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0
由地方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陕西学者挂职副检察长有位有权 本报讯 记者台建林 通讯员史茂芹 过去,学者到基层政法单位挂职,通常只是挂个虚职。这回,西北政法大学杜发全教授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那可是履行法定实权,因为他是通过雁塔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正式任命的。 雁塔区是西安市经济发展最快、最活跃的地区,新型、复杂案件较多。近年来,雁塔区检察院刑事案件总数及人均办案数居全省基层院之首。与此同时,办案力量明显不足,检察官们长期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疲于办案也造成检察官知识更新缓慢,执法理念转变较为滞后。 雁塔区检察院党组研究并商区委组织部、政法委同意,决定开展检校合作,每年从西北政法大学选聘一名45周岁左右,身体健康,副教授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导师,在刑法学研究方面有一定造诣,且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的法学专家挂职担任雁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不占编制、不发工资,并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由区人大任命,聘期一年。 接到请示后,雁塔区委召开常委会研究,通过人事任免事项。5月29日,西安市雁塔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杜发全教授为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杜发全教授是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刑法教研室主任、研究生导师组副组长,还先后兼任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省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及多家司法机关的顾问委员会委员。 西安市检察院任高潮检察长说:“‘人才强检’要落到实处。杜发全教授挂职担任副检察长经过人大的正式任命,能够享有法定实权。区委组织部门任命他为院党组成员,也使他能够参与该院重大案件和事项的决策。” 雁塔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同振魁介绍,聘请专家学者挂职担任副检察长,今后将成为雁塔区检察院长期坚持的一项工作机制。 创新建设检察官队伍 法学专家任检察院副检察长 www.xawb.com 西安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福民 通讯员史茂芹)近日,经西安市雁塔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西北政法大学杜发全教授为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挂职),任期一年。据悉,这是我省首例专家型学者挂职担任基层检察院副检察长,也是雁塔检察院继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成立“检察理论实务研究中心”和“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 雁塔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同振魁提出,队伍专业化建设是解决检察工作中问题和不足的关键所在,要充分利用雁塔区高等院校众多的区位优势,开展检校合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这一想法引起了西北政法大学贾宇校长的强烈共鸣,市检察院和区委对检校合作也给予充分肯定。同振魁检察长说:“我们希望寻找一位在刑法学研究方面有一定造诣、且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法学专家”。杜发全教授是“是一位非常合适的人选”。 聘请专家学者挂职担任副检察长,今后将成为雁塔检察院长期坚持的一项工作机制。这一举措将促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主流网站转载:http://unn.people.com.cn/GB/14748/7332992.htmlhttp://news.sohu.com/20080603/n257242528.shtmlhttp://news.qq.com/a/20080601/002183.htm
2008-06-03会议现场 人民网北京5月12日电 (记者徐焱)近日,“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国际研讨会”在京隆重举行。会议就国际动物保护立法的最新理念和发展动态,中国的动物保护和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的实际状况及全面加强中国动物保护立法的紧迫性和现实性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探讨,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动物保护法治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英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的代表以及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中国香港地区的知名教授、实务工作者20多人参加了研讨。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和来自社科院法学所、北大、清华、人大等科研院校和动物保护机构的专家70余人参加了会议。 来自西北政法大学的孙江副教授做的“西北政法大学的动物法教学实践”的发言。引起与会中外专家的广泛关注。 孙江副教授介绍了西北政法大学在经济法学院环境法专业研究生中首开动物福利法教学的情况以及由他设计和组织调研的中国动物保护状况数据分析,并提出现阶段中国动物福利观念普及和动物法专业人才培训的若干建议。得到了国内外专家的一致好评。中国著名法学家马俊驹教授现场点评:“西北政法大学在这一领域的教学实践走在了前面,为今后中国动物法的教学做了有益的尝试。”此次国际研讨会由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与英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共同主办,同时它也是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成立50周年系列庆典活动的一部分。 西北政法大学孙江副教授
2008-05-12三秦都市报讯(实习记者朱郁)4月23日,西北政法大学韩国法研究中心成立并举行了首期学术交流会。大韩民国国立全北大学校长徐巨锡教授,大韩民国驻西安总领事馆总领事俞载贤,大韩民国驻西安总领事馆金洪坤,西安韩国人协会金煊太会长以及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副校长郭捷等列席此次学术交流。 据悉,韩国法研究中心隶属西北政法学院刑事法学院,受西北政法学院科技处领导。韩国法研究中心今后还会吸收全国其他高校和司法界熟悉韩国法律且正在从事中韩法学比较研究的人员为该中心的客座或兼职研究员,以提高该研究领域在国内大学中的影响力。 (三秦都市报 - 2008-05-01) 【香港文匯報駐陝西記者熊曉芳西安電】西北政法大學日前成立西北首個韓國法研究中心,並於前日(23日)舉行首屆國際學術研討會。據介紹,該中心除著重研究商貿等方面的韓國法律外,還將為韓資及其它國內外企業無償提供各類法律服務,以達到促進韓國與中國中西部的經濟和學術交流之目的。 韓國國立全北大學校校長徐巨錫、韓國駐西安總領事館總領事俞載賢,以及來自中韓兩國的法學專家學者等50餘人參加了學術研討會。西北政法大學校長賈宇表示,自1992年中韓建交以來,中韓兩國在各領域都進行了廣泛的合作,中國更成為韓國第一大經濟貿易出口國。他介紹說,隨著中國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逐步落實,以西安為龍頭的內地西部地區,已經被越來越多的韓國人所熟悉及關注。 2006年6月韓國在西安設立總領事館,是西北地區首個外國總領事館。此外,已在西安落戶的韓國大型企業包括大韓航空、斗山重工業等大型韓企。賈宇相信,今後將有更多韓國人到中國西部觀光旅遊以及投資該地區,因此西北政法大學韓國法研究中心的成立將增加中西部地區對韓國的了解和研究,並加速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和國際化進程。 (文匯報-教育 2008-04-25)
