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入选“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方阵”

西北政法大学 2015年11月23日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把中国法学会建设成为国家法治建设核心高端智库,充分发挥研究会作为中国法学会智库体系中主力军、主阵地的作用,中国法学会特在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组建“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方阵”。在11月13日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会上,我校顺利入选,研究方阵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及我校五所大学组成,实行任期制,每届5年,今年轮值主席方为南京师范大学。加上之前已进入的“ADR研究方阵”(法大、厦大、湘潭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及我校),在中国法学会的14个研究方阵中,我校已进入两个研究方阵。

研究会常务理事董少谋教授,理事李政教授、易萍副教授、徐秋菊副教授和李红副教授参加了在福建泉州举办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理论研讨会”。董少谋教授作了《诉讼请求论: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重述》的发言,李政教授、易萍副教授、徐秋菊副教授和李红副教授在各组作了评议。

本次年会由华侨大学法学院承办,出席年会的领导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惠敏等,参加会议的有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福建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李晋闽,福建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琦,福建省泉州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卢炳椿和来自民事诉讼法学界、法律界的近200名代表。与会代表围绕基础理论、程序制度、证据制度、执行制度、调解制度等内容展开深入研讨。

会议决定2016年年会由我校民商法学院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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