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中央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定,是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举措,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十个坚持”,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后,全国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十个坚持”深刻内涵,产生许多优秀学习体会文章,这些文章认识深刻、理论性强,对政法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很大的启迪作用。《法制日报》自5月15日起,开设“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家学习体会文章选登”专栏,选取刊发10位法学专家的学习体会文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家学习体会文章选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杨宗科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法治中国建设的行动指南,集中体现为“十个坚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其中重要内容。正确理解和深刻领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精神实质,对于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意义重大。道路源于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归根结底来源于丰富生动的中国实践。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究竟选择什么样的道路,不是由抽象、教条、僵化的理论决定,归根结底是由本国不断探索、不断积累、不断创新的实践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正是基于此,贯穿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条主线,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道路决定命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决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光明前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道路决定方向,方向决定命运。举旗定向的问题是决定一个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根本问题。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纵观世界各地法治发展的历史,一个国家和地区法治道路的选择从根本上决定了这个国家和地区法治发展的前途和命运,凡是法治发展比较成功的国家和地区,都是在举旗定向这一根本问题上没有迷失方向、走上邪路,而是在正确方向上探索出了一条适合自己实际的法治发展道路,在这样的道路上,法治与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进行了很好的结合,取得了相得益彰的效果,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能够发挥巨大推进作用。相反,如果迷失了方向、走错了路、走歪了路,脱离实际、盲目照搬他国模式,法治发展就会遭受严重挫折,进而造成政治动荡、社会混乱、人亡政息。因此,道路问题事关法治建设的前途命运。我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根本选择,决定了法治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只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有法治保障,中国的法治发展才有光明前景。道路体现本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为中国法治发展的总方向,体现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本质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最本质的要求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正确认识党的领导与法治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一重要论断为我们理清党的领导与法治的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法治则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才能得到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党的领导与法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是内在统一的。道路依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紧紧依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经确定,就必须紧紧依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法治实践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决定了人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原则,切实贯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使人民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实践必须认真实施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切实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法治实践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和德治是治国理政的两种基本手段,法治与德治的综合运用和有机结合是中国优秀传统治理文化的精华所在。既重视法治的引领作用,又注重德治的教化作用,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重要价值。法治实践必须从国情和实际出发。