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嘉宾孙霄兵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执行会长杨宗科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姚建龙 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李雯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长申素平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孙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马焕灵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马雷军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治与标准研究所副所长佟丽华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张新民 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永华 广东省校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协会会长学校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校闹”行为,是最让校长、教师感到头疼的事。许多学校为了避免折腾,往往会“花钱买平安”,出现“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的现象,而这又进一步助长了“校闹”行为。前不久,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明确将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8种行为界定为“校闹”,并提出相应治理措施。为什么会出现“校闹”?“校闹”会带来哪些危害?对于“校闹”行为,怎样才能标本兼治?怎样才能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针对这些问题,记者约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探讨。“校闹”行为会带来哪些危害?记者:近年来,“校闹”一词时常见诸报端。“校闹”行为会带来哪些危害?佟丽华:当前学校面临的学生权益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复杂。未成年人在校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种类多样,不仅有传统的基于学生打闹、体育运动而引发的学生伤害事故,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导致学生受到伤害,也有社会高度关注的性侵以及校园欺凌等问题。实践中,家长维护在校生权益的诉求明显提高,手段也日益多元。一些家长回避或拒绝依法维权路径,选择通过媒体曝光、围堵学校大门、到学校大吵大闹等方式维权,严重破坏了学校教学秩序。一些案件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给教育系统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马雷军:学校安全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虽然近些年学校安全工作有了很大进展,但我们还是要注意到,一些安全问题仍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生健康成长。例如,近些年学生溺水事故频繁发生,学生遭受性侵害和欺凌的事件经常见诸报端,等等。在这些问题当中,以非正规途径解决学校安全事故所引发纠纷的问题尤其值得我们关注。有的学校安全事故当事家长及其亲属采取围堵校门、占据学校场地,甚至殴打教师的方式索要赔偿,这种方式既严重干扰了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更背离了法治理念,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杨宗科:宪法保障每一个学生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但是,“校闹”的肇事者为一己之私,完全漠视其他学生基本的受教育权。那些围堵校门、纠缠教师、占据办公教学场所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构成了对师生基本权利的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及教育机构有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非法干涉的权利。可是在“校闹”的阴影之下,为了避免学生发生安全事故,不少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严禁基层学校组织春游、秋游等户外活动,叫停存在一定安全风险的体育运动项目,甚至连正常的课间活动和社会实践也受到限制或被取消,这严重影响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孙霄兵:“校闹”不仅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更影响到一代人的成长,影响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所以,学校安全工作必须在之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机制,尤其是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机制。这种机制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决不能仅仅用经济的手段息事宁人,也不能无依据、无原则、无法纪地处置学校安全事故纠纷。“校闹”事件缘何时有发生?记者:对于“校闹”行为,现实中都是怎么处理的?张新民:对于“校闹”行为,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尽快息事宁人,减少维稳压力,要求涉事学校尽量满足学生家长的不合理赔付要求,希望通过多花钱达到尽快解决纠纷的目的。由于无须查清事实和分清责任是非,“花钱买平安”的纠纷处理方式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纠纷争议,从而使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尽快从面临的事故困境中解脱出来,获得工作和心理上的“平安”。佟丽华:在这些基于学生权益产生的矛盾纠纷中,有些是家长小题大做、漫天要价,导致学校无可奈何;有些则是因为学校在学生权益受到伤害后,态度冷漠、敷衍塞责或者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最后小问题引发大事件。有些案件演化为长期的信访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很多校长不懂如何依法处理矛盾纠纷,所以有时回避、有时推诿、有时“花钱买平安”。记者:这种“花钱买平安”的方式,真的能解决问题吗?张新民:这种做法向社会传递了“闹而得利”的错误信息,认为只要闹就有好处,“大闹多得、小闹少得、不闹不得”。所以,学生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亲属往往不问青红皂白,不管是非责任,先闹一通再说,给学校一个所谓的“下马威”,以此增加后续谈判的筹码。事实证明,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中花钱只能买来一时一事的平安,却会产生巨大的负面示范和逆向激励效应,引发更多麻烦和更大的社会稳定问题,层层加码、无休无止、恶性循环。“花钱买平安”混淆了是非观念,使法律在处理和化解学校安全事故纠纷中的作用被严重矮化和边缘化,破坏了法治秩序,扭曲了价值观,毒化了社会风气,后患无穷,无异于饮鸩止渴。