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这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好发挥法治作用,推动和保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出发,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突出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套内容丰富、结构宏大的思想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领域的具体体现。全面依法治国重在“全面”二字。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举措贯通和体现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和最新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关于法律的本质、法和经济基础的关系、法律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法的继承性和相对独立性等思想,以及列宁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同时,继承和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包括毛泽东思想中有关中国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法制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包含的民主法制思想。把这些思想理论有机结合起来,是我们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理论逻辑的必要途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继承和创新。 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如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六合同风、四海一家的大一统传统,德主刑辅、以德化人的法治主张,民贵君轻、政在养民的民本思想,等贵贱均贫富、损有余补不足的平等观念,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正义追求,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道德操守,任人唯贤、选贤与能的用人标准,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的改革精神等。而中国自古形成的—整套朝廷制度、郡县制度、土地制度。税赋制度、科举制度、监察制度、军事制度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也为周边国家和民族所学习和模仿。习近平法治思想既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进行了系统梳理和仔细甄别,又赋予传统优秀法律文化遗产新的生命力;既彰显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尊重和自信,又坚持了不忘本来、借鉴外来和开创未来的价值原则。 如何驾驭人类自身是个永久和重大的课题,随时代发展需要不断开创新的理论和实践。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进程,容易且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在这种形势和条件下,要啃下涉及利益关系和权力格局调整的“硬骨头”,既需要改革的坚定信念。意志和勇气,又需要卓越的政治智慧和高超的统筹驾驭之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18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包含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些都表明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并非偶然。习近平同志依法治县依法治市、依法治省到依法治国的实践,可以反映出法治在习近平总书记治县、治市、治省到治国过程中的连贯性、一致性和创新性。例如,《之江新语》一书收录的232篇短论中,很多涉及法治与市场经济、法治与和谐社会、法治与德治。党的领导与法治的关系、基层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性、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只有系统、全面、完整地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过程,才能更好地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意义和巨大价值。
2021-03-17
【人民网】【学习强国】 为了全面做好提高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治素质,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西北政法大学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开始,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3月12日记者获悉,该课程作为法学专业必修课程,其他专业通识选修主干课程。 3月10日下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正式开课,该校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校长杨宗科教授承担第一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和理论体系”主讲任务。他向同学们讲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形成过程、理论体系,生动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和发展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引导学生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和丰富内涵,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果良好。 据悉,为了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做到全面准确的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核心要义,西北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和法治学院相关学科的教授组建了课程教学组,由校长杨宗科教授担任组长。寒假期间,课程教学组集体备课,精心设计课程教学内容体系,为该课程的开设做了充分的准备。 据了解,西北政法大学本学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以教师专题讲授方式授课,主要教学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和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品格和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和实践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辩证思维和科学方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社会治理法治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国家安全法治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科技与法治发展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等10个专题。
