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西北政法大学举办“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82岁高龄的台湾“司法院”前大法官马汉宝先生,接过了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的聘书。 时下,“国学热”正在兴起,人们重新捡拾儒家传统,期望寻找到中国人身份认同感的今天,马汉宝先生,早已“经半个多世纪的亲身努力,证实了东方传统文化与西方法律文明交融的可能”。 “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56年前,马汉宝(字襄武)教授感于《新约》中的这句话,为自己的书房取名为“思上书屋”。 56年后,这位我国台湾地区“司法院”前大法官、曾执教于西方多个著名学府、学贯中西的法学硕儒,来到西北政法大学,在“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上,面对数百名修习法律的莘莘学子,深情忆及自己的父亲——1912年即任中国第一批法官的马寿华先生。心香一缕,晚近100年来,中国几代法律人之间的传承清晰可见。 以儒家背景深入西方法律文明 马汉宝与他的父亲马寿华,自身就是一个颇有意味的中国特有之文化现象。 马寿华(字木轩,号小静),是第一批受正规西方法律教育训练的中国人。20世纪初,备受列强凌辱、积贫积弱的中国,开始在全国几个地方设立传授西方法律的法政学堂,希望培养具有现代西方法律观的司法人员,以备变法之需。马寿华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17岁时由安徽涡阳老家考入开封的河南法政学堂,1910年毕业后,就任河南开封地方检察厅检察官,次年取得律师资格。 马寿华一生在司法界服务达61年,退休时是我国台湾地区“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而且他还是台湾书画界巨擘,张大千先生的夫人就曾行三跪九拜大礼,拜他为师学画。 马汉宝从小受父亲影响深远。在上世纪30年代,父亲在上海做执业律师,家住在法租界里的英文区,马汉宝从小的玩伴都是外国孩子,他又受过标准的语法训练,所以英文很好。而父亲为了让他受到传统教育,又送他到国学大师王培荪先生办的小学学习“四书”、“五经”。王先生要求极严,“四书”全部读完,并要写“书后”(即读后感),“五经”虽背不完,但重要的篇章都要读。就这样,他受到了传统儒家的严格教育,生命中从此是儒家的底色。 1949年,在复旦大学读法律尚未毕业的马汉宝随父亲到了台湾,在台湾大学续读完法律后留校任教,此后一生成就斐然,培养了大量法界精英。“思上”的含义之一,于马汉宝是“师法乎上及力争上游”,他一生求学、为人莫不如此。在此信念之下,出身传统儒家的他,又学贯中西,在世界各地的大学教法律,为西洋人讲授中国的礼法传统,他也因此在国际法学界盛名卓著,先后受邀至美国华盛顿大学、奥地利维也纳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香港大学等担任教授。 力主中国人“三代同堂” 马汉宝虽受西方法律的严格教育,却终身服膺于孔孟之道,而且一生都身体力行。他和父亲马寿华共同生活半个世纪,“父子恩情逾于寻常”。在父亲去世30年之后,他至今秉承家庭传统,依然是“三代同堂”,和儿孙生活在一起。虽然,他也曾感叹“很不容易”,但还是决心用自己的行动来践行儒家伦常。他还曾有过想法,建议兴建“国民住宅”,优先配售给“三代同堂者”,没想到后来新加坡还真采取了这种办法,用免税和低价租屋等方式,在全国提倡“三代同堂”的家庭模式。 1982年,马汉宝经蒋经国提名、“监察院”同意,“递补”第四届“司法院”大法官,从此开始了大法官生涯,到1994年第五届任满为止,共参与解释“宪法”与法令30多件。在12年的大法官生涯中,正值台湾社会解除戒严到民主化的时代,他秉持的基本信念是:为了满足台湾转型社会对于基本权利保障实现的高度期待,他愿意通过大法官解释来带动法治的进步。 有论者认为:“马汉宝与他的父亲,以超过半个世纪的亲身生活体验,验证了重视伦常的传统法律文化与偏重权利义务的西方法律文化融合的可能。” 11月22日,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的“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开幕式上,马汉宝向学校赠送了父亲马寿华先生的两幅字画。在展开父亲墨竹卷轴的一刻,他提醒在座的法科学生——这些未来的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们:“我父亲一生都希望自己的画能有助于世道人心。他想告诉人们,做人要恬淡一些,(在追逐名利上)不要太积极。”这幅墨竹图的题款是“清风高节”。 “我信仰的 我都努力去做” 记者:您今天寄语说希望法科的学子们能恬淡一些,这和现在人们强调竞争仿佛不同。 马汉宝:说到这里,又会说起我父亲。我父亲不像别人把艺术书画只作为自己的消遣。他希望用书画影响他人。他最喜欢画竹子。因为竹子虚心、劲节,往上长。竹子会随着风弯曲,但不会折,“清风高节”也就是比喻说人要如同清风般正直,做人节守要高。所以在中国的传统中,竹是比拟君子的。父亲许多书画题款都是鼓励人做正人君子,平时他最喜欢题的也都是白居易、陆放翁的诗词。 父亲虽然自己做官做得也很高,但他总劝人不要太热衷官场。他做过“行政法院”的院长,也做过“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的委员长,这个委员会是对那些没有犯法、但有失“官箴”的公务人员予以惩戒的。他字木轩,过去人们尊称他为马木老,都说马木老的这个字画,挂在家里,那种宁静之气确实是不一样的。 记者:您后来接受的是偏重个人权利义务的西方法律熏陶,但一生中与恪守传统的父亲相处50多年,践行的却是儒家传统。您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马汉宝:说到这一点,其实我是相当有成就感的。但还是不容易。在学问、做人方面一句话就是“重言行”。怕你说的是一套、做一套。必须言行一致。我觉得欣慰的是,我信仰的东西我都努力去做。所以我的学生和我都很好,他们也常常说,我能在学问之外、做人方面对他们有所帮助。我也很欣慰。我们父子也都是这样的。 当然我也很幸运,虽然我从小在上海的租界,过的是一种国际化的生活,对西方的那一套很熟悉。但我又受过传统训练,很知道我们中国自己的东西。 记者:二者之间有没有冲突?听说您的父亲一生都穿长衫,家庭如何沟通呢? 马汉宝:我是尽量来做的。我在国外很多的学校教书,我对外国学生也讲,他们也觉得很有意思。在传统的中国,其实礼法一直是不分的,也就是传统的法律与道德不分。我一生都希望把中国的法律和道德中真正有价值、穿越时空的东西给外国人讲。“伦理”这个词用英语讲是humanrelationship,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虽然我们每个人都是个人,都是有人权的,但别忘了,你不能断开与他人的关系,这种关系就是伦常。 