马雷军:“花钱买平安”这种违规处置学校安全事故的现象,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这些做法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念相违背,对于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发展是非常不利的。而且,这种做法只能使广大校长和教师消极对待学校安全问题。一些地方为了平息争端,过分追究学校负责人和教师的法律责任,甚至出现了一些学生家长殴打辱骂教育工作者,严重侵犯教师权益的事件。孙霄兵:以往“校闹”问题比较严重,也不能完全归结于家长的法律意识低,而是相关的处置机制还存在着“不健全、不通畅”的问题,从而让一些家长有了“不闹就不能解决问题”的误解。所以,《意见》要让“不闹拿不到钱”的错误观念得到根本的扭转,建立“闹也拿不到钱,不闹也能得到应有赔偿或补助”的秩序,要强化“校闹不仅拿不到钱,反而要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观念。怎样依法依规处置“校闹”行为?记者: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不当,是引发“校闹”行为的重要原因。学校安全事故处置的关键在哪儿?杨宗科:治理“校闹”重在保护在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受害方的权益。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主动关心受伤害者,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及其监护人或近亲属,告知事故纠纷处理的途径、程序和相关规定。事实证明,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尊重其合理表达诉求的权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受伤害方的焦虑等非理性情绪,降低“校闹”发生的概率。在处置过程中,要坚持对待家长和学校一视同仁,既不因观念上认为学校强势就偏袒家长,也不因个别家长善于炒作或滥用国家公权就偏爱学校。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马焕灵:“校闹”行为多由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而引起。为减少该行为的产生,《意见》构建了“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及时处置、依法打击‘校闹’行为”的系统性“校闹”治理工作体系。《意见》对“校闹”行为进行了“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两种划分,并据此提出相应的治理办法。记者:“校闹”之所以愈演愈烈,与对于“校闹”行为的界定不清晰、惩治立场不明确有着重要的关系。处理“校闹”行为,有哪些法律法规依据?姚建龙:此次出台的《意见》,正式将“校闹”从日常话语转化为了法律术语,明确界定了“校闹”行为的内涵和外延,特别是以列举的方式明示了何为“校闹”行为,既有利于预防“校闹”行为的发生,也为公安、司法机关制止、惩处和打击“校闹”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意见》指出,对于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等“校闹”行为,学校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公安机关到达前,学校保卫部门可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对于现场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坚决果断制止查处;对于“校闹”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严厉打击。孙霄兵:近些年来,党和国家日益重视学校安全工作,陆续颁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法规与政策,对于提高学校安全的质量和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也都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从人防、物防和技防等多个角度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将很多学校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阶段,保障了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出了安全事故学校一定要担责?记者:许多人认为,只要学校出了安全事故,肯定是学校工作没做好,学校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观点对吗?张永华:育人是学校的根本任务,学校安全是相对安全而不是绝对安全。2002年,教育部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办法》对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职责作了具体规定,其中第11至14条是对不属于学校教育、管理职责或者学校过错所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情形的规定。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只要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就不承担责任。显然,学校是否履行和是否恰当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是界定学校有无过错的标准。《意见》也指出,“对学校已经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行为无过错的,应当依法裁判学校不承担责任。诉讼调解、裁判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双方权利,杜绝片面加重学校赔偿责任的情形”。马雷军:在以往的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当中,往往存在着为了解决争端,而过分追究学校和教师责任的现象。这既不符合法治的理念、法律的规定,也影响到整个教师队伍的稳定。所以,在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过程中,既要维护当事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保证其依法得到救济和补偿,也要注意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那些殴打、辱骂教师,在网络造谣、污蔑教师的现象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杨宗科:校园安全事故类型多样,既有学生之间的矛盾冲突甚至欺凌,也有校外人员引起的伤害,还有因为学校管理混乱造成的,只有分清责任,才能做到胜败皆服。我国法律规定,学校承担责任的范围并不是无限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与未成年学生形成以教育和管理职责为核心的教育法律关系,并不意味着成为未成年在校学生的监护人,因此没有法定义务对一切校园伤害事故负责。《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在学校或教育机构已履行了相应职责的情况下,学生自杀、自伤等六种情况造成的伤害可以免责;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暴力行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学校、教师在合理的范围内行使惩戒权也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在这些情况下,校方要及时收集证据,只要有证据证明学校无须承担责任,就应该理直气壮地拒绝无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依据未成年学生年龄的不同,规定了校园伤害事故中的归责原则。