2021-03-15作者: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王斌通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有助于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凸显制度优势,发挥治理效能,为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提供坚强保障。2021年2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今天,大力提升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将裨益于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新发展阶段注入法治力量。 一、坚持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根本坐标,社会治理创新,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我们党很早就形成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使法治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如延安时期所形成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就因重视一切从实际出发、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依靠群众说理说法、实行审判与调解相结合、实行简便利民的诉讼手续、在审判工作中执行利民的方针等得到中央的高度评价和群众的广泛拥护,这一贴近生活、深入民心的审判方式,是人民司法工作经验总结和优良传统的集中体现,既反映出党领导下政法干部忠于职守、严格依法办事的精神风貌,也突显出政法工作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进步初衷。 实践表明,有法必依、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得到认真贯彻的时候,司法公信力就越强,人民群众对法治事业的信心和认可度就越高。目前,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在社会治理中,要紧紧围绕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运用法治思维精准施策,依靠法治方式有的放矢,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传承红色法治文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法律规定、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起案件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基层安,天下安。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新时代“枫桥经验”被誉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其一大特色在于在党的领导下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的相互融合,尤其是将法治纳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过程中,通过法治来平衡社会利益、弥合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真正发挥了法治的保障作用,确保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生机活力。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是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环节。既要在法治工作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尊重人民群众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将自上而下的问题排查与自下而上的问题反映结合起来,畅通群众合法诉求的表达渠道,丰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法治路径,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切实做到标本兼治;同时,也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与机制创新,准确适用《民法典》等法律规范,认真做好符合基层社会治理实际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行业章程等社会规范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工作,积极推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解纷方式相互衔接联动,形成有法可依、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进而凝聚调解合力,呼应社情民意,依法定分止争,使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合情合理合法的结果。 三、坚持深化改革和务实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 改革与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而务实创新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日渐完善的坚定支撑。社会治理法治化,离不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各项制度机制的有序改革和有效创新。越是深化改革,越是创新发展,越要具备法治思维、法治意识。针对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在社会治理领域所带来的深刻变化,要在具体行为中体现法治限制权力、保障权利的核心要义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 一方面,要树立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和效果导向,在社会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运用改革方法发挥制度优势、防范风险挑战、释放治理效能。注意发现得到干部群众普遍支持的社会治理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其纳入制度机制建设,使改革成果利于人民、服务人民。另一方面,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和契合社会生活发展实际的制度设计、具体举措,积极倡导在法治框架下的务实创新,实现社会治理的“真创新”,杜绝“为创新而创新”的“假创新”。将社会治理和多元解纷的制度优势转化为趋利避害、造福人民的治理效能,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保障人民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奠定坚实根基。
2021-03-02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镇北庄村全体党员的回信中谈到“团结就是力量”的重要命题。“团结就是力量”既是从燕赵大地唱响,继而在全中国不断传唱的一首革命歌曲;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来,贯穿于党的发展历史的重要思想;更是深刻积淀于我们的精神血脉和历史传承中的文化基因。在新时代继续弘扬“团结就是力量”的精神内涵,对于我们开启新时代新征程有着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团结就是力量”的历史内涵。“团结就是力量”蕴藉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体现了中华民族深厚的精神底蕴和文化传统。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关于“团结就是力量”的表述就相当丰富:《周易》中阐释了“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涵义;孔子讲“君子周而不比”,强调是君子之间的调和与团结;孟子在天时与地利的对比中,强调“人和”的积极作用;荀子讲“民齐者强”,孙武认为“上下同欲者胜”都充分肯定了团结的实施效果,认为通过团结能够达到积蓄力量,实现强与胜的良好作用。毛泽东同志曾多次谈到“团结”的作用,并在阐释“团结”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中不断丰富着“团结”的内涵。而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不同时期分别建立了国共合作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更是彰显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的鲜明主题。回顾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的最终胜利,其中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中国共产党人深刻理解“团结”的重要价值,并且能够不断在实践中求取团结,在团结中促进发展。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时刻体现着“团结”的理念,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建立、“团结统一”民族精神的凝聚,再到“两弹一星”精神、抗击非典精神、伟大抗疫精神等精神谱系的展现,无不涌现着团结的力量和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百年史是一部团结带领人民为美好生活共同奋斗的历史”,这一论断深刻指明了中国共产党注重团结、巩固团结、发展团结的历史传承和精神内涵。 “团结就是力量”的价值内涵。