说起来也是非常有趣的。我的妻子自幼是在欧洲受教育,懂英、德、法文,但和我结婚时还不会说中文,就要面临三代同堂。当时很多人怀疑我们的家庭能否沟通,可没关系,因为有我做桥梁,一家人其乐融融,每天在一起吃饭,一生相处都很好。而我们呢,说来你们都不相信,结婚50年没吵过架的。 记者:您深受传统儒家的影响,但怎么又是基督徒? 马汉宝:是的,我和妹妹是最早开始加入老教会圣公会的。然后我影响了父母,当初在确定这个信仰时,因为基督教不让祭祖,我和父亲都是儒家传统,不能不祭祖的。但后来我厘清了这个问题,祖先是人,活着是人,死了也是人,祭祖如果是追思,是没错的。要注意的是,他不是神,是人,基督教最重要的是只有一个神。 我对父亲说,孔老夫子都会说“不知生,焉知死”,他没有谈到灵魂,也没有谈到死后,有很多的地方会说到“天”,其实就是“神”的意思。我想,信仰会帮助我们度过此生现世,增加我们的力量,因为人是软弱的,没有我们所想的那么强大。人因“信”而平安喜乐,有何不好呢?所以后来我们的家庭因共同的信仰而更加和谐。我内人从小是在德国的基督教家庭生活,但后来和我结婚后才信。我们一生彼此相助,做什么都在一起,一直都很好。 记者:现在台湾的传统文化如何? 马汉宝:台湾的传统文化没断,但还是受了一些影响。我的学生们许多都在大学教书,他们告诉我现在的学生不好教了,所谓的尊师重道也没有了。对此,我是很反对的。到现在,我的外国学生都不敢叫我的名字,我让他们叫我“professor马”。其实这也是伦常。我和妻子都有一个爱好,收集各国的成语,结果发现世界各国的成语里讲的道理都是一样的。人们都想“liveabetterlife”,生活好一点,但恬淡一些也不失为一个好的生活啊。又比如贪污,如今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应对这些问题,其实我们中国过去的一些伦常教育都是有价值的。
2008-12-11华商报2008年12月6日讯(记者 宁军)“我不承认故意杀人,好好的谁会杀了母亲?”一方是“被告人”声嘶力竭的辩解,一方是“公诉人”义正辞严的指控,昨晚,围绕着一起安乐死案件,西北政法大学的大一学生们用自己的知识和睿智进行了一场观点针锋相对的模拟审判。 昨晚在西北政法大学南校区模拟法庭进行的一场模拟庭审中,有四五百名学生旁听,“公诉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在法理、情理间展开激烈辩论。虽然只是大学校园内一场模拟庭审,但从“书记员”宣读开庭规则到“法警”带“被告人”入庭,以及“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到“证人”作证……每个程序,学生们都很投入地扮演各自的角色。
2008-12-06昨天(23日)下午,2008年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在西安闭幕。在两天的会期中,来自大陆和台湾的40余位国际私法界权威学者共聚一堂,就两岸国际私法交流现状、两岸司法协助中的非常突出的“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问题以及两岸直航面临的若干法律问题等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记者从主办单位西北政法大学了解到,本届两岸国际私法研讨会已经是第四届,台湾方面嘉宾阵容强大,由台湾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前“大法官”、台大法律研究所马汉宝教授带队。马汉宝教授在22日上午的开幕致辞时特别提到,“希望两岸国际私法学界进一步加强交流,共同推进国际私法的发展。” 在随后的专题研讨中,两岸法学专家们则从“两岸国际私法立法与司法实践”角度广泛讨论了两岸交流中存在的各种涉及法律的问题。武汉大学博导何其生教授对大陆《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进行了评析,与台湾嘉宾探讨了两岸司法协助中非常突出的送达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朱子勤则紧扣“陈江会”新达成的《海峡两岸空运协议》,做了两岸直航将会面临的法律问题的报告。另外,马汉宝教授还向本届研讨会主办方西北政法大学赠送了其父马寿华(台湾书画名家)先生的珍贵书画作品。
2008-11-28本报记者 江雪 在陈水扁贪腐案中,司法机关能否真正独立办案?陈水扁被抓是台湾民主逐步成熟的表现吗?在一个民主还没有完全成熟的社会,司法怎样摆脱行政的驯化?“政治献金”和贪污款如何区别?马英九会立法限制“总统”权力吗? 11月22日到23日,“2008年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这个旨在增进两岸交流、促进两岸国际私法研究的研讨会,今年已举办到了第四届。除了来自大陆法学界的专家学者,本次研讨会吸引了来自台湾的15名法律专家参加,他们中有台湾法律学界资深的学者,还有台湾的法官。适值陈水扁贪腐案“爆发”,台湾法律学家们的观点也自然备受关注。 如一场亘古未有的大戏,伴随着陈水扁贪腐案的“引爆”及进展,台湾,正上演着一出民主与法治的“悲喜剧”。无论有人如何批评台湾民主的脆弱以及种种乱象,这次,是台湾民众第一次把卸任的地区“最高领导人”送进了囚笼。这是台湾政党轮替以来民主逐步成熟的表现吗?审判陈水扁,台湾司法能否真正压倒行政的权威、展示人们对法治真正独立的期许?近日,借“2008年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的机会,本报记者采访了来自台湾的部分法学专家,倾听他们的声音,并期由此增进对台湾地区社会法治、民主状况的了解。 卸任“总统”被抓体现了司法威信 也给了台湾一次“秀民主”的机会 记者:此次陈水扁被抓,台湾司法的声望在民众中是不是有所提升?会有一次公开透明的审判等着他吗? 马汉宝:的确是这样。在台湾也是第一次,卸任的“总统”犯了罪被抓了起来,也算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过去当然也有贪污,但他这次是太明显了。审判应该是公开的,但如今有一些证据还不能公开。 记者:有人认为,陈水扁能在卸任后被收押是台湾民主的一个进步,是这样吗? 马汉宝:应该是的。民主离不开法治,民主首先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卸任的“总统”犯罪,能被抓起来,严格按照法律办,还是很不容易的。司法的威信也体现出来了。当然媒体也起到很大的作用。现在他在里边洗热水澡,也会有人批评呢。 陈荣传:这次陈水扁案至少给了台湾一个机会,真正“秀”一把民主。把他推上“总统”位置的这个民主制度,原来也会把他送进囚笼。 记者:台湾有位叫李子春的检察官,他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检察官,却敢在陈水扁任期内给其发传票。在陈水扁案中,检察官能做到独立办案吗?制度能保障这种独立吗? 