校方对八周岁至十八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生的侵权事故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只有受伤害学生或其监护人能够证明校方确有过错时,学校才需要承担责任。校外第三人造成的伤害,只有学校或教师有过错时,才承担补充责任。怎样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处理机制?记者:要从根源处化解“校闹”难题,需要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处理机制,在这方面应该怎么做?申素平:对待“校闹”问题需要“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综合采取多种措施”的治理思路。首先,必须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着重加强学校安全事故预防,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的法律服务机制,形成多元化的学校安全事故损害赔偿机制。其次,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协商机制,建立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调解制度,依法裁判学校安全事故侵权责任,杜绝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再其次,及时处置、依法打击“校闹”行为,严厉打击涉及“校闹”的犯罪行为。最后,应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风险防控,有效应对涉及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舆情,营造依法解决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社会氛围。杨宗科:注重程序既是实体正义的保证,也是尊重规则与权利的体现。程序思维要求学校规范安全事故处置程序,发布安全指导手册,制定事故处置预案;要畅通沟通渠道,主动回应受伤害者及其监护人、近亲属的疑问与诉求;要有意识地搜集和固定必要证据,依照预先设定的步骤对事故进行规范化的处理。程序思维要求教育部门充分重视纠纷的协商与调解步骤。司法部门要依法裁判安全事故侵权责任。对经协商调解不成、当事人起诉的侵权赔偿案件应当及时立案受理。在裁判过程中,只有经过合法程序固定的事实才能被用来作为认定法律责任的证据,不能将对受害人的同情与法律责任混为一谈,片面强加或加重学校的赔偿责任;对因“校闹”行为受到伤害的被侵权人依法追究不法人员侵权责任的,应当予以支持。李雯: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的关键是依法治理,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意见》的始终:从文件发布主体看,《意见》由教育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整合了最高层面、最具权威的法治部门的专业资源和强大力量;从文件制定依据看,《意见》根据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等制定各个部分的内容,其内容建立在坚实的法律法规基础之上;从文件的具体内容看,也都一以贯之地强调法治的理念、措施和方法。孙洁:《意见》中提到了多个机制建设。从宏观方面,强调注重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并建立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微观层面,机制建设体现在事前的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组织与责任体系的问责机制和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投诉机制,事中的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处置机制,以及事后的安全事故纠纷协商机制、救助机制、纠纷调解机制、法律服务机制和损失赔偿机制等。值得一提的是,《意见》重视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多元化安全事故损失赔偿机制来化解风险、减轻经济损失,引入了保险机制,鼓励学校为学生购买校方责任保险。全社会怎样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记者:《意见》提出,要为学校(含幼儿园)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孙霄兵:要使学校安全处理的相关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必须营造全社会关心的氛围,多环节下手、多部门配合。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就要营造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的政策法律环境。对于因人为失职导致的学校安全事故,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但是对于与学校工作人员无关的、并非因学校工作人员过错导致的安全事故,也不要过分追究学校、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于采用造谣、污蔑等违法方式抹黑学校工作人员的情况,地方政府不仅要及时澄清,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于侮辱、谩骂甚至殴打教师的事件,有关部门一定要依法追责,坚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教育工作者也要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要教会学生依法维权。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就要建立多方协调、形成合力的处置机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教育行政部门要勇于担责,敢于为学校和教师说话,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尊严。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办学、依规办学,将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广大教师要依法执教,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安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学生家长要建立正确的育人观念,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也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依法裁判,坚决制止“校闹”,同时也要注意维护学校安全事故中各方的合法权益。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客观、公正地报道相关事件。相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也应当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做好安全工作,将学校建成安全学校、法治学校。佟丽华:《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学生权益法律保护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法律专业服务机构或人员,为学生提供法律服务。应该说,这是一个重大思路创新。学生权益法律保护中心要依托第三方建立,可以是律师事务所,也可以是法律类社会组织,最好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司法行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学生权益法律保护中心的目标是维护学生权益,但政府购买服务的性质决定了其主要的工作职责是在维护学生权益的过程中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所以,其不仅要向学生、家长和学校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指导,更主要是要及时调查了解纠纷发生的起因、各相关方立场,以及时对相关纠纷进行调解。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将学生权益法律保护中心发展成为学生及家长信赖、学校欢迎的专业第三方力量。(来源:《中国教育报》2019年09月12日第10版)