马克思主义指出,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是实现解放的根本途径,充分体现了“团结”在民族解放、获得自由中的作用,也昭示了团结凝聚力量的客观作用。从马克思主义的相关观点出发,我们能够更加明晰“团结就是力量”中蕴藉着的多重价值内涵。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团结就是力量”需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一百年来的奋斗实践过程中,正是团结了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群体、民族,才实现了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才开启了“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征程。“团结就是力量”需要依靠人民的支持,“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是中国共产党攻坚克难的重要法宝,也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立场的体现,而团结人民正这一命题的逻辑前提,即在团结人民的基础上依靠人民,在为了人民的目标实践中巩固团结。正是在“团结”的基础上,才保证了全国各族人民与中国共产党同向同行、同频共振,而不会离心离德。从“团结与力量的逻辑关系”来看,至少体现了势与能、价值评价与价值选择、目标与结果等三种关系。从势与能的关系来看,“团结”意味着党领导人民的价值趋向,而“力量”意味着党领导人民的价值实现,有了团结才能将动能转化为效能;从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来看,“团结就是力量”是价值评价与价值选择的协调统一,团结的过程是人们进行利益取舍、关系评判后做出选择的过程,需要人民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做出正确衡量和取舍;从目标与结果的关系来看,团结是我们实现发展的价值目标,力量是我们推动发展的客观效果,二者的统一才能实现从目标向结果的转化。 “团结就是力量”的实践内涵。“团结就是力量”绝不是空想的、唯心的、口号式的,在新时代背景下,这一命题需要被纳入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的伟大实践中去考量。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论述,在具体的团结实践中,至少囊括了四个层面的涵义。一是要实现党与人民的团结。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党要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价值目标。对比一百年来中西方政党实践的历史来看,我们能够发现,只有坚持人民与党团结才能保证团结的力量性、方向性和持续性,才能实现人民幸福和美好生活的愿景;只有党与人民团结才能保证党长期性、稳固性,不能脱离于人民谈团结。二是要实现党内与党外的团结。党内首先要团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他还指明了团结系统性——“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其次是党内与党外要团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巩固和发展爱国主义统一战线,并指明统一战线追求的团结内涵是广泛的、坚强的、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向着共同目标前进的团结。三是要实现民族之间的团结。民族团结是贯穿中国历史的深刻经验教训,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价值,他指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始终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坚决反对一切危害各民族大团结的言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四是要实现国际之中的团结。习近平总书记在国际社会中多次阐述了团结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意义,始终以合作共赢的积极态度发出“中国声音”。面对疫情问题,习近平在2020年11月召开的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议中指出,要在以团结取代分歧,以理性消除偏见,凝聚起各国携手抗疫的最大合力;在2021年2月召开的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上,他进一步强调,前所未有的挑战需要前所未有的团结协作。 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举行春节团拜会的讲话中谈到,“我们要认真回顾走过的路,不能忘记来时的路,继续走好前行的路”。习近平总书记对于西柏坡党员关于“团结就是力量”的回信,正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思来路、知去路的可贵品质。随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我们需要继续弘扬“团结就是力量”的时代价值,从而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团结协作,上下齐心,共同奋斗,将团结而来的磅礴力量贯通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2021-03-02
西北政法大学在寒假期间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严守高校疫情防控的红线、底线、高压线,坚持全时段、全过程、全方位扎实做好学生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学生疫情防控与日常管理、寒假教育与日常教育不放松、不断线、不脱节,形成学生疫情防控“闭环”管理。 西北政法大学多次召开疫情防控专项工作会制定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精准施策 以“严”律人 ——精心组织,夯实责任。寒假前夕,该校党委书记、校长先后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召开疫情防控专项工作会,制定了详细的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寒假期间,该校坚持日打卡、日反馈、周通报工作制度,并将工作情况作为学院学生工作、辅导员评优考核的重要观测点,将精准摸排工作做实做严做细。 ——全程管理,强化实效。在学生返程前,该校全面摸排、掌握学生返乡计划,逐一与学生监护人核实学生行程,实现家校管理责任联动;学生返程中,做到轨迹追踪全覆盖,确保学生定向定时返回,做到闭环管理;学生返程后,每日针对居住地、健康状况、出行动态等11类内容进行信息统计与报送。 ——分类施策,严格管控。针对家庭所在地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且暂时无法返回的学生,该校认真做好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并保持与家长联系;针对寒假期间离校不返乡的学生,该校统一建立微信群,安排辅导员“一对一”联系,确保学生假期安全。 西北政法大学通过媒体平台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思想教育宣传 知行结合 以“学”立人 ——正向引领,注重宣传。寒假期间,该校通过学校官网、官微、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致全体学生的一封信》《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西北政法大学赓续奋斗共抗疫情——致全校辅导员的一封信》《寒假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防诈骗知识宣传》等文章,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思想教育宣传。 ——打造品牌,汇聚合力。该校积极构建学校、学院、班级微信平台联动发声机制。一方面,在学校微信平台持续打造“辅导员说”栏目,由辅导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爱国主义、法治教育等内容积极发声,充分发挥辅导员在思政育人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各学院深入挖掘疫情防控中的思政教育素材,积极开展主题征文、网络作品创作、典型事迹宣传等相关活动,保证假期思政育人工作不失效不留白。 ——强化担当,实践育人。该校根据疫情防控的具体形势和工作要求,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等主题,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法暖万家·筑梦有我”实践活动,学生们结合学科优势、专业特色和家乡疫情防控实际,开展普法宣传、实践调研、主旨演讲、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中。 西北政法大学寒假期间全面启动线上心理支持平台引导学生进行心理调适 关爱疏导 以“心”育人 ——家校联动,关爱学生。