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各民族平等权利的法治保障 段阳伟《 人民日报 》( 2021年07月16日 第 07 版)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在我国民族工作实践中,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用法治保障民族团结,既是宝贵经验,也是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新疆各民族平等权利的保障》白皮书,充分展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宪法法律相关规定,实现对各民族平等权利的法治保障。 建立完备法治保障体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将民族平等权利落实落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规定各民族的候选人在本民族中差额选举,创造性保障了各民族特别是人口较少民族的政治权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进一步为新疆基层民主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法治保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在经济发展、财政保障、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支持灵活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方面作出系统安排,使各民族平等享有经济发展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为新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提供了保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原则,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条例》在全国首先实行高中阶段义务教育,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充分尊重和保障各族人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 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任何公民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必须同时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也是实现民族平等的必然要求,无论哪个民族,无论什么信仰,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一段时间里,境内外“三股势力”相互勾结,打着民族、宗教的幌子,利用群众朴素的民族、宗教感情,大肆散布宗教极端思想,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鼓吹暴力,对新疆各民族平等权利造成了严重危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取果断措施,依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族群众增强了对权利义务的认识,树立了平等享有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按照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行事。当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极端主义渗透得到有效遏制,各族群众只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行动、自主择业、自在生活,去什么地方、做什么工作、过什么样的生活都不受他人干涉和限制,各民族平等权利得到了切实保障。 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实现对民族平等权利的保障,不仅需要通过积极作为使民族平等权利贯穿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还需要对破坏民族平等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对一切侵犯各民族群众基本人权、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恐怖活动,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侵犯民族平等的违法犯罪行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打击。新疆已连续四年多未发生暴力恐怖案(事)件,为各民族平等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新疆依法开展反恐、去极端化斗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大限度保障新疆各族人民充分享有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得到新疆各族人民的广泛支持和坚决拥护。 (作者为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讲师)
2021-07-16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三场云上边会举行 《 人民日报 》( 2021年07月07日 第 13 版) 本报北京7月6日电 (记者王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十七届会议期间,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6月28日举办“大变局下民间力量对发展权的贡献”云上边会。来自中国、巴基斯坦、印度、保加利亚、斯里兰卡、哈萨克斯坦等国的专家学者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参与研讨。 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副会长徐绿平表示,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考验及单边主义、种族主义、霸权主义等威胁,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人民的发展权遭遇严峻挑战。社会组织应切实加强国际团结合作,坚定维护和践行多边主义,积极推进可持续发展,深入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保障发展权贡献民间力量。 印度巴罗达MS大学教授辛哈认为,在全球化的浪潮中,一些国家出于地缘政治的考虑,大搞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给世界带来更多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各方既要看到分歧,更应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加强交流,才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的尊严和权利。 “各国非政府组织是保障发展权的重要力量,他们与政府部门合作,充分发挥优势,积极服务社会,尤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表现突出。”保加利亚索非亚大学副教授格奥尔基耶夫说。 斯里兰卡“对话促进了解”学会主任库克和哈萨克斯坦中国研究中心副主任乌谢诺夫强调了交流合作的重要性,主张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组织间要积极开展对话,促进了解和沟通,实现和平和发展。 本报北京7月6日电 (记者王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十七届会议“法律发展与残障权利”云上边会6月29日举行。此次边会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等机构承办。来自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挪威奥斯陆城市大学、澳门科技大学、中国残联研究室、北京市晓更助残基金会的残障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国内多所人权研究机构、法学院校的师生,以及多个残障社会组织的实务工作者,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参与了本次会议。 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万洪主持会议并介绍说,我国已经出台和实施了三期人权行动计划,即将出台第四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这体现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百年来投身人权事业取得的伟大成果和鲜明特色。残障权利是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长期关注的特定群体平等保障的权利议题之一。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人权事业中,我国残疾人权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法治体系逐步完善。