2019-09-13今天是教师节,首先对所有笔耕不辍、默默奉献的老师们说一声:节日快乐。今天,不少学校都开展了关于教师节的活动,西北政法大学的学生自发组织,为老师献上一束百合花。(姜悦 王萱)陕视新闻的微博视频
2019-09-10本报乌鲁木齐讯(记者 张秀)8月24日,由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和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办,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等单位协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社会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在乌鲁木齐市召开。本次研讨会分四个单元: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前瞻、边疆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边疆建设。来自疆内外高等院校的学者、实务专家10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大家围绕新疆发展“枫桥经验”的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内容进行了主题发言。“我们应当深刻认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直面复杂问题,找准自身切入点。”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市社会建设研究会副会长汤啸天说。
2019-08-288月24日,由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和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办,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区委政法委、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协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社会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召开。来自各高等院校的学者、政府机构的学者、实务专家100余人参与此次会议。学术研讨会开幕式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钊飞主持,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党委书记刘爱萍,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永江,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彦昭,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徐建勇,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院长助理程林依次致辞。开幕式的最后,西北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博导郭永辉针对本次研讨会的宗旨及意义提出了深刻的见解。开幕式后,在余钊飞的主持下,西北政法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分别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区委政法委签署了合作协议,就人员交流、政法干部培训、平台建设等方面确定合作关系。本次研讨会会议内容共四个单元。第一单元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疆”,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博导冯卫国教授主持。在第一单元主题发言环节,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明,新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军,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陈彤,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斌围绕新疆发展“枫桥经验”的大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内容依次进行主题发言,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市社会建设研究会副会长汤啸天随后发言,汤教授认为,应立足新时代深刻认识“枫桥经验”的内涵,直面新疆的复杂问题找准发展“枫桥经验”的切入点,由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彭中礼及青海民族大学教授、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王立明对发言内容进行点评。第二单元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前瞻”,由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陈彤主持,《法制日报》社浙江记者站站长、高级记者陈东升,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博导汪世荣,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钊飞,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褚宸舸,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编审何柏生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性问题进行主题发言。浙江工业大学教授、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石东坡针对上述的发言内容进行点评并发表独到的见解。第三单元为“边疆社会治理现代化”,由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张师伟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邓社民,新疆工信厅综合处副处长黄蓉蓉,西南政法大学在站博士后彭红军,新市区迎宾路片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崔恒俊,新市区公安分局天津路派出所所长张旭光,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董青梅,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苟震分别作题为《边疆社会治理现代化:新疆网络安全治理探析》《妇委会在南疆农村少数民族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护中的功能研究》《新疆地区婚姻立法现代化初探》《坚守初心,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以党建为引领、民意为导向,构建“枫桥式”派出所》《边疆治理中的文化竞争力创新——“枫桥经验”和睦文化竟优之启示》《边疆地区法律治理宗教极端主义的功能及其展开》的主题报告。