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关学博取兼容的哲学精神及其现代价值”学术研讨会在西安举办。来自全国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50余名专家学者共同研究关学思想的传承创新以及在新时代文化建设中的实际运用。 此次会议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文化建设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响应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的号召,深入理解 “两个结合”理念的有力举措。旨在对关学精神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价值进行探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开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院长山小琪主持,西北政法大学校党委副书记郭武军、陕西省社科联二级巡视员李燕军分别致辞。 主旨发言中,西北政法大学的赵馥洁教授论述了张载哲学的圣人气象,中山大学李宗桂教授则从现代价值角度分析了张载的“大丈夫精神”,深圳大学景海峰教授探讨了宋学的三重意义,以及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八位学者,从关学的历史传承、哲学特征、学派互动、现代转向等多角度解读关学精神的丰富内涵。学者们一致认为,关学不仅是一种思想体系,更是一种蕴含民族智慧的哲学实践。 分论坛阶段,与会学者交流了关学、朱子学等儒学流派的关系,探讨了关学对现代伦理精神的传承意义及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探讨了关学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价值,如在乡村振兴、思想政治教育等领域的实践探索。学术评议和互动讨论,进一步论证了关学精神在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意义和地位。 闭幕式上,横渠书院院长王政军、西北政法大学教授俞秀玲作总结发言。他们表示,本次研讨会以关学为切入点,希望通过此次学术交流,推动关学在新时代背景下的创新发展,在现代社会治理、文化传承等领域继续发展、发光、发热。 本次会议由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横渠书院、秦学书院承办,西安交通大学哲学系、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汉江书院协办。活动的成功举办,为关学研究、秦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学术资源和思路,也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 【起点新闻】“关学博取兼容的哲学精神及其现代价值”学术研讨会在西安举办https://qidian.sxtvs.com/timing/share/content/10539764?29=
2024-10-31
在近日举行的2024年全球工商法治大会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任鸿斌代表与会工商界、法律界发布了《2024年全球工商法治大会北京宣言》,鲜明地提出了要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共建经济开放格局,并强化法治保障作用,深化全球法商交流,拓展国际合作空间。 加强工商法治合作,推动世界经济发展成为与会者达成的一致共识和会议倡导的主旋律。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坚持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为全球经济复苏和世界经济发展提供方案和动能,中国作用再次受到各方瞩目。与会嘉宾认为,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涉外法治能力,应对外部风险和挑战,为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 如何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和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为我国国际经贸合作和对外开放保驾护航?为此,《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受邀参加2024年全球工商法治大会的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易摩擦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王瀚。 涉外法治对外开放相互促进 记者:涉外法治建设事关对外开放工作大局和贸易秩序建设。此次全球工商法治大会,对国际经贸和法治合作提出了倡议。如何看待涉外法治建设和对外开放的关系,以及我国涉外法治建设目前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王瀚:涉外法治和对外开放是相互促进,交互影响,密不可分的。加强涉外法治既是实施对外开放政策的内在要求,也是增强国家经济合作和竞争能力的重要保障。我国实施对外开放政策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实施对外开放,在对外开放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涉外法治,依法促进和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在国际规制、规则、管理和标准基础上,促进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紧密融合,国际资源和国内资源充分配置,国际规则与国内规则相互衔接,用统一的国际规则和规制为国际经贸交往提供透明、一致和通行的制度基础,降低国际营商成本,减少经营风险,公平公正解决国际经贸纠纷,稳定国际经贸秩序,这是我国外向型经济从要素流动性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型的必由之路。 我国现行法律304部,其中专门规范各类对外关系的法律有54部,含有涉外条款的法律有150余部。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为了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还发布了一系列有关外国法查明、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商事惯例等方面的司法解释。为加强我国执法国际合作和司法协助,充分保障我国涉外行政执法和涉外司法审判,我国已与83个国家缔结了178项双边司法协助类条约,加入有关犯罪人移管、引渡、司法协助内容的多边国际条约近30项,近年来我国法院和有关司法部门平均每年办理的司法协助业务近4000项。在规范我国的国际经贸活动和涉外行政执法和涉外司法审判方面,做到了有法可依,成效明显。 在涉外法治的保障下,我国营商环境日益透明公平,对吸引外资和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都发挥了重大作用。 亟须加强完善涉外法治建设 记者: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近年来被频频提及,这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这种紧迫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王瀚: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地缘冲突动荡加剧,贸易保护主义沉渣泛起、外部风险和挑战叠加,导致我国外向型经济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履约风险加大,这就更加凸显了用法治这个稳定器来抵御风险和保障交易安全的作用。