由此促成了8000多万残疾人摆脱贫困、共享小康,也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考验,成为中国人民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残疾人社会融合而提出的卓有成效的人权发展模式。 挪威奥斯陆城市大学教授鲁尼·哈佛森介绍了欧盟无障碍相关立法的发展。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性别平等和社会融合处处长蔡縩评述了亚太地区多个国家完善国内法律制度、实现残障人平等权利的做法。 多位与会者指出,中国残障法律体系的进步,从立法到司法、从无障碍到教育就业等诸多领域都有体现。 本报北京7月6日电 (记者王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十七届会议“人权与国际团结”云上边会7月2日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承办。来自吉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在线参加研讨。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致辞指出,中国的人权话语体系是对国际人权话语体系的重大丰富和发展,也为未来中国与世界各国展开更为广泛、深入的合作奠定了价值共识和基础。未来我们仍需通过人权研究和实践推动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构建中国特色的人权话语体系,并且积极参与到国际人权话语体系的建设中,为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贡献中国方案。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何志鹏认为,人权成为霸权的借口是国际团结面临的重要阻碍,很多时候,经济竞争、意识形态差异和文化冲突等领域的国际斗争,都是打着人权的旗号来展开的。 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万洪说,在全球公共卫生安全受到冲击的情况下,国际团结原则有助于人类社会的互帮互助,减少偏见和冲突,进而保障和实现人权。 多位与会专家指出,中国在推动人权和国际合作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
2021-07-08
陕西日报讯 (记者 吕扬 见习记者 王晨曦)7月2日,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承办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7届会议“人权与国际团结”中方边会举行。本次边会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线下会场设在西北政法大学,来自全国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与讨论。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志鹏教授以“国际团结的阻碍与突破”为题,谈到了国际团结的缘起、美好目标以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朱颖教授指出,中国近年来在人权事业中取得的辉煌成绩,是在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下丰富“世界人权”内涵的最好见证。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说,中国的人权话语体系是对国际人权话语的重大丰富和发展,未来我们仍需通过人权研究和实践推动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构建中国特色的人权话语体系,为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贡献中国方案。
2021-07-05
Chinese experts called for a revival of the concept "human rights," saying the cause of "human rights" is becoming an excuse for hegemony, hampering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The calls were made Friday at a parallel event for the 47th Sess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uncil, which was held online in Xi'an, northwest China's Shaanxi Province, with the theme "Human Rights and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In many cases, international conflicts in areas such as economic competition, ideological and cultural differences are launched under the banner of human rights," said Professor He Zhipeng, executive director of Human Rights Research Centre at Jilin University. A parallel event for the 47th Sess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uncil is held online in Xi'an, northwest China's Shaanxi Province, July 2, 2021. /CMG Experts condemned hegemonic actions by some Western countries, disguised as so-called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hampering international efforts to actually improve human rights conditions. "Hegemonism has already caused human rights disasters in the Middle East," said Ha Guanqun, a scholar from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Only by abandoning hegemonic thinking and respecting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Middle Eastern countries can the human rights situation there be improved," the scholar said. Zhu Ying, deputy dean of Institute for Human Rights,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 said the key is to "remold and revive the concept of 'human rights' in the world". "China has made brilliant achievements in the cause of human rights in recent years, especially the national efforts to eradicate absolute poverty," said Zhu, citing China's practice as an example. "It is the best testimony of enriching the connotation of 'human rights,'" Zhu said. China announced at the beginning of this year that it has lifted 98.99 million poor rural residents out of poverty under the current poverty line, addressing their healthcare, education and housing problems. The achievement is considered a major part of the country's efforts to improve human rights conditions of its people. Experts at the event said China's concept of human rights is the enrichment and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discourse.
2021-07-03