2008-05-04在基层法院的司法实践中,舒洪水博士搜集到了大量鲜活的案例。 文/图 记者 王丽 实习生 张文俊 36岁的法学博士舒洪水从未想到,自己和同在西北政法大学从事法学教育的4位同事,会因为一段看似简单的司法实践经历,成为中国“学院派”司法实践的力行者;也因了这次实践,高校法学人才得以充分接触中国司法活动的“原生态”,开创了一个法院与大学合作的全新模式。 转身:法学博士的法官助理角色 4月18日上午,舒洪水开始了他在雁塔区法院法官助理的又一个工作日。一大早,他就同办公室的几位同事筹划案件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此前,他的身份是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师。因为一次思想的碰撞,他的身份发生了短暂变化。 1996年读法学研究生,2001年毕业留校担任法学教师,2003年攻读法学博士,2006年博士毕业继续担任法学教师……一路埋头读书的舒洪水坦言,没有一天司法实践经历,是他长期以来从事法学教学的最大缺憾。 “现在好多了。每天可以接触到很多鲜活的案例。”他兴奋地翻着手边的一沓卷宗告诉记者,像对“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判断”、“共同犯罪”的界定等等,都是在接触到司法实践以后,才有了深刻的认识。说起区别来,舒博士开心得像个捡到宝贝的孩子:“区别太大了!以前,我们搞教学只能在理论问题上做文章,比如什么地位、作用和理论渊源的探讨,现在就大不一样了,可以做的东西很多,因为现实总比理论来得复杂和丰富,可以拓展的空间实在太大了。” 他举例说,像前些天刚刚接触到的一件盗窃案,3个人盗窃了价值2700元的电缆,如果按照法律规定,完全可以量刑定罪,但考虑到三人的犯罪动机,最后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这样的司法实践告诉我们,法律除考虑法律效应外,还要考虑社会效应,要在两者间求得平衡。”他对记者说。 3月24日,当舒洪水与其他4位法学硕士——国际法学院的张望平、经济法学院的倪楠、行政法学院的李瑰华、郑宁波,作为西北政法大学赴基层实践的首批法官助理,前往雁塔区法院赴任时,他根本没有想到会有“如此丰厚”的收获。在他前往雁塔区法院之前,他以为,这次看似简单的司法实践,大概只会带给自己一纸不出书房也能写出的调研报告。 至今,尽管只是近一个月的司法实践,但舒洪水觉得自己的全身筋骨都得到了完全舒展。他说,这样的实践让自己全身心地接触到了中国司法实践的“原生态”,接触和认识到了法律的全貌。 舒洪水有个雄心勃勃的计划,就是在一年的司法实践中,搜集13个典型案例,撰写一部专著。 困扰:基层法院专业人才奇缺 舒洪水等人的中国司法实践,最初萌生于雁塔区人民法院院长刘福荣的业务困扰。 刘福荣毫不讳言地表示,基层法院最大的问题就是 “人少,案多”。她掐指一算,去年全年,雁塔区法院共办结案件6323件,但在审判执行一线的法官只有43名。其中,有10名法官结案超过200件,最高达286件,人均结案数在陕西省基层法院排名第一。 其实,这种一线法官人均办结案件超标的情况,在整个西部地区基层法院都存在,凸现了西部基层法官严重短缺的现实。我省法院系统近年来的统计资料显示,2000年至2004年,全省法院系统能够任命的法官后备人选总共274人,而每年因退休等原因离开的法官在200人左右;最高人民法院透露的数字,近年我国共流失法官1.6万人,其中多数法官是从西部地区流失;又据全国省级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座谈会公布的数据,2001年至2005年,全国基层检察院共减员36355名,2002年至2005年,西部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递减9814名,而同期新任检察官只有1362名。 为了缓解这个矛盾,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在西部地区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法官助理制度试点、缓解法官短缺问题的意见》。根据文件精神,法官助理的主要来源是法院内部的录用制书记员和其他辅助人员。在编制许可的情况下,也可以招录一些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条件,但是尚未通过司法考试、暂不具备任命法官条件的大学毕业生。 种种现实显示:基层法院检察院人才形式严峻,具有任职资格的人才更是难求。 今年年初,作为我省第一家试行法官助理制度的基层法院,雁塔区法院“首吃螃蟹”。记者了解到,法院在全院4个民商事审判庭推行“二二一”审判模式,也就是通过设置法官助理,搭建了“2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审判人员组合模式,希望通过这种搭配和组合缓解法院法官短缺的问题。然而,这个尝试在实践中又遭遇了新问题。由于雁塔区法院人员编制短缺,符合条件的法官助理在短时期内一时难以配备齐全。 院长刘福荣苦苦思索:在符合最高法院规定的前提下,以什么样的方式寻求新生力量,来及时补充法官助理队伍。 她不知道,几乎在同时,同一座城市里,也有一个人正在苦苦求解类似难题。 这个人就是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 焦灼:法学博士办不了离婚案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贾宇说,近年来,我国法学院发展很快,目前全国有600多所大专院校开设了法律专业,在校法律专业学生30多万名。但在这种“人才繁荣”表相的背后,是同时期西部基层一些法院、检察院的人员构成状况令人担忧,具有司法资格的法官、检察官数量有限。 “司法考试实施之前,法官、检察官的从业人员是多样化的,有教师、转业军官和政府官员等多种知识背景的人。司法考试开始后,按规定,法院和检察院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司法考试通过证书,但现实中,司法考试是中国最难通过的考试之一……”贾校长说,法学教育中固有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脱节,导致政法院校毕业生在法学理论和司法能力上不对称,其中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近年来法学专业学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不多。 众所周知,西北政法大学因其法学专业教育的突出在全国久负盛名。但盛名之下,作为校长的贾宇压力很大。为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学校积极配套硬件措施,仅高规格模拟法庭就有6个,其中最大一个可容纳500多人,全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标准建造。 然而,就是在这样的模拟法庭中曾经发生的一幕,让贾校长心生忧虑。学校曾在模拟法庭审理一起离婚案子,一位法学博士当日充当法官。让大家非常意外的是,这个理论知识突出的博士愣是没把案子审下来。前些年,西北政法大学曾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设研究生进修班,学校委派的老师给中院的法官讲解法律条款、法规制定、法学教育历史发展等问题,但在法律运用、操作、实践方面却不敢讲,张嘴就闹笑话,法官们意见很大。 “这些事实就是传统教学模式遭遇现实尴尬的最直接体现。”贾校长说。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杨宗科也同样心怀忧虑。他认为,理想的法学教师应该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学校希望具有扎实理论基础的教师,能尽快了解我国基层司法现实,将理论和司法实践有机结合,为陈旧的法学高等教育寻找突破口。 但是,这个突破口在哪里?怎样才能实现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联姻”?贾宇、杨宗科一直在思考。 碰撞:院校合作的全新司法实践模式 今年春节前夕,贾宇校长遇到了刘福荣院长,一个大胆设想新鲜出炉了——组织西北政法大学的青年教师到雁塔区法院担任法官助理,在给法院提供人才的同时,也让教师充分接触中国司法“原生态”实践。“学院派”苦于缺少实践、“业界”困于没有专业性人才的难题解开了。 很快,雁塔区法院党组紧急召开会议,研究落实这一方案的具体细节,形成了《关于聘请西北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到法院担任法官助理的实施意见》。 几乎同时,校长贾宇召集学校其他领导开会商讨。春节期间,这一想法就作为制度确立了下来。学校规定,法学专业的中青年教师都要到基层挂职锻炼一年,要有一年的助理工作经验,并要求他们实践期间搜集、分析案例,以便日后教学宣讲,实践成绩将和职称评比挂钩。 记者看到的西北政法大学《教师受聘兼职法律职业岗位管理办法》中规定:具有助教以上职称,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的法学专业在岗教师,轮流受聘司法机关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岗位一年。为了鼓励教师到基层参加司法实践,学校也给予优厚待遇:对具有在司法实践部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岗位累计不低于12个月的全职工作经历,且受聘期间考核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司法实践部门实践工作经历将作为学校今后聘任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必备条件…… “和律师、检察官相比,法官更公正、居中地裁判案件,工作程序更加严格,这应该是一条比较理想的让理论联系实际的新型教学科研模式。”贾宇说,正是在这样的思路下,学校将严格按计划每年派出10名中青年教师下基层挂职锻炼,用五年的时间完成全部法学教师实践活动。而且,尝试不仅仅局限于法学专业。 目前,舒洪水等5位青年法学教师正在新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他们经历的不仅仅是一个生动的实践,一定意义上,他们正承担着一个具有非常意义的探索和尝试!有专家表示,法院与大学的合作模式开创了陕西省乃至全国法院系统的先河,对于整个高等教育,这也将是一次破冰之旅。
2008-05-02中新网西安4月23日电(记者 冽玮)地处内陆的西北政法大学,日前成立了中国西北首个韩国法研究中心,并于23日举行首届国际学术研讨会。该中心将为韩资及其他国内外企业无偿提供法律服务,促进韩国与中国中西部的经济和学术交流。 韩国国立全北大学校校长徐巨锡教授、韩国驻西安总领事馆总领事俞载贤,以及来自中韩两国的法学专家学者等50余人参加研讨。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介绍说,自1992年中韩建交以来,两国在在各领域都得到广泛发展,中国已连续2年成为韩国第一大经济贸易出口国。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以西安为“桥头堡”的西部地区,被越来越多的韩国人所关注,2006年6月,韩国在西安设立总领事馆,是西北地区首个外国总领事馆。 从1998年开始,西安高新区陆续建立了一批韩资企业,业内人士称,今后将会有更多的韩国企业投资西部和来西部观光旅游,该中心的成立将加速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国际化进程。(完)
2008-04-24相关报道网址 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04/21/content_8021997.htm 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7146760.html 新浪网: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80421/02384774760.shtml CCTV央视国际:http://news.cctv.com/society/20080421/105919.shtml 搜狐:http://news.sohu.com/20080422/n256441566.shtml 法学专业的青年教师都要在法律实务部门兼职轮训一年以上,这个制度的实施在我国法学界引起不小的震动,因为在全国法学院校这还是第一次“吃螃蟹”。 改革开放30年来的中国法律职业发展和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对中国法学教育提出了培养法律职业人的客观要求,记者在西北政法大学了解到,法学教育界正在积极改变传统的教育模式以适应新的人才培养要求,西北政法大学率先在全国法学院校中作出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学校将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主要目标定位确定为培养法律实务工作者,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得到学校的高度重视,这所学校是国内首家自发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高校,如今已形成了诊所式法律教育本土化——“西北模式”的成熟经验;在国内高校中规模最大、种类最全、功能完备的开放式法学综合性专业教学实验室——法律实验实训中心,学生不出校门就可以旁听真实的开庭审理、进行模拟审判、接受法律技能培训。学校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是教育部“质量工程”项目,坚持以法律职业为目标面向的改革思路,以实践教学为突破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探索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全面的职业素养的新途径。学校在研究生教育中,积极改革研究生培养方案,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共同参与法律人才培养,实施法律硕士“双导师制”,即除学术导师外,还聘请司法实务部门有丰富实务经验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担任实务导师,同时建立法学研究生担任一学期法官、检察官助理的制度,进一步增强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据悉,西北政法大学自1979年复校以来共为西藏、新疆、青海、宁夏、甘肃等西部边远省份输送毕业生12500余人,在学术组织对该校用人单位的调研中,西北政法大学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受到普遍的好评,西北五省区各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大多数是这所学校的毕业生,就是一个简捷有力的说明。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说,要求青年教师具有一定的法律职业经验,是学校在对教学方法进行种种改革和创新之后,从提高“教”与“学”的另一主体——教师的司法实践能力入手,对法学教育改革的又一次尝试。 (人民网徐焱 整理报道) 2008年1月30日,陕西省法院和检察院的21位实务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担任了西北政法大学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图为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左)为西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海龙(右)颁发聘书。 2008年3月24日,西北政法大学五青年教师出任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法官助理。图为舒洪水接受聘书。 人民法院在西北政法大学校内现场开庭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诊所”的学生接待前来咨询的当事人 2007年11月24日,西北政法大学一年一度的毕业生就业西部签约仪式举行,百余名毕业生选择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人生理想。 新闻事件回放 2008年3月24日,西北政法大学5位青年教师将离开熟悉的讲台,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担任为期一年的法官助理。这是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获悉的。 据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介绍,法学青年教师到司法实务部门兼职,是学校加强实践教学系统工程的一部分。这一制度在全国也是罕有的。 西安市雁塔区法院院长刘福荣也表示,法院与大学的合作模式开创了陕西省乃至全国法院系统的先河。雁塔区法院案件数量多、疑难案件多、案情复杂,高校法学教师参与审判实践,不仅能增强法官法学素养、提高审判质量,还有利于缓解西部法官短缺问题。 据介绍,西北政法大学首批在雁塔区法院任职的青年教师分别来自刑事法学院、经济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和国际法学院。 据透露,西北政法大学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为所有法学专业青年教师提供在司法机关任职的工作机会。 新闻延伸 西部法院院长苦恼“法官短缺” 大学校长忧虑“法学博士不会办案” 院长校长相遇碰撞出院校合作全新模式 法学教师亲密接触中国司法“原生态” “我们接触到了中国司法的‘原生态’。” 4月14日清早,雁塔区法院大楼,舒洪水拾阶而上。 目前,舒洪水具有两个身份: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西北政法大学的博士生、教师。 二十天前(3月24日),舒洪水与西北政法大学另外4名青年教师一起,到雁塔区法院担任法官助理。从那时起,他们将在这个陕西省收结案件最多的基层法院从事一年的法官助理工作。 基层法院院长的困扰 一个法官一年办案近三百件 “人少,案多,一直困扰着我们法院。”刘福荣,西安市雁塔区法院院长。 她掐指算来,2007年,全院办结案件6323件,而在审判执行一线的法官仅43名。其中,有10名法官结案超过200件,最高达286件,人均结案数在陕西省基层法院排名第一。 其实,西部地区基层法院法官短缺问题,也早已引起高层关注。 2007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在西部地区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法官助理制度试点、缓解法官短缺问题的意见》。根据文件精神,法官助理的主要来源是法院内部的录用制书记员和其他辅助人员。在编制许可的情况下,也可以招录一些通过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条件,但是尚未通过司法考试、暂不具备任命法官条件的大学毕业生。 今年初,雁塔区法院成为陕西省第一家试行法官助理制度的基层法院。 刘福荣院长决定在全院4个民商事审判庭推行“二二一”审判模式,即通过设置法官助理,构建“2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审判人员组合模式,以此缓解法院法官短缺问题。 但是,雁塔区法院人员编制短缺,符合条件的法官助理一时难以配备。 “如何在符合最高法院规定的前提下,寻求新的力量,及时补充法官助理队伍呢?”刘福荣院长苦苦思索,不得其解。 春节前夕,她遇到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事情出现转机。 政法大学校长的焦灼 一个法学博士办不了一起离婚案 西北政法大学久负盛名。 盛名之下,贾宇校长也有焦灼:长期以来,学校的法学教育恪守着和其他政法院校一样的模式———以课堂教学为主,辅之以适量的模拟教学。 在这一模式之内,许多教师从学校到学校,从学生到教师,很少接触、甚至从未接触司法实践活动。学校曾举办“模拟法庭”活动,审理一起离婚案子,叫一个法学博士当“法官”,这个博士愣是没把案子审下来。“一个法学博士办理不了一起简单的离婚案件,就是传统教学模式产生的尴尬。”贾宇说。 教师队伍中固有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脱节,导致政法院校毕业生在法学理论和司法能力上不对称,其中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近年来法学学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不多。 如何提高青年教师队伍的司法实践能力,继而提高法学毕业生的这一能力?贾宇校长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大学校长与法院院长相遇之后,如同电光石火,碰撞出一个大胆的设想。 院长与校长的“碰撞” 首推法院与大学互补合作模式 法院需求法律人才。 大学需要人才培养。 两者之间这种天然的互补性,促生了一个共识———组织西北政法大学的青年教师到雁塔区法院担任法官助理。 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大胆设想。要把设想变为现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雁塔区法院党组紧急召开会议,研究落实这一方案的具体细节,很快形成了《关于聘请西北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到法院担任法官助理的实施意见》。 2月底,寒假还没有结束,西北政法大学各个学院的院长在校长贾宇的召集下,已经和雁塔区法院的班子成员坐在了一起,完善合作细节。 西北政法大学制定出《教师受聘兼职法律职业岗位管理办法》,其中规定: 凡于1972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助教以上职称,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的法学专业在岗教师,轮流受聘司法机关担任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岗位一年; 在受聘期间的工作计入年度考核,按学校规定的相应岗位基本工作量计入; 对具有在司法实践部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岗位累计不低于12个月的全职工作经历,且受聘期间考核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 司法实践部门实践工作经历是学校今后选拔法学专业教师在国内外进修的先决条件; 司法实践部门实践工作经历将作为学校今后聘任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必备条件。 办法一经颁布,就在青年教师中引起强烈反响,短短几天,就有26人报名,经过择优筛选、组织谈话,最后产生了5名人选,其中包括前面提到的舒洪水。 舒洪水和其他4位青年教师———国际法学院的张望平、经济法学院的倪楠、行政法学院的李瑰华、郑宁波,成为首批法官助理。 这些担任法官助理的法学院的青年教师,在雁塔区法院有何待遇?法院规定: 享有与本院工作人员同等的就餐待遇; 发放工作津贴; 发放春秋制服及夏装各一套; 享有与本院工作人员同等的教育培训机会; 享有与本院工作人员同等参与各类评比、表彰的机会。 