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韩利琳 主持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实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合理使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那么首先请你解释一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韩利琳: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指国家采取强制手段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相应费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资源有偿使用主要涉及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领域的有偿使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主要体现为环境资源税,资源补偿费,排污费、在开发利用资源的权利取得需要的费用等都是资源有偿使用的表现形式。如:矿产资源开发中的探矿权、采矿权的使用费等。矿业权的继受取得发生在完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一般遵循的是等价有偿原则取得。 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补偿制度是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补偿制度是指为了生态系统提供的环境服务能够持续供给和实现生态公平,协调利益相关者的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益,维护生态安全,减少贫困,国家通过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对破坏环境服务持续供给的行为者收费,或者对保护环境服务持续供给的行为者予以奖励的法律行为规范的总称。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生态补偿的目的、生态补偿的原则、生态补偿的主体、生态补偿方式、生态补偿的途径、生态补偿的标准和生态补偿法律责任等内容。我国目前重点开展生态补偿试点有四个领域,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和流域生态补偿。 主持人:我国生态补偿制度在实施中存在哪些问题? 韩利琳:我国生态补偿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1.我国缺乏专门性的生态补偿基本法律,生态补偿政策不具延续性。就我国目前的生态补偿发展状况来看,国内尚未建成一套行之有效且有针对性的生态补偿法律政策体系和补偿机制。只是散见于地方性的生态补偿立法。2. 我国对于生态补偿给付主体的规定过于单一,对于具体补偿机关的规定也存在着不明确的成分。我国现有不同位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生态补偿主体及具体补偿机关的职能划分有不同程度的涉及,如《水污染防治法》、《防沙治沙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为补偿给付主体为国家,但补偿具体机关规定不具体。我国生态补偿融资渠道单一,主要依靠政府。3. 我国生态补偿方式是以政府补偿为主导,而市场补偿滞后。我国的生态补偿是依靠政府采取财政补贴、行政管制等手段进行的,政府具体途径主要有:第一,资金补偿,这是我国最主要、最常采用的补偿形式,由政府直接以货币支付的形式对受偿主体予以补偿,如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第二,实物补偿,即补偿主体通过拨付实物(土地、粮食等)的方式对受偿主体的生产和生活要素进行补偿,提高受偿者的生产能力。第三,政策补偿,即政府针对生态建设者制订一系列优惠政策,例如通过减免税收、贷款优惠、帮助受损地区发展经济以及异地开发等方法进行补偿。第四,智力补偿,又称为技术补偿,通过“授人以渔”的方法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受偿主体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市场化补偿包括:森林碳汇交易、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等方式。4.生态补偿标准过低,受偿者得不到足额补偿。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各个层面都制定了一些涉及生态补偿的相关制度和措施,目前已探索建立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草原生态补偿制度、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制度等。但总体来说,生态补偿制度建设还比较薄弱,补偿标准过低,不足额补偿问题。5. 社会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 主持人:健全我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有哪些具体建议? 韩利琳:健全我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应该包括:1.建立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机制。包括资源自身价格体系和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代价,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计算。2.提高资源开采权有偿取得制度执行力度。如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取得通过招标和拍卖的方式取得,价高者得。3.加强政府对环境资源税、费的监管。 健全我国生态补偿制度应该包括:1.明确生态补偿的目的。2.生态补偿的原则具体包括。 (1)污染破坏者和受益者分担补偿原则;(2)国家集中收入补偿为主和社会分散补偿为辅原则。(3)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共同发展原则。(5)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原则。3.建立生态补偿评估体系。包括资源的生态价值的技术评估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评估体系。生态补偿技术评估体系包括:环境效益的计量、环境资源的核算等技术层面的问题,决定着生态环境的补偿标准。生态文明考核评估体系包括:考核办法、奖惩机制。4.健全不同领域生态补偿配套的法律制度。如:在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实践中具有代表性的制度有:保证金制度、废弃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制度、土地复垦制度、生态补偿费制度。5.提高生态补偿标准。根据各领域、不同类型地区的特点,分别制定生态补偿标准,逐步提高补偿标准。6.强化生态补偿责任追究制度 主持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企业和个人分别扮演什么角色? 韩利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企业和个人是主要的参与者。公民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消费中提倡绿色消费,提高环保意识。企业在生产中,作为主要的利益的获得者,应当承担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法律责任就要求企业严格履行法律义务和法律职责。道德层面的责任要求企业健全自律性管理机制,包括: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化、企业内部环保监测机制,行业产品环境标准制度等,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2013-12-12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李明 由于党的历届三中全会往往会对国家未来发展进行战略调整和全面布局,正如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了长期的阶级斗争,规划了一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多年高速增长的改革开放道路;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推动经济的高速发展,因此,社会各界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抱有较高的期望,并认为给未来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定调布局。而在全会报告中,“文化”一词大约先后出现了18次之多,可见,新一届党中央对文化建设、文化强国极为重视。 主持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而且把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并提而达到一个历史的高度,您认为这其中是否有着某种现实的必要性呢? 李明:是的。这次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被认为是中国改革纲领性文件,也被视作习李施政纲领的首次系统性亮相。其中把文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战略性高度,我认为,党和国家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是由于存在着急迫的现实必要性。这可以从国际、国内两大背景来看。 从国内层面看,我国社会经济已经发展到新阶段,遭遇到很多新问题、新挑战,尤其是要突破片面的唯经济主义发展模式的困境,以及矫治由此而滋生的过度商业化或泛商品主义对社会生活、政治生活乃至学术生活、艺术生活、宗教生活等非经济领域几乎无所不入地侵染、腐蚀所造成的精神失所、价值失正、权力失重、公义失平、行为失范、情感失贞、人际失信、人心失向、学术失真、艺术失美等并发性弊病,这就使发挥人文精神的文化建设成为当前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中非常迫切的要求。我们党和国家近些年来在调整发展战略、系统全面地深化改革的规划当中,把文化建设、文化强国提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事实上,我们要真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不仅包括经济的发展,也包括文化艺术高度繁荣、人民的文化精神生活日益充实而健康、国家软实力的大幅提升等多方面的协同发展。也就是说,文化繁荣同经济富裕一样,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从国际背景来说,在当前国际经济发展疲软、增长缓慢的大形势下,中国经济一度保持高速发展,经济总量大幅上涨,从而显得一枝独秀。但是从国家的综合实力来看,在我国经济、军事等硬实力不断增长的同时,文化软实力的发展却相对滞后。这就使我们在国际金融体制改革、国际秩序重建、国际大事件的处理和应对当中话语失力、作用有限。事实上,中华民族悠久的传统文化慧命在其历史发展中凝结成的优秀成果如天人合一、和而不同、协和万邦、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智慧资源,对当今全球化时代共居地球村的人类来讲,仍然有着普遍的现代甚至未来意义。完全能够与包括西方文化在内的各民族文化在相互同情理解、相互平等交流当中共生共立,共同应对和解决整个人类的全球问题和时代病痛。这就要求党和国家领导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基于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大力发展和发挥我们的文化软实力,从而真正地改善我们的国际形象、提升我们的国际地位、强化我们的国际事务处理能力,并在新的国际秩序重构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为人类做出更大贡献。 主持人: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在战略规划、治国方针以及相应的理论认识上越来越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 李明:是的。文化建设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或活动,而是关涉到许多方面。 首先,文化建设是科学发展的题中之义。科学发展不仅要求经济增长、政治文明、社会和谐、生态平衡,而且必然要求文化的相应发展繁荣。也就是说,科学发展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的全面发展。这样一来,对一个国家和地区来讲,没有文化的传承发展、没有文化的多元繁荣,民族的历史就不能推进,国家的实力就不能提升,从而就不是有机的、全面的、科学的、真正的发展。有见于此,在我党科学发展观的具体阐述中,就空前地突出了文化建设的重要地位。可以说,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其次,文化建设是以人为本的充分体现。党和国家近些年来一再强调以人为本,体察民意,关注民生,并提出要把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这种小康社会在本质上不仅要让人们在物质生活上安全、富足,而且要让人民享有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可见,文化生活水平已经成为衡量民生幸福的基本标识。由于文化是人的基本生存方式或者说“生活样式”,所以对每一位普通公民来讲,如果没有真正、切实享受到精神文明成果,没有应有的充实、丰富的文化生活,这就意味着他没有实现所谓的幸福,也就没有健康、美好的人生。因此,要真正落实以人为本,要切实关注并改善民生,就必须关注文化,并积极开展文化建设。 再次,文化建设是提升国家软实力的内在要求。目前,整个世界进入了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这就使我们国家遭遇到一系列全新、复杂而又十分关键的挑战和机遇。为了提升国家地位、增强我们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在未来新的世界秩序中享有话语权,就必须调整、完备、提升我们国家的综合国力。这就使国家对文化建设的要求更加紧迫。其中,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中国文化的国际感染力和影响力,就相应成为十分紧迫的需要,使党和国家把文化建设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具体来讲,积极推进文化建设,大力发展文化软实力,就是要加强我们的文化生命力、文化生产力、文化创造力、文化凝聚力、文化传播力、文化竞争力、文化感染力和文化影响力等一切正能量。当前,虽然我们在这一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仍然没有改变一百七十多年来“西强中弱”的格局。这就必然使我们将在很长的时间内,要坚持不懈的强化文化建设,以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最终实现我们的文化强国梦。 