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研讨会在我院召开

法学二系 2005年05月25日

5月11日—13日,由我院主办、法学二系承办的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研讨会在我院隆重召开。我院副院长、劳动法专家郭捷教授到会致辞。国务院法制办陈培勇处长、陕西省劳动厅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翟四虎、陕西省总工会秘书长陈一民到会祝贺。中国人民大学常凯教授、彭光华教授,安徽大学李坤刚教授等全国劳动法知名学者,以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律师协会、陕西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西安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和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公司、陕西煤航数码测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维美德西安造纸机械公司、西安航空动力控制公司等的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我院法学二系劳动与社会保障教研室的谢德成、吴丽萍、刘华平、徐芳宁、梁高峰、高瑾、胡少英等教师参与了此次研讨。
会议开幕式由我院法学二系主任强力教授主持。我院副院长郭捷教授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我院的历史发展、学科建设、学生培养等基本情况,同时指出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本次研讨就是为劳动合同立法做好研究。她预祝此次会议圆满成功。
本次研讨会的主要议题有: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及处理;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与灵活就业;劳动派遣;劳动合同中的缔约过失责任与担保;劳动合同的期限;工资构成与工资的确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各位代表围绕着劳动合同法的条文稿及会议主题,主要就劳动合同的立法迫切性,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的期限、担保,事实劳动关系的议定,劳动派遣,企业内部规章,竞业限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会议期间,劳动法学学者还到西飞集团公司、618所进行了调研。
会议期间有多位代表提出,这次会议在西安召开,是因为西北政法学院是劳动法研究的重要基地,有一批知识结构合理的梯队;陕西的劳动保障和工会系统都有自己的特色,陕西的劳动保障立法在全国走在前列;“三方协商”在陕西省也搞得很好。劳动合同立法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对中国社会关系的影响很大,因此,在西安研讨和调研,能充分考虑西部的情况,增加劳动合同法的地域可行性。


西北政法学院副院长、劳动法专家郭捷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常凯教授


陕西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翟四虎副厅长


陕西省总工会陈一民秘书长


法学二系强力教授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谢德成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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