陈荣传:对我来说,台湾的司法始终是值得期待的。我想存在的问题倒不是司法是否独立,而是在独立的架构里,法官、检察官能否受到合理的制约。因为如果司法独立没有问题,接下来就是“擅权”的问题。法律人在台湾的这种氛围和教育中,会不会有英雄主义,使司法受到个人主义的影响?我反倒是担忧这个。 法官素质高待遇好 但如果犯错一切都玩完 记者:台湾的“大法官会议”是一个什么样的制度? 刘铁铮:台湾最高司法机关为“司法院”,“司法院”系统内有“大法官”、“最高法院”,以及所属的“高等法院”与“地方法院”、“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其中“大法官会议”是负责解释“宪法”并统一解释法律与命令的。“大法官会议”其实有“宪法法院”的含义,做的是“违宪审查”的工作。大法官并不直接审理民刑事案件,但如果有人认为判决适用的法律“违宪”,就可以要求“大法官会议”作出解释。 记者:大法官是完全独立地审查法律或命令是否“违宪”吗? 刘铁铮:应该是独立的。大法官的认定过程是很严格的,要“总统”提名、“监察院”同意,当然在解释的过程中,大法官们会见仁见智,最后是以多数意见作出解释。现在收到的申请是比过去多了,因为议员可以申请,政府机关也可以申请,但现在申请最多的来源是人民。每年接受的申请会有近千件,但一年受理的可能也就30多起。 记者:法官是很荣耀的职业吗? 刘铁铮:是的。因为要得到法官的资格非常难。法官都是大学毕业,素质要求很高,另外也都是终身制,要做到65岁,愿意退休才退休,而且待遇也很好,是公务员中最高的。检察官参照法官,也因为能独立,得到大家尊敬,所以法官都很敬业。这次来参加会议的3名法官,都取得了博士学位。在台湾,至少有一半法官有硕士学位。当然少数害群之马也有,但监督的体制也比较完善。如果一旦判刑确定,他们所有的待遇保障就都没有了。 记者:那么,人或者制度哪个更重要?在陈水扁案中呢? 刘铁铮:其实都重要。在法官的养成阶段,就要告诉他法官的品德要求,如果稍微有一点错,一切待遇保障都没有了。的确,过去很多人对司法体系不是很信任,也有一些作奸犯科的逃掉了。很多人怀疑有人“放水”。其实,任何一个社会都会有这样的,但经过十多年下来,现在的法官会有使命感。舆论监督的力量也很大,可以报道任何事情,所以他们都很小心了。 记者:那么,司法的独立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刘铁铮:是啊。这是十多年慢慢养成的一个结果。如今司法的预算都是独立的,“监察院”也不能增减。因为有制度上的保障和舆论监督,法官和检察官都不敢、也不需要去作奸犯科。而且因为言论自由,媒体关注得更多,虽然媒体有时也会冤枉人,但还是起到很大的作用。 “冲撞”不合理的制度 法律人力量越来越强大 记者:在1987年台湾“解除戒严”的前后,台湾社会也有一个历史的转型期,当时法律人是如何做的? 刘铁铮:在这样的一个时期,法律人当然应该主持公道,社会有不公平的事情,他们应该挺身而出。对政府有滥权的地方,他们也应该来辩护,并使得司法公平、快速地审判。这是社会进步必须要做的事情。当时在台湾,也有很多的社会团体为弱势者讲话、为环保讲话的。 陈荣传:在这样的转型过程中,法律人开始持续地冲撞一些不合理的制度。念法律的人也开始出头,作为政治的精英来讲话。而台湾在日本占领的时期,人们都认为念法律没有用,那个时候都去学医了。到后来,在“解除戒严”前就开始了,念法律的人会去冲撞制度,因为念法律的人有权利意识,要保护自己,要为弱势者说话,后来力量就越来越强大。 记者:台湾的法官、检察官选拔是个什么样的制度?法律教育呢? 陈荣传:在台湾,法律还是人文学科中最热门的。读法律的都是青年中的精英,台湾大学、政治大学、台北大学的法律系被认为是最重要的,每年共有大约600人毕业。而全台湾每年会有大约100人考取司法官。在律师考试中,录取名额是参考人员的8%,以今年为例,有6000多人考试,录取了494人。这个考试还是很公平的,比如我也是“考试院”的典试委员会的委员,我会很公正地去做,不会和学生打招呼,是我出题什么的。 我们做法学老师的,也会时时问学生,当初你们为什么会学法律?只要他们心里有一些民主的种子、法治的种子,社会就能更好地进步。 “扁案”表明了政治并不能驯化司法 记者:在台湾,“总统”礼遇有哪些?陈水扁会不会因为被判刑失去“礼遇”? 陈荣传:根据台湾相关的条例,“卸任总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礼遇:包括再任有给(有薪水)公职;犯内乱、外患、贪污罪经判刑确定的;失去“国籍”;移居国外定居。所以,如果陈水扁被判罪确定,肯定会失去相关礼遇:受邀参加“国家”大典,按月得到新台币25万元礼遇金;得到每年大约新台币800万元的处理事务人员、司机、办公人员费用(逐年递减至500万元);保健医疗;安全护卫8到12人(必要时还可以加派)等。 记者:对陈水扁最长的羁押期限是4个月,如果4个月结束,而案子还未审理完,会如何? 陈荣传:台湾在早先时候,检察官就能决定羁押一个人,但后来有人提请“大法官会议”解释,认为这是“违宪”的,于是第392号大法官解释令改为“羁押一个人必须由检察官提请法官来决定”。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陈水扁案在侦查中最长的羁押期限是4个月,真正审理的时间会更长,但即使解除羁押,他还会受到一定的人身限制。 记者:陈水扁会因绝食而被交保 (类似于取保候审)吗? 陈荣传:如果会的话,那人人都可能会这样做的。现在看来不大可能。 记者:政治一直试图驯化司法,此次,政治会压倒司法吗?陈水扁一直试图把案子朝政治事件、政治迫害上引,能实现吗? 陈荣传:应该不会的。对我来说,这是一种信赖的感觉。正是因为这些年来,司法的独立渐渐不再是问题,才有更多的年轻人愿意去加入司法的队伍,并形成了良性的互动,司法能吸引更多的精英去加入。如果司法不独立,年轻人也就不会“玩”了。而没有年轻人,台湾的司法就会少了一大块。 民主机制应该能防止权力被滥用 记者:台湾有“政治献金”一说,此次吴淑珍也辩称所谓贪污款是政治献金,请问二者有何不同? 陈荣传:台湾过去对“政治献金”没有太多限制,现在已经有了。因为选举会花钱,所以选举也可以接受捐款,以“选总统”为例,现在的限制是如果个人捐给候选人,最多只能捐10万,如果捐赠给政党,最多可捐30万。如果是企业捐,给候选人最多能捐100万元,对政党最多捐300万元。 政治献金当然和贪污不一样,因为贪污的是公款,“政治献金”基本上还是私款,但可以做政治上的解读。如果以在政策上“放水”做条件,而做出捐款约定,这肯定是有问题的。陈水扁案中,如果那些钱的确是选举没有用完的,那还可以说是“靠选举赚钱”,但如果把公款比如“国务机要费”、或者“外交费”纳入个人腰包,那就只能是贪污了。 记者:有人议论说陈水扁“出事”,有一个原因是“总统”权力的架构有问题,马英九会不会就限制“总统”权力等方面做出一些努力,以防范此类事情的发生? 陈荣传:这个没法去预测。但我觉得,其实民主机制应该是能防止这些问题发生的。所以我们会再三地说权力不能被滥用、权力不能傲慢,可陈水扁忘了。陈水扁对所有的政治人物都是一个最大的警示。陈水扁能在卸任后被揪出来,其实也是因为有这个民主的机制。至于说限制,毕竟他此前的职务是选民一票一票选出来的,选的时候你要承担多么大的期待!就像这次马英九当选,也是承担着人民太多的期待,这是不能忽视的。所以陈水扁的问题应该还是人的问题,不是机制的问题。