该校辅导员通过“云走访”“云慰问”等形式,积极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与沟通,介绍学生在校期间情况,了解学生家庭状况,对学生学习、生活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全面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状况。 ——建立平台,及时引导。该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通寒假网络心理咨询服务,全面启动线上心理支持平台,通过腾讯会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有紧急心理援助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同时,在校内各级各类网络平台发布《温暖陪伴,守望心灵—-给班级心理委员的倡议书》,倡导全校各班心理委员在假期开展倾诉互助行动,积极发挥学生班干部在朋辈关爱与心理疏导中的积极作用。 ——宣传引领,润物无声。依托“西法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微信平台,重点打造“心灵驿站”专栏,每周两次向全校师生推送心理调适技巧,自寒假以来已推送原创文章10篇。更新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结合学生心理需求,推送“心理书、影、音推荐”“心理趣味小测试”“心理健康百科”等相关内容30余篇,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心理自我调适。 西北政法大学校领导实地检查学校设施、看望留校学生 扶困助学 以“爱”暖人 ——定期联系,关心生活。该校党委书记、校长认真检查学生宿舍、食堂、澡堂等相关区域,仔细了解未返乡学生的生活情况,确保学生在校如在家,春节前还专门看望了在雁塔校区欢度春节的学生。各学院定期联系、走访慰问未返乡学生,及时了解学生情况,保障其正常生活,解决其实际困难。 ——发放补贴,扶助返乡。该校自2013年起就持续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返乡路费补贴。考虑到疫情影响,学校进一步扩大资助学生范围,加快资助款项的办理进度,确保在寒假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返乡路费补贴全部发放到位,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备考,顺利回家过年。 ——扶危助困,共克疫情。2020年该校在学校临时困难补助中增设了疫情专项补助,用于资助因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失业、无法正常生产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继续学业的学生。寒假期间,该校继续推进疫情专项补助工作,最大程度的帮助学生及其家庭渡过难关、共克疫情。同时,辅导员利用假期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学业、就业等方面指导力度。 目前,该校正积极做好春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生顺利平安返回校园学习生活。
2021-03-01
陕西日报记者 吕扬 陈志涛 光听名字就知道,冷门绝学是不为世人所熟知的文化传承。虽然研究门槛高、研究群体小、成果产出难,但冷门绝学对于传承中华文明、保存民族记忆、守护文化安全的重要价值是不可替代的。 近日,我省3所高校5项冷门绝学入选国家社科基金研究专项,包括陕西师范大学申报的“陕西古旧地图整理与研究”、西北大学申报的“中国古代历法中的‘步五星术’研究”“丝绸之路古代地图整理与研究”“汉传佛教阿育王文献整理与研究”、西北政法大学申报的“蒙古文法律典籍汉译文本的整理与研究”。人们惊喜地发现,高校中有这样一群学者,他们满怀热忱而又坐得住冷板凳,满怀理想而又能下得了苦功夫,他们在探索文明脉动的艰辛历程中,阐释独特的文化遗产,讲好中国故事、传递中国声音,自觉为培育文化自信贡献力量。 地图里的山川风物 与浩如烟海的古籍相比,流传至今的古地图要稀少得多,研究者也寥寥无几。“在古代,很多地理文献都以‘图志’为名,但文字流传起来容易,地图的制作、翻印却要艰难许多。所以,很多地理文献流传到后世,其中的地图就亡佚了。”西北大学丝绸之路研究院副院长席会东说。 古地图是发现历史、了解古代文明交流互鉴的至宝。从最基本的交通路网、山川、城邑到风俗物产、地域文化、宇宙观念,在古地图中都能找到相应信息。千百年过去了,地图上的山川风物如今何在?席会东在古地图的导引下,沿着古老的丝绸之路奔走了17年,一点点开辟出古地图研究的新方向、新路径,就有了“丝绸之路古代地图整理与研究”项目。 撒马尔罕,丝绸之路上的商贸枢纽,中国古代传过去的养蚕丝织、造纸技术,至今仍是许多当地人赖以生存的手艺。席会东回忆道:“当地一位造纸厂的老板告诉我,他们现在用的就是从中国传过去的造纸技术,造出来的纸比现代工艺造的纸品质更好。在布哈拉、马什哈德、大不里士等中亚和西亚丝路城市,我也遇到了许多传承中国陶瓷器制作技艺的大师和一些工作室,他们甚至比我们国内传承得更好。” “这是丝绸之路上共有的文明记忆。”席会东表示,“反映丝绸之路的古地图分为中国、伊斯兰和西方3大谱系,我要做的就是把这3个谱系的古地图贯通起来,整理并阐释好丝绸之路多元文明互学互鉴的珍贵遗产,讲好属于全人类的丝路故事。” 目前存世的陕西古旧地图,总数至少有8610幅(套),为全国之最。“我们将摸排、整理现存陕西古旧地图的基本情况,建立数据库,并分为中文舆图、外文古旧地图两类进行专题研究,通过‘陕西古旧地图整理与研究’项目,全面系统梳理三秦富集的古旧地图遗产。”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王社教说,“这不仅能推动相关学术研究,还能推动秦岭、黄河、古都、红色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促进陕西旅游产业发展,助推陕西文化强省建设。” 典籍中的文化交融 蒙古学很冷门,作为学科分支,蒙古文法律典籍研究则更为冷门,门槛也更高。 “往往是懂法律的不懂历史,懂历史的不熟悉法律,好不容易有个既懂法律又懂历史的,少数民族语言又是一道坎。就算有人3项都会,能不能坐得住冷板凳又不好说。一遍遍筛选下来,国内做蒙古文法律典籍研究的学者不过10人左右。”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杨强言及于此,无奈地笑了笑。 杨强在蒙古法制史领域耕耘了近20年。在他看来,蒙古文法律典籍研究虽然小众,却有实实在在的学术价值和时代价值。 “例如,西方学者曾断言蒙古文明是一种停滞的文明,但蒙古文法律典籍的研究成果证明,蒙古文明在发展过程中有3次大的转型。凭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有力地驳斥西方学者的论断。”杨强说,“但是,要把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历史事实搞清楚,我们依然任重道远。” 胸怀抱负,杨强申报了冷门绝学项目“蒙古文法律典籍汉译文本的整理与研究”。该项目所研究的4部法典,正是蒙古族、藏族、满族和汉族融合发展的重要结晶。 “做好这项研究,我们就能较好地阐释民族融合在中华法制文明演进过程中的作用,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杨强信心满满地说。 与杨强不同,西北大学历史学院李利安教授更加关注中印文明交流,由他主持的“汉传佛教阿育王文献整理与研究”项目就涉及此领域。 阿育王是印度古代史上的重要人物,很多佛教文化现象均与其直接相关,他对中国佛教、文化、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国至今仍保留有大量与阿育王相关的汉语文献和佛教遗迹。 阿育王研究自19世纪以来就成为国际学术热点,但国内的相关研究长期以来不够系统全面。 然而,西方学者宁愿使用残缺的梵文资料、巴利文资料,模糊不清的希腊罗马资料,也不愿正视时代久远、体系完整的汉语阿育王文献,这已成为国际学术领域的一个遗憾。 李利安计划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带领团队系统梳理汉语阿育王文献,为更加深入认识丝绸之路上中印文明交往作出新的贡献。 星空下的守望传承 记者在西北大学科学史高等研究院见到唐泉教授时,他正忙着研究中国传统历法中的“步五星术”,黑板上写满了推导步骤。 历法是中国古代天文学的核心内容。“一般来说,一部完整的中国传统历法通常分为七章,其中第七章就是‘步五星术’,专门讨论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的运行规律,集中体现了中国古代天文学家对行星运行规律的认识水平。”唐泉介绍,“从我国西汉到明末时期,正式颁行过的历法有50多部,到了明朝末年,已鲜有学者通晓中国传统历法的编制思想与方法。” “从2011年出版的二十四史来看,其中关于传统历法中‘步五星术’的内容还有很多错误,如常数、术文、算表等。”唐泉说,“我们首先要校勘所有历法中与‘步五星术’有关的文字,然后通过算理分析搞明白古人计算行星运动的核心算法,从而在整体上把握中国古代行星理论的发展脉络。” 为了讨论中国古代行星理论的计算精度,唐泉选择了不同朝代的一些代表性历法,借助计算机编程计算出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的位置,同时利用现代天文学计算软件提取五大行星的理论位置,通过比较计算结果与理论结果,更加客观地评价中国古代行星理论在整个古代文明天文学发展史上的地位。 唐泉说:“以火星为例,北宋《纪元历》对火星视位置计算的最大误差基本能控制在5°以内,大致与400多年后哥白尼对火星的计算精度相当,这就很能说明中国古代天文学的发展水平。” 中国古代天文学很“高冷”,唐泉却耐得住冷清。“如果我们不做这项研究,中国古代天文学的精髓可能就从此不为后世所知了。20年前,我在导师曲安京先生的指引下,迈入了这一研究领域,当时西北大学的天文学史研究团队包括学生在内只有3人,如今这个队伍已经壮大到20多人。”