我国涉外法治还需要进一步适应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实际需要,涉外法治建设还有不少亟待加强和完善的工作。 一是需要依法确立我国批准的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即是否为我国法律的一部分,规范国际条约在国内涉外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中的解释和适用。我国已制定条约缔结程序法,但是对已生效的国际条约如何在国内执行实施还没有专门性的立法。 二是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部门分类,有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程序法和社会法七大法律部门,但没有专门的涉外法律部门。涉外立法是涉外法治的基础,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缺乏涉外法律部门显然是不合适的。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布局的需要出发,设立涉外法律部门,以保障涉外立法工作的及时性、系统性和专门化,十分必要。 三是提升涉外法律规范的立法技术水平,特别是我国法律域外适用和反干涉、反制裁和反长臂管辖立法方面,我国立法的系统性和操作性还存在不少立法技术上的短板,应不断总结和借鉴有益经验,提高立法技术,丰富我国开展法律外交和法律斗争的工具箱,增强反制经济制裁的法律手段,有效地开展涉外法律斗争,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多措并举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记者: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在涉外法治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地位和作用,在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上有何建议? 王瀚: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能够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目前,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存在数量不多、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与全面对外开放的现实和需求既不适应,也不对称。 我国自2010年起至今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工业制造国,与192个国家有投资关系,海外中资企业接近5万家,海外总资产4万多亿美元。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与152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签订合作协议200多份,与共建国家贸易额超过20万亿美元,我国海外经济体量不断扩大。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我国涉外律师有1.2万多人。 涉外法律工作涉及知识面广,专业性强,从业素质要求高,法律、科技、金融、政治多重因素交织,需要从业者具备深厚的国际法、涉外法、国别法专业功底,熟练的法律语言运用能力,熟知法律服务关联领域的专业知识,通晓国际规则的解释和适用,精通涉外法律实务操作,并能驾驭国际诉讼、仲裁和商事调解等多种解纷机制的运用,善于合作、沟通和谈判等法律外交方式的灵活应用。可以说,涉外法治人才是法律工作中的“精英人才”和“特殊人才”,需要通过紧密的协同培养机制担负培养任务,需要完善的工作机制和涉外法律服务制度来保障人才培养、管理和使用,需要规范有序、开放透明的涉外法律服务市场承载涉外法治人才作用的有效发挥。 建议国家制定《涉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发展纲要》和《涉外法律服务业促进保障法》,明确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政策和保障措施,在执业律师中大力开展涉外法律业务的继续教育,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开拓涉外法律业务,调整法律服务结构,促进执业律师向涉外法律业务转型,加快海外法律服务市场开发,推进国际业务与国内业务协调发展,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保障和支撑。 【法治网】王瀚: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涉外法律服务保障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24-10/26/content_9074952.html
2024-10-28
10月19日,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四十周年暨第八届全国高校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开幕式在陕西西安举行。陕西省司法厅、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代表及参赛师生代表参加活动。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赵全宇在开幕式致欢迎辞时介绍了“法服”四十年来取得的成绩,希望同学们继续投身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事业,推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学校法学教育双融双促,团结引领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实践中成长为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党总支书记徐征代表合作单位发言。他对“法服”学生扎实过硬的专业素养和勤奋踏实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肯定,期待进一步深化合作,为建设法治陕西、法治西安作出更大贡献。 据了解,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于1984年10月25日,是团省委、陕西省青年志愿者协会首批授牌成立的四个志愿者服务组织中唯一的大学生社团,是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组织架构最完整、运行机制最规范的学生法律援助组织,同时也是西北地区最早开通法律咨询热线,最先开展网上法律援助的学生组织。先后荣获“中国百个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全国百佳大学生社团”“陕西省青年志愿者服务杰出集体”等60多项荣誉表彰。40年间,一代代学子用实际行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青春力量。 开幕式后,赵全宇、徐征、赵作明共同为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新办公场所揭牌。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党总支副书记李鹏为“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授牌。 在随后举办的高校法律社团研讨交流会、社团高质量发展暨新老“法服”人座谈会等系列活动中,来自多所高校的法律社团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法律领域的热点问题,分享社团活动经验,传承法治精神。 【法治网】【法制日报】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四十周年系列活动举行http://www.legaldaily.com.cn/fxjy/content/2024-10/23/content_9073388.html http://m.legalweekly.cn/zfdt/2024-10/24/content_9074106.html