余钊飞教授、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峥进行点评。第四单元为“法治边疆建设”,由彭中礼教授主持,由石东坡教授,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徐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尹军,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卫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韩新艺,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主任车晋刚,深圳前海法院法官陈柳波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法治建设实践分别进行主题发言。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范晓东及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杜瑾依次进行点评。最后,褚宸舸教授总结说,本次研讨会让更多的新疆本地治理经验得到有效总结和提升,让更多的学者关注新疆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2019-08-28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8名青年组成西法大新传调研团,奔赴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开展“乡村振兴背景下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文化旅游发展”的暑期社会实践。薄雾缭绕,山色空蒙。7月24日上午,调研团到达新山傈僳族乡,与乡党委副书记马晓伟、办公室主任熊银虎座谈。马晓伟从自然风光、人文历史、脱贫攻坚和民族团结四个方面介绍了新山傈僳族乡的发展状况。他表示,2016年之前,当地人均年收入低于2000元,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截至2018年,当地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98户746人,已脱贫197户744人,未脱贫1户2人,脱贫攻坚进入巩固提升阶段。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当地政府充分挖掘自然环境、风土人情等优势,2016年在新山傈僳族乡新山村新建了3000平方米的阿考文化广场以及四川省首个傈僳族文化展示厅。作为米易县唯一的傈僳族聚居地,近年来新山村的“织布、刺绣、约德节、舞蹈斑鸠吃水和葫芦笙舞”等5项少数民族瑰宝被评为四川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外,新山村还有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7项,被中国傈僳族研究学会命名为“傈僳族祖居圣地” 、四川省文化厅命名为“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四川省政府授予“金熊猫奖”。西法大新传调研团以发展文旅为契机,融媒体矩阵为载体,帮助新山傈僳族乡打造傈僳族地区融媒体宣传矩阵,激活傈僳族贫困地区文化沉积资源,将傈僳族特色文化与旅游相结合,推动傈僳族特色旅游村镇建设,进一步扩大“民间艺术之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围绕当地自然风光与民间艺术文化,调研团拍摄文化宣传片、口述历史纪录片,采写了多篇宣传稿件,为当地搭建起新媒体传播矩阵,营造了创建“民间艺术之乡”的良好文化艺术氛围。青年风华正茂踌躇满志,祖国河山大好美丽富饶。在接近一周的调研活动中,西法大新传学子秉承“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所学助力新山傈僳族乡脱贫攻坚,挖掘继承弘扬傈僳族优秀传统文化,激活傈僳族贫困地区文化沉积资源,打造傈僳族地区融媒体宣传矩阵,为当地脱贫攻坚贡献西法大智慧与力量。
2019-07-29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队赴山阳开展调研活动。西北政法大学供图 中国青年网西安7月22日电(记者 代红玉 通讯员 万婧 文嘉怡)“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用实际行动投身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近日,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队赴山阳开展调研活动,了解乡村精准扶贫工作,助力金融脱贫。 此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为主题,集社会实践、课题研究、扶贫工作为一体,目的在于使同学们真正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感受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心,同时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队赴山阳开展调研活动。西北政法大学供图 抵达山阳县后,在团队指导老师的带领下,队员们与山阳县扶贫局、金融办,山阳县农村商业银行进行座谈。在初步了解山阳县扶贫小额贷款结构、贷款到期、清偿风险等基本情况与工作措施的基础上,队员们与该县金融扶贫第一线的工作者就扶贫小额贷款的不良率、风险监管、政府补偿金等深入交流。 “奋战于乡村基层的金融扶贫工作者是我们的实务导师,是山阳这方水土的一部百科全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王莹莹在座谈时勉励同学们在调研活动中多听、多问、多观察,认真向驻村干部、包村干部、农商行的驻村客户经理学习服务基层群众,献身脱贫攻坚的实干精神。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队赴山阳开展调研活动。西北政法大学供图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看贫困老乡能不能脱贫。”为实地调研山阳县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情况,了解村民对扶贫贷款的利用情况,实践队员深入高坝店镇井岗村、双寨村,法官镇姚家湾社区、法官庙村,色河铺镇桦栗沟村、陆家湾村、赵家垣村、峒峪口村,3个镇8个村,发放问卷300余份,入户调研近百余家。调研期间,课题组指导老师强力教授对实践队的调研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勉励同学们在社会实践中学习知识,增长才干。 “种茶树前期投入很大,扶贫小额贷款帮我解决了资金紧张的问题”、“我用扶贫贷款养猪,但养殖产业风险大,很难扩大规模”……队员们记录下村民对扶贫小额贷款的需求,为整理调研数据、撰写实践报告做好了前期准备。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队赴山阳开展调研活动。西北政法大学供图 “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里历史性地得到解决。这是我们人生之大幸。”在被调研的3个镇8个村中,队员们发现每一村都设有扶贫攻坚办公室,驻村第一书记与包村干部长期驻守,他们悉知每一户村民的情况,监督指导扶贫工作,还有农村商业银行提供一站式的扶贫信贷服务。 “这次社会实践调研活动让我们深刻的认识到了金融助力产业扶贫的价值和重要性,同时了解了国情,锻炼了自身综合能力。”实践队员、2017级本科生万婧也分享了她的感受。