2021-03-01
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提出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主张。新中国成立后,宪法作为我国根本大法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出了明确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五个认同”、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式载体、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等一系列重要论断。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为民族团结提供法治保障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载体和方式,它发轫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族工作实践,在新时期得到全面加强,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运用法律手段和法治思维推进和规范民族团结工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法治保障,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特征。 2009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出台,拉开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的序幕。此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于2010年6月出台,《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于2015年3月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于2015年12月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云南省也纷纷出台了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2020年1月,《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出台。今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出台。今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出台。 十余年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在具体立法文本中对民族团结工作的指导思想、协同主体、工作机制、财政支持、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各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起到了有力的规范、指引、保障作用。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的主线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断,并推动其写入党章。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这些论断,深刻揭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于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民族工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意义。我们的民族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都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中,应明确立法指导思想,从具体文本、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载体等方面,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就立法目的和立法指导思想而言,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初期一般表述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等内容。 2019年1月通过的《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第四条规定,示范区建设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这是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中首次提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之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的地位得到明确和强调。2020年1月通过的《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强调该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全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西藏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第六条指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中华文化始终是西藏各民族的情感依托、心灵归宿和精神家园,西藏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思想深深扎根在群众心中。可以说,该条例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中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的重大突破。 今年1月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五条规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增进共性、促进一体,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该条例还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文化、教育、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的具体落实,作了深入细致的规定。今年2月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第一章“总则”也明确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其立法目的。第六条明确指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该条例第四章“宣传教育”中强调,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以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促进中华文化认同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文化认同是指共同体成员对其所属的共同体长期形成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念等的承认与接受。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因此,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提高传承中华文化的自觉,并将其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根基作用体现在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之中。 相关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中,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责任。要通过保护文化遗产、提升文化产品质量、挖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创新民族团结载体形式、发展文化产业等途径,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同时,发挥地方立法的规范、引导与评价功能,巩固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等文化认知,树立中华文化是各族人民情感依托、心灵归宿和精神家园的理念。强调保护、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既是中华文化绵延发展的语言文字载体,也是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要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的规定,提升各族人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并通过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享有,提升各族人民的受教育权、就业和工作权、文化权利享有水平,巩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心理基础、文化根基。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