2024-10-2310月17日,记者获悉,第十一届海峡两岸法律文化周开幕式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 开幕式上,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在致辞中表示,海峡两岸法律文化周活动是两岸法学教育界、法律实务界交流沟通、增进友谊的桥梁纽带和青年学子互学互鉴、共谋发展的重要平台,海峡两岸学子要勇担时代使命,厚植民族情谊,传承优秀文化,为两岸人民的福祉和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开幕式 世新大学副校长李功勤、东吴大学法律学系副主任宫文祥、辅仁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吴志光表示,通过海峡两岸法律文化周的桥梁,两岸师生广泛参与法学讨论、深度开展实践融合、充分感受历史文化,促进两岸同胞互融互访,进一步深化两岸法学教育交流,推动法学研究与实践发展互学互鉴。 参会的学生代表表示,海峡两岸法律文化周活动使两岸法学学子在交流中激荡智慧火花,开阔视野、分享见解、收获启发,不断汲取中华法系深厚思想智慧,在两岸融合发展的沃土上施展才华抱负,实现人生理想。 开幕式后,举办了“海峡两岸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论坛”,东吴大学宫文祥、辅仁大学吴志光、台北大学前副校长张文郁、中正大学卢映洁、世新大学王玉全、北京大学张骐、西北政法大学常安等十余位法学教授分别作主题发言。 第十一届海峡两岸法律文化周期间,还将举办法律实务机构参访、中华文化体验、法学主题话剧展演等多项活动,深化两岸法学教育和研究合作,增进两岸青年之间的理解和友谊。 【西安发布】【西部网】第十一届海峡两岸法律文化周举行https://xafbapp.xiancn.com/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2347/6993946.html?isShare=true http://m.cnwest.com/xian/a/2024/10/18/22829333.html
2024-10-23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指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阶段对营商环境发展所作出的更高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的关键因素。因此,亟须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厚植沃土,提供持续动力。 营商环境本质上既是生产力又是生产关系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是先进生产力,就是核心竞争力。营商环境如同其他生产要素(如资金、劳动力、土地等)一样,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并且具有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这种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决定了其在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营商环境的好坏会影响到企业的交易成本。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显著降低成本,包括减少繁琐的行政程序、提高政府服务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等。这些成本的降低直接提升了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从而促进了整体生产率的提升。另一方面,营商环境又是生产关系,系统集中地体现了一系列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是生产方式的社会形式,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产品分配的形式等。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它涵盖了影响企业活动的法律、政治、经济和社会要素,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概念。营商环境作为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外部条件,体现了社会经济结构的某些基本特征,如产权制度、市场机制、资源配置、要素流动、政府角色等,这些都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营商环境在本质上与生产关系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依据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的规律,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状况时,推动生产力发展;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状况时,则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创新起主导作用的先进生产力,必须要建设与之匹配的一流营商环境。 深入理解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 第一,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随着资源与人口优势消退,政策扶持减弱,经济发展将更多依赖创新、人才与制度红利。实践已经反复证明,构建公平高效、诚信法治、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吸引人才、资金、项目的关键因素,能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巨大的活力和充足的发展后劲。具体而言,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意味着政府服务的高效便捷;诚信法治的营商环境则为企业经营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企业长期规划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环境支持。第二,营商环境是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建设的“试金石”。干部作风事关项目能否顺利落地,企业能否留得住、长得大。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亲清和谐的政商环境的背后,是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等的具体体现。