中新社西安7月2日电 (记者 阿琳娜)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7届会议“人权与国际团结”中方边会2日举行。本次边会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来自吉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参与讨论。 图为会议现场。阿琳娜 摄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表示,中国的人权话语体系是对国际人权话语的重大丰富和发展,也为未来中国与世界各国展开更为广泛、深入的合作奠定了价值共识和基础。未来仍需通过人权研究和实践推动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构建中国特色的人权话语体系,并且积极参与到国际人权话语体系的建设中,为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贡献中国方案。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翟晗说,在全球公共卫生安全受到挑战的普遍冲击下,国际团结真正的实现不仅取决于国际层面的共识与合作,而且根植于团结价值作为重要的公法价值在国内政治中如何被践行。 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张师伟表示,中国共产党关于人权的理论思考把人类社会普遍的人权发展与人类的解放紧紧联系在一起,并提供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普遍愿景,国际人权话语体系在全人类层面上的公共性将由此而得到充分凸显。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朱颖说,世界人权观念的重塑和复兴不是回到过去的“理想”,而是面向社会的事实,面向开放的未来,中国近年来在人权事业中取得的辉煌成绩,都是在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下丰富“世界人权”内涵的最好见证。 本次边会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承办,国内多所人权研究机构、法学院校的教授、研究生近百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参与了本次会议。(完)
2021-07-03
新华社西安7月2日电(记者李浩)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承办的“人权与国际团结”视频研讨会2日召开。本次活动属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7届会议“云上边会”之一,线下会场设在西北政法大学。来自吉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大学等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参与了线上讨论。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何志鹏认为,人权成为霸权的借口是国际团结面临的重要阻碍,很多时候,经济竞争、意识形态差异和文化冲突等领域的国际斗争,都是打着人权的旗号来展开的。 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万洪说,在全球公共卫生安全受到冲击的情况下,国际团结原则有助于人类社会的互帮互助,减少偏见和冲突,进而保障和实现人权。 多位与会专家指出,中国在推动人权和国际合作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朱颖表示,中国近年来在人权事业中取得辉煌成绩,无论是“一带一路”的发展目标,还是消除绝对贫困的国家行动,都是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下丰富“世界人权”内涵的最好见证。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说,中国的人权话语体系是对国际人权话语的丰富和发展,未来我们仍需通过人权研究和实践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话语体系,并且积极参与到国际人权话语体系的建设中,为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贡献中国方案。
2021-07-02
“今天,在全国法院推行的繁简分流、网上立案、网上开庭、裁判文书上网等,以及司法改革中最高人民法院倡导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强基导向,都是便利当事人的措施。这些都是新时代坚持、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体现,也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当代价值” 评剧《刘巧儿》剧照。 法治周末记者尹丽 汪世荣是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近30年来,在深厚的传统法研究基础上,他的研究轨迹从古代司法走向当代司法,接续了西北政法大学革命根据地法制研究的红色传统,形成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他笔下的多本著作,如《判例与法律发展——中国司法改革研究》《“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1937年至1949年)》(以下简称《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等,均受到学界和实务部门的高度肯定。 近日,汪世荣接受了法治周末记者的专访。 总结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的宝贵经验意义深远 法治周末:2011年4月,作为主要作者,你曾出版《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一书,深入阐述了对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的系列研究成果,引发了广泛的关注。此书初稿出炉之际,陕甘宁边区法制史奠基人杨永华先生曾笑称这部著作是有所“企图”的。可否介绍当时开展这项研究的初衷?为何将目光对准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 汪世荣:杨永华教授是我国较早开始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的专家。上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也即改革开放初期,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方克勤教授和杨永华教授就将学科重点放在了陕甘宁边区法史研究领域。 我上大学时,就聆听过杨老师、方老师关于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的有关教学内容。读研究生时,系统学习了陕甘宁边区法制史课程。后来,我牵头申报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研究》,结项成果被评审纳入2011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也就是这本《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 此书出版时,有幸请杨老师写序。他是欣慰的,也是深有感触的,还意味深长地说到“企图”二字。我想,杨老师之所以这么说,其一是因为陕甘宁边区的建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的重要转折,从此,许多制度围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设更加成熟,中国革命也不断走向全国胜利。陕甘宁边区或者具体到延安这个地方,是中国革命史、党史、共和国史都应该追溯到的一个特殊地区,是对中国革命胜利产生了巨大贡献的一个地区,法史研究值得深入挖掘。 其二,在一个政权组织系统中,法院是国家组织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37年至1949年,从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为稳定政权中枢、保障党中央运筹指挥全国,奠定了坚实的思想文化基础。 人民司法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立足边区实际,开拓创新,从艰难困苦中走向胜利,其发展历程充满着艰辛的探索和不懈的实践。陕甘宁边区发展过程中取得的诸多经验,是先辈流血牺牲换来的。总结这些宝贵经验,揭示司法制度发展的规律,是研究边区法制史的基本路径,其意义深远。 或许,这样解读杨老师当初提及的研究“企图”,更能理解一位前辈学者的高瞻远瞩。在此,对已故的杨永华教授表示沉痛哀悼! 法治周末:2018年,《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一书再版。如今,距离此书初次面世已经过去十年。能否请你介绍,在这期间,有何新的研究成果问世? 汪世荣:这些年有一些著作,如天津财经大学的侯欣一教授从法律思想史视角出发撰写的《从司法为民到大众司法——陕甘宁边区大众化司法制度研究》、西北政法大学刘全娥教授撰写的《陕甘宁边区司法改革与“政法传统”的形成》,都是不错的著述。从这些著作中,可以看到延安时期政治与法律的密切联系与相辅相成,这样的研究成果更加具有现实针对性和理论原创性。 新时代应该坚持、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 法治周末:大量注释和原始司法档案史料的择选与运用是《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一书的特色。能否谈一谈司法档案在法学研究中的运用? 汪世荣:法史研究运用司法档案材料是法史属于史学范畴的一个例证。不过,档案材料的使用在法史研究领域还需要方法上的引领和倡导。西北政法大学的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在方法上是一个引领风气之先的团队。 上世纪80年代开始,杨老师那代学者就已经开始系统查阅、整理并运用档案材料了。就《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一书而言,使用档案材料主要有两大部分。 