2008-11-28海峡两岸法学专家聚西安 探讨两岸交往涉及的民商事法律问题 本报讯(记者 江雪) 两岸直航面临什么样的法律问题?涉外婚姻如何适用法律?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在国际私法领域的发展如何?中国何时能出现一部统一的国际私法法典?昨日,来自海峡两岸的50多位法学专家齐聚西北政法大学,热烈地探讨两岸相互交往之间涉及的民商事法律问题。 国际私法主要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对外进行民商事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在经济全球化、两岸走向统一的历史进程中发挥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此次“海峡两岸国际司法学术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就为两岸法律学界的交流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此次会议邀请了15名来自台湾的法律学者参加,其中著名法学家马汉宝教授是我国台湾地区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台湾地区前大法官,也是传承源远流长的法律学人,他的父亲马寿华先生于1911年就开始担任中国第一批法官之职。在昨日的大会上,马汉宝教授作了题为“台湾地区国际私法的研究现状与展望”的专题发言。 中国国际司法现代化的进程使得我们急需一部统一的国际私法法典。如何产生中国第一部国际私法法典?昨日的研讨会上,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武汉大学副校长黄进教授以及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翰教授,都分别回顾了改革开放30年来大陆国际私法的发展,并呼吁尽早开展国际私法法典的制定工作。
2008-11-23从2007年中央的“一号文件”,还有刚结束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都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了一个重要议题。在陕西,就有这样一位心系农民专业合作社、把法律援助送到田间地头的博士后律师廉高波。 廉高波1994年从延安大学政教系毕业后考入西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攻读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后分配至建行深圳分行工作,但勇于打破现状的性格使他辞去令人羡慕的工作,进入了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在开展律师业务的同时又考入西北大学经管院,师从著名的经济学家邹东涛教授、叶祥松教授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也正是在此期间,他接受了两位博导及当年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韩松教授的建议,将对农村经济组织的研究作为博士论文的方向。 也正是从那时起,从未接触过“三农”问题的廉高波对农村、农民、农业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完成了博士论文《中国农村经济组织、模式、变迁与创新》取得博士学位后,廉高波回到了母校西北政法大学工作,但好学的他并不满足,2006年又进入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开始了博士后阶段的继续研究,在这里他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自己进一步的研究目标。两年多来,他调研过30余家合作社,已建立长期对口联系和援助指导的专业合作社有延安宝塔区小张沟养猪专业合作社、延川县永涛红枣加工专业合作社、靖边县大草原洋芋专业合作社、靖边县东坑镇兴农农民洋芋专业合作社、横山县田园蔬菜专业合作社等十余个专业合作社。 延安甘谷驿镇小张沟村是一个养猪专业村,2007年8月,江苏昆山大唐村与小张沟结成了帮扶对子,两个村庄签署协议约定为支持小张沟村扩大养猪产业,大唐村对口扶助小张沟村3年。截至目前大唐村已提供援助资金100万元,帮助小张沟村建成300头养殖规模的养猪场一座。廉高波多次前往小张沟村,与村里发展养猪产业的带头人、村支部书记张瑞祥共同探讨并指导如何成立小张沟养猪专业合作社。廉高波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小张沟村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就几个处理方案详细向有关人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2008年10月,廉高波再次前往小张沟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情况及大唐村的建议,提出村委会应将捐赠资产租赁给合作社的建议获得了村委会干部与合作社发起人的一致认可,自此很好地解决了一直困扰小张沟村和区镇领导的难题。
2008-11-132008年10月27日,两岸银行法学术研讨会及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讨会年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楼学术报告厅举行。来自台湾的著名学者和内地的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金融金融主管机关、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机构、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律师及北京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和研究生共120余位参加了会议。 两岸银行法学术研讨会现场 此次学术研讨会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和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主办。