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实质上也是推动干部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的过程。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锤炼干部队伍的重要契机,引导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能力、转变作风,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中去。第三,营商环境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经济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构建高水平的经济治理体系特别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作用。这就要求政府部门依法提高行政水平、政务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以及建立一套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等为基本导向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必须精准把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力求在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关键性改革领域取得突破和创新,从而有效释放、激发并保护先进生产力的活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第四,营商环境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强大引擎。国家间的发展差距,表面上看是经济数据的不同,实则更多是营商环境的不同。由于当前全球化趋势遭遇逆流,国际经贸环境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因此,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保持各类市场主体的活跃度,有助于顶住经济下行压力,抵御全球不稳定性与不确定性,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营商环境与新质生产力互促共生 一方面,优质营商环境是新质生产力的孵化器。健全的制度环境、坚实的法治保障、高效的政务服务以及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制度环境为创新活动提供了明确的规则框架,减少了不确定性,使市场主体能够专注于技术创新、产品迭代和服务升级,从而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的萌芽。法治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服务和保障。它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减少了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强了市场主体的信心和投资意愿。同时,高效的政务服务简化了行政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为新质生产力的孵化创造了便捷条件。更为重要的是,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能够释放出强大的“磁场效应”,吸引国内外优质企业纷至沓来,形成产业集聚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这些企业在空间上的集中,不仅促进了技术、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的流动与共享,还激发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深度合作与创新联动,为新质生产力的加速提升注入了强劲动力。另一方面,新质生产力是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的动力源。新质生产力以创新为核心,这种创新不仅体现在技术层面的突破与革新,更涵盖了商业模式、管理方式、服务形态等多方面的深层次变革,引领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方向。新质生产力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追求的是效率与质量的双重提升。它摒弃了传统经济模式下的粗放式增长方式,转而注重资源的高效利用、环境的友好保护以及社会的和谐共生。这种转变,对营商环境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这就促使我们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更加开放、透明、公正的营商环境。因此,伴随着新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营商环境必须同步提升,以适应其快速发展的需要。 营商环境存在“短板”亟待解决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的营商环境正在不断改善和提升。但是,目前仍然存在不少“短板”:一是政策制定与执行不到位。一些地方的营商环境政策制定不够精准,政策设计不够合理,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甚至给企业造成沉重的负担。此外,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一刀切”现象也颇为普遍,忽视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差异化需求,从而影响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存在市场准入壁垒和不公平竞争。一方面,部分行业存在较高的市场准入门槛,这些门槛往往以行政许可、资质认证等形式存在,给新企业的入驻造成了不小的障碍。这不仅限制了新企业的市场参与机会,也阻碍了市场竞争的充分展开,影响了市场的活力和效率。另一方面,市场竞争中存在不公平现象,如地方保护主义、行业垄断等。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阻碍了新质生产力的健康发展。三是法治环境有待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环境是企业经营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然而,在一些地区仍存在着执法不公、司法不公、滥用职权等问题,导致企业难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四是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亟待加强。政务服务是企业与政府互动的重要桥梁,其效率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部分地区的政务服务流程繁琐,审批环节多、时间长,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负担。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也影响了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五是营商文化不够开放包容。营商文化是企业与政府、社会互动的重要环境,其开放性和包容性影响到企业的投资意愿和市场拓展。然而,在一些地区,营商文化仍显得不够开放包容,存在排外心理,对外地企业和外资的进入持有一定的戒备态度。