,而对旅居中国之外人则宜《草案》。且现时可遵用《大清律》,而数十年后宪法完备之时,则可参用《草案》。” 实际上,吉同钧既不保守,也不顽固,而是采取实用主义的观点,他以自己数十年用功甚勤的法律学识及丰富的司法审判阅历,主张“刑法无论今古,不分中外,总以不背习惯、推行尽利为要。现处中外交通、潮流共趋轻刑之时,固不能拘守旧日严法,致与各国大相歧异,然止当损过就中,与外国不甚触背,以求适本国之用”。并引“西儒斯宾塞尔”的名言“一国之法律必须与本国之历史及国体有同一之性质,否则实行之际,流弊不可胜防”,“无论何国政令,须合于本国国情,若舍己芸人,效颦学步,必贻削足就屦之讥”。 《新刑律》一经刷印散布,外而各省督抚,内而六部九卿群相攻击,举国哗然。反对者认为“千年之礼教、服制、名分剗除殆尽”,吉同钧则居间调停,力主“旧律与新刑律草案、中律与外律可并行不悖”。他说,“夫《大清律》者,乃历代相传之法典,斟酌乎天理人情,以治中华礼教之民,犹外国之有习惯法、普通法也。《刑律草案》者,乃预备外人收回治外法权、办理华洋交涉之案,犹外国之有特别法及成文法也”。 吉同钧一直在对中西法律“絜长较短,辨别异同”,“孰得而孰失者,不惮反复推详”。他在《刑律缘宗教而生与宗教相表里论》中指出,“中外宗教不同,故刑法各别,未可以中律为尽是而外律尽非也”。本着这样持平中立的立场,吉同钧认为不应有“新旧之见横于胸中”,当然也不必有中外之互相歧视,“惟研究法律之精理,择其可行者肄业焉”。 蔡枢衡在《近四十年中国法律及其意识批判》中指出,“三十年来的中国法和三十年前的中国法不联接,只是具体的不联接,不是抽象的不联接;清末的变法只是旧法的扬弃或改造,不是旧法整个抛弃。抽象看来,三十年前的中国法和三十年来的中国法是联接了的。旧律中的积极的成分在新法中是被保存了的”。他又进一步说,自海禁大开以来,“中国有法律意识,而没有自我觉醒的法律意识,也很少有意识的体系”。自我觉醒的法律意识,“所以创造的材料在中国国境范围内;认识的对象是中国社会的历史、现实和理想,是中国的法律、判例、风俗、习惯、学说和思想,不是外国社会的历史、现实和理想,不是外国的法律、判例、学说和思想。换句话说,创造者的感觉、表象、概念、判断和推理构成的根据是中国的法律、学说、判例、习惯、思想和第二阶段的著作,以及中国的历史、社会和理想等等”。 蔡枢衡受近代法律思想和理论的陶铸,他的文章作于1940年,是基于对清末以来变法及后遗症的历史考察而做的理论思考。吉同钧饱读诗书,认为“《论语》一书非但道德之渊薮,而亦历代法律之鼻祖也。即如夫子之答叶公,不以证父攘羊为直而以父子相隐为直。斯言也,盖融铸道德法律於一炉,并以道德救法律之弊者也”。凭着他的传统文化的自信和直觉,在变法之初,预感到“外国法律行之外国则尽善,行之中国难尽通”。并指出:“平心而论,外国法政,各有精意,固当采集所长以资补救,惟《大清律例》恰当乎中国风土,尤当深切究明,以为判案之资。”(《京师法律学堂开学演词》) 正是基于对传统文化的深深的忧虑,吉同钧晚年似乎趋于保守,他在《日记》中表明心迹:“吾之斤斤欲复旧律者,盖以古律为经学之支流。欲扶孔教,必先昌明经学,而昌明经学,又必自规复旧律始。”吉同钧“有鉴于此,惧新学之心醉欧风,数典而忘其祖也,故法政、法律学堂均设《大清律》一科以示保全国粹之意”。因此,吉同钧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守望者,而不能简单粗暴地视其为顽固守旧者。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教授) 原文链接:http://www.cssn.cn/zx/bwyc/202103/t20210324_5321197.shtml
2021-03-25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王莹莹: 重构我国公司法中商事连带责任 连带之债起源于罗马法的整体之债,形成于中世纪注释法学的理论抽象,发展于近现代民法。近现代商法将法定原因连带责任引入商事规范,构建了商事连带责任制度。商事连带责任与民法连带之债共同具有给付与清偿的整体性特征,但商事连带责任也具有自身的商事特性。由于商事信义义务的道德标准高于民事诚信义务,商事法定连带责任相对于民事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更为广泛。基于商事领域的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商事连带责任可为有限连带也可为无限连带。我国公司法未来的修订应在我国民法典连带之债规定的基础上对商事连带责任进行体系化贯通,谨慎设定法定连带责任,厘清连带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关系,对有限连带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连带清偿责任与补充清偿责任进行细化区分。 原文链接:http://newspaper.jcrb.com/2021/20210323/20210323_003/20210323_003_3.htm
2021-03-24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二者相辅相成。近年来,我国社会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建设水平稳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今天的中国人民享受着来之不易的平安、祥和、稳定。“十四五”时期,“平安中国”这张国家名片必将更加亮丽。 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公共安全应急响应体系,及时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居乐业。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告诉记者,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在代表委员中引发热烈反响。作为司法工作者,我们在审理案件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我们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手段的作用。 统筹发展和安全,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各类矛盾和风险易发期,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巩富文认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顺利推进。我们要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人才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统筹发展和安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十三五”期间,我国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围绕如何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言献策。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方兰提出,确保生态安全,研究生态产品价值理论体系和实现机制,有助于生态脆弱地区筹集资金保护生态环境,并缓解政府治理资金压力和治理难度,形成社会治理、生态治理的良性循环。方兰认为,发展和安全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这两件大事,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宏伟目标的实现。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包括生态、经济、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任何一个领域出现安全隐患,都有可能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甚至影响到国家根本利益。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十四五”规划从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国家经济安全保障、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教授穆兴天表示,面对安全治理对象的系统性、复杂性与综合性,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国家安全理论与实践由过去主要集中于政治与公共管理领域,迅速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拓展。所以我们要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不断增强国家安全能力。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持续丰富和不断拓展,在发展中保障安全,至关重要的是要做好安全监管和风险预判,提高驾驭风险的执政本领和防范风险的执政能力。我们要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切实维护新型领域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在穆兴天看来,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践呈现出全要素的特征,其涉及的议题不再局限于政治、军事、国防与外交等传统安全领域,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及食品药品安全等非传统安全议题也在特定的情境下对国家安全构成直接或间接影响,成为治理的对象与目标。 穆兴天认为,“平安中国”推动的是“大安全”理念,安全贯穿于发展的全方位和全过程。国家安全既包括经济安全、国防安全等传统安全,也涉及日趋严峻的各类非传统安全。维护国家安全需要久久为功,唯有充分认识到安全的无处不在和无所不包,在发展的各个环节和时段都充分重视安全,才能在发展过程中确保安全,在安全保障下实现发展。 只有安全才能更好发展,唯有发展才能更加安全。方兰表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要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风险思考得更深入一些,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化解风险挑战,助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 记者 陆航