法院还规定: 担任法官助理的青年教师须遵守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不得在本市代理案件。 西北政法大学计划在未来五年内,让全部青年教师接受一遍这样的培训。 “我们期待丰硕成果!”西安市雁塔区法院院长刘福荣充满希望。 法制日报西安4月14日电 记者手记 这种努力值得期待 选派青年法学教师到基层法院担任法官助理,成效如何?值得期待。 开展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是最高法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西部法官短缺。由法官负责审判,法官助理负责案件开庭前后的各项业务辅助工作和调解工作,书记员负责法庭记录。这不仅有利于缓解基层法院审判力量的不足,而且也促进了司法分工的科学化,提高了审判效率,对于法院实行人员分类管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意义重大。 选派青年教师到基层法院担任法官助理,在缓解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同时,使青年法学教师有了和司法实践亲密接触的宝贵机会,使他们在研究法学理论的基础上,深入实际,感受中国司法活动的“原生态”,切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用活生生的审判实践诠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精神,对于塑造政法院校合格的法学人才大有裨益。 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与西北政法大学正在全力推动的这种院校合作新模式,为基层法院和政法院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经验。这种努力值得期待。 相关链接 部分地区司法官断层状况 据陕西法院系统统计,2000年至2004年,陕西省法院系统能够任命的法官后备人选总共274人,而每年因退休等原因离开的法官在200人左右。 据最高人民法院透露的数字,近年我国共流失法官1.6万人,其中多数法官是从西部地区流失的。 内蒙古检察系统办案量每年以5%至10%的速度递增,而检察官数量却逐年减少,年平均减少205人。 据云南省检察院透露,云南省的基层检察院,空编908人。 据全国省级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座谈会公布的数据,2001年至2005年,全国基层检察院共减员36355名;2002年至2005年,西部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递减9814名,而同期新任检察官只有1362名。
2008-04-212008-04-18
西安五青年教师出任法官助理 法制网讯 记者台建林 西北政法大学5位青年教师将离开熟悉的讲台,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担任为期一年的法官助理。这是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获悉的。 据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介绍,法学青年教师到司法实务部门兼职,是学校加强实践教学系统工程的一部分。这一制度在全国也是罕有的。 西安市雁塔区法院院长刘福荣也表示,法院与大学的合作模式开创了陕西省乃至全国法院系统的先河。雁塔区法院案件数量多、疑难案件多、案情复杂,高校法学教师参与审判实践,不仅能增强法官法学素养、提高审判质量,还有利于缓解西部法官短缺问题。 据介绍,西北政法大学首批在雁塔区法院任职的青年教师分别来自刑事法学院、经济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和国际法学院。 据透露,西北政法大学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为所有法学专业青年教师提供在司法机关任职的工作机会。 西部法院院长苦恼“法官短缺” 大学校长忧虑“法学博士不会办案” 院长校长相遇碰撞出院校合作全新模式 法学教师亲密接触中国司法“原生态” 法制网记者 台建林 “我们接触到了中国司法的‘原生态’。” 4月14日清早,雁塔区法院大楼,舒洪水拾阶而上。 目前,舒洪水具有两个身份: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西北政法大学的博士生、教师。 二十天前(3月24日),舒洪水与西北政法大学另外4名青年教师一起,到雁塔区法院担任法官助理。从那时起,他们将在这个陕西省收结案件最多的基层法院从事一年的法官助理工作。 基层法院院长的困扰 一个法官一年办案近三百件 “人少,案多,一直困扰着我们法院。”刘福荣,西安市雁塔区法院院长。 她掐指算来,2007年,全院办结案件6323件,而在审判执行一线的法官仅43名。其中,有10名法官结案超过200件,最高达286件,人均结案数在陕西省基层法院排名第一。 其实,西部地区基层法院法官短缺问题,也早已引起高层关注。 2007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在西部地区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法官助理制度试点、缓解法官短缺问题的意见》。根据文件精神,法官助理的主要来源是法院内部的录用制书记员和其他辅助人员。在编制许可的情况下,也可以招录一些通过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条件,但是尚未通过司法考试、暂不具备任命法官条件的大学毕业生。 今年初,雁塔区法院成为陕西省第一家试行法官助理制度的基层法院。 刘福荣院长决定在全院4个民商事审判庭推行“二二一”审判模式,即通过设置法官助理,构建“2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审判人员组合模式,以此缓解法院法官短缺问题。 但是,雁塔区法院人员编制短缺,符合条件的法官助理一时难以配备。 “如何在符合最高法院规定的前提下,寻求新的力量,及时补充法官助理队伍呢?”刘福荣院长苦苦思索,不得其解。 春节前夕,她遇到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事情出现转机。 政法大学校长的焦灼 一个法学博士办不了一起离婚案 西北政法大学久负盛名。 盛名之下,贾宇校长也有焦灼:长期以来,学校的法学教育恪守着和其他政法院校一样的模式———以课堂教学为主,辅之以适量的模拟教学。 在这一模式之内,许多教师从学校到学校,从学生到教师,很少接触、甚至从未接触司法实践活动。学校曾举办“模拟法庭”活动,审理一起离婚案子,叫一个法学博士当“法官”,这个博士愣是没把案子审下来。“一个法学博士办理不了一起简单的离婚案件,就是传统教学模式产生的尴尬。”贾宇说。 教师队伍中固有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脱节,导致政法院校毕业生在法学理论和司法能力上不对称,其中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近年来法学学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不多。 如何提高青年教师队伍的司法实践能力,继而提高法学毕业生的这一能力?贾宇校长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大学校长与法院院长相遇之后,如同电光石火,碰撞出一个大胆的设想。 院长与校长的“碰撞” 首推法院与大学互补合作模式 法院需求法律人才。 大学需要人才培养。 两者之间这种天然的互补性,促生了一个共识———组织西北政法大学的青年教师到雁塔区法院担任法官助理。 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大胆设想。要把设想变为现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雁塔区法院党组紧急召开会议,研究落实这一方案的具体细节,很快形成了《关于聘请西北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到法院担任法官助理的实施意见》。 