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实际出发,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从国情和实际出发,要注意总结和吸收中国古代国家和社会治理的资源和成败得失,重视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法治实践应与借鉴世界上优秀法治文明成果相结合。走适合本国实际的法治道路,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其内涵中的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人类的共同价值追求。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共同价值,因而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别国模式和做法,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历史告诉我们,西方的道路不适合中国国情,解决不了中国的问题,在中国也不可能成功。道路必须坚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做到坚定不移、毫不动摇。恩格斯说过:“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任何一项工作,只要我们党旗帜鲜明了,全党都行动起来了,全社会就会跟着走。一个政党执政,最怕的是在重大问题上态度不坚定,结果社会上对有关问题沸沸扬扬、莫衷一是,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风点火、蛊惑搅和,最终没有不出事的。所以,道路问题不能含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又明确的信号。”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只有坚定不移、毫不动摇,才能做到始终如一、行稳致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既旗帜鲜明地强调“坚持”,也身体力行地推进“拓展”,态度坚定、毫不动摇,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方向和原则,坚持唯物辩证法,以新的实践和理论全面深化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树立自信、保持定力,才能使这条路走稳走好走出一片新天地。(来源:法制日报 2019年5月17日第2版)
2019-05-202019年5月18日,中国国际法学会2019年学术年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隆重召开。此次学术年会的主题为“新中国70年与国际法的发展:多边主义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来自全国高校、实务部门、科研机构的国际法专家、学者500余人参加了本次学术年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副会长、外交部条法司司长贾桂德,副会长、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李詠箑,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余劲松,副会长、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张海文,副会长、复旦大学教授张乃根,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何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范永斌,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等出席开幕式。会议由常务副会长李鸣主持。杨宗科在致辞中首先代表西北政法大学对本届年会的召开表示衷心祝贺,对参会的各位领导、专家和学者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西北政法大学有82年的办学历史,是国家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西北地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学信息资料中心。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在西部地区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在全国也具有重要学术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仅极大地丰富了国际法治思想,也对加快构建国际秩序,改善全球治理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本届年会主题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科学发展和繁荣发展中国家国际法律理论和实践,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国际法学术体系和法治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黄进指出,70年来,中国国际法理论与实践始终与共和国同呼吸、共命运。中国国际法学界同仁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栉风沐雨、砥砺前行,走过了一段跌宕起伏、波澜壮阔的不凡历程。本次年会将主题定为“新中国70年与国际法的发展:多边主义面临的挑战及应对”,就是要认真系统地回顾和总结70年来中国国际法理论与实践,敏锐、恰当地把握当下多边主义面临的严峻挑战及其对未来世界格局的影响,探索新时代背景下,国家深化对外改革开放,打造新型国际关系,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问题,展望世界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的未来走向,开启中国国际法理论与实践创新发展的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类规则,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这对我国国际法学界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国际法理论研究应力求与国际、国内实践相结合,努力开创中国国际法工作的新局面。罗东川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国际商事法庭、涉外海事商事审判和知识产权法庭的工作涉外性非常强,需要加强与国际法学界的理论部门与实务部门的密切联系,长期以来也得到了中国国际法学界的支持和帮助。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全面深入的改革开放,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涉及到大量国际法问题。