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来我校作学术报告

西北政法大学 2010年10月19日

    为了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营造优良学风,10月15日14时30分,民商法学院举办了题为“作为特别私法的商法”的学术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叶林教授应民商法学院邀请担任本次报告的主讲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在敏教授担任主持。报告会在我校长安校区模拟审判庭BJ14举行,全场座无虚席。

    随着高教授宣布报告会开始,学生代表步上讲台,给叶林教授献上了表示热烈欢迎和敬意的鲜花。接着,民商法学院院长李少伟教授代表学校向叶教授赠送了中国的“青铜法典”——朕匜,表达了对他的尊重与感激之情。

    接着,叶林教授以“不良资本”为例作为本场报告的切入点,以分析社会实例为方法,生动而深刻地将传统商法与国外商法进行了对比分析,并提出了商业伦理与生活伦理俩者关系的处理方法。对于目前学术界争议较大的商法“归属”问题,他结合其欧洲游历的经历,具体阐述了民法、商法以及经济法三者之间的联系与差异。他认为,民法和商法都属于私法,而私权利的保护和获得不应源于公权力的释放与施舍,民法与商法之间存在的关系其实是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关系,民商的完美配合才会形成完整的私法体系。最后,叶林教授分别从三个层面形象生动地详解了商法的特性。大家受益匪浅。

    在提问互动环节,叶林教授针对同学们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他的博学多闻,温文儒雅以及精彩讲说赢得在场师生的阵阵掌声。

    最后,高在敏教授对本次的报告会做了点评:第一,要立足于社会实践,着眼现实生活,在我们现阶段的法律学习之中,归纳法比演绎法更加实用,更加适合我们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第二,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够演绎出私法是法制之宗,万法之母的要义;第三,我们要担负起历史使命,为民族崛起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就要克服心理上大传统、小传统两大包袱的羁绊;最后,高在敏教授用“精良的金子是纯粹的,美好的玉石是温润的”一语盛赞叶教授以事说理的治学态度,并再次表达了对叶林教授本次来我校进行学术报告的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17时10分,本次学术报告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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