主办方确定了中国银行法制30年的回顾与展望、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与商业银行风险的评估及法律应对、中央银行调控与稳定金融的法律问题、商业银行创新法律问题、商业银行并购法律问题、网络银行业务法律问题、银行业监管法律问题、银行业纠纷解决机制问题等八个方面的研讨内容。 会议开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强力教授主持,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郭捷教授致开幕词。台湾政治大学的赖源河教授代表来自台湾的刘连煜教授、王志诚教授致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王松敏、陕西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雷宝生、西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潘俊星、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法规处处长杨秉龙、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朱维宁处长等先后在开幕式上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词。开幕式结束后,与会代表集体合影留念。 会议分为主题报告和专题讨论两个阶段。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强力教授和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刘连煜教授做了主题演讲。强力教授在其题为“回顾与思考——中国银行法制30年”的主题报告中指出,改革开放的30年,我国银行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建立了一整套符合市场规律的先进的、现代化的银行法体系;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为核心的三级结构;涉及了宏观金融调控、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利益等诸多领域。展望未来,我国银行法制应该尽快完善我国的立法指导思想、健全我国银行法制体系、加强金融法律规范的操作性、协调我国现行的金融基本法律法规、借鉴国外银行立法内容和技术。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刘连煜教授以“台湾银行法草案修正趋势之研究”为题,报告了台湾银行法草案修正的最新动态。 专题讨论阶段,台湾中正大学法学院王志诚教授作了“台湾银行业关系人交易之监控”;西北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傅瑜副主任作了“商业银行破产重整法律问题探析”;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张学安教授作了“美国金融危机中的国际金融法律问题”;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张国伟副教授作了“试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西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潘俊星座了“金融仲裁的几点思考”的专题报告,多位学者做了点评,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互动。 此次会议共计受到论文80余篇,研讨观点明确、阐述充分,点评精彩、到位,气氛热烈、活跃,是一次成功的学术研讨会。 部分媒体报道链接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11/06/content_10319161.htm http://news.sohu.com/20081104/n260437501.shtml http://news.qq.com/a/20081104/003246_1.htm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81105/11045470555.shtml http://gov.people.com.cn/GB/48377/8281926.html
2008-11-13本报讯(记者 司文)经省司法厅批准,以对司法鉴定人进行教育培训为主要职责的机构——陕西省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基地,近日在西北政法大学揭牌成立。 这是目前西北五省区唯一的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基地,将依托西北政法大学重点学科,培养司法鉴定专业人才,提高我省司法鉴定人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 省司法厅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规划,建立陕西省鉴定人后续教育长效机制,把陕西省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基地设立在为我国法学界、政法界和其他领域培养了大批法学人才的西北政法大学,标志着陕西省司法鉴定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有了更加科学的载体和稳固的平台。
2008-11-03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以对司法鉴定人进行教育培训为主要职责的机构——陕西省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基地10月27日上午在西北政法大学揭牌成立。这是目前西北五省区唯一的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基地,将依托西北政法大学重点学科,为培养司法鉴定专业人才和提高陕西省司法鉴定人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作出积极贡献。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霍宪丹、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朱开平和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路志强等出席了授牌仪式。 