2021-03-2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这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好发挥法治作用,推动和保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出发,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突出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套内容丰富、结构宏大的思想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领域的具体体现。全面依法治国重在“全面”二字。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举措贯通和体现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和最新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关于法律的本质、法和经济基础的关系、法律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法的继承性和相对独立性等思想,以及列宁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同时,继承和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包括毛泽东思想中有关中国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法制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包含的民主法制思想。把这些思想理论有机结合起来,是我们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理论逻辑的必要途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继承和创新。 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如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六合同风、四海一家的大一统传统,德主刑辅、以德化人的法治主张,民贵君轻、政在养民的民本思想,等贵贱均贫富、损有余补不足的平等观念,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正义追求,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道德操守,任人唯贤、选贤与能的用人标准,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的改革精神等。而中国自古形成的—整套朝廷制度、郡县制度、土地制度。税赋制度、科举制度、监察制度、军事制度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也为周边国家和民族所学习和模仿。习近平法治思想既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进行了系统梳理和仔细甄别,又赋予传统优秀法律文化遗产新的生命力;既彰显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尊重和自信,又坚持了不忘本来、借鉴外来和开创未来的价值原则。 如何驾驭人类自身是个永久和重大的课题,随时代发展需要不断开创新的理论和实践。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进程,容易且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在这种形势和条件下,要啃下涉及利益关系和权力格局调整的“硬骨头”,既需要改革的坚定信念。意志和勇气,又需要卓越的政治智慧和高超的统筹驾驭之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18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包含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些都表明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并非偶然。习近平同志依法治县依法治市、依法治省到依法治国的实践,可以反映出法治在习近平总书记治县、治市、治省到治国过程中的连贯性、一致性和创新性。例如,《之江新语》一书收录的232篇短论中,很多涉及法治与市场经济、法治与和谐社会、法治与德治。党的领导与法治的关系、基层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性、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只有系统、全面、完整地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过程,才能更好地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意义和巨大价值。
2021-03-17【人民网】【学习强国】 为了全面做好提高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治素质,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西北政法大学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开始,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3月12日记者获悉,该课程作为法学专业必修课程,其他专业通识选修主干课程。 3月10日下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正式开课,该校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校长杨宗科教授承担第一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和理论体系”主讲任务。他向同学们讲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形成过程、理论体系,生动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和发展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引导学生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和丰富内涵,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果良好。 据悉,为了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做到全面准确的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核心要义,西北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和法治学院相关学科的教授组建了课程教学组,由校长杨宗科教授担任组长。寒假期间,课程教学组集体备课,精心设计课程教学内容体系,为该课程的开设做了充分的准备。 据了解,西北政法大学本学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以教师专题讲授方式授课,主要教学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和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品格和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和实践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辩证思维和科学方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社会治理法治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国家安全法治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科技与法治发展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等10个专题。