2021-02-23
同民心而出治道(学术随笔) 汪世荣《 人民日报 》( 2021年02月03日 第 15 版) 德主刑辅、礼法并用是我国古代法制的一个鲜明特色。这种既重视道德又重视法律的观念,体现了源头治理、综合为治的治理智慧。源头治理注重预防和化解,通过温润人心的道德教化,提高人的精神境界,进而带动整个社会关系趋于和谐,这可以大大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能。综合为治则重视道德、法律等多种规范协同并举,发挥各种规范引导、激励、惩戒的功用,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实现治理手段多样化。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古代注重将道德观念融入家法族规、乡规民约、风俗习惯等,让这些规范在基层自治中发挥重要作用,形成了富有特色的社会治理方式。 在传统社会治理中,法律和道德各自发挥作用,从不同角度规范人们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从历史上看,早在西周时期,就出现了明德慎罚的主张。春秋战国时期,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主张礼治,强调“为政以德”,反对“不教而诛”;以韩非等为代表的法家主张法治,认为严刑峻法对维护统治更为有效。汉朝吸取秦朝灭亡教训,逐渐形成儒法并用、德主刑辅的思想,在法典创制中“引礼入法”,在司法实践中实行“尚德缓刑”。唐朝奉行“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以道德加强内心引导,以法律进行行为约束,预防与惩治并举,激励与责罚并重,法律和道德共同为社会生活提供行为准则。法律主要依靠官府强制实施,道德主要通过社会教化、内心认同等发挥作用。道德为法律运行提供良好环境和条件,法律为道德实现提供坚强后盾。道德与法律有机结合,拓展了治理空间,促进了社会治理。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民间智慧得以充分发挥。在传统社会,家族、乡村、行会等组织形态产生了大量家法族规、乡规民约、行业惯例等,成为民间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据。乡村不仅制定民间社会规范,管理、约束内部成员,还监督乡规民约的实行,预防矛盾、调处纠纷。对于严重违反民间社会规范的行为,可以“禀官究治”,或者在一定范围内自行处罚。这些民间社会规范在民众中认可度高、约束力强,成为国家正式制度的重要补充。 古代社会乡规民约等民间社会规范、风俗习惯等也逐步与儒家道德观念相融合,发挥着细致入微的社会调节作用,进一步夯实了基层社会治理的道德根基。比如,宋朝出现的陕西蓝田县《吕氏乡约》,规定了“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等内容,体现了儒家的仁义思想。再如,“人命关天”“欠债还钱”“童叟无欺”等广为流传的道德信条体现了儒家爱人、诚信等价值观。这些价值观在社会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发挥作用,对于形成淳朴民风、规范社会秩序功不可没。 可以看出,古代社会的人们已经认识到,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多样化要求治理规范更为丰富、更具适应性。正如《礼记》所云:“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意思是礼仪、音乐、政令、刑罚等,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用来凝聚民心、实现国家安定。随着时代发展,法律制度、民间社会规范相互渗透,特别是在价值观上都坚持儒家道德观念,倡导仁、义、礼、智、信等,从不同方面引导人们自觉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在治理功能上更容易实现互补。通过社会教化,民众对儒家道德观念越来越认同,对于体现这些观念的各类社会规范也更易于接受,使得这些规范能够更好发挥凝聚人心、稳定社会、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功用。 我国古代社会德治法治共同发挥作用的传统,在今天得到创新发展。比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创新基层群众自治模式,体现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当前,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仍需重视发挥乡规民约、家风家教等作用,借鉴传统社会的治理智慧。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实践中,应继续引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行业组织、志愿者组织、家庭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让法治和德治深度融合,形成治理合力,激发社会活力,增强社会凝聚力。 (作者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2021-02-04
【视频播放地址】http://www.humanrights.cn/html/rqbb/video/wsp/2021/0128/8525.html 2020年12月,第三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批准成立。新基地成员包括: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科技与人权研究中心。这是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相关内容的重要举措。 自2011年以来,我国已分三批在有关高校累计设立14家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这些基地的设立旨在推进并加强人权理论研究、教育培训、资政建言、交流合作、人才培养等工作,更好服务于中国人权事业和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 一、基本情况 【同期】 杨宗科:朋友们、同志们,大家好!去年年底,中央有关部门在经过严格的评选程序,批准我校入选第三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这是对我校人权理论学科建设成效的充分肯定。 我校长期重视人权教育培训与研究工作。早在1979年2月份,著名法学家、我校的严存生教授就在《解放日报》上发表了题为《从口号“争人权”想起的》文章,开始对于人权问题进行科学研究。1991年11月《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发表以后,我们学校在法学专业的许多课程,比如《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等课程当中丰富了关于人权问题的教学内容,开始了比较系统的人权教育培训工作。1993年,中国人权研究会成立,著名哲学家我校赵馥洁教授被推选为中国人权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的理事并且持续担任了第二届理事会的理事。我校的人权理论研究工作被纳入陕西省人文与社会科学的研究平台管理系列。2004年“人权”概念入宪以后,我校设立了人权法研究所,组织专业教师开展人权教学与研究。2007年,又增设了国际人权法研究所。2014年,我校参加了第二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申报工作和答辩工作。2016年,学校成立了专门从事人权教育和研究的校内实体机构人权研究院,作为人权教育培训的基地。先后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了《人权法》《国际人权法》《人权法研究专题》《警察执法与人权保护专题》等课程。2018年人权法硕士点获批招生。另外,我们还在学校“服务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与国家安全”法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中设有反恐与人权保障、民族宗教与人权问题等研究方向,在博士后流动站设有人权研究科研岗。 2019年12月,学校整合了校内“西北地区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民族宗教研究院”“人权研究院”等研究机构,组建了多学科性质的研究实体机构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下设了研究部、教育培训部、咨询实践部、国际交流部、办公室和信息资料室。中心主任由校长兼任,赵馥洁、严存生教授等著名学者担任中心学术顾问,现有专职研究人员8人,校内有35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研究人员。