这种排外心理不仅不利于外地企业和外资的进入,也限制了本地企业与外界的交流与合作,影响了市场的多元化和国际化发展。 以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政策执行力。建立专业的政策研究团队,深入调研企业需求,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制定详细的政策执行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确保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建立政策执行反馈机制,及时收集企业反馈,对政策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支持。二是打破壁垒,促进公平竞争。简化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许可,降低企业进入市场的成本。建立健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鼓励外资和民营企业进入更多领域,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实现市场效率的整体提升。三是加强对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建立健全与企业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这些法律法规能够与时俱进,适应经济发展的新需求。通过细化法律条款,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使企业在遇到问题时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确保执法公正、透明,防止权力滥用。通过完善投诉举报制度,拓宽企业维权渠道,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四是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审批流程的无缝衔接;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政务服务的在线办理和查询,提高服务便捷性;建立企业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企业反映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政务服务人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和激励,树立政务服务新形象。五是培育开放包容的营商文化。通过媒体宣传、政策解读等方式,提高公众对营商文化的认识;举办各类营商文化交流活动,如论坛、展会等,促进交流与合作;加强营商文化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对营商文化的普及和宣传,引导企业和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是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能够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创造活力。面对全球竞争的新态势和国内发展的新需求,我们要用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服务,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促进新质生产力健康发展,在新一轮高质量发展中占得先机、赢得主动。 (作者简介:鲁洋,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西安市未央区营商智库专家;李阳,西北政法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羊城晚报】鲁洋:优化营商环境 厚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沃土https://ep.ycwb.com/epaper/ycwb/h5/html5/2024-10/22/node_7.htm
2024-10-23
10月11日,西北政法大学举办“幸福感党恩 礼赞新时代”2024年庆祝重阳节联欢会。本次活动旨在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倡导尊敬老人、爱护老人、关心老人的时代新风尚,让老人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西北政法大学离退休职工,社区居民、学生志愿者等近600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现场,学校离退休职工、社区文艺爱好者、西安音乐学院青年学生志愿者、陕西戏剧研究院戏曲名家和西安演艺集团青年演员精心准备了《红歌联唱》《沙家浜》等18个节目,荟萃了丰富的传统文化元素,通过合唱、独唱、朗诵、乐器合奏、表演等多种形式,在展现当代青年热心志愿服务,贡献青春正能量的同时,也充分体现了离退休职工和社区老年人热爱生活、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 在品味传统文化的同时,本次活动还为寿星披上红围巾,送上生日蛋糕,祝福他们幸福安康,健康长寿。“邻里和谐一家亲 温情互助暖桑榆”,现场还准备了千人共吃长寿面环节,寓意健康长寿。离退休职工和社区老年人们一边吃蛋糕、水果和长寿面,一边观看文艺节目,畅谈生活趣事,现场气氛温馨而热烈。 参加活动的老年人纷纷表示,活动非常好,岁岁重阳至,浓浓敬老情,大家能聚在一起共度佳节,年轻人这么用心地为老年人准备节目,非常感动和幸福。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举办2024年庆祝重阳节联欢会https://www.sxdaily.com.cn/2024-10/11/content_10891837.html
2024-10-149月28日,陕西省社科界高层论坛暨第四届媒介文化与网络空间治理学术论坛、第八届“何微新闻奖”系列学术研讨会开幕式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 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组织管理部部长张金高,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马朝琦,西安邮电大学副校长、教授巩红,中国新闻史学会新闻传播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央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特聘院长,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授,国家传播战略研究院院长张昆出席活动并致辞。 在主论坛发言环节,与会嘉宾围绕媒介文化与网络空间治理这一中心议题,围绕数字时代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生成式人工智能、网络空间治理模式创新、国际传播效能提升等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与会嘉宾认为,当前,网络空间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思想、表达观点的重要场所,大数据算法、生成式人工智能等媒介技术使网络空间治理变得复杂,需要各方协同努力,不断探索构建健康、有序、安全的网络世界,共同推动媒介文化繁荣发展,为建设网络强国贡献力量。 除主论坛外,本次学术活动还将举办新传-立格联盟院长论坛,陕西省社科界高层论坛之学者论坛、青年学者(博士)论坛、研究生论坛、法治新闻作品论坛和陕西省社科联科普活动——AIGC数字创意普法竞赛等16场分论坛和慕明春教授追思会,“何微纪念藏书馆”揭幕、《中国名记者何微》《何微文集》出版首发座谈会等活动。 本届论坛由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西北政法大学、西安邮电大学、中国新闻史学会新闻传播教育史专业委员会、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专业委员会、中国新闻史学会舆论学专业委员会主办,来自全国40余所高校新闻传播学院院长、资深教授、专家学者,来自新闻界和产业界的代表欢聚一堂,共襄盛会。此次活动旨在通过搭建开放、创新、多元的学术交流平台,共同探讨数字社会中的媒介文化与网络空间现代化治理等领域的前沿议题,促进相关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领域的创新与发展,为媒介文化研究与网络空间现代化治理贡献智慧与力量。 【法治网】陕西省社科界高层论坛暨第四届媒介文化与网络空间治理学术论坛、第八届“何微新闻奖”系列学术研讨会在西安举行http://app.people.cn/h5/detail/normal/5995175076709376