2021-03-15作者: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王斌通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有助于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凸显制度优势,发挥治理效能,为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提供坚强保障。2021年2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今天,大力提升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将裨益于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新发展阶段注入法治力量。 一、坚持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根本坐标,社会治理创新,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我们党很早就形成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使法治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如延安时期所形成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就因重视一切从实际出发、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依靠群众说理说法、实行审判与调解相结合、实行简便利民的诉讼手续、在审判工作中执行利民的方针等得到中央的高度评价和群众的广泛拥护,这一贴近生活、深入民心的审判方式,是人民司法工作经验总结和优良传统的集中体现,既反映出党领导下政法干部忠于职守、严格依法办事的精神风貌,也突显出政法工作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进步初衷。 实践表明,有法必依、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得到认真贯彻的时候,司法公信力就越强,人民群众对法治事业的信心和认可度就越高。目前,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在社会治理中,要紧紧围绕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运用法治思维精准施策,依靠法治方式有的放矢,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传承红色法治文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法律规定、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起案件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基层安,天下安。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新时代“枫桥经验”被誉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其一大特色在于在党的领导下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的相互融合,尤其是将法治纳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过程中,通过法治来平衡社会利益、弥合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真正发挥了法治的保障作用,确保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生机活力。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是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环节。既要在法治工作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尊重人民群众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将自上而下的问题排查与自下而上的问题反映结合起来,畅通群众合法诉求的表达渠道,丰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法治路径,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切实做到标本兼治;同时,也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与机制创新,准确适用《民法典》等法律规范,认真做好符合基层社会治理实际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行业章程等社会规范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工作,积极推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解纷方式相互衔接联动,形成有法可依、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进而凝聚调解合力,呼应社情民意,依法定分止争,使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合情合理合法的结果。 三、坚持深化改革和务实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 改革与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而务实创新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日渐完善的坚定支撑。社会治理法治化,离不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各项制度机制的有序改革和有效创新。越是深化改革,越是创新发展,越要具备法治思维、法治意识。针对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在社会治理领域所带来的深刻变化,要在具体行为中体现法治限制权力、保障权利的核心要义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 一方面,要树立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和效果导向,在社会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运用改革方法发挥制度优势、防范风险挑战、释放治理效能。注意发现得到干部群众普遍支持的社会治理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其纳入制度机制建设,使改革成果利于人民、服务人民。另一方面,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和契合社会生活发展实际的制度设计、具体举措,积极倡导在法治框架下的务实创新,实现社会治理的“真创新”,杜绝“为创新而创新”的“假创新”。将社会治理和多元解纷的制度优势转化为趋利避害、造福人民的治理效能,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保障人民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奠定坚实根基。
2021-03-02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镇北庄村全体党员的回信中谈到“团结就是力量”的重要命题。“团结就是力量”既是从燕赵大地唱响,继而在全中国不断传唱的一首革命歌曲;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来,贯穿于党的发展历史的重要思想;更是深刻积淀于我们的精神血脉和历史传承中的文化基因。在新时代继续弘扬“团结就是力量”的精神内涵,对于我们开启新时代新征程有着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团结就是力量”的历史内涵。“团结就是力量”蕴藉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体现了中华民族深厚的精神底蕴和文化传统。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关于“团结就是力量”的表述就相当丰富:《周易》中阐释了“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涵义;孔子讲“君子周而不比”,强调是君子之间的调和与团结;孟子在天时与地利的对比中,强调“人和”的积极作用;荀子讲“民齐者强”,孙武认为“上下同欲者胜”都充分肯定了团结的实施效果,认为通过团结能够达到积蓄力量,实现强与胜的良好作用。毛泽东同志曾多次谈到“团结”的作用,并在阐释“团结”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中不断丰富着“团结”的内涵。而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不同时期分别建立了国共合作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更是彰显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的鲜明主题。