2月底,寒假还没有结束,西北政法大学各个学院的院长在校长贾宇的召集下,已经和雁塔区法院的班子成员坐在了一起,完善合作细节。 西北政法大学制定出《教师受聘兼职法律职业岗位管理办法》,其中规定: 凡于1972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助教以上职称,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的法学专业在岗教师,轮流受聘司法机关担任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岗位一年; 在受聘期间的工作计入年度考核,按学校规定的相应岗位基本工作量计入; 对具有在司法实践部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岗位累计不低于12个月的全职工作经历,且受聘期间考核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 司法实践部门实践工作经历是学校今后选拔法学专业教师在国内外进修的先决条件; 司法实践部门实践工作经历将作为学校今后聘任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必备条件。 办法一经颁布,就在青年教师中引起强烈反响,短短几天,就有26人报名,经过择优筛选、组织谈话,最后产生了5名人选,其中包括前面提到的舒洪水。 舒洪水和其他4位青年教师———国际法学院的张望平、经济法学院的倪楠、行政法学院的李瑰华、郑宁波,成为首批法官助理。 这些担任法官助理的法学院的青年教师,在雁塔区法院有何待遇?法院规定: 享有与本院工作人员同等的就餐待遇; 发放工作津贴; 发放春秋制服及夏装各一套; 享有与本院工作人员同等的教育培训机会; 享有与本院工作人员同等参与各类评比、表彰的机会。 法院还规定: 担任法官助理的青年教师须遵守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不得在本市代理案件。 西北政法大学计划在未来五年内,让全部青年教师接受一遍这样的培训。 “我们期待丰硕成果!”西安市雁塔区法院院长刘福荣充满希望。 法制网西安4月14日电 记者手记 这种努力值得期待 选派青年法学教师到基层法院担任法官助理,成效如何?值得期待。 开展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是最高法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西部法官短缺。由法官负责审判,法官助理负责案件开庭前后的各项业务辅助工作和调解工作,书记员负责法庭记录。这不仅有利于缓解基层法院审判力量的不足,而且也促进了司法分工的科学化,提高了审判效率,对于法院实行人员分类管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意义重大。 选派青年教师到基层法院担任法官助理,在缓解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同时,使青年法学教师有了和司法实践亲密接触的宝贵机会,使他们在研究法学理论的基础上,深入实际,感受中国司法活动的“原生态”,切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用活生生的审判实践诠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精神,对于塑造政法院校合格的法学人才大有裨益。 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与西北政法大学正在全力推动的这种院校合作新模式,为基层法院和政法院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经验。这种努力值得期待。 相关链接 部分地区司法官断层状况 据陕西法院系统统计,2000年至2004年,陕西省法院系统能够任命的法官后备人选总共274人,而每年因退休等原因离开的法官在200人左右。 据最高人民法院透露的数字,近年我国共流失法官1.6万人,其中多数法官是从西部地区流失的。 内蒙古检察系统办案量每年以5%至10%的速度递增,而检察官数量却逐年减少,年平均减少205人。 据云南省检察院透露,云南省的基层检察院,空编908人。 据全国省级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座谈会公布的数据,2001年至2005年,全国基层检察院共减员36355名;2002年至2005年,西部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递减9814名,而同期新任检察官只有1362名。
2008-04-15西安日报2008年4月4日讯(记者 莫瑞宁 实习生 王磊)前天,市政府特邀法学专家就《劳动合同法》,给全市工业系统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宣讲。副市长黄省身参加了学习并提出要求,要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执法行为。 资深劳动法学专家、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郭捷教授给各区县分管工业的领导、全市工业系统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领导做了《劳动合同法》专题演讲。郭捷从《劳动合同法》颁布的重要意义、立法背景、立法精神和易被误解、误读的内容,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容易遇到的问题等诸多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 黄省身要求各区县、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劳动用工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清理本地区、本部门的劳动合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要及时清理、修订和废止,研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
2008-04-05日前,海南自贸港首届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发展研讨会在海口举行。本次研讨会由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主办。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后,国内首个聚焦营商环境与法治宣传教育交叉领域的专业智库平台,该研究院由西北政法大学数字社会治理研究院与海南省开放型经济研究会牵头,联合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科大学等高校相关学院共同发起设立。本次研讨会汇聚高校、司法部门、媒体、智库等多方主体,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传播体系、人才培养、校地协同、国际交流等核心议题形成系统性学术共识与实践进路。 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战略定位与理论逻辑 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最终取决于制度规则在社会认知层面的转化效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指出,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启动后,境内关外政策交汇、国际规则叠合,法治宣传教育已成为制度型开放不可或缺的社会认知基础。他提出,自贸港法治宣传教育应包含三个有机层次:一是全民基础普法,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成为社会共识;二是精准规则教育,面向专业群体开展场景化合规培训;三是国际法治传播,运用多语种载体宣介自贸港法治创新成果。