一是从中央档案馆和陕西省档案馆收集到的、从1937年至1949年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档案资料。这些资料为研究工作提供了扎实的文献基础。二是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处档案。此外,还有甘肃庆阳地区档案馆的部分历史档案。 本书相关研究历时7年,使用档案材料达几百卷之多。法史研究属于实证研究,档案的意义十分重要与突出。如果缺乏这些档案材料,研究工作是难以想象的,其结论也是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验的。 法治周末:黄克功案是陕甘宁边区历史上最著名,也是研究者关注最多的案件。你如何看待这一案件及其带来的影响? 汪世荣:黄克功案件发生在1937年,案由是因恋爱不成杀人,被告为红军将领黄克功,被边区高等法院判处了死刑。这个案件档案十分完整,共计94页,目录19项,主要材料包括:判决书、起诉书、被害人验伤单、证人谈话笔录、公审笔录、被告黄克功陈述、毛主席给审判长雷惊天的信、公审大会记录、宣布罪状布告、证据检验与调取的来往函件,等等。 该案审理的程序公开公正,裁判理由清晰,证据确凿,说理充分,反映了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的特点。当时虽然没有律师制度,但是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通知证人出庭、组织群众在法庭上发言,体现了保障人权、程序优先、公开公正等原则。黄克功案件所确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并成为当今也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 法治周末:近年来,探索新时代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成为许多司法机关的重要工作之一。你如何看待“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内涵、特点与当代价值? 汪世荣:“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内涵,是坚持人民司法本质,实现司法为民宗旨。“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核心内容是审判与调解结合,坚持群众路线,实行巡回审判,重视思想工作,就地化解矛盾纠纷。鉴于此,“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就是便利群众诉讼、畅通权利救济渠道。 今天,在全国法院推行的繁简分流、网上立案、网上开庭、裁判文书上网等,以及司法改革中最高人民法院倡导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强基导向,都是便利当事人的措施。这些都是新时代坚持、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体现,也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当代价值。 与同期国民党统治区比较,边区的司法理念是先进的 法治周末:有法科背景的董必武曾担任边区高等法院院长。在当时艰苦的条件下,边区审判人员的专业性、法官专业化等方面的情况如何? 汪世荣: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坚持司法的专业化建设。我党重要的领导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法学家董必武(1886—1975),1937年接替谢觉哉(1884—1971)担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董老留学日本学习法政,是我党高级领导中少有的法律专业人才。 另外,1942年担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的李木庵,是清末法政学堂毕业生。1946年担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副院长的乔松山,是南京法政学堂毕业生。当然,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中,雷经天、马锡五等,都是工农出身的干部,是资深的革命家。他们领导陕甘宁边区司法工作,也对革命政权的维护、社会变革的推动、审理程序的便捷、司法功能的发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法治周末:《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一书中列举了许多边区高等法院的案例。如今,这些案例已经成为我们了解边区司法实践的重要窗口。那么当时,对于司法实践中的这些案例,尤其是一些具有典型、普遍意义的案例,边区高等法院有怎样的认识和做法? 汪世荣:以李莲案件为例。案件的审理以维护人的自由为中心,这是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处理婚姻案件的一项原则。 案件缘由是:1930年,李莲被拐卖到赵家,时年13岁,就与赵家儿子赵怀珍结婚。婚后赵家儿子参军久不归家,1939年李莲到延安找到赵怀珍,当时他是教导队战士。李莲在延安待下来,先在工厂工作,后上卫生学校,此时,李莲与丈夫关系冷淡,又另与别人相好。于是,李莲提出与丈夫离婚。丈夫不肯,李莲提起诉讼。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理由是:李莲与丈夫之间双方感情破裂,丈夫还有虐待李莲的行为,使得李莲不堪与之同居。判决依据的法律就是陕甘宁边区的《婚姻条例》。 虽然本案发生在1940年前后,但透过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判决的理由,可见民事审判应该保障人权,维护婚姻自由。处理家庭关系、婚姻关系的基本原则是人性解放。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这个理念下,认定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判决双方终止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这是人民司法对公民婚姻自由权利的保护。与同期国民党统治区比较,边区的司法理念是先进的,它尊重人的独立和尊严,难能可贵。 法治周末:在《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一书中提到,婚姻纠纷是陕甘宁边区所有案件中极其重要的类型之一。在当时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下,面对传统婚姻习俗(例如童养媳等陋习)与现代婚姻法理念冲突,当时的司法实践情况如何?其对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诞生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汪世荣:陕甘宁边区处于西北地区。当时的中国,不同地区文化差异巨大。不过,处在革命时期、人民政权环境下,追求人的自由、解放人的天性、满足人民呼声,成为司法的首要任务。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确定的方针政策,进行创造性司法,审理的诸多案例成功调处家庭纠纷,化解了社会矛盾。有些典型案例——诸如其后被编写成评剧《刘巧儿》的案件,成为类似案件裁判的范例。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颁布婚姻法,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都是作为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予以延续。 法治周末: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延安时期的司法对后来新中国司法制度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站在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的历史点位上,回望延安时期的司法,能够给予我们怎样的启发? 汪世荣:对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历史与司法实践的解读,有助于展现中国革命法制发展和演进的历程,揭示司法功能在解决立法与现实的冲突、推动法律发展和构建新型社会秩序中的作用。因此,陕甘宁边区司法经验是新中国司法制度不可忽视的基石。 站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历史点位上,回眸延安时期的司法,能够给予我们的启示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司法功能对政权的保障、社会的安定以及对社会风险的防控,具有重大的意义;其二,司法组织的专业化,司法人才较高的文化水准,坚定的理想信念,明确的法治思维,对高质量完成司法任务具有基础性作用;其三,重视司法的社会建设功能,推动社会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是司法工作者肩负的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三秦学者创新团队“西北政法大学基层社会法律治理”对此文亦有贡献)
2021-07-01