最后,文化建设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文化不仅塑造了一个民族的外在形象,更是凝结着民族的内在精神,从而成为一个民族内部人群共同体的精神家园。由此而在这一人群共同体内部形成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就为社会稳定与和谐提供了一种内在、持久的保障。而开展文化建设,就是整个民族积极不懈地发展本民族优秀文化,并以文化创造及其成果改善人们的生活,充实人们的精神,提升人们的心灵境界,建构人们的意义世界。这就不仅要求党和国家在宏观战略规划中注重经济、政治、社会、生态诸领域和文化发展相协调,实现彼此互相依存、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五位一体”的和谐关系,而且要引导人民在生活世界里保持自然与人文、物质与精神、现实与理想、身与心 、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融洽。在社会生活中,不断创造与把握一切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中国培育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谐的政治条件以及和谐的心灵世界。 主持人:如果从中华民族历史进程中的旧传统和新传统来看,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是不是也有着历史的必然性呢? 李明:是的。文化强国战略确实可以说是中国式发展道路的历史必然性选择。 从我们民族历史进程的旧传统来看,作为中国文化之主干的儒学,在政治活动领域,一贯性的强调“德治”、“仁政”与“力政”之分、“王道”与“霸道”之别,明确肯定并竭力推扬“德治”、“仁政”、“王道”的价值,同时极力否定并批判“力政”、“暴政”和“霸道”。从而把“德政”、“仁政”、“王道”政治模式视为好的政治,而通过人文教化推行“仁政”、“王道”的“德化”社会则是理想社会。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就已经明确地提出了相关思想。孔子认为,执政者“为政以德”、“导之以德”、“齐之以礼”、“使民也义”而百姓相应能“有耻且格”的德化政策比单一、机械、冷漠的“导之以政”、“齐之以刑”的行政法律手段更高明、更深刻、更有效,同时主张“义以为上”的“兵、食、信”国家要素论、“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的王道外交论。其后又有孟荀进一步继承与发挥,积极倡导“仁政”、“隆礼”和“以德服人”而使人心悦诚服的“王道”思想,反对和批判“以力假仁”、“以力服人”、“以兵服人”的“力政”与“霸道”观念。在经济活动领域,儒家主张以人文教化引导经济行为,为经济活动、经济生活划定道义原则和底线。孔子认为,执政者有义务和责任“庶民”、“富民”并“因民之利而利之”,同时,还要以礼教、乐教、诗教来“教民”、“化民”,并视其为执政者落实“仁政”、“德治”的基本体现之一。这样,在经济生活中,富者“富而好礼”,穷者“安贫乐道”。财富、名利价值的追求和贫贱富贵的分别都要在“道义”、“礼节”、“仁义”的大原则下得以进行,尤其是明确反对谋取“不义”之财和“不以其道”获得名利富贵的功利行为,更担心和反对将人们个个都变成“放于利而行”的唯利是图之小人。墨家创始人墨子倡导的“兼爱、非攻”等思想在重人文、非战争方面也有异曲同工之妙。这就是历史上的中国何以被其他民族和国家赞誉为“礼仪之邦”的重要原因之一。今天,党和国家高度强调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并提出文化强国战略,可以说是对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王道理想的现代自觉和转化。 从新传统来讲,以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国三代领导人在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各具特点又一脉相承的成就。 毛泽东同志十分重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早在建国之初,他就指出:“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中国人被人认为不文明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进而强调在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的基础上,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基本方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根据当时客观情况,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思想,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并相应提出一系列原则、方针和政策。江泽民同志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实践经验,提出建设与时俱进且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文化建设理论。他还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总目标是大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人民的全面发展。此后,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又对我国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任务做了进一步规划。与此相应,江泽民还提出了一系列建设中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方针原则。 总的来讲,党和国家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思想具有不同的时代特征,但在基本内容、本质特征、建设方针和根本原则上形成了一脉相承的思想体系。 主持人:既然当前党和国家领导的文化建设有着历史必然性、现实必要性和理论一贯性,那么对在不同岗位上以不同方式参与文化建设的每一位中国公民来说,到底应该如何自觉认识和把握文化的价值呢? 李明: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因为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文化建设的理论依据,而且关切着文化建设的实际行动原则问题。关于文化的价值,应该从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两个方面来把握。究其基本关系而言,前者是后者的根本基础,后者是对前者的外在具体化开展与落实。 目前,我们对文化在经济、政治、外交等领域能够发挥的作用或功能即所谓的外在价值已经有所认识,并在这一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创造性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其中也出现了一些偏差或者差强人意的情况。虽然这中间有很多原因,但在根柢上还是源于对文化的内在价值认识不清,或者重视不足,甚至是人为性遮蔽、扭曲。 而文化的内在价值从究竟意义上讲,就是人本价值。具体可以从文化与人的存在方式、民族精神、国家实力以及人类意义世界的关系中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就人的现实存在方式而言,文化具有生存价值。 文化的实质内涵就是“人化”、“去自然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改造自我的同时感通、适应、化裁世界以实现自身价值的生命创造活动及其成果,从而也是人之所以为人而特有的本质性类存在方式。正是这一点为“人生在世”注入了特殊含义,使人类同宇宙其他万类、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本质区别,即在“生”和“在”的内容与方式上,其它物类只是生存于世界中,而人类则在生存之余更生活于世界中。易言之,停留在依赖于物质性自然境界的“生存”是人生在世的起点,而饱含政治、经济、道德、艺术、宗教等诸多人文价值并赋予人生丰赡意义的“生活”则是人生在世的目标。因为“生存”只需要满足维持生命所需的物质资料,而“生活”则是人类在生存的基础上通过种种超越自然的文化创造活动开展出来的包括精神价值和内涵的生命存在方式和持续发展方式。所以,梁漱溟视文化为人的生活样法,“是吾人生活所依靠之一切。”(《梁漱溟全集》三,第9页)著名文化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也强调“必须把个体理解为生活于他的文化中的个体,把文化理解为由个体赋予其生命的文化”。(露丝·本尼迪克特:《文化模式》,三联书店 , 1988. 2)文化与人类生命存在的这种直接同一性决定了“在人之外或人之前不可能有文化,同样,在文化之外或文化之前也不可能有人。文化——这是人的本质,人类的特性。”(斯比尔金:《哲学原理》,求实出版社,1990,第533页)从人——文双向互观、互化的意义上来讲,在人创造了文化并注入人类性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审美情趣而赋予其慧命的同时,文化也教化、陶养了人并提撕着生命存在的人文性、主体性、超越性和精神性而彰显了人独异的类本质。由人——文并生俱化的同一性出发,只要承认人的尊严和价值,也必然会肯定文化的内在价值。 其次,就民族的内在特质而言,文化具有精神价值。 “民族”是一个充满歧义的概念,但就其要素、特质以及民族间比较与交流而言,民族是以文化为其本质属性的人群共同体。人群共同体有诸多形态,但并非都堪称为民族。在阐论氏族、胞族、部落与民族的关系并断定“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3卷第515页)的思想中,恩格斯已经从广义上揭示了民族的文化性和历史性等基本属性。斯大林则进一步提出权威性的定义,即“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文化特点上共同的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斯大林选集》上卷第64页)其中,“共同地域”为自然因素,其它要素则都凸显出民族的文化特质。同样,在孙中山的“民族五要素论”中,除了血统以外,生活、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诸因素都属于文化领域。所以,民族在本质上是文化共同体。 文化是民族的内在特质,民族则是文化的载体。民族是个历史性范畴,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产生、形成、发展甚至消亡的过程。一个稳定的人群共同体世世代代在共同地域上生活、交往的过程中创造着文化,并形成特定的文化模式,同时这一文化模式又将该人群共同体教化和濡染成具有特定文化特征的民族。一个民族文化的核心不仅是该民族据以发展和建制的基础,而且是其内部认同、外部区别的标识。尽管不同民族在地理、肤色等自然因素上或同或异,但真正的民族间差异性心理体验、比较或沟通、交流,大都基于文化的个性或共性而展开。民族的文化个性与活力即其形象之所在,前者之有无决定着后者之明晦,以及实质上的民族存亡。 文化创造并凝聚了一个民族的核心价值观及其民族精神。正因为民族之所以为民族的根本在于其文化,所以一个民族如果缺乏对本民族文化的自觉、自信、认同和创造力的话,就无法在精神上自立自强于竞争激烈、风云变幻的世界,并最终被它民族奴役、宰割而淹没于世界化或全球化的洪流之中。即使是开放胸怀以师法他人,也要在创造性转化和发展中保持自身民族文化的本位,以免“邯郸学步”,亦步亦趋。也正是在此意义上,现代新儒家才将近现代整体性的“中国危机”归结为中华民族文化危机,并在文化民族主义的立场上以世界主义情怀和眼光倡扬文化救国的主张。 再次,就国家的实力结构与要素而言,文化具有实力价值。 对民族国家自身存在、发展以及国际间力量对比而言,作为软实力的文化是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本国硬实力与综合国力的发展和壮大、国家形象的展现、国际地位的变化以及影响力的发挥至关重要。法国著名作家马尔罗曾断言:"21世纪的发展无非是文化的发展。”随着全球化进程中人类文明程度的普遍提升和各民族国家的自觉自立,特别是西方大国对其殖民主义策略从军事、经济向文化转型的隐性化、深入化调整,国际交往中的实力形态变得不再那么单一、有形或硬性,这就使人们的实力观发生转变,即对直入人心而产生观念导引、思想植入的隐性软实力的关注和发掘。对此,我们国家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 在西方,马克思·韦伯宗教的经济伦理观、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冯·皮尔森的“文化战略”论、安东尼·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理论等等都强调了文化力对经济、政治与国际关系的重要性。到上世纪90年代初,约瑟夫·奈则首创“软实力”概念,并从强化美国国际主宰力的战略高度把软实力、军事、经济同视为国家力量的三大来源。这种无形实力资源包括有吸引力的文化、意识形态和制度等,但其基础则是价值观——这些价值观通过文化、国家政策和外交活动表现出来。其实,如果跳出霸权主义思维模式的话,软实力就是以具有根基性、创化性、导向性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观念文化为核心而外现、化用和赅遍于军事、经济、政治、外交、社会、传媒、国民素质、民族精神及国家形象等各个领域和层次,并对他人发生吸引力、影响力的现实存在的内源性文化力量系统。就此而言,两千多年前孔子主张的“兵、食、信”国家要素论、“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的王道外交论和墨子倡导的“兼爱、非攻”等思想都早已言及今人热论的“文化软实力问题”。在当代国家发展与国际交往中,软实力的自觉实质上是民族国家对其民族文化、国家身份的更进自觉和反省,也是国家规划科学的发展战略、模式与道路的前提。在此意义上,强调人文主义软实力与科学技术所支撑的军事、经济等硬实力共同提升、协调发展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 最后,就人类意义图景的生成而言,文化具有意义价值。 人类是创造价值、追问意义的生命存在,而人类通过其文化活动和成果则赋予人类自身和天地万物以无限意义。这种赋义行为及其结果是文化特有的内在价值。一个人生存于其中的文化,无论是何种形态——古代文明还是现代文明,无论什么地位——主流文化还是亚文化,无论何种区域——东方还是西方,无论什么品质——雅文化还是俗文化,等等,都会按照其逻辑内构的分类系统和历史形成的文化符号秩序给我们的世界及其万物指派不同的位置和相互差异的标识,并参照其评价系统进行形色有别、大小不等的价值评价而赋予其意义;进而根据所指派的位置和赋予的意义安排世界的秩序,包括人与物、人与人、人与心、人与神的关系;最终,这种文化为生活于其中的人勾绘出一幅整个世界的轮廓和意义图景。在此意义上,文化决定了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即决定了人本身。所以才说,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人。正因为文化成为人的存在及其活动乃至世界的符号表征系统或意义图景,才使身处全球化时代的人类越来越重视自己的文化身份,并通过文化身份的确认自觉和挺立其民族身份、国家身份、国际地位和话语权力。 当今,人类面临着一个时代的弔诡现象:全球化在成就经济一体化的同时又繁荣了文化多元化,在鼓吹世界主义号角的同时又拨动了民族主义琴弦。国际聚焦也从曾经硝烟弥漫的战场、尔虞我诈的商场逐渐转向充满竞争的文化舞台。在这个舞台上,各民族国家或利益集团(由种族、阶级、性别、年龄等构成)以各自不同的文化符号或文化形态表达着自己对世界图景、国际问题的理解方式和意义系统,甚至试图强加于他者。因此,无论对一个现实的人或一个独立的民族国家乃至整个人类来讲,一个优秀、先进而代表人类最高文明理念和未来发展方向的文化是何等的重要。只有这样的文化才能真正帮助人类“协和万邦”并走出精神迷失和意义危机而抵达安生立命之境。 只有对文化的内在价值有了如实、充分的认识和肯定,才有可能保证文化自身内在的独立性、自主性,进而才能合理有效地发挥文化在经济、政治和外交等领域的外在价值,而我们当前所实施的文化强国战略,也就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王道理想。