他强调,研究院作为立法精神与地方实践之间的连接枢纽,是推动“纸面上的法律”转化为“行动中的法律”的关键知识桥梁。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王周户强调,法治宣传教育需统筹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协同建设,坚持双重定位:对内夯实本地法治环境,推动法治精神从规范遵守升华为内心信仰;对外传播自贸港法治优势以吸引资源集聚。传播方式上应采用故事化表达,挖掘规则背后的法治精神与诚信内核,将法治宣传与家风家教建设相结合,重塑社会诚信体系。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强力指出,该研究院由多所院校联合发起,是举全国法治传媒力量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创新创举。未来工作应把握四个方向:精准研究,系统把握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独特性;规划引领,制定短中长期发展战略;实践落地,依托大学生法治宣讲团开展社会调研;技术赋能,运用AI与数字化手段开发微短剧、新媒体产品,提升传播效能。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院长陈琦指出,营商环境的优化需要法治刚性约束、政府柔性服务、市场诚信自觉与社会广泛参与的系统耦合,而法治宣传教育在其中扮演着制度落地的“翻译器”、矛盾预防的“防火墙”与国际形象的“展示窗”三重角色。 法治传播体系的方法论重构与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创新 法治传播的话语规范性与叙事科学性,构成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理论基石。华东政法大学韬奋新闻传播学院院长范玉吉从体系化视角出发,提出法治传播需构建四大体系:话语体系,规范法言法语使用,强化传播者程序法认知;叙事体系,以正义框架替代冲突框架,构建“制度阐释+治理实践”双重叙事;传播体系,摒弃标语化空间传播,借鉴传统“教化”模式,规范自媒体与网络短剧;人才体系,整合多所高校资源,完善教材、课程与实践实训机制,强化复合型法治传播人才供给。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党委书记韩伯君认为,法治宣传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将法治理念与诚信精神内化于公民心中。应构建以研究院为中枢,专家领衔、骨干支撑、校地联动的多元协同宣传架构,形成立足海南、辐射全国、面向国际的传播格局,顺应全媒体与人工智能发展趋势。 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融媒体学院)院长蔡斐提出,自贸港营商环境指数可作为该研究院的核心抓手与学术品牌。指标体系应兼顾过程性与结果性、静态现状与动态改善,聚焦政府环境、法治环境、要素环境、创新环境,形成直观反映营商状况的“热力图”。 跨学科协同育人、全媒体传播矩阵与国际法治话语能力建设 传播体系的制度设计是否有效,最终需置于跨学科人才培养的可持续性与国际话语能力建设的开放性中加以检验。海南医科大学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常彩红提出,该研究院落地继续教育学院是推动法治服务康养产业的有利契机,应秉承“法律治未病”理念,构建普法与康养双向互动机制,深化医疗纠纷调解与卫生法治研究。 海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院长卿志军强调,法治宣传,一方面,应开展法律知识普及,特别是面向中小学的法治素养教育;另一方面,应强化自贸港法治形象建构,纠正影视文艺作品中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规情节。 与会专家形成高度共识,认为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以自贸港特色为根基、法治体系为核心、传播创新为路径、人才队伍为支撑、校地协同为保障、国际对接为方向。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作为国内首个该领域专业智库,应以“规则的翻译者、需求的感知者、人才的播种者”为使命,通过理论建构系统化、传播重构精准化、协同进路机制化,为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贡献法治方案。 【法治日报】王洋 王虹玉:制度型开放视域下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理论建构与实践进路 海南自贸港首届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发展研讨会综述
4月19日,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在海口正式发起筹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后,国内首个聚焦营商环境与法治宣传教育交叉领域的专业智库平台,标志着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添重要智力支撑。 2025年12月,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启动,制度型开放进入实质性阶段。境内关外政策交汇、国际国内规则叠合,市场主体的规则预期与权益保障不仅依赖制度设计的完备性,更取决于法治认知的普及深度与规则实施的社会共识。 正是回应这一时代课题,由西北政法大学数字社会治理研究院与海南省开放型经济研究会牵头,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融媒体学院)、华东政法大学韬奋新闻传播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海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共九家单位共同发起筹建研究院,致力于打造立法精神与地方实践之间的知识中介。 签约仪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指出,全民普法四十年是法治史上的伟大创举。他特别强调,在自贸港语境下,法治宣传教育需实现“全民基础普法、精准规则教育、国际法治传播”三个层次的统一,研究院作为立法精神与地方实践之间的连接枢纽,正是“纸面之法”转化为“行动之法”的关键一环。 海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剑华表示,高水平开放越深入,法治化营商环境越重要。他希望研究院能够成为对接国际规则的法治智库、企业合规经营的“法治医生”,真正让“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从政策倡导走向社会行动。 法治智库的落地,最终要依靠高校的学术支撑。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结合学校在中亚法治研究、企业合规服务等领域的扎实积累表示,研究院将把课题立在开放前沿,把人才育在实践一线,把法治文化传向国际舞台。 会上,九家发起单位共同签署共建协议,“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多语种智能教育平台”正式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大学生法治宣讲团同时获授旗。据介绍,研究院实行轮值理事长制,秘书处常设海南,每年将系统推进法治宣讲、课题研究、合规指导等五项重点工作。 在随后举行的首届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发展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围绕制度创新、涉外法治、数字治理、国际传播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专家一致认为,研究院的成立恰逢其时,必将为海南自贸港打造“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营商环境注入坚实的法治力量与人才动能。 【法治日报】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发起筹建签约仪式在海口举办 【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筹建签约 【三沙卫视】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发起筹建签约仪式在海口举行
