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小和田恒大法官学术报告(一)

西北政法大学 2010年12月30日

报告主题:联合国国际法院审判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及其法律因素

    12月23日晚,享有崇高国际声望的国际法学家、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小和田恒大法官在我校长安小区行政楼二楼报告厅为我校师生作题为“联合国国际法院审判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及其法律因素”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王瀚副校长主持。伦敦大学国王学院法学博士、国际法学院副教授潘俊武担任翻译。

    小和田恒院长系统、深入地分析了国际法院的管辖权。他指出,越来越多的国家愿意通过国际法院解决纠纷,表明国际法院在维护国际和平方面的作用也愈来愈大。国际法院管辖权的基础在于国家的同意,而国家的同意通常通过事后协议、事先的条约或协定、任意强制管辖声明三种方式表达,另外,实践中还有一种新的表达形式。与国家同意相伴生的问题是对同意的保留。同意的保留包括适用时间上的保留、争议事项的保留以及适用主体的保留。他列举了许多实际案例说明实践中确定国家同意问题的极端复杂性,并强调保留应该受到公约目的与宗旨的制约,否则会严重损害国际法治。

    学术报告会持续三个小时。小和田恒院长尽管78岁高龄,但精神矍铄,谈锋刚健,论述精到,展现了一位学术大师与社会精英的迷人风采。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教授、浙江理工大学盛红生教授对小和田恒院长的学术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单文华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李万强教授、国际法学院王秀梅博士以及我校学生与小和田恒院长进行了现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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