2013-12-1211月27日,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和陕西日报联合举办的陕西社科理论界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在西安召开。与会专家学者结合我省实际,畅谈学习体会。陕西日报特整理部分发言摘登,供广大读者学习参考。 以下是陕西日报刊载的我校副校长王瀚教授的发言摘要。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加快法治国家建设 王瀚(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具体的设计和规划,对推进和加快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决定明确了省级以下司法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改革原则,为建构依法公正独立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破解了难题,是今后司法体制改革的突破点。构建依法公正独立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的总体目标,在依法公正独立的司法原则关系中,依法是前提,公正是司法活动的目标,独立是公正司法的保证,三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在司法权力运行活动中缺一不可。但是司法机关在执法中时常受到地方利益影响和地方势力牵制,难以独立行使裁判权力。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省级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强化了司法权力运行的国家意识和宪法意识,对建构依法公正独立为核心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保证司法机关在全国统一执行和实施法律将起到破冰之效。 二、明确司法审判责任制,推进审判权力运行制度改革,建构依法公正独立的审判权利运行机制。首先,改革合议庭审制度,强化合议庭内部审判员之间的监督制约,明确合议庭成员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裁判的共同责任,改变审判长常任制,实行审判长资格制,改革合议庭审判权利管理模式;其次,加强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对疑难案件、大案要案的评议规则,提高审委会委员直接担任审判长的比率,逐步消除审判活动中的审判分离状况,强化对审委会议决案件的监督;再次,是取消司法裁判中的案件请示制度,强化上级法院通过二审和再审程序对下级法院实施监督。 三、改革司法公开制度,强化司法裁判的透明度和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审判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裁判执行公开,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程序各个环节的监督,保证司法权力依法公正独立行使。
2013-12-0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于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全会研究了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当前中国面临的重大和紧迫问题作出系统改革部署,在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等等各领域明确提出了深化改革的目标和要求。 应陕西日报、陕西传媒网的邀请,从11月14日开始,我校青年专家学者走进演播室,录制播出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系列访谈节目,帮助公众正确解读全会的精神,并提出建设性的观点。 在已经播出的访谈节目中,经济管理学院王胜利老师、行政法学院管华老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侯学华老师、经济管理学院赵云君老师分别从“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职能”“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社会组织更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企业是生态文明真正的践行者之一”等角度,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出了深入浅出的阐释,解析全会主旨和中央部署,引导公众正确看待社会热点话题。 访谈实况: 李明:文化强国是中华民族的王道理想 韩利琳:完善补偿标准是健全生态补偿制度的关键 王胜利: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职能 管华: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 侯学华:社会组织可更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 赵云君:企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真正的践行者之一
2013-11-25西北政法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王胜利 主持人:十八届三中全会刚刚落幕,公报也已经出来了,但是关于公报内容的一些细节,可能很多人不是很了解,请您给咱们一个详细的解读,首先一个就是本次大会公报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新的政策有哪些? 王胜利: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方面都提出来了一系列新的改革措施,经济体制改革是这次全面改革的重点,经济体制改革也是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和措施,其中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提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论断。第二,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第三,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第四,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主持人:为什么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王胜利: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十八大就已经提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又对此进一步强调,这是因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和市场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中两个相互关联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就要寻求政府行为和市场功能的最佳结合点,正确的发挥市场和政府各自的功能和职能,特别是政府要在调节经济、弥补市场功能失灵的同时,避免自身出现一些的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所以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本质是它们功能和职能界定问题,但是我们现在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就是存在着政府的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这种缺位主要表现在环境治理与保护、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等,市场在这一方面是失效的,政府在这方面应该做,但是做的并不到位的。越位表现在政府代替市场配置资源。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很多都由政府决定,市场机制很难发挥作用。错位主要表现在很多地方政府极力地拉项目、求发展,把自己的工作重点市场主体企业应该做的事情上,反而忽视了自己在创造环境、提供平台、弥补市场失灵过程中应该发挥的主体作用。也就是说,目前因为政府存在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我国政府职能和市场功能仍然是不清的,影响了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所以如何正确地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 主持人:这次在公报中,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功能定位于“起决定性作用”有什么变化? 王胜利;这句话是是对前面问题的进一步延伸,当我们认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和政府有各自的功能和职能,而我们目前的功能和职能不清时,一定会问,那我们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的功能定位究竟是什么?对市场的功能定位,我们理论和实践也有一个逐步深化、逐步创新的过程。在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中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后,从十六大开始,提出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而十八届三中全会不仅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强调,而且创新性地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重大理论创新,将市场地位提高到如此高的高度,彰显了中央深化改革的决心和力度,同时也指明了未来的市场化改革方向。这里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定位与以前的定位最大的不同是,以前是主要从抽象的层次、从量的方面,比如范围、程度等方面进行定位,而这一次则是发生了质的飞跃,即要起到决定性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强调的是尊重市场机制在经济运行中的主导作用。认为市场能够解决的一定要通过市场来解决。政府不要过多干预市场,尽量放开市场,这样,就在价值规律或市场机制作用下促进生产力更好地发挥出来。在市场机制主导作用自发作用下,市场主体,主要是企业或消费者自由决策,商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能够使资源实现最有效率配置,可以使得从而促进经济结构升级,经济增长质量提高。第二,市场机制作用支配各类经济主体的商品和要素,逐步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在这种市场体系中,从主体来说,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要达到这样的目标,这就要求从企业来说,各类经济主体在市场准入、竞争和资源的利用方面要平等,要解决对非公有制经济在多方面存在的歧视性规定问题,包括“玻璃门”等问题。从生产要素来说,各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资本、劳动力和土地三大生产要素自由的进入和流动。我觉得对“决定作用”的理解,应该从这两方面来入手。 主持人:当前采取哪些改革如何才能有利于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王胜利:既然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我们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他们之间又有矛盾,而我刚才说了,矛盾主要方面在政府方面,所以,我们需要从政府方面改革方面入手,以使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对此,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那么政府究竟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发挥哪些作用?一般认为,政府主要有宏观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物、公共服务的提供等方面职能。因此我们应该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市场经济体制国家政府的一般职能的主要目标来逐步深化改革,我们觉得应该主要从以下两个的方面入手,第一,行政体制改革,转变职能。这有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退越位,减少政府原有的越权行为,简政放权,减少政府的行政审批;李克强总理这一届政府上来以后已经做了很多工作,后面还需要进一步来做;其二是补缺位,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应该做的或者做的不到位的,就要“补”,“补”主要体现在政府要提供公共产品,重视教育、卫生、生态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方面,转向完善市场运行规则,强化监督管理等社会管理上。特别是为了适应市场资金、劳动和土地的生产要素的市场化,为各种要素自由流动提供有效地平台。第二个方面,政府应对存在着行政性垄断的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因为行政性垄断的国有企业也会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平,致使各种经济主体缺乏公平竞争环境,这就会影响市场本身的经济社会发展。所以,如果下一步不能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政府与市场存在的问题也不能很好的处理。所以,我觉得应该从这两个方面来入手。 主持人:本次会议公报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个论断有什么新的发展? 