2019-07-28央广网西安7月27日消息(记者雷恺)受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委托,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队,7月15日至7月25日前往秦岭深处山阳、柞水两地对“脱贫攻坚下的金融支持及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法律机制”课题进行实地调研,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机制的完善与拓展专项研究。实地调研 央广网发 西北政法大学供图在为期两周的调研过程中,大学生实践队近20人先后赴两县6镇14村,共计发放问卷近700份,入户调研百余户,整体了解山阳、柞水两地扶贫小额贷款使用现状,积累了大量的一手资料,为后续课题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问卷调查和入户走访的过程中,大学生们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法治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将金融普法活动深入到基层农村,向村民普及征信法律知识和失信后果,以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带队老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王莹莹副教授和调研队顾问经济法学院强力教授,在与山阳扶贫局、农商行的座谈会上勉励同学们在调研活动中多听、多问、多观察,认真向驻村干部、包村干部、农商行的驻村客户经理学习服务基层群众,献身脱贫攻坚的实干精神。实践队员了解到,面对深度贫困地区,生存条件恶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后,脱贫基础薄弱,大量贫困人口亟待脱贫的“硬骨头”,需要金融机构承担起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使命担当,针对深度扶贫的复杂型和特殊性,依据深度贫困地区的特色资源禀赋,制定差异化的扶持方案,脉准支持的方向和着力点,推动新增金融资源优先满足深度贫困地区需要,切实采取超常规举措,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金融动力。在脱贫攻坚的过程中,扶贫干部与当地贫困户结对子,帮助贫困户进行产业规划和技术指导,同时转变扶贫思路,充分调动贫困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脱贫攻坚内生动力,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村干部经常过来关心我们,指导我们,教我们如何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西川村一位陈姓老乡充满感激地说。在扶贫干部的精心指导下,他用扶贫小额贷款贷来的5万元种起了苍竹,经过3年的悉心照料,还清了贷款,摆脱了贫困,日子越来越好。“国家的政策好呀,给咱老百姓提供扶贫小额贷款,一分利息也不要,还不用担保,我去年贷款种魔芋,银行帮我办齐了手续,村上还时常去地里问收成呢。”双寨村的一位村民笑着说道。实地调研 央广网发 西北政法大学供图队员们发现,尽管经过多年努力,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但这只是脱贫攻坚征程上的阶段性胜利,巩固脱贫成果、增强造血能力,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特别是解决那些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缺乏支持的问题尤为重要。从实际看,许多贫困地区脱贫人口收入还不稳定,因灾、因病、因学极易造成再次返贫,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需要金融机构把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思路和方法,采取超常规过硬措施,确保不让一个地区、一户群众掉队。在山阳县双寨村,为了防止贫困户返贫,巩固产业扶贫成果,该村将扶贫与扶志结合起来,组织了各种活动,定期评出县里的产业扶贫标兵,给他们奖励夏凉被和手袋。基层的金融扶贫干部说,产业扶贫是将“输血式扶贫”转变为“造血式扶贫”,我们仍然要将“劳动光荣”的传统美德镌刻在每一个中华人民的骨血里。本次社会实践也是一场生动的法学第二课堂。在调研的过程中,实践队员接触到信贷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实际法律问题,山阳、柞水两县农商行的行长以及驻村经理以丰富的实战履历给同学们带去感悟。队员们提出要加快推动贫困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贫困地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不断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风险意识,进一步促进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同时,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大力推进涉农小额信贷保险,激励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调研期间,大学生实践队结合调研实际,还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社会实践不是走走过场,俯身于脚下的土地,才能有所收获。”经济法学院第二团总支书记蔡奇轩说。
2019-07-28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为3305名毕业生送上祝福并分享人生感悟。西部网讯(记者 张棋)“牢记实干创新是西法大人低调的性格,要始终保持自强不息的奋斗姿态,做行动者、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以自己的行动诠释西法大自强不息的品格。”今天(7月2日),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的2019届毕业生典礼上,校长杨宗科为3305名毕业生送上祝福,并分享了自己的人生感悟。你们为母校争光添彩 我为你们点赞“四年前,你们乘着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的东风,带着美好的憧憬,从祖国的四面八方,来到西法大,来圆你们大学梦,来圆我们的人才梦。”杨宗科说,2019届是西北政法大学全面提升本科生源质量后的首届毕业生,是学校在绝大部分省份一批次招收的优秀学生。四年来,你们在天平楼、图书馆、东西湖畔、运动场,在校园的每一处角落,留下了如饥似渴求学、孜孜不倦探索的身影。在创新创业的成果上,你们更是让社会刮目相看,在“理律杯”上斩获冠军,在全国性学科赛事上屡获殊荣,你们为母校争取了荣耀,学校四年按期毕业率、学位授予率再创历史新高!杨宗科说,感谢同学们一直都给予学校的理解和支持,不仅展现出了政法人的理性思维,还表现出了西法大人的主人翁情怀,为3305名毕业学子点赞!西北政法大学2019届毕业生典礼现场。希望灯塔照亮逐梦道路 母校为你们壮行杨宗科还提到,西北政法大学88届本科毕业生汪世荣教授带领枫桥经验科研团队,聚焦社会和民生的痛点,持续引领枫桥经验研究14年,为社会治安防控提出了西法大方案,以此勉励毕业学子们,一定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树报国之志。杨宗科反复叮嘱毕业学子们,牢记实干创新是西法大人低调的性格,要始终保持自强不息的奋斗姿态,做行动者、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以自己的行动诠释西法大自强不息的品格,并祝福3305名毕业生们前程似锦、事业有成、家庭幸福、身体健康。
