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下午,由研究生院主办,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刑事法学院协办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系列活动”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在我校雁塔校区人权研究中心报告厅顺利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志远作题为《涉外法治中的检察角色与人才培养》报告,校长范九利主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克祯、郭洁教授与谈。

刘志远结合我校育人理念和自身工作经验,谈及涉外法治与检察机关的性质和地位,并指出检察机关在涉外法治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他就检察官在涉外法治中的主要角色作了详细展开。一是高难度的法律守护人,一般涉外刑事案件具有罪名相对集中、地点相对集中以及国籍相对集中的特点,在处理跨境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也存在立案,证据收集、审查,法律查明、对应,司法协助,甚至语言沟通等方面的困难;二是重要的涉外规则制定参与人,主要包括涉外司法解释、国内涉外立法、国际公约制定以及国际条约谈判等类型;三是重要的国际司法合作主体,涉及刑事司法协助、引渡、追赃、被判刑人移管等工作。他介绍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标准的三个核心价值观、八个核心能力以及六个管理能力。

范九利指出,法律是一门强实践性学科,同学们不仅要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更要经历万千事后才能茁壮地成长起来,并在涉外检察、构建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等方面有所作为。
与谈环节,郭洁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法治人才培养的关系,对我校未来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和展望。张克祯结合陕西涉外检察工作的实践经验谈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应从高校抓起,要不断打磨涉外法治后备人才的专业能力、外语能力。
(供稿:研究生院 撰稿:展嘉文 审核:常安)
7月24日至26日,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彭瑞花教授一行赴内蒙古宗教工作研究会开展专题调研座谈。内蒙古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宗教研究中心)主任、内蒙古宗...【详细】
7月30日上午,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王莹一行莅临我校就调解员国家职业标准制定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与交流。调解研究院首席专家韩红俊参会交流,座谈会由调解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岚...【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