王胜利:对这个论断,我们可以从两个层次来理解,第一个层次,提出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进一步强调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地位,也强调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们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第二个层次,“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较之以前是一个新的提法,以前也曾有,提出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一次是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两个放在一起来提,我个人觉得这是从所有制层次进一步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基本经济制度方面特色的具体表现,就是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我说一下“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这一提法的意义。第一,这为我们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理论认识提供了新的思考;第二,这为我们在实践中深化公有制经济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扫清了观念方面的障碍,为深化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改革提供了空间,同时也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为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参与公有制经济改革,在市场上平等竞争,公平地利用各种资源提供了有效地保障。我觉得对于这种提法应该重视。 主持人:这次公报中有一句话是比较引起大家关注的,就是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这句话您能不能帮助解读一下。 王胜利:这句话在十八大报告中也都提过这个论断,这里面再次提出主要是进一步强调,特别是强调了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和影响力。特别提出这个问题,说明我国国有经济在活力、控制和影响力方面还不是做得非常好,才进一步强调这个问题。我分别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来说一下。 国有经济的活力可以表现在多个方面,一般体现在国有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贡献率、利润增长率等指标上面。应该说,近年来这些指标整体上是比较好的,是在不断提高的。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我可以用两个数据说明,第一个数据是,2010年全国还有4.6万户国有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占全部国有企业的40%。当然这主要是以地方国有企业和国有中小企业居多。第二个数据是,这可以用2001到2010年国有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和其他性质企业净资产收益率进行比较,十年来,全国国有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5.4%,而外商投资企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5%,那么就是说,外商企业的比我们国有企业高5.1个百分点。 国有经济控制力体现在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具有支配地位。从整体上说,通过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国有资本在向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在流动,但是仍然存在着问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行业分布过宽,产业集中度不高;另一方面是一些重要行业,如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业等基础工业比重较低,同时,各个行业国有企业的主业不突出,这些都影响了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充分发挥。 第三个是影响力,影响力体现在两个方面,即一方面是对国内经济的影响力,其表现在主导性作用的发挥和社会责任的承担。另一方面是国际影响力,其主要体现在国际市场话语权和竞争力。基于前面的行业分布状况和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状况,所有主导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就国有经济的国际影响力而言,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的规模与世界500强相比很小,在2010年世界500 强企业平均实现营业收入大约520亿美元,企业平均实现利润大约30亿美元,而2010年中国500强企业实现平均营业收入大约58亿美元,企业平均实现利润5.8亿美元。可见,我们国家国有企业的规模和利润和世界500强相比,有很大差距,我们国有企业的竞争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国有经济存在的这些问题,应该从以下三个层次入手来深入改革,第一,继续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使国有资本更多地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具有优势的行业集中,向大企业大集团集中,向企业主业集中。第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是根据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的不同功能进行分类改革。第三,要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通过这三个层次的改革,从而逐步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主持人:这次公报中提到,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企业改革发展有何意义? 王胜利:这两句话实际上是前面“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具体改革过程中的路径选择。这两句话关系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前提,“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前面的前提做好了,后面的才能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那么,这句话无论是对于企业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先说“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这种产权保护体现在三个层次,第一,无论是公有资产、特别是国有资产还是非公有资产,在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前他们的产权都要得到保护,这样可以既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又避免非公有资产的损失;第二,在经营过程中,国有资产和非公有资产在经营过程中权责明确都受到有效地保护,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后,在经营过程中就避免由于国有股东过强,或者非公有制股东过强,而影响另一方利益;第三,在剩余索取权的行使上,如果产权得到保护,国有股东不能损害非公有制资本所有者的剩余索取权,非公有资本所有者不能损害国有资本的剩余索取权,这样,双方的利益都得到保护。 第二句话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主要是说,在产权保护的前提下,来推进国有经济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她主要体现在三个层次:一是宏观层面,是推进国有、集体经济、个体、私营、外资各种所有制来共同发展,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第二,在中观层次,各个行业只要是非公有制经济愿意进入的行业,特别是对于目前的像电力、通信、石油、银行等国家控制的行业,应该在一些环节逐步向非公有制经济放开,从而在行业层次形成混合所有制的经济;第三,在微观层次,是在企业层次说的,以产权主体多元化为基础,由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发展混合所有制,这里当前主要是指民营投资主体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这样,既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又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所以,发展混合所有制是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是我们推进改革和发展的途径。 主持人:您刚才在说第一个问题时,说过这次公报有一个亮点,就是公报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有什么重大意义? 王胜利:这个提法是有所指的,那就是我们现在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住房对农民而言不能作为资产在市场上流通,那就不能给农民带来应有的财产性收入,实际情况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又在流通, 却不能给农民带来应有的收入。现在就要解决这个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那么这就提出了如何通过“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增加农民的收入? 我觉得要从两个层次展开,第一,要让农民在承包地上获得经营权、抵押权、处置权、转让权;要在宅基地拥有使用权,如果有了使用权有可能在市场运行中转让、抵押和出租;住房具有所有权,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可以买卖、抵押和出租。这是第一步,就是要确权;第二,建立起一个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相关资产的自由流转市场,在市场中切实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使得土地这种生产要素才能真正地平等的流转,这样,就会给农民带来较多的财产性收入,这是一方面。 同时另一方面,这对于城市房价也有好处,因为一般情况下,商品房成本中地价占到了50%-60%以上,如果把城市和农民的土地纳入一个统一平台,在市场上农村建设用地大量进入市场后,供给增加,建设用地地价下降,房价也就有可能下降。当然这是从成本这个层次说的,还可以从其他层次来说,都可能使房价下降。
2013-11-25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侯学华 主持人:十八届三中全会会报关于这个社会基层管理与政治民主有非常详细的论述,那么您能不能首先给我们解释一下这个基层民主还有基层社会管理的概念呢? 侯学华: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公报来看,今年的基层民主和社会治理论述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一个特大的亮点。它依托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论述阐述了基层民主和协商民主以及社会治理这三者之间的重大关系,占据非常大的分量,有一些新的论述。什么是基层民主呢?公报里没有这个论述,但是前期的一些政府的文件和党的文献里提出的基层民主。准确地说是关于县级以下的城市社会,基层社区的治理方式,管理方式的一些改变。社会治理也是这里面新的概念,新的提法,这些提法的核心在于阐述过去以政府为主导的管理或者治理的方式转变为以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参与的一种治理方式。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的创新点,也是理论亮点。 主持人:那基层民主和基层社会管理之间有怎样的关系呢? 侯学华: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来看,客观来讲应该有这么三点。第一,基层民主的发展,其实是依据社会治理发展为核心为主体的,就是说没有社会治理的存在,就没有基层民主的发展。第二,基层民主必定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方式的转变和转化。第三,反过来讲,社会主义治理繁荣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形式,这是我理解的公报的隐含之意。 主持人:这个公报当中也提到了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如何多层次制度化发展的? 侯学华: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包括十八大报告里面着重论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把协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一个主要的或者重要的民主的补充形式,体现在十八大报告里面,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都对社会协商民主有了多元论述。这个论述我理解有这么几点。第一,过去我们所理解的协商民主是一个舶来品,是一个西方的理论。但是十八大报告里把它完全中国化了,中国化的意思是指社会主义民主内含着协商民主。就是说,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内容。我们中国有很多的制度,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其实就是协商民主的形式。这里面有有代表性的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还有像恳谈会、价格论证会、听证会等,这些协商形式都界定为协商民主。 那么,如何发展这个多层次的协商民主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这么几个方面,它将协商民主定义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这是一个非常准确的官方定义,这个定义里面有两个层次含义:第一,协商民主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应有之义,第二,协商民主是我们长期坚持的党的路线,也就是和群众路线结合在一起,将协商民主、党的路线、群众路线这三者串联在一起,这是中国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的论述,质的飞跃。它强调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对话,协商沟通,因此,在这个体制之下,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它将协商民主制定定义为是一个体系,协商民主不仅仅是一种形式,而且是一种制度的有机组成体系。