回顾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的最终胜利,其中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中国共产党人深刻理解“团结”的重要价值,并且能够不断在实践中求取团结,在团结中促进发展。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时刻体现着“团结”的理念,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建立、“团结统一”民族精神的凝聚,再到“两弹一星”精神、抗击非典精神、伟大抗疫精神等精神谱系的展现,无不涌现着团结的力量和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百年史是一部团结带领人民为美好生活共同奋斗的历史”,这一论断深刻指明了中国共产党注重团结、巩固团结、发展团结的历史传承和精神内涵。 “团结就是力量”的价值内涵。马克思主义指出,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是实现解放的根本途径,充分体现了“团结”在民族解放、获得自由中的作用,也昭示了团结凝聚力量的客观作用。从马克思主义的相关观点出发,我们能够更加明晰“团结就是力量”中蕴藉着的多重价值内涵。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团结就是力量”需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一百年来的奋斗实践过程中,正是团结了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群体、民族,才实现了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才开启了“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征程。“团结就是力量”需要依靠人民的支持,“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是中国共产党攻坚克难的重要法宝,也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立场的体现,而团结人民正这一命题的逻辑前提,即在团结人民的基础上依靠人民,在为了人民的目标实践中巩固团结。正是在“团结”的基础上,才保证了全国各族人民与中国共产党同向同行、同频共振,而不会离心离德。从“团结与力量的逻辑关系”来看,至少体现了势与能、价值评价与价值选择、目标与结果等三种关系。从势与能的关系来看,“团结”意味着党领导人民的价值趋向,而“力量”意味着党领导人民的价值实现,有了团结才能将动能转化为效能;从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来看,“团结就是力量”是价值评价与价值选择的协调统一,团结的过程是人们进行利益取舍、关系评判后做出选择的过程,需要人民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做出正确衡量和取舍;从目标与结果的关系来看,团结是我们实现发展的价值目标,力量是我们推动发展的客观效果,二者的统一才能实现从目标向结果的转化。 “团结就是力量”的实践内涵。“团结就是力量”绝不是空想的、唯心的、口号式的,在新时代背景下,这一命题需要被纳入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的伟大实践中去考量。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论述,在具体的团结实践中,至少囊括了四个层面的涵义。一是要实现党与人民的团结。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党要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价值目标。对比一百年来中西方政党实践的历史来看,我们能够发现,只有坚持人民与党团结才能保证团结的力量性、方向性和持续性,才能实现人民幸福和美好生活的愿景;只有党与人民团结才能保证党长期性、稳固性,不能脱离于人民谈团结。二是要实现党内与党外的团结。党内首先要团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他还指明了团结系统性——“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其次是党内与党外要团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巩固和发展爱国主义统一战线,并指明统一战线追求的团结内涵是广泛的、坚强的、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向着共同目标前进的团结。三是要实现民族之间的团结。民族团结是贯穿中国历史的深刻经验教训,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价值,他指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始终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坚决反对一切危害各民族大团结的言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四是要实现国际之中的团结。习近平总书记在国际社会中多次阐述了团结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意义,始终以合作共赢的积极态度发出“中国声音”。面对疫情问题,习近平在2020年11月召开的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议中指出,要在以团结取代分歧,以理性消除偏见,凝聚起各国携手抗疫的最大合力;在2021年2月召开的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上,他进一步强调,前所未有的挑战需要前所未有的团结协作。 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举行春节团拜会的讲话中谈到,“我们要认真回顾走过的路,不能忘记来时的路,继续走好前行的路”。习近平总书记对于西柏坡党员关于“团结就是力量”的回信,正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思来路、知去路的可贵品质。随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我们需要继续弘扬“团结就是力量”的时代价值,从而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团结协作,上下齐心,共同奋斗,将团结而来的磅礴力量贯通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2021-03-02西北政法大学在寒假期间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严守高校疫情防控的红线、底线、高压线,坚持全时段、全过程、全方位扎实做好学生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学生疫情防控与日常管理、寒假教育与日常教育不放松、不断线、不脱节,形成学生疫情防控“闭环”管理。 西北政法大学多次召开疫情防控专项工作会制定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精准施策 以“严”律人 ——精心组织,夯实责任。寒假前夕,该校党委书记、校长先后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召开疫情防控专项工作会,制定了详细的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寒假期间,该校坚持日打卡、日反馈、周通报工作制度,并将工作情况作为学院学生工作、辅导员评优考核的重要观测点,将精准摸排工作做实做严做细。 ——全程管理,强化实效。在学生返程前,该校全面摸排、掌握学生返乡计划,逐一与学生监护人核实学生行程,实现家校管理责任联动;学生返程中,做到轨迹追踪全覆盖,确保学生定向定时返回,做到闭环管理;学生返程后,每日针对居住地、健康状况、出行动态等11类内容进行信息统计与报送。 ——分类施策,严格管控。针对家庭所在地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且暂时无法返回的学生,该校认真做好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并保持与家长联系;针对寒假期间离校不返乡的学生,该校统一建立微信群,安排辅导员“一对一”联系,确保学生假期安全。 西北政法大学通过媒体平台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思想教育宣传 知行结合 以“学”立人 ——正向引领,注重宣传。寒假期间,该校通过学校官网、官微、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致全体学生的一封信》《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西北政法大学赓续奋斗共抗疫情——致全校辅导员的一封信》《寒假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防诈骗知识宣传》等文章,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思想教育宣传。 ——打造品牌,汇聚合力。该校积极构建学校、学院、班级微信平台联动发声机制。