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萨尔兰德大学马丁•内克教授来西北政法大学作学术报告

西北政法大学 2008年10月06日

2008年9月22日上午9点,来自德国的马丁·内克(Michael Martinek)教授在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大楼报告厅以饱满的热情和生动的语言,为师生作了一场“欧洲合同法最新发展”的学术报告。这次报告由民商法学院李少伟院长主持,国际法学院陈任老师担任翻译。我校众多老师和研究生到场参加。
马丁·内克教授是德国萨尔兰德大学终身教授,在欧洲民法、商法、经济法等众多领域均颇有建树,先后发表专著二十余本。此次报告,马丁教授以欧盟正在进行的法律统一,尤其是合同法方面的统一方面的研究为切入点,解读了契约法在欧盟法律问题中的重要地位和最新研究成果,并预测了欧盟法律问题的发展趋势。
马丁·内克博士首先为大家介绍了四大法系即法国法系、德国法系、拉丁法系和普通法系在欧盟成员国、乃至全世界的发展变化和相关影响。作为一位来自德国的资深教授,他更为我们重点解读了德国法上“物权行为无因性”这一重要原则,并指明了这一原则的目的和价值,阐释了相关国家的具体做法和彼此之间法律理念上的冲突,并辅以例证充分展现了欧盟法律领域研究的难点和中心。在众多分歧的基础上,教授也为我们说明了以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契约法上基本原则的研究和卓有成效的立法成果,并指出,这一立法将为欧盟法律的统一产生基础性的深远影响。
这一报告不仅在于阐明不同国家之间法律制度的分野和融合,而且深刻的分析了合同法上不同合同关系法律制度的区别,并进一步讨论了对于这些区别的反思。据马丁内克教授讲解,欧洲国家在合同法领域普遍承认和区分了商事合同、普通合同和消费者合同,并以“商事迅捷交易原则”和“消费者权利保护原则”为基点,建立了对三类合同当事人以及合同效力、变更等问题上的不同制度,以此实现保护、促进交易。但是,教授同在传统合同法发展历程上“平等的不加区分的保护当事人”这一目的之下,对今天有意识的“对不同合同区别对待”这一现象进行反思,使与会人员深受启发。
结合我国目前的法制历程,欧盟关于不同法系之间,以及不同国家具体法律制度之间的筛选、吸收和融合,对我们同样具有启示和借鉴意义。在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对于“物权行为无因性”等理论的争议和具体的处理方法,实质上也是我们对不同法律制度的一个分析、讨论和移植过程。欧盟成员国之间对于法律制度上众多差异的解决思路,也是对我们的重要提示。同时,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和欧盟同时作为世界经济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在合同法领域也亟待相互关注和研究。
在报告的结尾,马丁内克教授对欧盟合同法相关研究以及最新进展做了总结,并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并深深的感谢我校师生的热情。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