这个体系包括中央层面的制度,也包括下面的基层组织制度,还包括多种组织之间建立的一种沟通机制,包括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这些定义、这些内涵都是在发展社会主义的民主形式,最终成为一种协商一致的社会管理体系。在这里面它想强调的一点是中国特色制度建设,加强决策建立制度。 我们中国政治改革进入这样一个深水区之后,就要探讨立法、行政、司法改革,包括民主决策,都应以协商民主的方式或者渠道来建立起来,促进我们党执政的民主化,或者社会管理的民主化,这样一种层次。当然还有很多的问题,像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中的作用,还有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渠道的作用。也就是说在这个体系之中,十八届三中全会非常清晰地理清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或者是协商民主的一个主体是依托人民政协,建立渠道,共同发展,最终实现发扬基层民主。基层民主强调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意识,公开述职问责以及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在这里面,推进基层民主的协商和制度化,建立一个全体村民、居民的机制,促进城乡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管理和公益事业中,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核心目的。从这个角度来讲,协商民主理论已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体系之中,要全面发展的是基层民主,实现社会公民治理。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提出了一个多层次制度化的协商民主体系建立的宏伟构想。 主持人:这次在公报中有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那么,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之间有没有什么关系呢? 侯学华:从协商民主的角度来看,这两者之间关系密切,但是,问题也就出来了。为什么叫协商,协商是多个主体话语、利益对等的情况下才能协商,主人和客人,老板和雇员之间有没有协商的余地?这在理论上不成立。我今天雇用你,你是我的员工,明天解雇你,你就不是了,是没有协商的。这就转换到了为什么协商民主的提出,包括基层社会治理的提出,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大的前提。公报里面有很多论述叫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的前提,将基层社会的各种组织,基层组织事实上已将基层群众作为一个利益主体,将基层社会的各种组织作为一个群体放到应用的位置上,使其与执政党或社会管理机构或者政府部门成为一个对等的利益主体。社会主义治理方式强调以社会治理的方式来凸显社会主义民主或者基层民主或者实现基层民主的话,就隐含着另一个问题:就是要激发更多的社会组织参加到社会治理中去,参与利益的自我实现过程中去,参与到组织的自我管理上去,所以,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就成为我们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或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的一个应有之义。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改革,通过政治协商制度的机制建立,激发社会组织自我力量的彰显。 主持人:您能不能讲一下什么样的组织算得上是基层社会组织。 侯学华:最简单的说在我们现在的城市化过程中,物业管理办公室和业主委员会就是我们定义的基层的社会组织。这个社会组织,一个大的社区可能有一千多户,一个小的社区也可能只有八九百人,业主委员会从制度层面来讲有很多条例,很多管理办法,但是管理办法并不相同。我们看到近两年的运行过程之中,据我的调查了解,很多社区里面业主委员会都是形同虚设或者根本就没有成立。为什么没有成立呢?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即政府要管理它的注册和审批,权力在街道办,或下放到居委会。居委会和房产商、物业公司有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所以业主委员会在成立过程中会遇到重重困难。我在小区居住过程中发现,每到冬天供暖,就会发生很多矛盾,其实就是没有业主委员会之后产生的一个公民群体自发地和物业之间的对抗,最终都是业主失败的,被物业各个击破,前几天万国花园就发生了类似的纠纷。这些矛盾是因为我们应有的业主委员会没有发挥它应有的力量,那么,怎么样在基层民主的情况下激发它的活力。比如签订协议,一千个人的社区,要经过他们的一致同意,你和我作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那么它就有合法性和合理性。这个合法性不用政府去审批,如果政府审批,程序就麻烦了,物业要提供购房合同等,那我们就是受制于物业了。所以要激发类似这样的组织,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甚至还有很多公益组织。公益组织能在社会中发挥的作用很大,像阳光爱心协会、驴友救助组织,这些组织在日常生活中都发挥了很大作用,怎么纳入基层社会公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治理的渠道里面,其实就是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在这个政策制度的保护下,自己去庞大、壮大。壮大起来,组织力量的行使就会激发起来,可能本来就几十个,成为上百个,成为跨地区的、联合的。当这些组织力量凸显出来时,协商民主就有了很多对话的主体。这些主体可以和政府对话,可以和不同的组织对话。如果没有的话,协商就不存在对等主体间的对话问题,所以强调创新社会制度和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之间就有了这种内在的联系。要创新,就是要实现公民组织自治,让各种组织以自治的方式参与社会治理,本身就是一种创新。像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会,就是以这种自治组织形式介入人大,合作进行决策的案例。进行决策的时候要征询代表的意见,这样的决议具有更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且效果也很好。这种方式就是一种创新,创新后,社会治理水平就提高了。当然,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组织内部进行自我民主管理的过程中,组织与组织间进行了对等的互动,相互互动的过程是彼此学习、彼此进步的过程,进步的结果就会导致公民治理方式或社会治理方式产生出形式多样的创新,这种创新反过来也会促进国家的政府管理效率提高。 主持人: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呢? 侯学华:这个问题问得很好。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包括十八大报告里提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以及建立社会基层民主方式有一个内在联系,因为它们后面都带了一个或隐或现的问题叫化解社会矛盾。从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来讲,包括所面临的形势来看,形式多样的基层社会矛盾其实已成为影响我们党执政的主要社会安全因素。我们概括起来看的话主要体现在基层,包括中央政府的政策,中央政府的领导成效,领导决策、政策,大体上都是好的,大家都说坏在了基层,怎么是坏了基层呢?其实不是坏了,而是治理机制不健全所导致的,尤其是协商机制没有对等建立起来,导致了社会矛盾频发。举个物业管理的例子,仅仅冬季供暖就表现出形式多样的矛盾,可以想象这种矛盾还包括电费、水费、停车位、规划都是矛盾。一个小区是这个样子,那么大规模城市社区化之后矛盾会更多,对社会不满,仇富、仇官,每个人都有怨愤,如果将这些矛盾集中释放出来的话,社会就会不稳定,安全问题就凸显出来了。如果社会的敌对势力乘虚而入,境外的反对势力乘机渗透进来,对社会的危害不可预期,因此,中共中央从政治治理或者社会管理角度提出社会治理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协商民主的机制体系,发展基层民主就成为党在十八大后提出的治国方略。治国方略就是最终通过民主,要求公民通过不同组织来释放组织活力参与到社区建设、社会治理过程中来,以自己的力量化解社会矛盾。为什么社会治理创新和社会治理方式结合在一起?矛盾很多,治理方式很多,以传统的治理方式来调节,例如打110报警,警员的压力就会很大。我们做过很多调研之后发现,很多社区平均一两千户人年均报警达到一二百次,这要求政府要有很大警员数量,人员编制、经费支出,这是很大一个数字。假如全部社会矛盾都以政府力量来解决的话,那么政府必然成为一个矛盾中心,而且,所解决的矛盾不可能是全都满意的,总有一方会认为偏袒了另一方,导致不合理的判决。在深圳调查的福田区推行了一个人民调解进入社区、进人民交警队、进法院的模式,效果非常好。采取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养事不养人,去管理调解,但不设编制。政府出钱给律师事务所,派专业律师进入社区,当发生矛盾时以第三人身份进行负责调解。满意了是政府的,不满意了是当事调解律师的,这种以调解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隐藏的矛盾尚在潜伏期的时候,可以借助社会力量介入。社会力量是如何介入?这又回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社会组织能够自觉地在矛盾潜伏期解决,这样的例子非常多,例如家庭矛盾、爱心组织、志愿者。在社区里,发现失学儿童上不起学捐衣捐物时,它已经在解决这个矛盾。假如孩子上不起学,进入社会,一直处于对社会仇视状态下成长,得不到关爱,谁去关爱他们呢?政府不可能大面积去普查调查这个问题,深入这个社区的组织,如社区居委会、爱心组织,引进公益力量去救助他,让失学儿童或者外来务工人员从小在城市、社区中得到关爱,融入社会,产生对社会的依赖感、亲切感,不至于遇到矛盾时一直积压着、抑郁着的,一旦仇恨的矛盾激发出来,那就是报复社会,很多的恶性事件就是这样的产生的。激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包括社会民主过程中,这个过程就是创新社会的治理方式。
2013-11-25西北政法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赵云君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到了生态文明建设,为什么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赵云君:文明是反映人类社会发展程度的概念,它代表着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水平与整体面貌。从历史上人类发展大致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在对工业文明反思基础上提出了生态文明,即生态文明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它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作为行动准则。 党的十八大报告单篇论述生态文明建设,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来论述,也彰显了中华民族对子孙、对世界负责的精神,必须守住“绿水青山”。但是生态文明的建设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目前不仅相关制度不完善,也没有相应的推进机制,使得生态文明建设在很多地区成为一句口号,无法推进。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环境。 主持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具体包括哪些方面?如何展开? 赵云君:生态文明制度是指在全社会制定或形成的一切有利于支持、推动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种引导性、规范性和约束性规定和准则的总和,其表现形式有正式制度(原则、法律、规章、条例等)和非正式制度(伦理、道德、习俗、惯例等)。具体来讲包括三大方面: 第一、完善科学决策制度,提高对建设生态文明的政治领导力。 (1)改革党政干部考核评价任用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作为评价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同时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中不作为的问责力度;(2)要增加资源环境主管部门在经济发展决策中的话语权,经济发展以环境保护优先;(3)增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立法监督问责职能;(4)制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制定重大发展规划和引进发展项目时必须做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坚决实行一票复决制。 第二、强化法治管理制度,提高生态文明制度的执行能力。 (1)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立法进程,特别是地方人大应加快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条例,同时推动现有各种法律的生态化调整;(2)加强资源环境等部门的执法力量和提高执法水平;(3)加大司法力量对建设生态文明的保障作用。总之要做到在生态环境制度建设方面: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三、形成道德文化制度,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自觉行动能力。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软制度体现。 (1)将生态价值观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的执政观、政绩观、价值观;(2)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对企业家进行环境知识教育和可持续发展教育;(3)培育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逐步形成 “环境保护,从我做起”的社会主流风气,把保护环境内化成公民的自觉行动。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提到了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这对我们来讲应该是一个新的名词,这个制度到底什么意思,如何健全这种制度? 赵云君:产权是指主体对于财产拥有法定关系并由此获得利益的权利,包括所有权、支配权、收益权等。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度是为了使自然资源具有明确的主人,由他获得使用这些资源的利益,同时也承担起保护资源的责任。