2019-07-02法制网讯 (见习记者 孙立 昊洋 通讯员 张佼)近日,西北政法大学举行纪检监察学院成立揭牌仪式。西北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姬亚平表示,学院将着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党内法规科研队伍和复合型党内法规学的教师队伍;努力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凝练特色研究方向,明确发展目标,提升自身实力,积极打造国内党内法规学及监察法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高地。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宋觉说:“成立纪检监察学院,是西北政法大学长期学术积淀和学科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契合学校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战略的慎重选择,也是顺应时代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自觉选择。”
2019-06-252019年5月18日,中国国际法学会2019年学术年会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范永斌等领导出席开幕式并讲话。罗东川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国际商事法庭、涉外海事商事审判和知识产权法庭的工作涉外性非常强,需要加强与国际法学界的理论部门与实务部门的密切联系,长期以来也得到了中国国际法学界的支持和帮助。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全面深入的改革开放,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涉及到大量国际法问题。在新的历史节点上,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希望中国国际法学界不忘初心,忠于使命,奋发有为,为我国涉外法治建设,为涉外司法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为国际法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范永斌指出,西安既是古丝绸之路的起点,更是我国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重要人文交流基地。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西安正在进一步发挥教育资源优势,全方位提升国际合作教育层次和水平。国际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国际法律人文交流,必将助益于国际社会对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念的接受。未来将是一个中国全面参与国际法律实践的时代,是国际法律人有所作为的时代。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分别致辞。本届年会由中国国际法学会和西北政法大学联合主办,主题为“新中国70年与国际法的发展:多边主义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此次年会召开之际,也正值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建院20周年。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与会代表以大会报告和专题讨论的形式,回顾和总结新中国70年来国际法学的发展历程,围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个方向的12个议题进行深入研讨,为新形势下国家发展建设大局的现实需要,发挥国际法的服务和支撑作用。
2019-05-30湖南自修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一所最早的干部学校,在革新教育理念、宣传马克思主义、培养党团干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21年8月,毛泽东、何叔衡出席党的一大后返回湖南长沙,在船山学社社长贺民范的帮助下,利用学社旧址与经费创办了湖南自修大学,贺民范出任首任校长,毛泽东任指导主任。 1921年8月16日,毛泽东在湖南《大公报》上公开发表了《湖南自修大学组织大纲》,学校正式成立。为使教育能够普及平民,毛泽东起草了《湖南自修大学创立宣言》,主张“自修大学为一种平民主义的大学”,总结为三点:一是除住校学生外,校外学生凡有志向学均可入学;二是打破学术限制,面向大众公开,使平民研究学术如同吃“粗茶淡饭”一样容易;三是学习场合不限,不收学费,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建党初期,革命形势发展急需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干部人才,加强马克思主义教育成为学校教学的重要内容。1921年11月,李达应毛泽东邀请担任湖南自修大学校长,并为学生讲授马克思主义。李达在学校授课主要包括唯物史观、剩余价值论、科学社会主义等内容,编写《马克思主义名词解释》等教学资料,供学生参考理解马克思主义原理。学校还引进大量经典著作、介绍马克思主义与十月革命的著作等,如《共产党宣言》《雇佣劳动及资本》《阶级斗争》,供学生研读。同时,学校结合古今教育模式优缺、变学习由被动为主动。在教学过程中,强调学生“自修”的独立性。学校开设以中西文学等为主的文科课程和以法律学等为主的法科课程,学生从中任选一科,以自学为主,而教师负责解答疑问、辅助指导,不再一味灌输。学生的学习方法主要分为单独研究与团体研究两种:单独研究指学生自拟课表,单独学习所选学科,不限时间范围;团体研究指学生自行组织各类研究会,进行商榷辩论,自定组织事务。 1923年4月,湖南自修大学创办了《新时代》刊物,毛泽东在发刊词中提出,该刊物的宗旨是为将来改造国家、推翻旧制度、打倒帝国主义与改革文学艺术等问题贡献研究成果与主张。《新时代》校刊共出4期,登载的第一篇就是毛泽东的《外力、军阀与革命》,文中毛泽东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分析了中国革命局势,提出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主张。《新时代》上还发表了李达的《何为帝国主义》《马克思学说与中国》、李维汉的《观念史观批评》、罗学瓒翻译的《共产主义与经济的进化》等一系列文章,通过对中国革命问题的深刻阐释,加深了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理解和认识。 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湖南自修大学积极引导学生参与革命运动“革新社会”。1922年9月,湖南自修大学附设补习学校及初中班吸纳进步青年,第一期学生120余人。同时,许多自修大学学生也参与到补习学校的教学工作中,引导进步学生加入党的组织,参与革命斗争。学校专门组织设立社团领导学生运动,1922年12月重组整顿湖南省学生联合会,夏曦任主任,夏明翰任湖南学生联合会周刊主编,秘密宣传中共湘区党委政策主张;1923年4月,设立湖南外交后援会,郭亮任主席,领导多次学生罢课活动,实行对日经济绝交;设立湖南青年救国团,学员罗学瓒任主席,姜梦周任主任,组织开展反日爱国宣传运动。为激发广大工人的革命意识,学校还组织学生开办粤汉铁路新河工人夜校、长沙泥木工人夜校等工人夜校,并广泛参与到粤汉铁路、长沙泥木、水口山铅锌矿等一系列工人罢工运动的领导组织中, 如罗学瓒任长沙人力车工会秘书、郭亮任粤汉铁路工人罢工总指挥。 1923年11月,因传播革命思想、组织革命运动,赵恒惕政府以“该校所倡学说不正,有碍治安”为由,查封了自修大学及附设补习学校,大部分学生转入湘江学校学习。学校办学历时两年零三个月,培养了来自湖南34个县和外省4个县的200多名革命青年,其中大多数人成为党的杰出领导人才和革命干部,它也被誉为“湖南革命策源地”。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腊八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承载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不仅是岁末年初的重要节点,更是传递温情、凝聚邻里的美好时节。