陕西省司法厅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规划,建立陕西省鉴定人后续教育长效机制,把陕西省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基地设立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服务意识强烈、社会影响力大,并为我国法学界、政法界和其他领域培养了大批法学人才的西北政法大学,标志着陕西省司法鉴定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有了更加科学的载体和稳固的平台,进一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这将为全省司法鉴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和智力支持。同时,教育培训基地在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设立,也将更有利于推动高校公安学科和司法鉴定学科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以及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推动全省乃至全国司法鉴定水平的提高。
2008-10-30本报讯 (记者 母家亮) 10月12日,陕西省新闻传播教育学会在西北政法大学正式成立。省委宣传部、省记协等单位的嘉宾共同为学会成立揭牌。 陕西省新闻传播教育学会隶属于省记协,是省记协的团体会员单位。学会由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27家开办新闻传播类专业的高校组成。它将通过各种方式把我省新闻院系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功举措和成果向社会和大众传媒推荐,从而促成新闻教育与大众传媒的互动,帮助新闻传播专业教师和大学生了解国内外新闻教育的最新资讯。
2008-10-15日前,海南自贸港首届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发展研讨会在海口举行。本次研讨会由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主办。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后,国内首个聚焦营商环境与法治宣传教育交叉领域的专业智库平台,该研究院由西北政法大学数字社会治理研究院与海南省开放型经济研究会牵头,联合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科大学等高校相关学院共同发起设立。本次研讨会汇聚高校、司法部门、媒体、智库等多方主体,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传播体系、人才培养、校地协同、国际交流等核心议题形成系统性学术共识与实践进路。 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战略定位与理论逻辑 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最终取决于制度规则在社会认知层面的转化效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指出,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启动后,境内关外政策交汇、国际规则叠合,法治宣传教育已成为制度型开放不可或缺的社会认知基础。他提出,自贸港法治宣传教育应包含三个有机层次:一是全民基础普法,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成为社会共识;二是精准规则教育,面向专业群体开展场景化合规培训;三是国际法治传播,运用多语种载体宣介自贸港法治创新成果。他强调,研究院作为立法精神与地方实践之间的连接枢纽,是推动“纸面上的法律”转化为“行动中的法律”的关键知识桥梁。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王周户强调,法治宣传教育需统筹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协同建设,坚持双重定位:对内夯实本地法治环境,推动法治精神从规范遵守升华为内心信仰;对外传播自贸港法治优势以吸引资源集聚。传播方式上应采用故事化表达,挖掘规则背后的法治精神与诚信内核,将法治宣传与家风家教建设相结合,重塑社会诚信体系。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强力指出,该研究院由多所院校联合发起,是举全国法治传媒力量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创新创举。未来工作应把握四个方向:精准研究,系统把握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独特性;规划引领,制定短中长期发展战略;实践落地,依托大学生法治宣讲团开展社会调研;技术赋能,运用AI与数字化手段开发微短剧、新媒体产品,提升传播效能。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院长陈琦指出,营商环境的优化需要法治刚性约束、政府柔性服务、市场诚信自觉与社会广泛参与的系统耦合,而法治宣传教育在其中扮演着制度落地的“翻译器”、矛盾预防的“防火墙”与国际形象的“展示窗”三重角色。 法治传播体系的方法论重构与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创新 法治传播的话语规范性与叙事科学性,构成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理论基石。华东政法大学韬奋新闻传播学院院长范玉吉从体系化视角出发,提出法治传播需构建四大体系:话语体系,规范法言法语使用,强化传播者程序法认知;叙事体系,以正义框架替代冲突框架,构建“制度阐释+治理实践”双重叙事;传播体系,摒弃标语化空间传播,借鉴传统“教化”模式,规范自媒体与网络短剧;人才体系,整合多所高校资源,完善教材、课程与实践实训机制,强化复合型法治传播人才供给。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党委书记韩伯君认为,法治宣传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将法治理念与诚信精神内化于公民心中。应构建以研究院为中枢,专家领衔、骨干支撑、校地联动的多元协同宣传架构,形成立足海南、辐射全国、面向国际的传播格局,顺应全媒体与人工智能发展趋势。 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融媒体学院)院长蔡斐提出,自贸港营商环境指数可作为该研究院的核心抓手与学术品牌。