土地承包和林权改革是这类产权制度的典型 现在土地和矿产资源都是国有,属于全体人民所有,但全民所有在操作层面反而会使权责不清,造成资源滥用、效率低下、严重浪费。因此有待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的产权制度改革. 具体来讲:(1)建立明晰的资源产权关系。根据我国自然资源产权多样化特征,应分门别类建立起多样的所有权体系。对于产权界限比较清晰的自然资源,应在平衡公共利益和所有者与使用者利益前提下,根据其使用、经营的公共性和外部性大小,将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分配或拍卖给不同的产权主体,包括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对于产权边界模糊而难以界定、外部性很大的自然资源,应继续以公共产权主体为所有者,但需要改变目前政出多头的所有权结构,由统一的机构行使所有者管理权;(2)促进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市场化。要打破传统的“公有--公用--公营”的运行范式,就必须引入自然环境资源使用权通过市场竞争有偿获得的产权安排制度;(3)建立资源产权交易市场。对资源采取招标和拍卖的方式出让,促进资源产权化;(4)继续完善产权的法律制度,重点是资源资产产权交易主体、产权交易规则和产权招标拍卖等制度 主持人:在这次公报中提出要“实行生态补偿制度”,请问这种制度的内涵和在实际中如何实施? 赵云君:生态补偿制度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针对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领域,是一项具有经济激励作用、与“污染者付费”原则并存、基于“受益者补偿和破坏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 从国情及环境保护实际形势出发,目前我国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重点领域有4个方面,: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生态补偿。 补偿方式包括:(1)政府补偿:加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征收“生态税”、政府“赎买”;(2)市场化补偿: 排污权市场交易模式、水权交易模式、林权制度改革。 主持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划定生态红线。您能否解释划定生态红线的意义和生态红线的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赵云君:生态红线是指最基本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是维护一定生态环境质量所必须坚持的防护底线。 一般有3种形式:(1)特定地理区域红线,如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等。被列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地区就主要发挥生态屏障和生态效益的功能;(2)自然资源使用上限;(3)污染物排放总量上限。 主持人:平时我们从各种信息可以看出,主要的环境污染源是企业。而从公报内容可以感觉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好像是政府的责任,那么您觉得作为企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角色和责任应该是什么? 赵云君: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讲,企业应该是生态文明真正的践行者之一,生态文明观念最终都要内化为企业行动准则。从当前看,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国家的制度强制推行,但从长远来看,要成为各类主体的自觉行为。对企业而言,无论是政府的强制推行还是企业自觉,都必须尽快实行生态化转向。具体而言,就是要建立绿色生态模式。 所谓绿色生态模式是指遵循生态学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中,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也就是指企业在任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对于别的生产方式都存在价值的一种可持续发展模式。这是一种在恢复生态系统和保护环境的同时带来革新、繁荣的有意义的工作和真正安全的经济发展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恢复环境的生机、活力与企业的获取利润将成为同一个过程。 目前在国际上有两种主要的绿色生态模式:(1)单个企业的循环利用。在这种模式中,企业通过减少原料用量、再利用、再循环的方式达到少排放甚至零排放的环境保护目标;(2)组建生态工业园区,使多个企业组成生物链系统。这超越了单个企业的生命周期分析,把生态系统的概念运用于多个企业的运做,使它们的“新陈代谢”之间联系起来。丹麦的凯隆堡是目前世界上工业系统运行最为典型的代表。 建立绿色生态模式,要求强化企业绿色行为,为此企业必须做到:理念的绿色化、工艺的绿色化、生产的绿色化和制度的绿色化这四方面的综合运用。其中理念的绿色化是前提,工艺的绿色化是基础,清洁生产是关键,制度的绿色化是保证。
2013-11-25赵国栋:奋斗的青春 没有抱怨,只有拼搏。他是大山的儿子,做过村官,为村民致富出谋划策。他也是社会的儿子,知恩图报,用心回馈社会。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委会给予赵国栋的推荐理由 赵国栋,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现为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定向培养的政法干警。在从大学生涯走向工作岗位的过程中,他自立自强,先后获201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全国仅10名)、2012年度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200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我们身边的陕西好青年、入选第12届陕西省五四青年奖章40名候选人之一,目前入围中组部和新华网组织的全国最美大学生村官成长榜样100名正式候选人之一。他用流淌着奋斗的青春经历告诉人们,实现中国梦,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 来自大山 回归大山 2007年9月,带着家里东拼西凑来的300元钱,20岁的赵国栋背着铺盖独自一人跨进了榆林学院的大门。在办理了学费缓缴手续后,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如何解决好生活问题。于是,他就在别人吃饭的时候,在学校餐厅帮忙收拾碗筷,因为这样每天三餐吃饭不要钱,一月餐厅还给150元的补助。作为班长兼团支书,当赵国栋发现班里还有和他一样贫困的两名学生时,就给餐厅的老板说了声,于是3个人一同在餐厅里干了起来。 赵国栋来自富平县一个特困的山区农村家庭,父亲无一技之长,母亲常年患病,兄弟成年之际不幸亡故。然而身为特困生的他却从不抱怨,自立自强,努力克服各种困难,没有钱就自己想办法去挣,带家教、当服务生、勤工俭学,虽累却从不说苦。品学兼优的他,两次享受国家助学金。 本科毕业时,赵国栋受到了多家用人单位的邀请,但他毅然选择回到家乡,走进大山,在富平县塔北村任“大学生村官”。塔北村地处偏远山区,条件相当艰苦,但困难并没有打倒他,他积极与村上的“两委会”领导班子一起探讨如何使塔北村的村民走上富裕的道路。根据当地农民实际以及村委会在外地的考察,塔北村成立了“土鸡蛋生产销售合作社”,实行土鸡蛋“分户生产,统一销售,装箱优化,专人负责”。同时他还与村委会鼓励村上的村民发展林果业,种植核桃,进行规模化种植,邀请农林专家来本村进行专门的指导。 在做好农村工作的同时,他依旧没有放弃自己的专业学习,利用晚上挑灯奋战,准备圆自己的硕士梦。2012年3月,他考取了定向西部基层检察院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下的法律硕士。在考试前选择岗位时,他又一次选择了地处偏远山区的延安市黄龙县检察院。用老师和同学们的话说“赵国栋就是从一个山村又走进了另一个山城,赵国栋的生活始终离不开大山”。 赵国栋自己选择基层,他还积极宣传青年人要敢于去基层工作的理念。2012年5月18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他写给全国大学生的自强寄语:“我们这一代年轻人要敢于立足现实、扎根基层、贡献青春、完善自我、服务社会,这样,我们的青春才能在平凡中闪光”。 再回大学 青春绽放 2012年3月,赵国栋进入西北政法大学,开始了研究生生活。面对再次学习,他倍加珍惜,潜心钻研法学知识,目前已累计发表学术论文15篇,并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他的导师朴宗根对其评价是:“他很单纯,不浮躁,有一个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而且凡事都很认真,面对学术问题,态度始终严谨积极,眼光长远,会是一位优秀的基层工作者。” 爱国理性,对党忠诚,这句话对他来说绝不是空话。2012年4月10日,中央决定对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的新闻播发后,当晚他就撰写了《高校青年的呐喊:坚决拥护党中央的正确领导》。4月16日,中国大学生在线刊登了这篇文章。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中,他被团省委邀请作为青年代表参与了“陕西省各界青年代表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座谈会”,他提交的书面发言《一颗红心永向党扎根基层志不移》与撰写的学习心得体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肩负青年责任与使命》分别于2012年12月24日、26日被人民网刊发,随后被多家网络媒体转载。 学习期间,赵国栋还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他利用邮箱、电话咨询等方式为参加大学生村官、公务员、司法考试等考试的考生提供免费答疑解惑;长期为社会各界人士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只有1.65米的个头,已累计献血3000毫升。他说“国家用助学金帮我圆了大学梦,我就应该去尽自己的所能回报社会、感恩社会”。 抢险救灾 网络募捐 2013年7月初,赵国栋回到黄龙县检察院进行硕士阶段的实习。7月底,黄龙县由于强降雨遭受灾情,多处桥梁道路冲垮。他跟随检察长冯海龙多次到达受灾村庄,指导群众开展救灾工作。 一次到灾区给乡镇和村干部宣讲法律责任并实地查看受灾情况后,回到检察院已经是晚上8点,冯海龙与赵国栋探讨如何利用社会力量救助受灾群众。赵国栋想到自己前段时间被授予“我们身边的陕西好青年”,并且建立了QQ群,于是产生了想通过网络通报灾情、获得援助的想法。当晚,他连夜起草了《黄龙县灾区情况通报》,并在QQ群、新浪微博上发布。凌晨三点,便有企业家提出愿意无偿援助黄龙灾区。 随后,赵国栋又给自己的微博博友中多名有影响力的大V发短信,请他们关注并转发微博。随后,他的微博被大量转发,有企业家开始主动打电话联系赵国栋。每收到一批物资,赵国栋都认真登记,确保每一批物资及时到达群众手中,并在QQ空间、新浪微博上及时发布接收援助的情况及物资发放情况,接收群众的监督,打造阳光募捐。在几天时间内,赵国栋为仅有不到5万人的黄龙县募集援助物资总价值20多万元。 在做好救灾募捐的同时,赵国栋还利用自己的新浪微博进行法治宣传、农业特产介绍等,多条微博点击量达5万次以上。 自强不息 青春无悔 赵国栋两度选择把青春安放在大山,他自强不息、扎根基层、爱国奉献、热心公益的事迹被媒体宣传后,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认可。2012年5月15日,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授予他“201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荣誉称号(全国10名),这是自2009年团中央授予他“200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后再一次对赵国栋努力的肯定。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委会给予他的推荐理由是“没有抱怨,只有拼搏。他是大山的儿子,做过村官,为村民致富出谋划策。他也是社会的儿子,知恩图报,用心回馈社会”。此后,他还多次被共青团陕西省委邀请作为青年代表参加了“纪念建团90周年”、“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座谈会”等活动。 2012年5月18日,《中国青年报》对他的事迹作了专题报道《赵国栋:青春献给大山》,随后人民网、腾讯网、新浪网等30多家新闻媒体分别作了《自强谱写青春拼搏成就梦想》、《赵国栋选择大山无怨无悔》等相关报道。 2012年6月12日,西北政法大学隆重举行第四届优秀学子学风报告会。赵国栋《让青春在平凡中闪光》的发言,多次被现场师生的掌声打断。 2013年5月,他荣获了“2012年度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 2013年7月,他被陕西省文明办、团省委、省青年联合会授予“我们身边的陕西好青年”。 采访手记: 惟奋斗 才无悔 延安日报 王垠山 “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我们可以凭借自己的知识能力,改变我们的未来;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外貌,但我们可以提升自己的内涵和素养,时刻展现笑容;很多事情是不期而至的,我们无法选择它何时开始。但是,我们却可以决定它的结果,这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努力。”这段人生励语一直伴随着青年干警赵国栋追逐青春梦想。 赵国栋说,在接受采访或者与他人交流,自己一向不愿意过多地提及这些,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什么样的父母来关心呵护、怎样的成长环境,这是无法选择的。他的父母都是没有一技之长的老老实实的农民,守着几亩薄田日出而耕、日落而息地过日子。童年于自己不是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甚至在2004年的时候,家里还处于每年春天就要靠挖野菜、吃杂粮来填饱肚子。但这一切并没有成为他进步的羁绊,他坚信,贫困是人生的一笔宝贵财富,贫困是人生一所难得的大学,他选择了自助、自救和自强。如今,通过自身努力,赵国栋同样也接受了大学本科教育,并且硕士在读。黑暗总是有尽头的,无法选择的,要学会努力去改变。 一滴水放进大海才能不干。只有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才有真正出彩的人生。把个人理想与中国梦对接起来,才是务实的行动。人的一生只有一次青春。现在,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将来,青春是用来回忆的。赵国栋“我的青春我做主”。他当学生是一名好学生,当村官是一名好村官,当干警是一名好干警。他追逐青春梦想的成功足迹,用自己的励志大片致敬终将逝去的青春。贫穷不是借口,困难不是理由。与其抱怨社会、抱怨自己找不到工作、抱怨自己在找工作时专业不对口、抱怨父母没关系、抱怨家庭无经济实力,不如脚踏实地地走好每一天。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奋斗过的青春才是最美好的,才是回忆最充实的。赵国栋用自强不息的经历告诉人们,惟奋斗,才无悔!