2024-09-309月29日,“何微纪念藏书馆”揭幕仪式暨《中国名记者何微》《何微文集》出版首发座谈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活动由西北政法大学、人民日报出版社和新华出版社共同主办,旨在缅怀我国著名新闻学家、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家、新闻教育家何微先生,致敬他对我国新闻和教育事业所做的卓越贡献。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人民日报出版社总编辑丁丁,新华社宁夏分社、吉林分社原社长申尊敬,中国新闻史学会新闻传播教育史研究会会长张昆,以及何微亲属代表张振林等出席了揭幕仪式并致辞。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志彬主持揭幕仪式。 范九利表示:“何微与西北政法大学的新闻教育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正是在何微的建议和护佑下,我校这支西北地区最早的新闻专业才得以保留和复办,并探索出一条法新结合的特色发展之路。在我校设立何微纪念藏书馆,不仅是对何微最好的缅怀,更是对学校新闻传播学科发展的一次重要推动,也将成为学校与外界交流、展示学术成果的重要窗口。” 丁丁在致辞中表示,这两本书的出版不仅是对何微新闻生涯的深情回望,也是对新中国新闻事业的深刻致敬,激励着新闻人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勇担时代使命,为新时代新闻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申尊敬受委托代表新华出版社在致词中希望,通过书籍出版激发更多新闻工作者对新闻事业的热爱和执着追求,以推动新闻事业向着更加专业化、国际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西北政法大学为人民日报出版社、新华出版社颁发了捐赠证书。 现场,亲属代表张振林捐赠了何微手稿和书籍等一批资料。西北政法大学为图书捐赠方人民日报出版社、新华出版社颁发了捐赠证书。 何微纪念藏书馆。 在随后举行的《中国名记者何微》和《何微文集》出版首发座谈会上,与会嘉宾开展了深入的交流研讨。中国新闻史学会新闻传播教育史研究会会长张昆回顾了何微的新闻工作实践、新闻理论研究、新闻教育生涯,认为两本书的成功出版,是对新闻教育事业的支持。 《何微文集》《中国名记者何微》两本书的封面。 《中国名记者何微》和《何微文集》出版首发座谈会现场。 新华社陕西分社原机关党委书记、副社长、高级记者边江回溯了何微的新闻人生,并介绍了《中国名记者何微》一书,为读者全面了解何微的新闻人生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 人民日报出版社责任编辑程文静、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吕强、新华出版社编辑丁勇、何微先生的亲属代表张振林、何微先生的学生代表刘荣庆等,也在座谈会上发了言。 据悉,《何微文集》由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组织专门力量从超过5万份的手稿、论文和往来书信等资料中,精选了何微具有代表性的50余篇文章精心编撰而成。《中国名记者何微》由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三级教授孙江和边江共同编著,收录了对何微新闻生涯的深入研究文章59篇,选登了他的新闻精品、新闻理论研究成果及新闻生涯回忆文章85篇,并精心整理了《何微年谱》。(文/丁勇 郝云菲) 【新华网】“何微纪念藏书馆”揭幕暨《中国名记者何微》《何微文集》出版首发座谈会举行http://sn.news.cn/20240930/391645a2b8c547b6b045099303e43ffd/c.html
2024-09-30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是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推动研究范式革新的重要战略平台,对于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服务国家战略具有关键作用。 省政协委员、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常安表示,陕西高校在建设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时,应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破解力量分散、方向趋同、培育不足等难题,更好提升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成效,充分彰显陕西特有的历史文化底蕴与区位战略价值。 为提升申报竞争力,常安建议加强省级统筹,改变各校单打独斗的局面。可在全省遴选基础较好的高校进行重点培育,每校集中优势资源主攻一个特色方向,并建立三年期的省级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全程指导。 常安认为,在布局上,应聚焦国家所需、陕西所长,重点规划三大方向:一是国家安全、边疆治理与区域社会稳定;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与数字人文;三是共建“一带一路”与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涉外法治、国际规则等方面开展前沿研究。 常安同时呼吁,强化协同保障,推动实验室实体化运行,与实务部门共建实践基地;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为陕西打造高能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提供坚实支撑。 【陕西日报】常安委员 整合资源推动高校申报重点实验室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今年两会,陕西省政协委员,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带来关于制定《西安市民营博物馆条例》地方立法的提案。 1月30日,汪世荣委员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博物馆条例》于2015年颁布施行,作为行政法规,其法律效力层级较低。近年来博物馆事业快速发展,《博物馆条例》在应对新问题上存在滞后性,尤其是对于民营博物馆缺乏具体的管理规范。西安市博物馆数量达163座,其中,国有博物馆38座,行业博物馆51座,非国有博物馆74座,国家定级博物馆27座。博物馆类型包含历史综合、文物遗址、红色革命、自然科学、民俗文化、文学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学等多个种类。