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成功主办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

nwupl.edu.cn 2006年11月20日

2006年11月2日至4日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在西安西北政法大学隆重召开。

11月2日上午8:30,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报告厅开幕。本次年会会议主题为“国际经济法与和谐社会构建”,年会由西北政法大学和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承办,来自全国各高等院校,最高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政协以及国内其他研究和教育机构的共67个单位20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开幕式由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王瀚教授主持。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校党委副书记高霄教授,副校长郭捷教授,西安市政协副主席、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河教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王海英先生、外联部副主任谷昭民先生,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四宝教授以及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周仲飞教授等众多嘉宾出席了会议。

贾宇校长首先代表西北政法大学欢迎各界嘉宾专家学者和领导的到来,并祝贺大会的胜利召开,并向与会代表介绍了西北政法大学以及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的历史和发展状况,指出当前中国已经成为和谐社会的主要构建者,本次年会从国际经济法角度研究和谐社会的构建与该学科的发展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已经作出并将继续为此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沈四宝教授在《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研究的新思考》的报告中指出经济的全球化、政治的多极化和信息的网络化以及中国的和平崛起这两大因素正在深刻影响着当今的世界面貌,认为必须提高国际经济法研究,将国际经济法的研究和国内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来自中国法学会外联部的谷昭明先生在致辞中结合当前中国和平崛起的有利国际形势,倡导中国法学界走出国门,逐步创立由中国主导的国际机构或者组织,扩大发挥中国文化和中国法律的影响力,增强中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随后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周仲飞教授针对于国际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钱峰博士对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的新发展分别做了报告。

11月2日下午,会议代表分成四个小组展开讨论。第一组讨论的主题是《WTO的发展与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研究》,第一阶段由王传丽教授主持,左海聪教授评论,与会代表讨论CEPA争端机制的构建,WTO体制下区域内保障措施条款研究,农业补贴以及中国应加强农业补贴等问题。第二阶段由王瀚教授主持,龚柏华教授评论,与会代表针对贸易区域化趋势下发展中国家的农民利益保护,中国入世工作组报告书242条的“市场扰乱”概念,纺织品协议,WTO争端解决机制,知识产权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第二组讨论的主题是《国际贸易法的理论与实践和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第一阶段由万猛教授主持,宋锡祥教授评论,与会代表针对国际贸易与社会发展的其它目标之间的协调问题,外贸代理制度的改革和中国法律统一化的趋势,国内法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适用问题等几个方面进行讨论。第二阶段由夏利民教授主持,盛建明教授评论。与会代表探讨了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发展,WTO下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与成长,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中的绿色壁垒,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的教育改革问题等;第三组讨论的主题是《国际金融法的理论与实践与中国金融立法问题》,第一阶段由周仲飞教授主持,张学安教授评论。与会代表针对IMF与WTO在外汇与汇率问题的关系,争端管辖权的划分与合作,中国承接金融服务离岸外包相关法律问题,克隆技术的法律问题,以及跨国诉讼中的国家豁免问题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周仲飞教授认为目前研究国际金融法的人非常少,研究国际金融法非常有前景。第二阶段由刘颖教授主持,杨松教授担任评论人。与会代表分别对金融危机及其法律治理,电子货币法律问题,金融风险治理的目的与弱势群体保护,构建新的中国金融风险监管体制的法律问题对策研究等内容进行了探讨,评论人指出代表们提出来的观点对学界的研究很有启发性;第四组讨论的主题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与教学方法研究》,第一阶段由王军教授主持,韦经建教授评论。参与讨论的代表们分别就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模式,国际商法的教学,二类院校国际经济法教学存在的困境以及关于双语教学的标准、教材、范围等问题进行了研讨。第二阶段由李万强副教授主持,何力教授评论。代表针对国际经济法的本质,以及国际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模式,多边经贸关系中国家经济主权的强化,反倾销法和竞争法的冲突以及经济法律规范等问题展开探讨。

11月3日上午,参会代表分成三个小组继续进行研讨。第一小组讨论的主题是《国际商事仲裁法的理论与实践及中国仲裁立法改革》,第一阶段由王晓川教授主持,谢石松教授评论。代表们对海峡两岸仲裁裁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问题,公共政策与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问题发言与讨论,谢石松教授最后就我国是否应保留国内仲裁与国际仲裁的双轨制作出了答复,指出双轨制是符合我国现状的,我国仲裁水平参差不一,可能要保留一段时间。第二阶段由莫世健教授主持,沈四宝教授评论。代表对涉外仲裁与司法审查,对仲裁法的修改,仲裁协议部分问题,CIETAC的仲裁规则分别作了发言与讨论,沈四宝教授指出事先报告制度确有改进余地,仲裁法的修改已经提上日程;第二组讨论的主题是《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商事交易法律问题》,第一阶段由慕亚平教授主持,张桂红教授评论。代表针对国际特许经营中商标独占使用权保护的困境与选择,WTO体制下行政诉讼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制度,中国对外贸易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等进行深入的讨论,认为讨论中反映的问题值得反思。第二阶段由刘颖教授主持,张桂红教授评论。代表对国际商事条约与国际商事惯例的关系,国际惯例在我国无单放货案件中的适用,进行发言与讨论。第三组讨论的主题是《国际投资与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法律问题》,第一阶段由丁丁教授主持,韩龙教授评论。代表讨论了我国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管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中国企业参与竞争的积极性理论引导和法律选择措施,行业协会反垄断规制的法律思考,企业限制竞争之后政府的作用及WTO对其的限制等问题,在自由讨论中陈业宏教授认为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应加以禁止或限制,如果涉及国家利益,不论是否国企,都要审查。第二阶段由刘仁山教授主持,朱怀念教授评论。代表们对日本原始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我国实施国民待遇需要解决的问题,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域外适用问题,以及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外国公法的域外适用,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目标,而经济的全球化是时代的大背景,在构建和谐的国内社会的同时构建和谐的国际社会也逐渐在国际社会形成共识。作为沟通国际国内经济贸易联络的国际经济法对于构建和谐的国际社会具有重要的影响力,本次国际经济法年会在西安的召开,200余名国内学者云集西安,必将对于西安构建国际性的都市,实现古城西安的复兴,以及西安法学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动促进具有积极意义。

11月3日下午,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暨“国际经济法与和谐社会构建”学术研讨会在陕西宾馆落下帷幕,研究会秘书长丁丁教授主持了闭幕式。在闭幕式上,首先由左海聪教授、宋锡祥教授、张学安教授、韦经建教授、王小川教授、韩龙教授、张桂红教授代表7个小组作最后的陈述,在介绍各小组讨论的情况之后,还就各小组的观点、讨论的热点及焦点问题作了精练的概括和点评。副会长王军教授作了总结性发言,他建议今后年会所要讨论的问题应尽量与国际接轨,所涉及的问题应当是现实性的问题而不是想象中的问题。他指出,此次会议呈现出如下特点:研究问题的深入化;某些专业领域的研究焦点之稳定化;公法与私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兼容化;新领域研究的扩展。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最后向大会致以热情洋溢的闭幕词,认为此次西安年会的举办取得了圆满的成功,他指出,本次年会收到论文150多篇,有三篇文章全部用英文完成,其中二篇是西北政法大学的作者,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希望以后大家多用英文写作。另外沈四宝教授对于这次年会的承办方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表示真诚的感谢,认为这些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认真仔细,代表们非常满意,对今后把研究会办成有特色、有成果、有名气、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研究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次年会正式增补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王瀚教授、广州暨南大学法学院刘颖教授为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常任理事,最后大会宣布下届年会将在浙江工商大学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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