指标体系应兼顾过程性与结果性、静态现状与动态改善,聚焦政府环境、法治环境、要素环境、创新环境,形成直观反映营商状况的“热力图”。 跨学科协同育人、全媒体传播矩阵与国际法治话语能力建设 传播体系的制度设计是否有效,最终需置于跨学科人才培养的可持续性与国际话语能力建设的开放性中加以检验。海南医科大学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常彩红提出,该研究院落地继续教育学院是推动法治服务康养产业的有利契机,应秉承“法律治未病”理念,构建普法与康养双向互动机制,深化医疗纠纷调解与卫生法治研究。 海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院长卿志军强调,法治宣传,一方面,应开展法律知识普及,特别是面向中小学的法治素养教育;另一方面,应强化自贸港法治形象建构,纠正影视文艺作品中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规情节。 与会专家形成高度共识,认为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以自贸港特色为根基、法治体系为核心、传播创新为路径、人才队伍为支撑、校地协同为保障、国际对接为方向。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作为国内首个该领域专业智库,应以“规则的翻译者、需求的感知者、人才的播种者”为使命,通过理论建构系统化、传播重构精准化、协同进路机制化,为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贡献法治方案。 【法治日报】王洋 王虹玉:制度型开放视域下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理论建构与实践进路 海南自贸港首届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发展研讨会综述
4月19日,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在海口正式发起筹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后,国内首个聚焦营商环境与法治宣传教育交叉领域的专业智库平台,标志着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添重要智力支撑。 2025年12月,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启动,制度型开放进入实质性阶段。境内关外政策交汇、国际国内规则叠合,市场主体的规则预期与权益保障不仅依赖制度设计的完备性,更取决于法治认知的普及深度与规则实施的社会共识。 正是回应这一时代课题,由西北政法大学数字社会治理研究院与海南省开放型经济研究会牵头,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融媒体学院)、华东政法大学韬奋新闻传播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海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共九家单位共同发起筹建研究院,致力于打造立法精神与地方实践之间的知识中介。 签约仪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指出,全民普法四十年是法治史上的伟大创举。他特别强调,在自贸港语境下,法治宣传教育需实现“全民基础普法、精准规则教育、国际法治传播”三个层次的统一,研究院作为立法精神与地方实践之间的连接枢纽,正是“纸面之法”转化为“行动之法”的关键一环。 海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剑华表示,高水平开放越深入,法治化营商环境越重要。他希望研究院能够成为对接国际规则的法治智库、企业合规经营的“法治医生”,真正让“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从政策倡导走向社会行动。 法治智库的落地,最终要依靠高校的学术支撑。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结合学校在中亚法治研究、企业合规服务等领域的扎实积累表示,研究院将把课题立在开放前沿,把人才育在实践一线,把法治文化传向国际舞台。 会上,九家发起单位共同签署共建协议,“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多语种智能教育平台”正式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大学生法治宣讲团同时获授旗。据介绍,研究院实行轮值理事长制,秘书处常设海南,每年将系统推进法治宣讲、课题研究、合规指导等五项重点工作。 在随后举行的首届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发展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围绕制度创新、涉外法治、数字治理、国际传播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专家一致认为,研究院的成立恰逢其时,必将为海南自贸港打造“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营商环境注入坚实的法治力量与人才动能。 【法治日报】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发起筹建签约仪式在海口举办 【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筹建签约 【三沙卫视】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发起筹建签约仪式在海口举行
