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慧星教授来西北政法大学做学术报告

西北政法大学 2009年01月10日

200916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梁慧星教授应邀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大楼报告厅为民商法学院教师及研究生做了一场题为“民事立法若干问题之探究”的学术报告。此次报告由民商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组组长高在敏教授主持,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十余位教师,以及众多研究生到场参加。

虽然天气十分寒冷,但会场早已座无虚席,气氛亲切热烈。报告之前,在高在敏教授的主持下,民商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向梁慧星教授献上鲜花以表示热烈的欢迎。随后,梁慧星教授以回顾我国民事立法进程的形式开始了这场学术报告。教授对三十年来的民法理论研究和民事立法实践进行了细致的梳理,从“民事政策”到“民法科学”、从《民法通则》到《合同法》、从《物权法》到侵权行为法的制定,展示了立法的成就,揭示了存在的问题,更展望了民法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为问题的展开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历史基础。

在接下来的交流讨论环节,众多研究生先后对梁教授提出了一系列深刻而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问题,包括医疗纠纷及其举证责任制度设计、民事责任归责原则、自己责任与替代责任的区分、继承中的特留份制度等等,教授逐一进行了详尽的回答。从他的回答中,教授将这些理论与立法问题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对比和权衡,并依据中国的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进行分析和选择。在每一个问题上,教授的解答都不拘泥于问题本身,而是拓展到相关的制度和理论之中,为大家全面的展示了这一问题的背景、症结,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梁慧星教授细致、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研究标准,以及博大精深的学术造诣,令在场的每一位听众钦佩。教授在报告中,也不时的为广大青年教师和研究生指出治学方式和研究方法,深刻的启迪了我们。最后,高在敏教授对报告涉及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归纳,并再次向梁慧星教授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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