在新的历史节点上,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希望中国国际法学界不忘初心,忠于使命,奋发有为,为我国涉外法治建设,为涉外司法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为国际法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范永斌指出,西安既是古丝绸之路的起点,更是我国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重要人文交流基地。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西安正在进一步发挥教育资源优势,全方位提升国际合作教育层次和水平。国际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国际法律人文交流,必将助益于国际社会对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念的接受。未来将是一个中国全面参与国际法律实践的时代,是国际法律人有所作为的时代。中国国际法学会成立于1980年,是在国家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学术团体,由国家外交部主管。本届年会由中国国际法学会和西北政法大学联合主办,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承办。此次年会召开之际,也正值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建院20周年。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与会代表以大会报告和专题讨论的形式,回顾和总结新中国70年来国际法学的发展历程,围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个方向的12个议题进行深入研讨,为新形势下国家发展建设大局的现实需要,发挥国际法的服务和支撑作用。(供稿:国际法学院 摄影:杜超英)
2019-05-20
5月17日晚,以“青春心向党,追梦新时代”为主题的第二十五届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校园歌手舞蹈大赛隆重举行,天平楼前,政法学子以歌抒怀,以舞明志,为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献礼。校党委副书记赵健,副校长张军政,各部处、各学院负责同志与学生们齐聚一堂,共同欣赏了一场高潮迭起、精彩纷呈的视听盛宴。 受邀参与本次活动的评委有:陕西音协党组成员、副秘书长、《音乐天地》主编吕品,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陕西舞蹈家协会副秘书长韩晓勇,陕西省舞蹈家协会会员杨晓嫚,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李强,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刘素红,陕西省舞蹈家协会会员、陕西艺术职业学院舞蹈系书记彭飞,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高级评委、西安石油大学音乐系办公室主任薛安玲。 五月芳菲花已尽,歌声飞扬春再来 民商法学院梁丽珊用一曲《绒花》将我们带去了那段峥嵘的岁月,致敬动人的青春。 行政法学院方梦琪带来的《军营飞来一只百灵》、刑事法学院研究生院刘彦池带来的《为了谁》唱出了新时代强军梦。 经济法学院王乐笛、陈孟卓带来的《强国一代有我在》、经济学院鲁哲斌带来的《我爱你中国》唱出了青年之声,唱出了爱国之情,唱出了西法大青年励志做新时代亲历者、贡献者、建设者的坚定决心。 歌声似磬韵还幽,舞势随风散复收 瑶族舞蹈《打蓝靛》、藏族舞蹈《天浴》展现了少数民族爽朗的性格和独特的地域文化,敦煌舞《丝路天音》带我们领略了古丝绸之路的繁荣辉煌。 《听海》《碇步桥水清悠悠》中婀娜轻柔的舞姿,扣人心弦,乡情满溢。 俏皮活泼的《上铺下铺》,用舞蹈的形式展现了公安学子平日训练的点点滴滴,妙趣横生。 《鸡毛信》《沁园春·雪》《红船》,带我们回顾革命艰辛岁月的同时,向我们展现了共产党人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我的祖国》《十月记》,饱含着有志爱国青年深厚的革命情怀,当代青年也将以青春的名义书写的崭新篇章。 最后,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陕西省青联常委、西安音乐学院团委书记李强老师为大家带来歌曲《江山无限》,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喝彩。 经过激烈的角逐,在歌手类节目中一等奖由行政法学院方梦琪获得,经济学院鲁哲斌、经济法学院王乐迪、陈孟卓获得二等奖,新闻传播学院张君垚、公安学院张威、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孔佳豪获得三等奖。外国语学院胡瑞、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李超、刑事法学院研究生院刘彦池、民商法学院梁丽珊获得优秀奖。舞蹈类节目一等奖,被新闻传播学院作品《十月记》摘得,二等奖作品是来自民商法学院的《碇步桥水清悠悠》和 经济法学院的《红船》。国际法学院《鸡毛信》、公安学院《上铺下铺》、 行政法学院《打蓝靛》获得三等奖。 文化铸就校园气质,艺术凝聚治学精神。文化为校园积淀文明的底蕴;艺术让校园富有精神的灵动。此次校园文化艺术节繁荣了校园文化生活,营造了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气氛。 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使同学们在歌舞艺术中领略青春的魅力,在多彩校园生活中绽放青春的光彩,讴歌爱国情怀,弘扬时代精神,承担民族复兴的历史重任!(供稿:团委)
2019-05-20中国社会科学网:第四届长安与罗马国际学术研讨会“一带一路”法律文化对话举行(记者 陆航 实习记者 王清晨) http://www.cssn.cn/zx/bwyc/201905/t20190514_4888194.shtml 中国社会科学报:推进一带一路法治建设(记者 陆航) http://www.cssn.cn/zx/bwyc/201905/t20190515_4895419.shtml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第四届“长安与罗马国际学术研讨会‘一带一路’法律文化对话”在西安举行(记者 刘湃、郑昊) http://news.cri.cn/20190513/f0d2773a-dd94-f250-f26b-357dcb196ce3.html
2019-05-20