一方面,在学校微信平台持续打造“辅导员说”栏目,由辅导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爱国主义、法治教育等内容积极发声,充分发挥辅导员在思政育人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各学院深入挖掘疫情防控中的思政教育素材,积极开展主题征文、网络作品创作、典型事迹宣传等相关活动,保证假期思政育人工作不失效不留白。 ——强化担当,实践育人。该校根据疫情防控的具体形势和工作要求,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等主题,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法暖万家·筑梦有我”实践活动,学生们结合学科优势、专业特色和家乡疫情防控实际,开展普法宣传、实践调研、主旨演讲、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中。 西北政法大学寒假期间全面启动线上心理支持平台引导学生进行心理调适 关爱疏导 以“心”育人 ——家校联动,关爱学生。该校辅导员通过“云走访”“云慰问”等形式,积极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与沟通,介绍学生在校期间情况,了解学生家庭状况,对学生学习、生活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全面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状况。 ——建立平台,及时引导。该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通寒假网络心理咨询服务,全面启动线上心理支持平台,通过腾讯会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有紧急心理援助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同时,在校内各级各类网络平台发布《温暖陪伴,守望心灵—-给班级心理委员的倡议书》,倡导全校各班心理委员在假期开展倾诉互助行动,积极发挥学生班干部在朋辈关爱与心理疏导中的积极作用。 ——宣传引领,润物无声。依托“西法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微信平台,重点打造“心灵驿站”专栏,每周两次向全校师生推送心理调适技巧,自寒假以来已推送原创文章10篇。更新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结合学生心理需求,推送“心理书、影、音推荐”“心理趣味小测试”“心理健康百科”等相关内容30余篇,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心理自我调适。 西北政法大学校领导实地检查学校设施、看望留校学生 扶困助学 以“爱”暖人 ——定期联系,关心生活。该校党委书记、校长认真检查学生宿舍、食堂、澡堂等相关区域,仔细了解未返乡学生的生活情况,确保学生在校如在家,春节前还专门看望了在雁塔校区欢度春节的学生。各学院定期联系、走访慰问未返乡学生,及时了解学生情况,保障其正常生活,解决其实际困难。 ——发放补贴,扶助返乡。该校自2013年起就持续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返乡路费补贴。考虑到疫情影响,学校进一步扩大资助学生范围,加快资助款项的办理进度,确保在寒假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返乡路费补贴全部发放到位,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备考,顺利回家过年。 ——扶危助困,共克疫情。2020年该校在学校临时困难补助中增设了疫情专项补助,用于资助因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失业、无法正常生产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继续学业的学生。寒假期间,该校继续推进疫情专项补助工作,最大程度的帮助学生及其家庭渡过难关、共克疫情。同时,辅导员利用假期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学业、就业等方面指导力度。 目前,该校正积极做好春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生顺利平安返回校园学习生活。
2021-03-01陕西日报记者 吕扬 陈志涛 光听名字就知道,冷门绝学是不为世人所熟知的文化传承。虽然研究门槛高、研究群体小、成果产出难,但冷门绝学对于传承中华文明、保存民族记忆、守护文化安全的重要价值是不可替代的。 近日,我省3所高校5项冷门绝学入选国家社科基金研究专项,包括陕西师范大学申报的“陕西古旧地图整理与研究”、西北大学申报的“中国古代历法中的‘步五星术’研究”“丝绸之路古代地图整理与研究”“汉传佛教阿育王文献整理与研究”、西北政法大学申报的“蒙古文法律典籍汉译文本的整理与研究”。人们惊喜地发现,高校中有这样一群学者,他们满怀热忱而又坐得住冷板凳,满怀理想而又能下得了苦功夫,他们在探索文明脉动的艰辛历程中,阐释独特的文化遗产,讲好中国故事、传递中国声音,自觉为培育文化自信贡献力量。 地图里的山川风物 与浩如烟海的古籍相比,流传至今的古地图要稀少得多,研究者也寥寥无几。“在古代,很多地理文献都以‘图志’为名,但文字流传起来容易,地图的制作、翻印却要艰难许多。所以,很多地理文献流传到后世,其中的地图就亡佚了。”西北大学丝绸之路研究院副院长席会东说。 古地图是发现历史、了解古代文明交流互鉴的至宝。从最基本的交通路网、山川、城邑到风俗物产、地域文化、宇宙观念,在古地图中都能找到相应信息。千百年过去了,地图上的山川风物如今何在?席会东在古地图的导引下,沿着古老的丝绸之路奔走了17年,一点点开辟出古地图研究的新方向、新路径,就有了“丝绸之路古代地图整理与研究”项目。 撒马尔罕,丝绸之路上的商贸枢纽,中国古代传过去的养蚕丝织、造纸技术,至今仍是许多当地人赖以生存的手艺。席会东回忆道:“当地一位造纸厂的老板告诉我,他们现在用的就是从中国传过去的造纸技术,造出来的纸比现代工艺造的纸品质更好。在布哈拉、马什哈德、大不里士等中亚和西亚丝路城市,我也遇到了许多传承中国陶瓷器制作技艺的大师和一些工作室,他们甚至比我们国内传承得更好。” “这是丝绸之路上共有的文明记忆。”席会东表示,“反映丝绸之路的古地图分为中国、伊斯兰和西方3大谱系,我要做的就是把这3个谱系的古地图贯通起来,整理并阐释好丝绸之路多元文明互学互鉴的珍贵遗产,讲好属于全人类的丝路故事。” 目前存世的陕西古旧地图,总数至少有8610幅(套),为全国之最。“我们将摸排、整理现存陕西古旧地图的基本情况,建立数据库,并分为中文舆图、外文古旧地图两类进行专题研究,通过‘陕西古旧地图整理与研究’项目,全面系统梳理三秦富集的古旧地图遗产。”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王社教说,“这不仅能推动相关学术研究,还能推动秦岭、黄河、古都、红色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促进陕西旅游产业发展,助推陕西文化强省建设。” 典籍中的文化交融 蒙古学很冷门,作为学科分支,蒙古文法律典籍研究则更为冷门,门槛也更高。 “往往是懂法律的不懂历史,懂历史的不熟悉法律,好不容易有个既懂法律又懂历史的,少数民族语言又是一道坎。就算有人3项都会,能不能坐得住冷板凳又不好说。一遍遍筛选下来,国内做蒙古文法律典籍研究的学者不过10人左右。”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杨强言及于此,无奈地笑了笑。 杨强在蒙古法制史领域耕耘了近20年。在他看来,蒙古文法律典籍研究虽然小众,却有实实在在的学术价值和时代价值。 “例如,西方学者曾断言蒙古文明是一种停滞的文明,但蒙古文法律典籍的研究成果证明,蒙古文明在发展过程中有3次大的转型。凭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有力地驳斥西方学者的论断。”杨强说,“但是,要把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历史事实搞清楚,我们依然任重道远。” 胸怀抱负,杨强申报了冷门绝学项目“蒙古文法律典籍汉译文本的整理与研究”。该项目所研究的4部法典,正是蒙古族、藏族、满族和汉族融合发展的重要结晶。 “做好这项研究,我们就能较好地阐释民族融合在中华法制文明演进过程中的作用,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杨强信心满满地说。 与杨强不同,西北大学历史学院李利安教授更加关注中印文明交流,由他主持的“汉传佛教阿育王文献整理与研究”项目就涉及此领域。 阿育王是印度古代史上的重要人物,很多佛教文化现象均与其直接相关,他对中国佛教、文化、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国至今仍保留有大量与阿育王相关的汉语文献和佛教遗迹。 阿育王研究自19世纪以来就成为国际学术热点,但国内的相关研究长期以来不够系统全面。 然而,西方学者宁愿使用残缺的梵文资料、巴利文资料,模糊不清的希腊罗马资料,也不愿正视时代久远、体系完整的汉语阿育王文献,这已成为国际学术领域的一个遗憾。 李利安计划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带领团队系统梳理汉语阿育王文献,为更加深入认识丝绸之路上中印文明交往作出新的贡献。 星空下的守望传承 记者在西北大学科学史高等研究院见到唐泉教授时,他正忙着研究中国传统历法中的“步五星术”,黑板上写满了推导步骤。 历法是中国古代天文学的核心内容。“一般来说,一部完整的中国传统历法通常分为七章,其中第七章就是‘步五星术’,专门讨论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的运行规律,集中体现了中国古代天文学家对行星运行规律的认识水平。”唐泉介绍,“从我国西汉到明末时期,正式颁行过的历法有50多部,到了明朝末年,已鲜有学者通晓中国传统历法的编制思想与方法。” “从2011年出版的二十四史来看,其中关于传统历法中‘步五星术’的内容还有很多错误,如常数、术文、算表等。”唐泉说,“我们首先要校勘所有历法中与‘步五星术’有关的文字,然后通过算理分析搞明白古人计算行星运动的核心算法,从而在整体上把握中国古代行星理论的发展脉络。” 为了讨论中国古代行星理论的计算精度,唐泉选择了不同朝代的一些代表性历法,借助计算机编程计算出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的位置,同时利用现代天文学计算软件提取五大行星的理论位置,通过比较计算结果与理论结果,更加客观地评价中国古代行星理论在整个古代文明天文学发展史上的地位。 唐泉说:“以火星为例,北宋《纪元历》对火星视位置计算的最大误差基本能控制在5°以内,大致与400多年后哥白尼对火星的计算精度相当,这就很能说明中国古代天文学的发展水平。” 中国古代天文学很“高冷”,唐泉却耐得住冷清。“如果我们不做这项研究,中国古代天文学的精髓可能就从此不为后世所知了。20年前,我在导师曲安京先生的指引下,迈入了这一研究领域,当时西北大学的天文学史研究团队包括学生在内只有3人,如今这个队伍已经壮大到20多人。”