4月25日,第一届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前沿问题研讨会暨征文大赛颁奖典礼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举行。本次会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指导,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该校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等多单位联合承办,聚焦检察学学科发展与公益诉讼实务前沿,汇聚全国80余位检察实务界、高校及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共研学术议题。 开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主任常安主持。该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在致辞中表示,本次研讨会是推动新时代检察理论创新的重要实践,学校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化检校协同育人、协同研究,助力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对会议召开表示祝贺,他指出,检察公益诉讼相关研究要坚持实践导向与问题导向,强化检校合作与成果转化,为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筑牢理论根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介绍了陕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践成果,提出将持续深化检校合作,推动实务经验向理论成果转化,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经验。 开幕式后,征文大赛颁奖典礼同步举行,与会嘉宾为获奖论文作者颁奖,常安副校长宣读获奖名单,充分肯定本次征文大赛的学术价值与人才培育意义。 主题研讨环节,多位实务专家与学者围绕检察学自主概念体系建构、学科知识谱系、网络公益诉讼、基层公益诉讼监督、区域环境公益诉讼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来自多地检察机关及高校的参会人员,结合办案实践与学术研究,分享前沿观点、剖析实务难题。评议嘉宾从学术规范、理论深度、实务对接等角度,为相关研究提出优化建议,助力检察学研究提质增效。 研究生论坛为青年学子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来自国内多所知名高校的博硕士研究生,围绕生态环境、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的热点问题分享研究成果。点评专家充分肯定青年学子的学术潜力,鼓励其立足实务、夯实理论,提升学术研究的严谨性与针对性,培育检察公益诉讼领域青年学术人才。 闭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张学龙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挂职副厅长、西北政法大学期刊社社长、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付玉明教授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本次会议研讨深入、成果丰硕,达成多项学术共识,未来将持续深化检校合作,拓展数字检察、涉外检察等新兴领域研究,推动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提升成果转化效能。 此次研讨会搭建起理论界与实务界交流互鉴的优质平台,有效推进了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对深化检校协同、服务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西北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将持续发挥专业研究优势,打造集科研、教学、实践于一体的高水平法学研究基地,助力国家公益诉讼法治建设。 【中国日报网】第一届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前沿问题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办
新闻传播教育如何与行业前沿同频共振?学生如何在校期间就能触碰到真实的职场脉搏? 4月29日下午,“群众第一课”职场能量包首场高校行活动走进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这不是单向输出的宣讲活动,而是一次媒体、高校与新兴行业之间的深度“能量交换”。 本次活动由群众新闻网与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共同主办。作为该系列活动的首次高校之行,首站选择了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旨在将主流媒体资源与高校人才培养深度融合,为在校学子搭建起连接校园与职场的桥梁。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党委书记王森、院长陈琦,群众新闻网总编辑沙莎,以及学院和媒体相关负责人出席活动。陕西子午时空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冯帅、子午时空无人机培训学校校长李杰等企业代表也应邀参加。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陈琦在致辞中表示,面对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的行业趋势,高校人才培养亟需与一线实践深度对接,此次与群众新闻网的互动正是推动产教融合的一次积极尝试。 群众新闻网总编辑沙莎围绕传媒职业素养与行业前沿趋势展开授课。她结合自身从业经历,从内容生产逻辑的迭代、主流媒体如何拥抱新技术等角度切入,与现场师生分享了对当下新闻传播岗位核心能力的观察。 活动现场穿插了三轮抽奖环节,以轻松互动调动氛围。奖品均由群众新闻网及合作方提供,涵盖新媒体工具礼包、行业培训名额等。 除授课与交流外,陕西子午时空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还介绍了无人机培训的具体情况。随着无人机航拍、低空数字采集等技术在新闻报道中日益普及,相关实操能力正成为传媒人才的职场加分项。 群众新闻网相关工作人员对“群众新闻”客户端的核心价值与产品业务进行了系统介绍,帮助在场学生更直观地了解主流新媒体平台的运营逻辑与岗位需求。 作为陕西省重要的主流新媒体平台,群众新闻网近年来持续探索“新闻+服务+育人”的融合发展路径。此次走进西北政法大学,是该系列职场服务活动的一次具体落地。下一步,双方将继续在人才培养、内容共创、实习实践等方面加强协作,助力新闻传播后备力量成长成才。 【群众新闻客户端】“群众第一课”职场能量包首场高校行走进西北政法大学:https://app.sxdaily.com.cn/sxrbs/site1/mweb/ja9id/content_20016834.html?xyt=1777513100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