2013-11-06《 光明日报 》( 2013年10月30日 04 版) 大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 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怎样培养人才,对于这个育人的根本性问题,西北政法大学多年来创新机制,以服务国家重大特殊需求为目标,以培养卓越法律职业人才为切入点,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育人之路。 焦灼:法学博士办不了离婚案 资料显示:在我国,基层法院、检察院人才紧缺,具有任职资格的人才更是稀缺。 为了缓解这一矛盾,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在西部地区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法官助理制度试点、缓解法官短缺问题的意见》。 然而,法学教育中固有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脱节,导致政法院校毕业生在法学理论和司法能力上不对称,其中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近年来法学专业学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不多。 “司法考试实施之前,法官、检察官的从业人员是多样化的,有教师、转业军官和政府官员等多种知识背景的人。司法考试开始后,按规定,法院和检察院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司法考试通过证书,但现实中,司法考试是中国最难通过的考试之一。”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说。 更让贾宇忧虑的是,法学博士竟然办不了一个离婚案——一次,学校在模拟法庭审理一起离婚案子,一位法学博士当日充当法官。让大家非常意外的是,这个理论知识突出的博士愣是没把案子审下来。 还有一件事情也让贾宇如鲠在喉:前些年,该校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设研究生进修班,学校委派的老师给中院的法官讲解法律条款、法规制定、法学教育历史发展等问题,但在法律运用、操作、实践方面的一些说法却闹了笑话,法官们意见很大。 “这些事实就是传统教学模式遭遇现实尴尬的最直接体现。”贾宇说。 与贾宇一样,西北政法大学的领导和不少老师也有同样的忧虑。大家都认为,理想的法学教师一定要同时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 基于此,学校希望具有扎实理论基础的教师,能尽快了解我国基层司法现实,将理论和司法实践有机结合,为陈旧的法学高等教育打开突破口。 但是,突破口在哪里呢?怎样才能实现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联姻”呢? 专家:既要“请进来”更要“送出去” 卓越人才培养需要卓越的制度保障。 “法律教育本身就是职业教育,而职业教育的核心和灵魂,就是师者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实践水平。”对于法律教育的性质和定位,西北政法大学的办学思路逐渐清晰起来。 2008年,经过酝酿,一个院校合作的全新司法实践模式,终于新鲜出炉了——组织西北政法大学的青年教师到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担任法官助理,在给法院提供人才的同时,也让教师充分接触中国司法“原生态”实践! “学院派”苦于缺少实践、“业界”困于没有专业性人才的难题,就这样解开了——坚持“送出去、请进来”,为建设一支过硬的法律职业教育教师团队,西北政法大学打出了漂亮的组合拳。 “‘送出去’,就是要着力提升专任教师的法律实务能力。”贾宇说。 为此,2008年以来,西北政法大学共派出法学教师49人次,在法律实务部门挂职或兼职。贾宇告诉记者,这些挂职副院长或副检察长的教师,都是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按照领导干部任职条件进行考察,并由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而担任法官助理或检察官助理的教师,也均由基层法院和检察院按照规定程序任命。同时,法律实务部门对这些教师朝九晚五指纹打卡上下班,并完全按照本院干警管理。“这就意味着他们具有实际的权力,是‘全投入’。”贾宇说。 “法学与临床医学一样,不临床则无法做出好成绩;如果没有经过实践,不知社会需要什么,则必然培养不出真正合格的法律人才。”贾宇告诉记者,“改变教师知识结构,改变校园文化氛围,是发展教育的首先一环。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因为‘接地气’而变得更加‘有底气’,用法律实践经验反哺课堂教学,切实有效地提升了学校法律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质量。” “请进来”,则是旨在优化法学教师队伍结构。 2008年,西北政法大学出台了《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办法》。《办法》规定,学校从其他高校聘请高水平学者担任客座教授的同时,还要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政法实务部门,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型实务领导,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共同组成高水平法学教学团队。并先后与中央和地方法律实务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形成了“校院合作”“校检合作”的法律职业教育平台,实现了常态化、规范化的法律职业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有专家表示,政法部门与大学“院校合作”模式,开创了陕西省乃至全国的先河,对于整个高等教育,这也将是一次破冰之旅。 学生:既懂“理论”更会“实践” 教育的终极目标是提高人口的综合素质。 多年来,为培养“理实并重”“知行合一”的高素质、派得上、用得着的卓越法律人才,西北政法大学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覆盖、专业核心知识的全分布覆盖、专业实践能力的全要素覆盖”三个覆盖原则,建立了由“5个环节、8个模块”构成的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形成了以“课堂实验实训、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三位一体、四年不断线的实践教学体系。 在法科硕士和博士人才培养方面,西北政法大学十分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国内,该校是首家自发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的高校。学校现有民事法、公益法、农村社区、行政法、劳动法,以及立法和刑事辩护等多个诊所,形成了诊所式法律教育本土化的“西北模式”。 据悉,截至2013年7月,该校仅法律诊所就开办教学58期,结业学生1587人,接受案件法律咨询1.6万余件,援助代理各类案件411件,已结案件337件,开办学生模拟审判23次。(记者 杨永林 张哲浩)
2013-10-30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走进高校新闻特别行动 从“接地气”到“有底气”——西北政法大学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纪实 法学博士竟然办不了离婚案,说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这样的事情确实在西北政法大学“模拟法庭”里发生过。 一次,学校模拟审理一起离婚案,一名法学博士担任模拟法官,尽管这位博士理论知识丰富,却愣是没把案子审下来。“这让我们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在司法实践中遭遇尴尬。”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说。 还有一件事情也让贾宇如鲠在喉:前些年,该校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设研究生进修班,学校委派的教师给法官讲解法律条款、法规制定、法学教育历史发展等问题,但在法律运用、操作、实践方面却“张嘴就闹笑话”,法官们意见很大。“一位优秀的法学教师,不仅应该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还必须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贾宇说。 “学院派”苦于缺少实践,“业界”却困于缺少专业性人才。为此,西北政法大学开始探索组织青年教师到基层法院担任法官助理,在给法院提供人才的同时,也让教师充分接触司法实践。 2008年以来,西北政法大学共派出法学教师49人次,在法律实务部门挂职或兼职,其中在基层法院担任副院长或法官助理的有6批32人次,在基层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检察长助理)的有5批12人次,兼任科(局)长助理的有2批5人次。 这些挂职副院长或副检察长的教师,都由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按照领导干部任职条件进行考察,并经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而担任法官助理或检察官助理的教师,也均由基层法院和检察院按照规定程序任命。同时,法律实务部门也要求这些教师朝九晚五指纹打卡上下班,并完全按照本院干警管理。 教师们通过一到两年的“挂职”或“兼职”,既丰富了人生经历,真正接触到了司法实践,更加深了对国情的了解。“从旁观者变成了建设者,从局外人变成了局内人”,从而大大提升了自身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使科研创新紧扣社会现实,教学内容更贴近实际需要。 “改变教师知识结构,改变校园文化氛围,是发展教育的重要一环。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因为‘接地气’而变得更加‘有底气’,用法律实践经验反哺课堂教学,切实有效地提升了学校法律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质量。”贾宇说。 西北政法大学在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同时,还放手推动“请进来”计划。学校制定并出台了《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办法》,从兄弟高校聘请高水平学者担任客座教授的同时,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政法实务部门,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型实务领导,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共同组成高水平法学教学团队。 2008年以来,学校按照“人员互聘互派、资源共建共享、信息设施互通共用、教学科研互帮共进”的原则,先后与中央和地方法律实务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形成了“校院合作”、“校检合作”的法律职业教育平台,并实现了常态化、规范化的法律职业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西北政法大学教师姚剑和陈京春说,挂职锻炼不但使他们增长了见识,开拓了视野,同时也使他们的视角在体验与实践中发生了巨大改变,这对教学产生了很大帮助。现在,他们授课的内容更加鲜活生动了,课堂气氛也更加活跃了。 多年来,为培养“理实并重”、“知行合一”的高素质、派得上、用得着的卓越法律人才,西北政法大学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覆盖、专业核心知识的全分布覆盖、专业实践能力的全要素覆盖”3个覆盖原则,建立了由“5个环节、8个模块”构成的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形成了以“课堂实验实训、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三位一体、四年不断线的实践教学体系。 作为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国家基地之一,西北政法大学积极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以全覆盖的法治理念教育培育学生的法律职业信仰。2009学年以来,学校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法学所有课程之中,把法治理念教育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治信仰养成有机结合。通过教育活动,有力增强了学生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在法科硕士和博士人才培养方面,西北政法大学十分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国内,该校是首家自发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的高校。学校现在有民事法、公益法、农村社区、行政法、劳动法,以及立法和刑事辩护等多个“诊所”,形成了“诊所式”法律教育本土化的“西北模式”。 据悉,截至今年7月,该校开办“法律诊所”58期,结业学生1587人,接受案件法律咨询16948件,援助代理各类案件411件,已结案件337件,开办学生“模拟审判”23次。(记者 柯昌万 通讯员 冯丽)