2021-03-01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提出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主张。新中国成立后,宪法作为我国根本大法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出了明确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五个认同”、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式载体、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等一系列重要论断。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为民族团结提供法治保障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载体和方式,它发轫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族工作实践,在新时期得到全面加强,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运用法律手段和法治思维推进和规范民族团结工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法治保障,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特征。 2009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出台,拉开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的序幕。此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于2010年6月出台,《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于2015年3月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于2015年12月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云南省也纷纷出台了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2020年1月,《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出台。今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出台。今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出台。 十余年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在具体立法文本中对民族团结工作的指导思想、协同主体、工作机制、财政支持、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各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起到了有力的规范、指引、保障作用。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的主线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断,并推动其写入党章。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这些论断,深刻揭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于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民族工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意义。我们的民族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都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中,应明确立法指导思想,从具体文本、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载体等方面,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就立法目的和立法指导思想而言,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初期一般表述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等内容。 2019年1月通过的《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第四条规定,示范区建设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这是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中首次提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之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的地位得到明确和强调。2020年1月通过的《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强调该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全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西藏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第六条指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中华文化始终是西藏各民族的情感依托、心灵归宿和精神家园,西藏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思想深深扎根在群众心中。可以说,该条例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中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的重大突破。 今年1月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五条规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增进共性、促进一体,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该条例还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文化、教育、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的具体落实,作了深入细致的规定。今年2月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第一章“总则”也明确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其立法目的。第六条明确指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该条例第四章“宣传教育”中强调,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以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促进中华文化认同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文化认同是指共同体成员对其所属的共同体长期形成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念等的承认与接受。