法治周末记者卢伟 抗日战争时期,党在陕甘宁边区经过伟大的司法实践,建立了一整套系统而全新的、适应战时需要的人民司法制度,为边区的政权建设和法治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也为新中国的司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馆内图。 说到陕甘宁边区的司法制度,不得不提到两个人:谢觉哉和马锡五。谢觉哉是我国法学界的先导、人民司法制度奠基人之一;而马锡五在边区工作实践中实行的贯彻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的办案方法,被称为马锡五审判方式,曾在解放区广泛推广。 追求实事求是的谢觉哉 延安时期,谢觉哉曾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司法部部长、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等职,对人民司法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奠基作用。他的法治思想内涵丰富,涉及立法、司法等方方面面。 谢觉哉 延安时期,谢觉哉主张边区的立法要坚持人民本位,他讲道,“法律的建立是为了使群众更好保护自己”,能够适应群众的需要,反映绝大多数人的意志,为人民大众服务。 同时,谢觉哉指出立法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他强调:“抄袭模仿不能免,参考参考,模仿模仿,但绝不顶事。凡是抄的,外国的,总不尽合于中国及边区情况。” 在司法活动中,谢觉哉经常思考:司法活动的证据是否有效,是否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是否是为人民服务的? 1935年11月,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司法部成立不久,省裁判部送来“王观娃死刑案”,要谢觉哉批复。谢觉哉反复看了卷宗,提出数个可疑之处:“王观娃的罪到底是什么?当过几年土匪有什么事实?今年抢了些什么?在何处抢的?抢的情形怎么样?怎样动员他人去当土匪的?都是哪些人?” 他指出:“王观娃各种事实情节都没有说清楚,案卷报告上看不出来,这样马马虎虎,怎好来判他的死刑?”于是,他拿起毛笔,重重地写了4个大字:“无从下批。” 随后,省裁判部根据谢觉哉的批复,重新审判,最终以王观娃“无罪释放”结案。 同时,谢觉哉主张在办案中要特别保障妇女权益,不断消除男女不平等的传统观念的消极影响。 1946年12月,陕甘宁边区安边县发生了一起丈夫杀死妻子的人命案。此前受害人曾到延安告状,要求离婚。谢觉哉亲自接待并耐心地同她交谈,向她讲述了许多道理要她与丈夫争取和好。这位农村妇女听完劝告便返回家乡,但他的丈夫依旧不能改变对她的虐待,反而变本加厉。女方忍无可忍,多次到安边县司法处要求离婚。县司法人员受封建思想的影响,不敢大胆保护女权,没有判决准许离婚。这位妇女便再次来到延安见到了谢觉哉。听到了她的哭诉后,谢觉哉立刻给安边县司法处写批示,要求准予办理她的离婚请求。然而,不久之后安边县司法处报来死刑复核的案子,原来那个丈夫已经把妻子杀死了,对此,谢觉哉感到十分惋惜,他批评了县司法处的工作人员,认为“这就是司法人员的职责和断案的水平所致”。 另外,谢觉哉非常重视司法干部整体素质的提升和干部队伍的廉洁性。他强调,司法干部要以人民满意为办案的评判标准,为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在实践中锻炼和提升司法干部的素质及能力。 “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马锡五 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坚持群众路线,是边区政府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为此,延安时期的立法和司法制度,改变了坐堂问案的审判方式,在司法实践中,总结推广了“马锡五审判方式”。 马锡五 1943年,马锡五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开始从事司法工作。后来,又当选为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 马锡五在从事司法工作期间,经常携案卷下乡,巡回审理,就地办案。他始终坚持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查明案情,就地解决;依靠群众,坚持原则,审判与调解相结合;不拘形式,程序简便,便利人民诉讼。深受边区群众欢迎,被称为“马锡五审判方式”。1943年马锡五二审的封芝琴抗婚案,就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典型写照。 封芝琴自幼被父亲封彦贵许给张金才之子张柏为妻。随着年龄渐长,两人互生情愫。但因张家贫穷,封芝琴又被其父另许给他人,但都遭到了封芝琴拒绝。 张家得知封芝琴被许给他人后,纠集了亲友20多人,深夜从封家将封芝琴抢回与张柏成婚。 封彦贵告到县司法处,司法人员未经周密调查,以“抢亲罪”判处张金才六个月有期徒刑,张柏与封芝琴婚姻无效。 封芝琴不服,便拦路告状,表示“死也要与张柏结婚”。 马锡五受理此案后,会同司法处在案发地举行公开审判,临判决前又征询在场群众意见。最终,根据张柏与封芝琴是双方同意结婚,按婚姻自主原则,判决其婚姻有效;又分别判处封彦贵和张金才劳役和徒刑。当地干部和群众无不点头称赞。 由于断案公正,马锡五不断赢得老百姓的称赞,大家亲切称其为“马青天”。毛泽东曾为其题词:“一刻也不离开群众。” “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一种司法审判制度的创新,得到了边区政府及边区高等法院的肯定。边区高等法院指出:“这种新的方式,使摸索数年的新民主主义司法制度有了实际内容。” “马锡五审判方式”对推进中国共产党的司法民主建设,保护人民的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间各地上诉和缠诉减少,民刑案件数也大幅度下降。据资料显示,1942年,陕甘宁边区共发生民刑案件1832件,1944年减少为1244件,下降了约三分之一。 奠定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础 “谢觉哉的法治思想是以人民为本位、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法治思想,具有典型性和先进性,也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副院长、法学博士王斌通说。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中国法律史学会第八届、第九届执行会长,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汪世荣教授介绍,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最大特点,是解决了在当时没有律师制度的情况下,较好地实现对当事人权利的一个最大保护以及司法的公平公正。同时,充分发挥了法官调取证据、调查事实的作用,征求群众对司法判决的意见,把习惯和风俗的运用,跟法律的适用有机的结合。 “今天我们民法典也明确作了规定,有法律的按照法律来处理,没有法律我们要适用习惯。对习惯的重视,是我们法治的一个巨大的进步,习惯生成于人民的日常的生活,尊重习惯,就是尊重我们群众的生活。” 汪世荣说。 汪世荣介绍,在审判的过程当中发挥调解的作用,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同时,马锡五审判方式也体现了便民、为民、利民的原则。 “党在陕甘宁边区的十三年法治建设实践,受到了边区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其间进行的一系列司法制度探索和改革,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理论准备和宝贵经验。”汪世荣说。
2021-07-01
【法眼观】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街道雅宝里15号,这座小楼的2层,坐落着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任建友的名字命名的“任建友调解工作室”。每个工作日,72岁的任建友都会早早来到这里,开始一天的工作。 今年是任建友担任人民调解员的第13个年头。从法官的岗位上退休后,在家带了几年孙子的她,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加入到人民调解员的队伍中。如今,和共和国同龄的任建友,依然在人民调解一线发光发热,让很多本来剑拔弩张的矛盾纠纷最终消弭于无形。 这是一组“沉甸甸”的数据:“十三五”期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4500万件,其中近80%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这是全国300多万名人民调解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他们用法理情守护着千家万户的安宁祥和,推动人民调解这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1 人民调解制度深深扎根于中国大地上 “人民调解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根据地时期创建的依靠群众解决民间纠纷、实行群众自治的制度。”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褚宸舸指出,人民调解制度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根植于“和谐”“无讼”等中华传统文化,强调互谅互让、平等协商,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东方经验”“东方之花”。 据了解,20世纪20年代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会组织中就设有调解组织,负责调解群众之间的纠纷。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不断发展。陕甘宁边区等根据地的乡村设有调解组织,称之为“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个名称沿用至今。