5月12日上午,第四届长安与罗马“一带一路法律文化对话”国际学术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隆重召开。本届研讨会是中国第四届丝绸之路博览会教育交流会的系列活动之一,由西北政法大学与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以及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院及罗马法与意大利法研究中心、同济大学中意法律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会议围绕“一带一路”法律文化展开对话。中共陕西省教育工委副书记李智军,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副校长王健,《中国社会科学》常务副总编辑王利民,罗马第二大学欧亚研究中心主任里卡尔多•卡尔迪利等出席会议。 杨宗科代表西北政法大学致欢迎辞。他表示,发起举办长安与罗马系列国际学术研讨会,是西北政法大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高质量开展“一带一路”交流合作,扎实推进具有国际重要影响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举措。长安与罗马系列国际学术研讨会的成功举办,推动了中华法系和罗马法的研究,促进了学科发展、学术交流和教育合作。西北政法大学精心组织的第四届长安罗马系列国际学术研讨会,已成为中国第四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教育交流会的品牌活动之一,也标志着学校深入参与到“一带一路”建设。他指出,近年来西北政法大学通过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开展“一带一路”法律问题研究、举办 “中国-亚欧法律论坛”等国际性学术研讨会,致力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律文化交流高地。学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新要求,还将组建“丝路之路经济带”法学教育联盟,建设“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文化博物馆等,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一带一路”法律文化交流的内容和范围。 李智军在讲话中指出,研讨会聚焦“新时代•新视野”,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教育、科研、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着力构建“一带一路”教育合作领域新高地,提升陕西教育的国际化水平。他强调,陕西将继续统筹协调国内外优质资源,充分发挥在“一带一路”中的区域优势,努力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特色品牌。 里卡尔多•卡尔迪利充分肯定了长安与罗马国际研讨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积极评价“一带一路”倡议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建立在尊重不同国家的文化、历史和现实基础,谋求共同发展,必将持续推进文化交流乃至各领域的合作。 《中国社会科学》常务副总编辑王利民、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钱玉林、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院长解志勇、同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钢以及北京星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宇明分别在开幕式上发言。 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俄罗斯国立高等经济大学、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塔吉克斯坦宪法法院、韩国法制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同济大学、厦门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和机构的学者70余人参加研讨会。 “长安与罗马”系列研讨会由西北政法大学于2013年发起举办,第一届的主题是“罗马法与中国法的传承和发展”;第二届于2015年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主题是“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法律保障机制”;第三届于2017年由罗马第二大学与西北政法大学在意大利罗马联合主办,主题是“‘一带一路’与亚欧”。(供稿:经济法学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05-16
5月14日下午,韩国国会事务处立法次长韩功植率韩国国会代表团一行6人来访西北政法大学,就立法研究及中韩法学交流合作进行座谈。杨宗科校长、张军政副校长以及有关部门和学院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韩国驻华使馆相关人员陪同来访。 杨宗科首先陪同韩国国会代表团参观了我校校史馆,介绍了我校80余年的发展历程和学科建设所取得的成就等基本情况。韩功植对我校传延安精神形成的办学特色表示赞赏,为校史馆题字“西北政法大学精神是中国近代史的缩影,愿西法大精神发扬光大”。 随后的座谈会由张军政主持,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少林介绍了到访嘉宾。 杨宗科代表学校对韩国国会代表团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他说,我校高度重视立法问题的教育及研究、是中国最早开设《立法学》课程的法学高校之一、也是第一个创建“立法诊所”并开展立法援助工作的高校,与各级立法机关合作以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立法工作。近年来西法大同韩国17所高校及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双方在学术交流、学生培养等方面合作日益深化。2008年,西北政法大学成立了中国西北首个韩国法研究中心,定期举行学术会议。2014年学校开始招收韩国语专业本科学生。相信韩国国会代表团的这次来访,必将增进中韩两国在立法领域的了解和合作,为两国的法治交流合作搭建桥梁。 韩功植对西北政法大学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介绍了韩国国会法制室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韩功植表示,西北政法大学伴随中国近现代历史共同发展,是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的一个缩影。希望以此次见面为契机,寻找共同点、建立联系,加强韩国国会法制室与西北政法大学的法学交流,促进双方更好发展。 韩国国会事务处法制室长李镕俊介绍了韩国国会立法程序,我校韩国法研究中心主任朴宗根教授、副主任谢鹏远副教授分别就中韩学术交流热点问题、中国民诉法的立法借鉴等问题进行了发言交流。双方对西北政法大学与韩国国会法制室的学术交流达成了合作意向。(供稿: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摄影:杜超英)