4月25日,第一届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前沿问题研讨会暨征文大赛颁奖典礼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举行。本次会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指导,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该校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等多单位联合承办,聚焦检察学学科发展与公益诉讼实务前沿,汇聚全国80余位检察实务界、高校及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共研学术议题。 开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主任常安主持。该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在致辞中表示,本次研讨会是推动新时代检察理论创新的重要实践,学校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化检校协同育人、协同研究,助力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对会议召开表示祝贺,他指出,检察公益诉讼相关研究要坚持实践导向与问题导向,强化检校合作与成果转化,为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筑牢理论根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介绍了陕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践成果,提出将持续深化检校合作,推动实务经验向理论成果转化,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经验。 开幕式后,征文大赛颁奖典礼同步举行,与会嘉宾为获奖论文作者颁奖,常安副校长宣读获奖名单,充分肯定本次征文大赛的学术价值与人才培育意义。 主题研讨环节,多位实务专家与学者围绕检察学自主概念体系建构、学科知识谱系、网络公益诉讼、基层公益诉讼监督、区域环境公益诉讼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来自多地检察机关及高校的参会人员,结合办案实践与学术研究,分享前沿观点、剖析实务难题。评议嘉宾从学术规范、理论深度、实务对接等角度,为相关研究提出优化建议,助力检察学研究提质增效。 研究生论坛为青年学子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来自国内多所知名高校的博硕士研究生,围绕生态环境、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的热点问题分享研究成果。点评专家充分肯定青年学子的学术潜力,鼓励其立足实务、夯实理论,提升学术研究的严谨性与针对性,培育检察公益诉讼领域青年学术人才。 闭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张学龙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挂职副厅长、西北政法大学期刊社社长、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付玉明教授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本次会议研讨深入、成果丰硕,达成多项学术共识,未来将持续深化检校合作,拓展数字检察、涉外检察等新兴领域研究,推动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提升成果转化效能。 此次研讨会搭建起理论界与实务界交流互鉴的优质平台,有效推进了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对深化检校协同、服务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西北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将持续发挥专业研究优势,打造集科研、教学、实践于一体的高水平法学研究基地,助力国家公益诉讼法治建设。 【中国日报网】第一届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前沿问题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办
新闻传播教育如何与行业前沿同频共振?学生如何在校期间就能触碰到真实的职场脉搏? 4月29日下午,“群众第一课”职场能量包首场高校行活动走进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这不是单向输出的宣讲活动,而是一次媒体、高校与新兴行业之间的深度“能量交换”。 本次活动由群众新闻网与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共同主办。作为该系列活动的首次高校之行,首站选择了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旨在将主流媒体资源与高校人才培养深度融合,为在校学子搭建起连接校园与职场的桥梁。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党委书记王森、院长陈琦,群众新闻网总编辑沙莎,以及学院和媒体相关负责人出席活动。陕西子午时空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冯帅、子午时空无人机培训学校校长李杰等企业代表也应邀参加。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陈琦在致辞中表示,面对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的行业趋势,高校人才培养亟需与一线实践深度对接,此次与群众新闻网的互动正是推动产教融合的一次积极尝试。 群众新闻网总编辑沙莎围绕传媒职业素养与行业前沿趋势展开授课。她结合自身从业经历,从内容生产逻辑的迭代、主流媒体如何拥抱新技术等角度切入,与现场师生分享了对当下新闻传播岗位核心能力的观察。 活动现场穿插了三轮抽奖环节,以轻松互动调动氛围。奖品均由群众新闻网及合作方提供,涵盖新媒体工具礼包、行业培训名额等。 除授课与交流外,陕西子午时空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还介绍了无人机培训的具体情况。随着无人机航拍、低空数字采集等技术在新闻报道中日益普及,相关实操能力正成为传媒人才的职场加分项。 群众新闻网相关工作人员对“群众新闻”客户端的核心价值与产品业务进行了系统介绍,帮助在场学生更直观地了解主流新媒体平台的运营逻辑与岗位需求。 作为陕西省重要的主流新媒体平台,群众新闻网近年来持续探索“新闻+服务+育人”的融合发展路径。此次走进西北政法大学,是该系列职场服务活动的一次具体落地。下一步,双方将继续在人才培养、内容共创、实习实践等方面加强协作,助力新闻传播后备力量成长成才。 【群众新闻客户端】“群众第一课”职场能量包首场高校行走进西北政法大学:https://app.sxdaily.com.cn/sxrbs/site1/mweb/ja9id/content_20016834.html?xyt=1777513100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