1月26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举办“腊八热粥暖人心,浓浓温情满社区”公益送粥活动,以一碗热粥为纽带,拉近了邻里距离。 当日清晨,天刚破晓,社区党群服务大厅内,精心熬制的腊八粥热气腾腾,翻滚飘香。上午8时许,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们开始为现场到访的居民免费发放腊八粥,居民们有序排队,脸上洋溢着期待与喜悦。送上的一碗碗热气腾腾的腊八粥,不仅是节气的问候与关怀,更是寒冬腊月里社区大家庭的关爱与温暖。老人们围坐在一起,一边品尝香甜软糯的腊八粥,一边拉家常、话家常,分享生活中的点滴趣事与新年期盼。 与此同时,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还专程为社区独居、行动不便老年人上门送腊八粥,敲开一扇扇家门,递上一碗碗热粥,送上一声声关怀,让无法到场的他们也能及时品尝到传统美食,感受到社区大家庭的温暖。 一碗热粥,虽朴实无华,却蕴含着浓浓的温情,它连接起了社区与居民的心,让邻里关系更加紧密。未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将继续秉持为居民服务的理念,开展更多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陕西网】“腊八热粥暖人心 浓浓温情满社区”——西北政法大学社区举办腊八节送粥活动
1月10日,由西安市法学会文化产业发展法律研究会主办的“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暨 2025年年会”在西安召开。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孙昊亮,西安市法学会秘书长常淳,省委宣传部原一级巡视员、研究会高级顾问、陕西省版权协会首席专家沙庆超,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党雷,以及来自长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多家律师事务所和文化企业的数十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研究会秘书长、长安大学副教授崔艳天主持开幕式。 孙昊亮在致辞中表示,2025年研究会在文旅开发、会展策划、媒体运营、理论研究、法律服务等多个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面向“十五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文化产业法治化建设也肩负着更为重要的使命。希望研究会继续发挥平台优势,进一步凝聚行业力量,深化法律研究、强化法律服务、拓展国际合作,为西安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智库支撑。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孙昊亮致辞 常淳在致辞中表示,研究会自成立以来,紧密围绕西安文化发展大局,团结带领广大法学研究、法律工作者,在新兴业态法律规制与保障、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等诸多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学术成果。希望研究会继续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和制度创新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针对文物保护中的司法实践、文化产业数据资产的研究、传统工艺发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寻求破解之道;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贡献真知灼见。 西安市法学会秘书长常淳致辞 沙庆超在总结讲话中高度肯定了研究会2025年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以及本次研讨会碰撞出的“智慧火花”。他指出,研究会要强化政治站位,聚焦文化产业发展前沿问题,推进新兴文化业态法律问题研究。针对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一些乱象,要探索构建长效法律治理机制。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守正创新。要深化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推进学科建设,着力培育高素质文化法治专门人才。 省委宣传部原一级巡视员、研究会高级顾问、陕西省版权协会首席专家沙庆超 党雷在工作报告中系统总结了研究会2025年在“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产业实践”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他表示,面对“十五五时期”的新形势、新机遇,研究会将持续开展文化产业相关法律研究,推动产学研协同,搭建高端合作平台,加强与政府、企业、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为推动西安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党雷作工作报告 学术研讨环节由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孙栋主持。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萍、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鲁甜分别围绕《多方联动守护历史文脉,多元赋能文化产业发展》与《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作主旨演讲。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张爱国、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维娟作为与谈人作了交流发言。现场学术交流氛围浓厚。 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萍作主旨演讲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鲁甜作主旨演讲 本次会议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陕西知识产权法治研究院、陕西省公众科学素质与法治国家建设研究中心承办,研讨会的顺利召开为助推西安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法治建设凝聚了共识、集聚了智慧。 【政法新闻网】“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https://www.xbfzb.com/2026-01/11/content_11482225.html#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 【西安发布】“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https://xafbapp.xiancn.com/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51552/7318737.html?isShare=true 【奋斗陕西】“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 https://www.ersanli.cn/longtext/detail.html?feedId=226531111063890&type=11&app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