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9日晚,由人权研究中心主办,民商法学院协办的“公法与人权”讲坛第六期、“中国共产党与人权保障”专题之四在雁塔校区举办。长江学者、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民商法学院韩松教授主讲《集体所有权与农民权利保护》。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常安教授主持,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导师组组长程淑娟教授致辞,彭涛教授、袁震教授、安子明副教授、陈凌云副教授、王东副教授、孙政伟博士、李蔚博士与谈。我校部分教师、博士、硕士研究生等60余人参与本次会议。

韩松教授首先指出农民权利的本质是农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问题,并分别从农民个体权利、农民群体权利及农民、农业、农村与国家整体发展三个维度详细阐述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接下来,韩松教授结合土地私有制、土地共有制及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与实践分析了解决农民土地权利思路并对农民集体所有权的本质特征进行归纳。最后,韩松教授认为,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民最根本的权利,要把农民权利保护与农民集体权利保护、公共利益保护、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及提高农民基层治理紧密结合在一起。
程淑娟教授谈到,集体所有权及农民权利保护是有关我国人权事业进步的重大课题,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彭涛教授认为,土地权利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对农民土地权利的保护也关系到我国乡村振兴基本战略的实施,要为之提供完善的法治保障。袁震教授谈到,农民充分享有财产权利是其人格发展的基础,而农民各项土地权利的实现正是确保农民获得财产收入的前提,因此对农民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安子明副教授、陈凌云副教授、王东副教授、孙政伟博士、李蔚博士也分别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发表见解。
常安教授总结到,韩松教授是我国最早一批研究农民土地权利问题的学者并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可以为各位老师、同学研究这方面问题指引正确的方向。人权研究中心也将持续为大家带来更多精彩的学术活动。
(供稿:人权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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