中心设有学术委员会,也建立了党组织。中心有专用办公室、多功能学术报告厅、会议室、资料室等共计900多平方米。近三年,学校每年投入(经费)100万元以上。办有《人权论衡》学术辑刊,运行专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信平台。 我中心在重视人权基本理论研究的同时,重点在西北地区反恐与人权保障、民族宗教与人权问题等领域持续开展深入研究。近五年来,中心的研究人员先后主持了“遏制宗教极端主义法律机制研究”“新疆散居少数民族权利保护问题研究”“‘反恐’背景下网络民族宗教极端信息治理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其他的纵向课题达到51项,中国法学会、国家民委等有关部门委托的项目55项;先后在《光明日报》《民族研究》《人权》《法律科学》等报刊杂志发表了《幸福安康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最大人权》《民族区域自治与新中国对少数民族权利保护70年》,以及《人权保障的司法进路:陕甘宁边区‘学疗命案’的启迪》等100余篇关于人权研究的学术论文;出版了《伊斯兰传统下的人权》《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宪制变迁》,以及《当代恐怖主义与反恐怖策略》《弱势群体宪法权利研究》等20余部学术专著;也先后获得了国家民委“第四届民族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15项。 我们学校在重视校内人权教学活动的同时,广泛开展关于人权问题的社会培训。近五年来,先后举办了有关人权与法治保障等内容的培训班超过了100多个班次。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培训了西部高校人权法教师50人次;为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基地举办法治与人权培训班2期56人次。我们学校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合作创立了全国首个律师刑辩培训中心,先后对西北五省区500多位刑事辩护律师进行了被告人权益保护方面的执业能力培训。我们学校历来重视人权教育与弱势群体人权保障的实践有机结合,支持学生“以我所学,服务社会”。成立于1984年的大学生法律服务中心,37年来共接待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人员达15万人次,解答回复的群众来信有3万余封,代写法律文书万余份,代理法律援助案件4300多件,先后被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评为“中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全国百佳学生社团”。 我们中心还积极地开展人权问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从2017年开始,每年都派出专家学者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会议。2019年12月,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了所谓“2019年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以后,我中心的舒洪水教授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的专访,对美国企图通过涉疆人权法案干涉中国内政进行了有力地回击。 二、发展规划 【同期】 杨宗科:面向未来,我校的人权研究中心将紧紧围绕服务国家人权事业的战略需求,立足服务西北地区人权法治保障工作实践,我们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设成为国内一流、有重要国际影响的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学校的党政领导将积极地承担和履行好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我们会切实把好人权研究当中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的关口,加大力度全方位督促中心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我们会大力支持人权研究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人权培训师资梯队的建设。我们将形成一支包括有15名左右专职研究人员、50名左右兼职人员的人权研究和教育培训的队伍。 我们将继续开展校内外的人权教育教学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具有重大学术影响的人权研究系列活动,出版人权研究的高质量的、系列的研究成果;建设西北地区人权事业发展的数据中心;撰写和发布西北地区人权事业发展报告;编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恐与人权保障、去极端化与人权保障,以及民族宗教与人权问题等特色人权培训教材;我们要不断地扩大人权培训的范围;积极参与人权外宣、国际人权斗争和国际人权交流。为中国人权事业和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三、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对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意义 【同期】 杨宗科:设立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是我国向国际社会作出的郑重承诺,也是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2009年4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我国第一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明确提出要“选取若干开展人权教育较早的高等院校作为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分三批批准成立了14家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设立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是国家行为,它表明了中国政府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的鲜明的态度和实际的行动,它也是我们促进人权教育、培训和知识普及的一种有益的尝试,对其他国家如何促进人权保障工作也具有启示作用,必将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大中小学开展人权教育,对公务人员开展人权培训,对公民进行人权知识的普及,这是推进人权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它促进了公民树立尊重和维护人权的意识,帮助国家公职人员确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正确态度和行为方式,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良好的文化氛围。 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是人权领域研究和培训的“国家队”,肩负着开展人权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重任。它既要进行人权理论研究,也要开展人权教育;既要在大学开展人权教育的课程,也要尝试在中小学开展人权教育的有效方式;既要对学生开展人权教育,也要对公职人员进行人权知识培训;既要在国内开展人权知识普及工作,还要在国际社会开展广泛的人权交流。 西北政法大学是国家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我们有80多年的办学历史、60多年法学本科教育的历史和40多年法学研究生教育的历史,我校的法学专业是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法学学科体系齐全、实力雄厚,同时又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族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等学科的支撑,为高水平地开展中国特色的人权教育与培训以及人权法治保障提供了良好的学科基础。 我们学校地处西北,长期扎根祖国的西北地区,与西北地区党政机关和高等院校长期保持着良好合作关系,其中在新疆就有我们4万余名校友在工作和生活。我校的反恐怖主义法学院、民族宗教研究院等教学科研实体与反恐实务部门也有着广泛深入的联系,具有深度研究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推进反恐怖主义与人权保障的独特地缘优势。 我坚信,在兄弟院校基地的支持和帮助下,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西北政法大学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一定能够办好,一定能够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做出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贡献!