2019-05-15(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5月13日第8版)张载创立的关学不但培育了“立心立命”的使命意识、“勇于造道”的创新精神、“崇礼贵德”的学术主旨、“经世致用”的求实作风、“崇尚节操”的人格追求和“博取兼容”的治学态度等优秀的人文精神,而且创建了深湛的哲学智慧,为中国民族的智慧宝库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至今仍值得我们汲取和弘扬。“太虚即气” 的本体智慧。在宇宙观上, 张载认为宇宙万物的始基是气, 万物都由气生成。他说: “ 凡可状, 皆有也; 凡有, 皆象也; 凡象, 皆气也。” ( 《正蒙·乾称篇) 而“太虚”则是气的本然状态。 “ 太虚无形, 气之本体,其聚其散, 变化之客形尔。” “ 太虚不能无气, 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 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 ( (正蒙·太和篇》)张载把“ 太虚之气”视为宇宙的本体,这一关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和物质永恒性的思想, 是对中国唯物主义哲学的重要贡献,并对后世唯物主义哲学的发展影响深远。“太和谓道”的辩证智慧。张载认为,宇宙万物都是由阴阳二气聚合而成的, 因此事物都含有阴阳二端对立。正是由于这种阴阳二端的对立(“两”)、统一(“一”), 才使事物变化不已, 神妙莫测。他说: “ 两不立, 则一不可见; 一不可见, 则两之用息。”(《正蒙· 太和篇》) 在张载看来,世间的万事万物虽然存在着种种矛盾、对立和斗争,但终归会化解矛盾,实现和谐。“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正蒙· 太和》)由此张载把古代的和谐思想提高到规律高度,认为至高无上的和谐—“太和”是宇宙根本法则,提出了“太和所谓道”、“和乐,道之端乎”等重要命题。张载的辩证法乃是“和谐”辩证法,它启示人们既要把握事物的矛盾,又要追求和谐目标。由“闻见之知”升华至“德性之知”的认识智慧。在认识论上,张载一方面认为人的知识是由耳目接触外界事物取得的, 他称这种认识为“ 闻见之知” ;另一方面又认为耳目闻见不能穷尽天下万物之理, 于是便提出了一种超越耳目闻见的认识, 他称这种认识为“德性之知”。张载主张人要获得正确的认识,既要以“闻见之知”来开启,又不能“以见闻梏其心”,这就必须克服“闻见之狭”,升华到“德性之知”的境界。 张载突出强调了理性思维认识的重要性,并把理性认识与德性修养相贯通。由“气质之性”复归到“天地之性”的人性智慧。在人性论上, 张载提出了“ 天地之性” 与“ 气质之性” 的人性学说。 “ 天地之性” 是先天的、普遍的、纯善的,是体现天理的;而每个人生下来之后,具有各自不同的身体条件、生理特点、生活欲望等特点, 这种禀气而生的与每个人的不同特点相结合的性, 张载称之为“ 气质之性”。“ 气质之性” 是特殊的、有善有恶的, 是恶的来源。为了恢复先天的善性, 就要去掉物欲之蔽, 变化气质之性, 返回本然的善性。他说: “ 形而后有气质之性, 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气质之性, 君子有弗性者焉。” ( (正蒙· 诚明篇) 张载认为,人如果能够变化气质之性, 恢复天地之性, 就可以为善, 成为圣贤,成为君子。而要变化气质, 返回到天地之性,就必须通过克己、尽心、养性的修养工夫。“大心体物”的人生修养智慧。张载认为人要通过修养,变化气质,复归天地之性,成为圣贤,首先要有“大心体物”的自觉精神。他说:“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物有未体,则心为有外。世人之心,止于闻见之狭;圣人尽性,不以见闻梏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孟子谓尽心则知性知天以此。天大无外,故有外之心,不足以合天心。”(《正蒙·大心》)就是说要超越个体狭隘的见闻和私心,弘大其心境体察万物、承载万物、关爱万物,与天心合一,就能达到“体物未尝遗”、“视天下无一物非我” (《正蒙·诚明》)的崇高价值境界。在张载看来,“大心体物”的人生态度,并非外在的道德他律,而正是人的天地之性的内在必然要求。天地之性不是某一个体所独有的,乃是所有人的共同本源,而这就决定了人们不应该局限于仅以一己私意为取向的狭隘的价值视野,而应该具备关怀万物、关爱他人的宏大价值情怀,做到“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正蒙·诚明》)“民胞物与”的价值智慧。张载哲学的最高理想是达到“民胞物与”的价值境界。他在《西铭》一文中指出:“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正蒙·乾称》)就是说,天地是人类和万物的父母,每一藐小的个体,生存于天地之间,都禀受了天地之气(“天地之塞,吾其体”),秉承了天地之性(“天地之帅,吾其性”)。既然人与我、物与人,都生在天地之间,都秉有天地之性,所以每个人都应该以万民为同胞,以万物为朋友。“民胞物与”的价值理想,乃是张载哲学的终极关怀。这一体系有内在联系的体系,核心是“民胞物与”。“太虚即气”的本体论、“天地之性”的人性论是确立“民胞物与”价值理想的理论根据,而由“闻见之知”升华至“德性之知”的认识智慧、“大其心体天下物”的修养智慧、“仇必和而解”辩证智慧则是实现“民胞物与”价值理想的途径和方式。于是,其中贯穿的是从“太虚即气”的本体思维到“民胞物与”的终极关怀的逻辑脉络。尽管张载关学的哲学智慧也存在中国古代哲学的固有局限,但可以看出,它呈现着宏伟而博大的气象,蕴涵着深厚而精湛的义理,至今仍然对我们治国济民、人生处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因此,需要我们不断地系统研究和深入发掘。特别是张载哲学智慧在关学承传、演进历程中的发展和演变,及其形成和积淀的宝贵成果,更有待于我们去拓展研究。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对关学哲学思想的研究和哲学智慧的发掘,由于文献缺乏而颇多遗漏。当此之际,西北大学出版社新出版的《关学文库》实乃关学智慧的文献渊薮,它一定能够成为我们汲取丰富多采、博大深厚的关学智慧的不竭源泉,成为我们继承弘扬关学优秀精神的宝贵财富。(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资深教授、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名誉主席、《关学文库》编辑出版委员会副主任)
2019-05-14
5月11日下午,第四届丝博会教育合作交流会暨陕西省首届国际学生文化艺术节开幕式在西安富力希尔顿酒店举行。张军政副校长出席开幕式,并代表我校与俄罗斯乌拉尔国立法律大学签署合作交流协议。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法学院、经济法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为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发挥陕西“一带一路”桥头堡作用,促进区域经济文化融合和共同繁荣,2019年5月11日至15日第四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在西安召开。教育合作交流会是本次丝博会的重要活动之一,以“新时代•新视野”为主题,采用展览、论坛、座谈、互动活动等形式,旨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教育、科研、文化、培训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展现来华留学生教育风采,着力构筑“一带一路”教育合作领域新高地,打造“留学陕西”品牌。 