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调解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出台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到1955年年底,全国已在乡、街建立了17万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982年,人民调解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内容写入我国宪法,民事诉讼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继承法等法律都对人民调解作出了规定。1989年,国务院颁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2010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人民调解法,该法成为第一部全面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人民调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和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人民调解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人民调解具有灵活便捷、不伤感情、不收费用等优势,既可以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负担,修复当事人的关系,也可以有效避免矛盾纠纷进入行政、司法渠道,节约行政执法和司法成本。”司法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0多万个,全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70多万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20万件,大量的矛盾纠纷被化解于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2 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他有权转租该房屋吗》《这种空子不能钻》《夕阳恋的背后》《施工扰民何时休》……翻开这本《任建友调解工作室典型案例选编》,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到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生活中常见的矛盾纠纷可谓无所不包。最终,在任建友和她身边一众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大都化干戈为玉帛。 “任老师热心,对工作有激情,做事一丝不苟”。同事曾这样评价任建友。从派出所、街道到社区,任建友为民解纷的脚步一刻不停。2014年3月,“任建友调解工作室”在朝外街道正式成立,这是北京市首家以个人名字命名成立的调解工作室。 该调解工作室成立至今,共调解各类纠纷600余件,接待各类纠纷咨询1000多人次,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目前,工作室共有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此外还有数名兼职人民调解员。 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员队伍以兼职为主。褚宸舸认为,“兼职人民调解员的优势是容易发挥基层社会各行各业的力量,国家投入人力成本和财政成本比较低”。但同时,由于兼职调解员在时间精力、专业素质等方面受限,也制约了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方面,矛盾纠纷主体更加多元、类型更加多样,调解难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些都需要人民调解员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 作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部门,司法部在持续巩固规范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同时,大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2018年,司法部会同中央政法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强调要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 近年来,一大批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以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被吸纳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员320万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36万人。 据介绍,北京、江苏、河南、海南、重庆、新疆等地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数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如上海市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聘请了具有法律、医学、心理学、金融等专业背景的专职人民调解员127名。2020年,该中心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近3万件,人均调解纠纷超过200余件,成为上海市响当当的调解工作品牌。 3 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衣学义,来自青岛市崂山区的一位律师,同时也是崂山区道路交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副主任。 自2006年起,崂山区引入专业律师参与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衣学义就开始参与其中。2012年,为解决崂山区道路交通事故不断增多、赔偿纠纷矛盾突出的问题,崂山区道路交通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运而生。每年,衣学义都会成功处理几十起道交事故赔偿纠纷,每一份入情入理的调解书都给当事人家庭带来温暖和慰藉。 近年来,崂山区司法局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该区已建立起劳动仲裁、医患纠纷、物业管理、老龄纠纷等24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关系深刻调整,各种矛盾凸显叠加,特别是一些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易发多发。与传统矛盾纠纷相比,这类矛盾纠纷行业特征明显,专业性强,涉及主体多,影响面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近年来,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等,通过联合召开会议、开展督导检查、纳入综治考评等形式,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 据司法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近4万个,其中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已普遍建立,并不断向其他重点行业、专业领域拓展。近年来,全国人民调解组织每年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达150余万件,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行业、专业领域调解纠纷数量增长很快,如上海已经占到全市调解纠纷总量的60%以上。 过去,医疗纠纷一度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现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已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域,每年有60%的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得以有效化解。全国医疗纠纷总量、涉医案件数量持续下降,“医闹”问题大为减少。 4 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 2020年,受疫情影响,广州某服装商城生意不佳,租户要求商城减免3个月租金。因商城租户提出的诉求与商城的租金减免政策差距较大,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广州市白云区司法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社区调委会等力量,成功化解800余名租户900多万元的涉疫减免租金纠纷。 这是白云区积极构建人民调解工作格局的一个鲜活事例。近年来,白云区司法局大力完善调解组织网络。