2021-01-31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剑峰 孙立昊洋 近日,由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马锡五司法精神专业委员会、西北政法大学联合主办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成立大会暨“人民司法的一面旗帜: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时代价值”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会上,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正式揭牌。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徐显明,中央政法委法治局二级巡视员林子坚,最高人民法院二级大法官、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张述元,陕西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丁恒,马锡五之子马秦宁,马锡五司法精神基金会负责人、陕西省政协委员江榕,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孙国华、校长杨宗科等出席成立大会。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司法实践相结合的一项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司法审判理念、方法和经验的总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面光辉旗帜,是贯彻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被誉为“东方审判经验”。西北政法大学成立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系全国首家以党史人物民主法治思想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实体性研究机构,将有助于研究、传承、传播红色法治文化,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2021-01-29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是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推动研究范式革新的重要战略平台,对于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服务国家战略具有关键作用。 省政协委员、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常安表示,陕西高校在建设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时,应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破解力量分散、方向趋同、培育不足等难题,更好提升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成效,充分彰显陕西特有的历史文化底蕴与区位战略价值。 为提升申报竞争力,常安建议加强省级统筹,改变各校单打独斗的局面。可在全省遴选基础较好的高校进行重点培育,每校集中优势资源主攻一个特色方向,并建立三年期的省级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全程指导。 常安认为,在布局上,应聚焦国家所需、陕西所长,重点规划三大方向:一是国家安全、边疆治理与区域社会稳定;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与数字人文;三是共建“一带一路”与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涉外法治、国际规则等方面开展前沿研究。 常安同时呼吁,强化协同保障,推动实验室实体化运行,与实务部门共建实践基地;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为陕西打造高能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提供坚实支撑。 【陕西日报】常安委员 整合资源推动高校申报重点实验室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今年两会,陕西省政协委员,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带来关于制定《西安市民营博物馆条例》地方立法的提案。 1月30日,汪世荣委员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博物馆条例》于2015年颁布施行,作为行政法规,其法律效力层级较低。近年来博物馆事业快速发展,《博物馆条例》在应对新问题上存在滞后性,尤其是对于民营博物馆缺乏具体的管理规范。西安市博物馆数量达163座,其中,国有博物馆38座,行业博物馆51座,非国有博物馆74座,国家定级博物馆27座。博物馆类型包含历史综合、文物遗址、红色革命、自然科学、民俗文化、文学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学等多个种类。免费开放博物馆数量占比达85%以上,全市平均每8.02万人拥有一座博物馆,位居全国前列。《西安市促进非国有和行业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于2016年11月14日市政府第1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共三十条,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期后,西安市通过网上方式公开征求《西安“博物馆之城”建设总体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制定这一地方立法,符合《立法法》第72条“历史文化保护”立法权限范围。 汪世荣委员建议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制定《西安市民营博物馆条例》,在“非国有博物馆”和“行业博物馆”基础上,规范“民营博物馆”运营,并在全国率先为其建设和发展进行地方立法,凸显西安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和作用,为兄弟市、省级和国家相关立法提供经验。 【华商报】2026年陕西省两会|省政协委员汪世荣:建议西安立法规范“民营博物馆”运营
1月10日,由西安市法学会文化产业发展法律研究会主办的“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暨 2025年年会”在西安召开。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孙昊亮,西安市法学会秘书长常淳,省委宣传部原一级巡视员、研究会高级顾问、陕西省版权协会首席专家沙庆超,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党雷,以及来自长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多家律师事务所和文化企业的数十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研究会秘书长、长安大学副教授崔艳天主持开幕式。 孙昊亮在致辞中表示,2025年研究会在文旅开发、会展策划、媒体运营、理论研究、法律服务等多个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面向“十五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文化产业法治化建设也肩负着更为重要的使命。希望研究会继续发挥平台优势,进一步凝聚行业力量,深化法律研究、强化法律服务、拓展国际合作,为西安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智库支撑。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孙昊亮致辞 常淳在致辞中表示,研究会自成立以来,紧密围绕西安文化发展大局,团结带领广大法学研究、法律工作者,在新兴业态法律规制与保障、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等诸多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学术成果。希望研究会继续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和制度创新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针对文物保护中的司法实践、文化产业数据资产的研究、传统工艺发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寻求破解之道;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贡献真知灼见。 西安市法学会秘书长常淳致辞 沙庆超在总结讲话中高度肯定了研究会2025年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以及本次研讨会碰撞出的“智慧火花”。他指出,研究会要强化政治站位,聚焦文化产业发展前沿问题,推进新兴文化业态法律问题研究。针对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一些乱象,要探索构建长效法律治理机制。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守正创新。要深化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推进学科建设,着力培育高素质文化法治专门人才。 省委宣传部原一级巡视员、研究会高级顾问、陕西省版权协会首席专家沙庆超 党雷在工作报告中系统总结了研究会2025年在“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产业实践”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他表示,面对“十五五时期”的新形势、新机遇,研究会将持续开展文化产业相关法律研究,推动产学研协同,搭建高端合作平台,加强与政府、企业、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为推动西安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党雷作工作报告 学术研讨环节由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孙栋主持。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萍、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鲁甜分别围绕《多方联动守护历史文脉,多元赋能文化产业发展》与《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作主旨演讲。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张爱国、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维娟作为与谈人作了交流发言。现场学术交流氛围浓厚。 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萍作主旨演讲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鲁甜作主旨演讲 本次会议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陕西知识产权法治研究院、陕西省公众科学素质与法治国家建设研究中心承办,研讨会的顺利召开为助推西安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法治建设凝聚了共识、集聚了智慧。 【政法新闻网】“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https://www.xbfzb.com/2026-01/11/content_11482225.html#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 【西安发布】“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https://xafbapp.xiancn.com/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51552/7318737.html?isShare=true 【奋斗陕西】“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 https://www.ersanli.cn/longtext/detail.html?feedId=226531111063890&type=11&app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