开幕式上举行了丝绸之路教育合作交流展、丝绸之路教育成果发布会、陕西省“一带一路”教育传播大使颁奖仪式、校际合作交流协议签约仪式等活动。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方光华、教育部国际司副司长李海、省教育厅厅长王建利、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教育委员会副主席图托娃•拉丽莎等参会并致辞。来自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德国、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境)外嘉宾以及我省高校代表近400余人参加了开幕式活动。 在校际合作交流协议签约仪式上,张军政副校长受杨宗科校长委托代表我校与俄罗斯乌拉尔国立法律大学签署了合作交流协议,双方在学生交流、教师互访、合办国际学术研讨会等多方面达成合作意向。俄罗斯联邦总统驻乌拉尔联邦区全权代表尼古拉•尼古拉耶维奇•楚卡诺夫、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方光华见签协议的签署。 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王盈盈副教授、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欧亚研究中心主任里卡尔多•卡尔迪利教授就我校与意大利相关机构在“一带一路”学术领域内取得的多项成果在发布会上进行了展示。 同时,作为此次教育合作交流会的承办单位之一,我校还参与了丝绸之路教育合作教育展,并举办了第四届长安与罗马“一带一路”国际学术研讨会。(供稿: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05-13
5月10日下午,校长杨宗科为长安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的“高校校长进长安”大讲堂活动作题为《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性变革》的辅导报告。会前,校长杨宗科与长安区委书记王青峰围绕校地融合、依法治区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就进一步在理论研究、科研创新、人才培养等领域加强合作深化了共识。 杨宗科围绕从依法治国方略到全面依法治国、从法律工具主义到法治价值主义、从依法管理到良法善治、从形成法律体系到建设法治体系、从建设法治国家到建设法治中国、从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到全面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从反腐倡廉到成立监察委员会,实现公权力监督全覆盖、从以侦查为中心到以审判为中心、从培养法律人才到培养法治人才、从加强党的领导到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等十大变化全面介绍了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性变革。报告主题鲜明、观点深刻,对长安区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法治长安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在场干部纷纷表示收获了一堂精彩的法治教育课,对于今后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获益良多。 长安区全体区级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单位科级干部共计150余人参加专题报告会。(供稿:党政办 高炜)
2019-05-13(法制日报 2019年5月10日第5版)要树立科学的法治政府观,廉洁政府不仅是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而且是底线。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共同责任,既是政治责任,也是法治责任,二者是统一的。□ 姬亚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级政府积极响应,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其中的重要举措就是建立法治政府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任免挂钩。笔者收集了若干地方政府制定的法治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归纳起来,考核的一级指标体系大体包括八个方面:一是提升制度建设质量;二是严格规范履职;三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四是行政复议与应诉;五是强化权力监督;六是推进政务公开;七是社会矛盾化解;八是树立法治思维。考核指标体系一般是百分制,不同的指标占有不同权重。考核是一把指挥棒。正确指挥至关重要,如果指挥的方向发生偏差,不仅难以实现目标,反而会劳民伤财,干扰正常工作。法治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也是如此,要具有科学性、全面性和准确性,才能发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作用。科学性要求准确把握法治政府的内涵和目标,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全面性要求覆盖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不能顾此失彼;准确性要求考核指标的权重设计要合乎比例,便于操作,不能模棱两可。从上述标准看,各地政府的现有考核指标体系存在一些问题。突出问题是没有给廉政考核以重要的位置。这并非指现有考核指标体系没有廉政考核内容,而是没有将廉政建设摆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地位。首先,大部分考核指标体系没有单独把廉政考核作为一级指标,而是分散在其他指标,如散在制度建设、权力监督和政务公开中;其次,重制度预防轻案件处理,如考核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落实情况、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的执行等,但很少把行政干部或者案件的处理情况作为考核指标。只有浙江等少数地方政府的考评体系中把廉政问题的处理作为独立的一级指标体系;最后,权重不合理,仍以浙江省的指标体系为例,制度质量的权重为15分,但廉洁从政的权重为6分。廉政不仅是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而且是法治政府的底线。原因在于,其一,法治政府必须是廉洁政府,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就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当然容不得权钱交易、徇私枉法。