2013-10-29本报讯 记者孙立昊洋 日前,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5年全国年会在陕西西安举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赵昌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雷建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强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主持开幕式。 赵昌华指出,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理论创新、实践赋能、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他强调,中国刑法学研究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研究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中国法学会“九代会”精神落到实处,确保研究会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刑法学领域的研究阐释,聚焦刑法领域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研究,立足中国国情,总结提炼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成功经验,构建中国特色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针对新时期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提出科学有效的刑事对策建议,积极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要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依规办会上发挥表率作用。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致开幕词。“人民教育家”、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高铭暄在开幕式上作书面讲话。 本次年会以“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的刑法保障”为主题,设置有主旨报告、多个平行论坛及研究生论坛。年会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承办。来自中国法学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同志,陕西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全国各地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法治日报】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5年全国年会举办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251203/Articel09005GN.htm?spm=zm1012-001.0.0.4.VdjvVb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从黄土高原上“双膝为桌”的求学少年,到培育出大批法治人才的“功勋教授”,一位百岁学者的世纪守望,见证了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的发展之路。他,就是学校法学理论学科奠基人之一——马朱炎教授。他以坚定的理想与不懈的坚守,将自己的生命轨迹深深嵌入西法大的发展年轮,用70余载教坛坚守,书写了一段与中国法学教育同频共振的世纪篇章。 与马朱炎老师的相识,始于一场饶有意味的对话。“你来认认,这个字是什么?”他提笔在纸上一挥而就,一个结构繁复的“灋”字跃然纸上。我尚在沉吟之间,马老师已娓娓道出其深意:“这是‘法’字的古体。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是个会意字。”就这样,围绕一个“灋”字,马朱炎将他与西法大绵长而深切的故事从容展开。 从延安走来:黄土坡上播下法治信仰的种子 时间回溯到1949年1月,寒风裹着黄土掠过陕西蒲城的田野。23岁的马朱炎怀揣着“追求真理、渴望光明”的理想,在中共地下党的指引下,悄悄避开封锁线,徒步三天三夜奔向延安大学韩城分校。彼时的课堂,没有窗明几净的教室——打麦场当操场,空地作课堂,膝盖垫着书本就是“课桌”,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便是“板书”。 “延大的日子苦,但心里亮堂!”晚年回忆起这段岁月,马朱炎总说那是“终身受益的一课”。他不仅将“为人民服务”的红色基因深深融入教育事业,转化为扎根中国大地的法学教育方法论,更在艰苦环境中磨砺出“求真务实”的学术品格。“那时候就想着,将来要做些实在事,让更多人懂法、守法,让法治的种子在这片土地上发芽。” 重建学科:在“百废待兴”中搭起法学教育骨架 1949年6月,刚走出延大校门的马朱炎,转身站上了西北人民革命大学的讲台,完成了从“求知者”到“育人者”的蜕变。此后数十年,他的命运始终与西北法学教育的起伏紧密相连。 1979 年,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恢复招生,法学教育迎来“破冰”时刻,却也面临“无教材、无师资、无体系”的困境。时任法学基础理论教研室负责人的马朱炎,主动扛起重建学科的重担。白天,他带着年轻教师跑图书馆、查资料,在堆满旧书的办公室里梳理学科框架;夜晚,台灯下的他一笔一画撰写讲义,常常忙到后半夜。 马朱炎不负众望,主持重建法学基础理论教研室,编著了《法学基础理论》《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述要》等多部教材、讲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科体系、教材体系的构建和发展起到了奠基作用。 1984年,一则喜讯传遍校园:西北政法学院获批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成为全国较早培养法理学高层次人才的院校之一。这一里程碑式的突破,与马朱炎及所有老教师的共同努力密不可分。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的成功申报,标志着学校的学科建设实现了从“积蓄力量”到“获得认可”,再到“自主赋能”的历史性跨越,为西北政法大学实现可持续的“学术造血”奠定了坚实基础。自此,一支扎根西部的学术生力军开始集结,学术薪火自此燎原。 桃李满天下:把“法治火种”传给一代代年轻人 作为学校首批硕士生导师,马朱炎认为法学教育不是空中楼阁,必须扎根中国大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做学问不能‘照着讲’,而要‘接着讲’。”马朱炎常说,“要鼓励学生突破既定理论框架,从中国法治实践中提炼新观点、新概括,推动法学教育的创新与传承。” 时至今日,他依旧可以清楚地回忆起课堂上发生的趣事,甚至不需反应地叫出许多学生的名字。哪个学生上课时因为不同的观点和自己争论、哪个学生为了省钱买书四天都没有吃饭、哪个学生毕业后又到了哪个单位工作……多年前的件件往事都记在心里。 在马朱炎的悉心培养下,贺小荣、刘作翔、葛洪义、陈金钊、贺海仁、德全英、朱继萍等一批法学理论素养高、法律实践能力强的法学人才脱颖而出,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了西北力量。 经过多年深耕,6名“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百位法学家”、3名“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24名“全国模范法官”从西法大校园走出。对此马朱炎很是欣慰,他说:“看到同学们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各自岗位上做出卓越贡献,我感到无比骄傲。希望后辈永远保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多到基层去、到司法一线去,了解中国的国情、社情、民情,参与地方法治建设实践,将学术研究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 作为马朱炎的弟子及后来的同事,朱继萍教授像马老师一样,注重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实践精神。她鼓励同学们走出教室,深入基层、投身一线,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马老师常说,教育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培养学生的法治信仰和社会责任感。这一理念一直指导着我的教学实践。”朱继萍在访谈中表示。在她眼中,马朱炎老师不仅是自己学术上的引路人,更是人生道路上的灯塔,“他严谨的治学态度、深厚的学术造诣,还有对法学教育始终如一的热忱,值得我终身学习。” 世纪守望:百岁初心照亮法治教育前路 2018年,西北政法大学喜迎本科教育60周年,庆典现场掌声如潮。马朱炎与其他六位教授缓步登台,接过“功勋教授” 荣誉证书。这沉甸甸的证书,是对他们深耕学术、伏案著述的肯定,更是对他们甘当人梯、培育法治人才的礼赞,为后辈学人树起了鲜活的榜样。 如今,马朱炎的书架上井然有序地摆放着他当年主持编纂的教材、悉心批改过的学生论文,以及弟子们陆续寄来的最新著作。尽管年事已高,他依然坚持每日两小时的专注阅读,无论是《环球时报》上的时政要闻,还是学术期刊中的理论新探,这数十年如一日的“功课”,早已内化为一种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西法大校长范九利高度赞誉马朱炎教授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深厚的育人情怀,“希望全体教育工作者以马老为楷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坚守立德树人初心,深化法学教育创新,推动学科融合发展,努力培养更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在马朱炎百岁寿辰之际,亲友与弟子从四面八方赶来,为这位世纪老人送上真挚祝福。这不仅是对他百年人生的礼赞,更是对其教育生涯的崇高致敬。正如学校党委书记赵万东所言:作为学校第一位百岁学者,马老就是西法大的“活校史”,更是我们的精神灯塔。马朱炎身上“听党指挥、忠诚不渝”的政治品格,“潜心学术、甘为人梯”的师者风范,“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的学术担当,正是老一辈教育工作者留给后辈最宝贵的财富。 栀子花年复一年地开满校园,芬芳如初。马朱炎教授的身影与教诲,已深深刻入校园的年轮。书桌前的那盏灯,虽静默无言,却是无数教育者信仰的缩影——以生命之火,点燃法治中国建设的璀璨星河。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张佼) 【中国日报网】西法大百岁学者马朱炎:七秩教坛守初心,一生点亮法治星 https://shx.chinadaily.com.cn/a/202510/16/WS68f0d53aa310c4deea5ecb6d.html
11月27日,“张汤杯”陕西高校廉洁文化作品征集评展活动颁奖典礼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举行。陕西省纪委监委相关部门、陕西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及30余所省内高校纪委有关负责同志,部分获奖作者及西北政法大学师生代表等近500人参加典礼。 陕西高校廉洁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志彬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基本情况和“张汤杯”的由来,指出此项活动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的有力举措,也是对汉代名臣张汤“廉者足以为仪表”千年清廉文脉的赓续,是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克己奉公精神境界的时代实践。 省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同志在致辞中,对以“张汤杯”为桥,深度融合法学专业优势与廉洁育人理念,举办廉洁文化活动,让校园文化与时代精神同频共振的创新实践给予充分肯定,希望继续发挥专业优势,深耕廉洁教育,深化廉洁文化研究与实践,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廉洁文化的传播力、吸引力、感染力,让清风正气浸润三秦校园、滋养师生心田,为廉洁文化建设提供更多智力支持和实践样本。 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在致辞中对活动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强调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勇于在清廉文化建设中扛起使命担当,以守正笃行之姿筑牢清廉育人根基,希望持续用好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实践育人等阵地,努力在春风化雨中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典礼分别对书法、绘画、海报、微视频等类别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彰。颁奖现场,获奖师生代表围绕作品主题,分享创作思路与心得体会,表示要自觉把清正廉洁的价值追求融入日常学习与生活。 会上,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代表围绕清廉校园建设、创新廉洁文化育人实践等进行了交流分享。陕西高校廉洁文化研究中心教师代表宣读了廉洁倡议书。随后,配乐诗朗诵《君子如莲》在对“以清为美,以廉为荣”价值追求的生动诠释中,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 本次活动,由陕西高校廉洁文化研究中心和西北政法大学纪委主办,该校团委和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承办,于今年6月启动,得到省内高校积极响应,共征集到31所高校选送作品近800件,评出各类优秀作品200余件并广泛展播,产生了良好效果。下一步,主办方将对获奖作品进行系列宣传推广展示,持续发挥廉洁文化作品的艺术感染力、文化感召力、社会影响力,切实把“张汤杯”打造成为陕西高校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品牌,成为广大师生口口相传、心心向往的清廉符号。(西北政法大学纪委) 【秦风网】西北政法大学:举办“张汤杯”陕西高校廉洁文化作品征集评展活动颁奖典礼 https://www.qinfeng.gov.cn/info/2201/2402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