纵向完善以区调处办为中心、24个镇(街)调委会为线点、402个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点的“3”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横向拓展6个行业专业、38个企事业调委会,涵盖医疗卫生、婚姻家庭、物业管理、物流、批发市场等多个领域,构建“诉调、警调、访调”三调衔接联动体系,推动“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 2018年以前,司法部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机构改革后还负责指导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2019年,在首次召开的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司法部明确提出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褚宸舸认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作用,在于通过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和力量,联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从而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为完善各类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全国20多个省(区、市)出台意见,加强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衔接联动。通过在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派出所、信访等部门设立派驻人民调解组织,接受移送委托开展调解工作,有效缓解了法院、公安和信访等部门的工作压力。 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设立派驻有关部门人民调解组织近3万个。“十三五”期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共接受有关部门移送委托调解的案件380万件,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65万件。 “有时候单纯靠法律不能解决的矛盾,靠调解反而能更顺利地实现事了人和。”同时,任建友也认为,“调解绝不是为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去和稀泥,而是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再依法、依理、依情去进行调解。” 任建友还在不断学习。她说:“每次给老百姓解决完一个案子,就很有成就感,心里特高兴。” 为人民调解,任建友将和全国的人民调解员一道,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链接 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0多万个,全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70多万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20万件。 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员320万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36万人。 全国共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近4万个。 全国共设立派驻有关部门人民调解组织近3万个。 (以上数据截至2020年年底) (光明日报记者 靳 昊)
2021-06-291929年,王翠芬出生在河北定县胡房村。8岁那年,卢沟桥的炮声震碎了乡村的宁静,鬼子的铁蹄踏进了村子。当时她还不懂什么是家国沦丧。 1942年,13岁的她站在村口的老槐树下,对着本家叔伯哥哥王印富重重地点了头。王印富是村里的共产党负责人,问她:“妹子,加入共产党吧,咱们一起抗日!”那一刻,她觉得这句话比天还大。 入了党,她成了妇救会和儿童团的骨干。白天在村外割草放哨,远远望见鬼子的身影,就撒开腿往村里跑,一路气喘吁吁地把消息递进去。回家还要帮着种地、纺线。晚上去识字班,昏黄油灯下学几个字,再跟着大伙挨家挨户讲抗日道理。她说那些年不觉得怕,也不觉得苦,“把组织交代的事干完,心里就像落地的石头,稳稳当当”。 后来前线武器紧缺,晋察冀根据地要建兵工厂。1944年,王翠芬和村里9个青年一道参军。那是北方最冷的腊月,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他们走了三天路,脚上的布鞋磨破了边,夜里借着游击队的掩护,屏住呼吸悄悄穿过平汉线封锁区,最终一头扎进了太行山东麓的阜平县深山里。她成了金龙洞兵工厂的一名战士。 金龙洞兵工厂藏在幽深的山洞中,是冀中最大的兵工基地,专造炸药、地雷、手榴弹。他们喝岩缝里渗出的冰凉泉水,吃住在洞里。鬼子常来扫荡,炮声就在头顶响,可没人敢松劲。王翠芬常说:“这山洞隐蔽,不怕轰炸,还有熬硝要的水和温度。”她从最苦最累的熬硝做起,守着大锅提炼火硝,熬煮、沉淀、通风,一道道工序都不敢马虎。没有防护用具,手常被硝石烧得脱皮溃烂,被铁器磨出血口,钻心地疼。可她硬是咬着牙,一点点摸透了地雷生产的全流程。 抗战胜利没多久,国共内战爆发,她随厂转战宣化。1946年2月,17岁的她在装配地雷拉弦时突遇爆炸,头面部严重烧伤,昏迷中被抬进了战地医院。醒来后,她摸着左额头凹凸不平的疤痕,反倒乐了:“那会儿穷得没镜子,看不见脸啥样,倒省得自己吓自己。”她从不后悔。 伤愈后,组织送她去读书。她之前只上过识字班,没正经念过书,先是补了初中课程。1953年,24岁的她考上北京矿业学院地下采煤专业。“国家要搞建设,煤炭是工业的粮食。”她原本大三被选上留苏,却因其他原因未能成行。学校说建设急需人才,动员她提前毕业留校,她二话没说就留了下来。 王翠芬一辈子没离开教育系统,1985年在西北政法学院离休。晚年的王翠芬定居西安,时常回忆起冀中平原的田野和太行山深处的兵工厂。当年那个放哨送信、熬硝造雷的农家少女,历经战火洗礼与书香浸润,身上自有一股松竹的坚韧与梅兰的温润。她未曾过多提及过往的功勋章,只依旧守着那份最朴素的念头:把组织交办的事踏踏实实做好。 (文/石葛蕾依)
4月19日,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在海口正式发起筹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后,国内首个聚焦营商环境与法治宣传教育交叉领域的专业智库平台,标志着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添重要智力支撑。 2025年12月,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启动,制度型开放进入实质性阶段。境内关外政策交汇、国际国内规则叠合,市场主体的规则预期与权益保障不仅依赖制度设计的完备性,更取决于法治认知的普及深度与规则实施的社会共识。 正是回应这一时代课题,由西北政法大学数字社会治理研究院与海南省开放型经济研究会牵头,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融媒体学院)、华东政法大学韬奋新闻传播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海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共九家单位共同发起筹建研究院,致力于打造立法精神与地方实践之间的知识中介。 签约仪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指出,全民普法四十年是法治史上的伟大创举。他特别强调,在自贸港语境下,法治宣传教育需实现“全民基础普法、精准规则教育、国际法治传播”三个层次的统一,研究院作为立法精神与地方实践之间的连接枢纽,正是“纸面之法”转化为“行动之法”的关键一环。 海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剑华表示,高水平开放越深入,法治化营商环境越重要。他希望研究院能够成为对接国际规则的法治智库、企业合规经营的“法治医生”,真正让“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从政策倡导走向社会行动。 法治智库的落地,最终要依靠高校的学术支撑。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结合学校在中亚法治研究、企业合规服务等领域的扎实积累表示,研究院将把课题立在开放前沿,把人才育在实践一线,把法治文化传向国际舞台。 会上,九家发起单位共同签署共建协议,“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多语种智能教育平台”正式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大学生法治宣讲团同时获授旗。据介绍,研究院实行轮值理事长制,秘书处常设海南,每年将系统推进法治宣讲、课题研究、合规指导等五项重点工作。 在随后举行的首届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发展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围绕制度创新、涉外法治、数字治理、国际传播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专家一致认为,研究院的成立恰逢其时,必将为海南自贸港打造“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营商环境注入坚实的法治力量与人才动能。 【法治日报】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发起筹建签约仪式在海口举办 【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筹建签约 【三沙卫视】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发起筹建签约仪式在海口举行