其二,廉政是中央大政方针的基本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实际是给法治政府制定了一个定义和标准,其中明确包括了廉洁标准。其三,这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期盼是多种多样的,一个基本的共同的期盼就是廉洁。如果对政府的廉洁程度不满意,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再漂亮、执法行为再标准,人民群众也不会给予好的评价。为什么很多考核指标体系不重视廉政考核呢?笔者认为,除了对法治政府的内涵把握不准外,很重要的原因是对廉政建设的任务性质和责任主体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把廉政建设当做政治任务,而非法治工作;认为廉政建设的主体是各级党委,而不是政府;认为反腐倡廉的责任主体是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自己没有相关责任或者是负次要责任。这种认识会造成严重弊端:政府会忽视自身的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中轻视对廉政的考核;人民群众对考核结果不认同,一些政府看似在考核中分数很高,但是人民群众的评价不高,从而导致考核的社会效果不佳。基于以上考虑,笔者主张,各地政府在制定考核指标体系中应当高度重视廉政考核。第一,要树立科学的法治政府观,廉洁政府不仅是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而且是底线;第二,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共同责任,既是政治责任,也是法治责任,二者是统一的;第三,把廉政作为一级指标单独考核,而且要排在首位;第四,加大廉政考核的权重,不应低于其他一级指标;第五,廉政考核的内容,既要重视制度建设,也要重视个案处理;既要重视事前预防,也要重视事后惩戒;第六,建立一票否决制,如果一级政府或者一个部门发生数量较多的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的影响恶劣的腐败犯罪案件,考核结果直接定性为不及格。(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教授)
2019-05-103月18日下午,我校召开春季学期科研重点工作推进会,副校长马朝琦出席会议并讲话,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及科研处全体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科研处处长倪楠主持。 会议指出,学校科研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双一流”建设目标仍存在差距。各单位要进一步锚定目标、夯实责任、真抓实干,持续深化有组织科研,全力推动年度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是实现顶层设计,树立科研标杆,凝聚发展共识,营造浓厚学术氛围;二是推进制度完善,夯实科研基础,聚焦成果培育、团队建设与青年人才支撑;三是立足重大需求,创新科研模式,落实“一院一策”,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四是强化学术交往,打造科研品牌,对标一流标杆,提升学术影响力。 会议强调,科研是支撑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各教学、科研单位要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锚定“双一流”标准,在“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系统谋划、精准发力,为学校“学术立校、科研兴校”筑牢坚实基础。 会上,科研处系统部署本学期科研重点任务。各教学、科研单位围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申报准备情况依次发言,全面梳理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并明确下一步推进计划。 (撰稿:科研处 撰稿:吕叔阳 审核:倪楠)
3月18日,国际法学院党委书记李立、院长张超汉一行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丝路中心”)调研交流。贸仲丝路中心副秘书长蒋红梅会见座谈,双方就涉外法治人才培育、校地协同实践等议题深入研讨。 蒋红梅介绍了贸仲在优化仲裁服务体系、提升仲裁公信力、深度参与全球治理以及贸仲丝路中心与高校联动培育涉外法治人才的实践成果。她表示,学校法学教育底蕴深厚,涉外法治特色鲜明,期待双方以课堂教学、实习实训、模拟仲裁赛事等为载体,深化协同育人,精准培育涉外律师与国际商事仲裁专业人才,为西部地区优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赋能。 李立表示,学院与丝路中心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合作成果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学院将持续深化与丝路中心在实习岗位供给、专业实务指导等方面的合作,传承学院多年参与“贸仲杯”赛事的优良传统,巩固稳定的竞赛成绩;同时积极支持双方开展沙龙、研讨、培训等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实践育人水平。 张超汉表示,本次调研以深化与丝路中心的务实合作为核心,双方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工作在丝路中心支持下成效显著,未来将进一步深化与丝路中心在涉外仲裁课程共建、硕士联合培养方面的协同发力。同时围绕陕西省“走出去”重点企业,联合丝路中心开展实训、人才培养、法律服务等研讨活动,深化双方全方位与深度融合。 会前,学院还对正在丝路中心实训的学生实习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供稿: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 撰稿:陈婉姝 审批 :李立)
3月12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心组织召开国家宗教事务局课题申报辅导会,公安学院院长刘仁琦教授、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李锋教授担任指导专家,统战部、科研处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统战部副部长吕凌表示,此次活动由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心组织,国家安全学院、公安学院等多个学院参与,是开展有组织科研的重要表现,希望课题申报人珍惜此次辅导机会,精心打磨课题申报书,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国家安全学院副院长彭瑞花向大家介绍了招标课题的申报要求、课题撰写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相关政策等。11位课题申报人围绕选题意义、研究内容、基本思路、研究方案、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等核心内容依次进行汇报。 刘仁琦、李锋两位指导专家结合每份申报书的优缺点,就选题立意、科学问题凝练、基本观点、创新之处等关键环节进行了一对一的辅导,并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李锋教授还结合自身经验分享了项目申报应当注意的主要事项。 科研处项目科秦远就如何规范填写课题申报书进行介绍,并就格式方面应当注意的事项做了提示。 (供稿: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心 撰稿:王雨婷 审核:李锋)