免费开放博物馆数量占比达85%以上,全市平均每8.02万人拥有一座博物馆,位居全国前列。《西安市促进非国有和行业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于2016年11月14日市政府第1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共三十条,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期后,西安市通过网上方式公开征求《西安“博物馆之城”建设总体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制定这一地方立法,符合《立法法》第72条“历史文化保护”立法权限范围。 汪世荣委员建议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制定《西安市民营博物馆条例》,在“非国有博物馆”和“行业博物馆”基础上,规范“民营博物馆”运营,并在全国率先为其建设和发展进行地方立法,凸显西安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和作用,为兄弟市、省级和国家相关立法提供经验。 【华商报】2026年陕西省两会|省政协委员汪世荣:建议西安立法规范“民营博物馆”运营
1月10日,由西安市法学会文化产业发展法律研究会主办的“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暨 2025年年会”在西安召开。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孙昊亮,西安市法学会秘书长常淳,省委宣传部原一级巡视员、研究会高级顾问、陕西省版权协会首席专家沙庆超,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党雷,以及来自长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多家律师事务所和文化企业的数十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研究会秘书长、长安大学副教授崔艳天主持开幕式。 孙昊亮在致辞中表示,2025年研究会在文旅开发、会展策划、媒体运营、理论研究、法律服务等多个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面向“十五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文化产业法治化建设也肩负着更为重要的使命。希望研究会继续发挥平台优势,进一步凝聚行业力量,深化法律研究、强化法律服务、拓展国际合作,为西安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智库支撑。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孙昊亮致辞 常淳在致辞中表示,研究会自成立以来,紧密围绕西安文化发展大局,团结带领广大法学研究、法律工作者,在新兴业态法律规制与保障、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等诸多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学术成果。希望研究会继续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和制度创新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针对文物保护中的司法实践、文化产业数据资产的研究、传统工艺发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寻求破解之道;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贡献真知灼见。 西安市法学会秘书长常淳致辞 沙庆超在总结讲话中高度肯定了研究会2025年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以及本次研讨会碰撞出的“智慧火花”。他指出,研究会要强化政治站位,聚焦文化产业发展前沿问题,推进新兴文化业态法律问题研究。针对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一些乱象,要探索构建长效法律治理机制。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守正创新。要深化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推进学科建设,着力培育高素质文化法治专门人才。 省委宣传部原一级巡视员、研究会高级顾问、陕西省版权协会首席专家沙庆超 党雷在工作报告中系统总结了研究会2025年在“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产业实践”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他表示,面对“十五五时期”的新形势、新机遇,研究会将持续开展文化产业相关法律研究,推动产学研协同,搭建高端合作平台,加强与政府、企业、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为推动西安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党雷作工作报告 学术研讨环节由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孙栋主持。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萍、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鲁甜分别围绕《多方联动守护历史文脉,多元赋能文化产业发展》与《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作主旨演讲。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张爱国、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维娟作为与谈人作了交流发言。现场学术交流氛围浓厚。 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萍作主旨演讲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鲁甜作主旨演讲 本次会议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陕西知识产权法治研究院、陕西省公众科学素质与法治国家建设研究中心承办,研讨会的顺利召开为助推西安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法治建设凝聚了共识、集聚了智慧。 【政法新闻网】“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https://www.xbfzb.com/2026-01/11/content_11482225.html#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 【西安发布】“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https://xafbapp.xiancn.com/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51552/7318737.html?isShare=true 【奋斗陕西】“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 https://www.ersanli.cn/longtext/detail.html?feedId=226531111063890&type=11&app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