金秋九月,丹桂飘香,西北政法大学迎来2026级新生报到。报到现场,一幕幕温暖鲜活的青春故事接续上演:有学子兑现一年前许下的求学之梦,有双胞胎姐妹携手入校并肩逐梦,各学院也精心准备特色文创礼包,以满满的诚意与仪式感,迎接八方新同学,共同开启大学崭新篇章。 校党委书记赵万东在报到现场会见了一名特殊的新生——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2026级本科生吴孟香,在时光邮局打卡点前与她合影留念,见证这名女孩圆梦西法大。 故事要回溯到2025年5月,在西北政法大学“筑梦山阳・法治启航”研学活动中,来自山阳中学的高三学生吴孟香走进西法大校园,在政法园埋下“我一定要来这里上学”的青春梦想。一年之后,这份约定如期兑现,吴孟香怀揣理想正式踏入大学校园,成为西法大的一名本科新生。 吴孟香的圆梦故事,是学校定点对口帮扶山阳县,精准助力山阳籍学子成长成才的生动实践。自2017年起,西北政法大学持续落实专项帮扶政策,聚焦山阳籍学生求学发展,累计资助山阳籍学生150余人,搭建起全方位、精准化的资助育人工作体系。 “去年我受到学校资助,有幸来到这里参观,今年以新生身份重返校园,内心满是踏实与归属感。”吴孟香表示,西法大是自己法学梦想的起点,未来四年将深耕专业知识,心怀正义、与人为善,把收获的善意传递下去,用实际行动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此次迎新现场,一对双胞胎姐妹格外引人注目。2026级民商法学院潘思妤、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潘思含一同考入西北政法大学。十八年来姐妹二人相互扶持、彼此鼓励,怀揣对公平正义的共同向往,双双选择法学专业,携手奔赴西法大之约。 从家人变为同窗,姐妹俩对全新的大学生活有着别样感悟。潘思含用“安心”形容当下的心情,迈入陌生的大学校园,亲人仍在身旁,遇到难题可以随时倾诉商量,内心便多了一份底气。潘思妤则用“映照”概括二人的关系,多年来彼此互为参照、互相成就,这份默契,支撑着二人一路并肩成长。从同一家门走向同一所校园,双胞胎姐妹将在西法大的沃土之上,彼此照亮、各自闪耀。 除了动人的新生故事,学校各学院也巧思频出,为新生准备形式丰富的迎新活动与专属文创礼物。外国语学院依托MBTI性格问卷,为同学们定制专属性格画像马克杯,同步发放罐头植物,推出「西法大地图」闯关大冒险活动,新生探寻校园完成打卡,即可收获大学第一枚勋章。各类学院纪念物件、2026级专属文创相继送到新生手中,一件件小礼物承载着师长的殷切祝福,为新生送上别具一格的入校初见惊喜。 约定开启故事序章,陪伴凝聚奔赴力量。一批批青年学子怀揣理想汇聚西北政法大学。学校也将持续做好育人服务保障,陪伴全体2026级新生脚踏实地逐梦前行,在校园沃土之上书写属于自己的青春华章。
近日,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推进组织架构优化升级,对标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专家组九个领域,正式组建成立财政经济、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社会法治、科学技术、教育人才、文化艺术、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九个专门委员会。 会议现场,各专委会负责人作年度工作思路汇报,专委会班子成员集体履新见面,展示履职风采,标志着我省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专业化队伍建设迈入新阶段。 省知联会成立的九个专委会,紧密对标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专家组领域设置,精准对接国家发展战略与全省中心工作,实现了专业领域全覆盖、职能定位全契合。今后,各专委会将立足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智力密集、人才荟萃、联系广泛的独特优势,紧盯经济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升级、法治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引育、文化传承、民生保障、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研走访、积极建言资政,将党外知识分子智慧力量融入全省发展大局。 九个专委会风采展示 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陈斌、陈双蓉、汪灏、曾卫红、王文、殷敬忠、阎明、刘博、苏斌 财政经济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十四届人大代表、陕西山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领衔,集聚全省财政、金融、经济研究高端人才,紧扣宏观经济走势,研判发展形势,精准建言助力经济稳健发展。 部分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钱勋、施艳春、张继文、何建刚、南雨辰、徐世彦 农业农村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常务理事、杨凌示范区展览局副局长何建刚领衔,汇聚“三农”领域资深专家与行业精英,聚焦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深耕基层调研,聚力赋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刘红忠、祁圣君、白崇文、胡炳樑、丁群、苏斌、马向超 产业发展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副所长胡炳樑领衔,集结产业领军人才与企业中坚力量,紧盯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助力产业链优化升级,助推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孙迪、王洪、王欣、杜洋、常安、何小勇、彭何利、苏青、倪文艳 社会法治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十三届省政协委员、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常安领衔,荟萃法学名家与社会治理专业力量,聚焦法治建设与基层治理,践行法治理念,用心用情护航社会和谐稳定。 部分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王鹏、丁群、刘红忠、景蔚萱、彭斌 科学技术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十三届省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明领衔,汇聚两院院士、科研领军人才及青年科创骨干,聚焦前沿科技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全力激活全域创新内生动力。 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陈磊、张红春、杨文力、武小川、陈捷、王彬羽、丁金闪 教育人才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西安美术学院副院长武小川领衔,云集教育界名师大家与人才工作专家,深耕教育事业发展,统筹人才培育、引进与服务,筑牢区域人才发展坚实根基。 部分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邵晓军、吕仙利、张红春、鱼照梁、申虹、王欣、金中 文化艺术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十三届省政协常委、陕西省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会长张涛领衔,汇聚文艺名家、文博学者与文旅行业翘楚,深挖地域文化底蕴,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助推文化事业与文旅产业繁荣发展。 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高瑛、王江华、赵媛、段降龙、种铁、温红侠、刘仲伟、延华 卫生健康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省人民医院副院长段降龙领衔,集结三甲医院、医学类高校学科带头人、卫健领域专家,聚焦公共卫生建设与民生医疗服务,守护群众身心健康。 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马纪涛、董文倩、赵超英、李云松、岳超、王希琴、马恩泽 生态环境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十三届省政协委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学院执行院长李云松领衔,集聚全省生态环保领域专业人才,严守生态保护底线,助力绿色低碳与生态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知联会将持续锚定对标方向,建强用好九个专委会平台,拓宽吸纳渠道、汇聚各界英才,凝聚党外知识分子共识合力,提升建言献策质效,以专业智慧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前,省知联会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研究审议了九个专委会主任名单及相关事宜。 【三秦统战】对标顶层布局 汇聚群英智慧——省知联会九个专委会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