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因此,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提高传承中华文化的自觉,并将其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根基作用体现在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之中。 相关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中,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责任。要通过保护文化遗产、提升文化产品质量、挖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创新民族团结载体形式、发展文化产业等途径,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同时,发挥地方立法的规范、引导与评价功能,巩固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等文化认知,树立中华文化是各族人民情感依托、心灵归宿和精神家园的理念。强调保护、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既是中华文化绵延发展的语言文字载体,也是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要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的规定,提升各族人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并通过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享有,提升各族人民的受教育权、就业和工作权、文化权利享有水平,巩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心理基础、文化根基。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
2021-02-232020年12月,西北政法大学组建“法治学院”,旨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成立以来,法治学院秉持“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育人理念,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融入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各方面。法治学院承担全校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的教学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成效显著。 把牢抓手不放松 2020年11月,西北政法大学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是全国高校习近平法治思想协同研究机制的13家创始单位之一,法治学院教师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研究队伍的骨干力量。该中心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不断推进实体化建设,完善组织结构,出台规章制度,恪守政治性与学术性并重的特殊定位,在学术研究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化研究、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大众化解读、国际化传播、集成化统筹、一体化贯彻,积极推动学术研究成果向教学领域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教学工作转化。 2021年10月,西北政法大学依托法治学院开展建设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虚拟教研室”获批成为陕西省首批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单位。该虚拟教研室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为后盾,由法学理论教研室、数字法学教研室、法治与国家治理研究室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利用信息化教学手段开展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教学研究活动及课堂教学实践,打造“虚拟网络教学矩阵”,初步形成了开放动态、包容弹性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发展共同体,努力成长为一支立足法学、覆盖全校、辐射全省、面向全国的高素质复合型教学研究团队。 课堂覆盖无死角 为积极贯彻落实“2021年秋季学期面向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要求,法治学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积极承担这一教学任务,于2021年暑期积极备课,编写了与“马工程”教材配套使用的10余万字的教案、参考资料、课件、知识图谱和知识点记诵口诀。2021年9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业必修课面向全体法学专业本科生正式开课。2022年春季,法治学院对法学以外专业本科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通识选修课。2022年秋季,法治学院对法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业学位课,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博士研究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方向课。2023年,法治学院协助教务处在《本科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3)》中设置了包含9门专业选修课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门课程模块”,搭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教学体系。 自2022年起,法治学院重点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融入法学专业课为特色的“高等政法院校法治学系列教材”,现已出版《中华法治文明》(2023)、《区块链法学》(2023)、《中国判例制度史》(2024),《社会治理法学》已完成书稿撰写。法治学院于2023年受教育部门委托研制了《普通高等学校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重点指南》并已提交验收。 见行见效结硕果 法治学院积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新文科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1年,首批国家级别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法治学教学体系创新实践研究”顺利通过中期检查。2021年,“法治学课程体系创新与教学内容改革研究”立项为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攻关项目并以优秀等次结项。2022年,“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研究”立项为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项目。2023年,“大数据、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立项为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与法治发展重要论述”立项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法治学院已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指南》等14个教学指导文件的研制工作,部分教学指导文件已在校内外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实践中应用。 法治学院重视跨平台、融媒体的宣传工作,与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陕西省党校、陕西省社科院、陕西省广播电视台合作录制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媒体宣传活动系列短视频》;与西安丝路声脉文化有限公司、丝路之声广播剧创研基地合作推出立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耳、入脑、入心的《法系天下》系列广播剧,已在全国30多家电台播出,扩大了影响力和传播范围。 