在数字技术深度迭代以及网络空间泛在化拓展的时代背景下,网络已然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关键要素,为民众的沟通互动与信息获取提供了显著便利。然而,网络空间的无界性与匿名化特征也引发了网络暴力这一突出难题,其呈现出手段复合化、主体匿名化、危害辐射化的发展态势,对公民人格权、社会公共秩序乃至数字文明生态造成了系统性风险。 近年来,我国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将“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借助立法完善、司法创新、技术赋能等多元化举措,初步构建起多维度的网络暴力治理体系,营造出多方协同的治理新范式。但在实践推进过程中,依旧存在法律适配性欠佳、跨部门协同效能低下、科技赋能能力薄弱等一系列困境与问题,亟须将党建优势转化为网络空间的治理效能,以党建为统领着力破解治理困境,推动网络生态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党建引领强根基,筑牢网络暴力治理红色堡垒。立足网络暴力的传播特征与治理需求,坚持以党建引领网络暴力治理高质量发展,以“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作为核心驱动,创新性地探索网络暴力治理的高质量发展路径。通过聚焦党建赋能科技、部门党建联建、党员带动群众参与这3个主要维度,促使治理资源向网络空间延伸、治理效能全面提升、治理合力广泛汇聚,持续为网络暴力治理注入新的动力,构建全域覆盖、响应及时、保障有力的数字空间安全保障体系。 党建赋能科技创新,筑牢治理质效提升根基。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大力推进网络暴力治理数字化转型,依托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性,构建电子证据固定与追溯系统,实现网络暴力信息全流程操作留痕,保障证据链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社交媒体及各类网络平台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与关联分析,构建全国性网络暴力信息数据库,为执法司法机关快速取证提供技术支撑。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优化网络平台智能审核系统,构建“人工复核+智能识别”的双重审核体系,有效遏制网络暴力信息的传播扩散。 党建引领部门协同,激活治理效能释放活力。将党组织建在治理网格上,把公安、司法、网信、民政等多部门的治理力量深度融入网络暴力治理体系,构建以网信部门党组织为协调核心,公安、司法、平台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的联合治理团队,促进治理资源与治理需求的精准适配。多部门常态化推进网络暴力线索排查、联合执法、案件会商等工作。与此同时,依托党建联建平台搭建民意沟通的桥梁,精准化解平台审核不及时、举报反馈效率低等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群众对网络暴力治理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 党员带动群众参与,汇聚治理合力磅礴力量。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培育网络暴力治理的共建合力,借助普法宣传、案例警示等途径激发公众的参与积极性,引导网民自觉抵御网络暴力。深化警民协同机制,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联合公众力量开展“网络清朗”等主题活动。此外,在重点领域强化治理保障,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项措施,在重大活动网络舆情保障工作中严格落实党员值守制度,推动构建党员带头、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网络暴力治理全新格局。 【商洛日报】董昊赟 刘博洋:坚持党建领航 筑牢网络安全治理根基:https://eslrb.slrbs.com/slrb/20260317/html/content_20260317003007.htm#page/3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3位部长接受了记者采访。 司法部部长贺荣—— 政府立法工作将突出优化营商环境 “大会刚刚审议通过3部重要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立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司法部部长贺荣说。 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十四五”时期,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60部,制定修订行政法规165件次、废止53件,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贺荣介绍,内容上,精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作用越来越凸显。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后,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22部配套规定,对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效率上,用“小快灵”立法及时回应大民生。比如,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惠及13.9亿社保卡的持有人员;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治理网络消费痛点难点,惠及9亿多网上消费者。 “开局之年,政府立法工作将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度供给,使法治更好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好体现社会公平正义。”贺荣表示,立法工作将突出优化营商环境,突出促进科技创新,突出保障民生,突出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人民日报|第三场部长通道 谋发展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