未来,法治学院将继续在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工作方面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工作方法,深化理论研究,加强课程建设,推动实践创新,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立场、深厚理论底蕴和突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张书友 张永林 王永恒) 【中国教育报】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教学科研凝心聚力 “三进”工作铸魂育人http://paper.jyb.cn/zgjyb/html/2024-04/12/content_637793.htm?div=-1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在日内瓦举行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3届会议期间,中国人权研究会14日在日内瓦举办“《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人权领域专家学者就宣言和行动纲领的中国实践、生存权与发展权理念、人权国际合作以及少数群体权利保障等议题展开研讨。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鲁广锦在主旨发言中表示,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国情相结合,努力走出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不仅符合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而且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的发展,必将为推进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锦宇指出,人权文明的中国形态是人权文明多元论的具体表达与实践,其核心内涵是以相互尊重为基础,以合作促发展,塑造人权文明多样性。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法学院院长何志鹏说,中国在发展和促进人权的历史上,长期高度关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实现和保护。从中国的经验可以看出,发展是解决包括人权在内的一系列问题的有效途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赵健舟说,中国在人权领域推进的非政治化议程追求平等和相互尊重的人权交流。在国际人权治理面临严峻挑战时,非政治化的人权话语将有助于国际社会弥合分歧。 在关于残疾人权利保障的发言中,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姝琪说,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是中国立法坚持以人为本,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生动体现。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研究人员申天娇说,中国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契合宣言和行动纲领宗旨,三大倡议的落实有利于规划和指引全球人权治理。 与会专家学者还就中国少数民族发展权保护、脱贫攻坚对保护人权的意义、中国人权教育发展等进行了深入研讨。
新华社日内瓦3月15日电(记者石松)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5届会议期间,“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主题边会15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边会由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办,邀请了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围绕脱贫攻坚、荒漠化治理、反恐、残疾人体育权利等议题,交流探讨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范九利表示,中国通过不断健全人权法律保障,切实提高了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水平,可以将中国经验分享给更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以促进全球人权事业不断发展。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教授方强认为,中美两国可以通过学术交流、法律研究和人权对话增进相互了解,通过对话与合作共同探讨人权法律保障的具体实践。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马成表示,从构建完整的脱贫攻坚法律体系,到最新出台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持续为减贫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来自摩洛哥的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何晓娜表示,中国对扶贫、经济发展和法律改革的承诺,证明了其韧性、适应性和致力于促进人类尊严和福祉的奉献精神。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副院长郭淼表示,中国走出了一条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国情地情的中国特色防沙治沙道路,通过环境政策、环境义务及责任立法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予以保障。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讲师杨博文认为,中国构建了一套既符合宪法精神又尊重人权的反恐法律体系,在开展反恐行动时,中国始终坚守宪法规范的基础,并将人权保护作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姝琪表示,近年来,中国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法律政策保障更加有力,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和竞技体育成就显著。 【新华网】中外专家交流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https://app.xinhuanet.com/news/article.html?articleId=f3e02e7cd24889f98e1ded4ae8b5a171×tamp=78074
4月15日,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联合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长延堡司法所、西北政法大学社区、航天六院社区、紫郡长安北社区和雁南中学等单位共同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七进”宣讲活动,普及国家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教育宣讲团学生宣讲员和社区工作者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工地、学校、超市,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专题讲座和网络宣传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教育宣讲与普法宣传活动。 在社区和商超宣讲活动中,宣讲小组与居民群众面对面交流,详细介绍了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防范电信诈骗,就大家关心的法律难题进行了专业解答。 在企业和建筑工地现场,宣讲小组详细讲解了安全生产知识,阐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重点强调了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及预防措施。宣讲小组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和实用的操作指导,帮助建筑工人们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对于个人和企业的重大意义。在雁南中学,宣讲员围绕学生关心的“网络安全”进行专题讲解,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国家安全教育课。 通过活动的开展,西北政法大学广大干部、职工、学生和居民群众深刻地认识国家安全形势,提升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国家安全使命,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通讯员 金山)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七进”宣讲活动 https://www.sxdaily.com.cn/2024-04/17/content_106573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