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受聘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

西北政法大学 2009年11月08日


贾宇校长向安东院长颁发客座教授聘书


安东院长作题为《司法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如何让理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专题讲座

2009年11月6日上午9:30分,西北政法大学聘任安东院长客座教授仪式在长安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举行,出席仪式的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王周户、副院长姬亚平以及行政法学院其他青年教师。仪式由王周户教授主持。

王周户教授对安东院长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贾宇校长向安东院长颁发客座教授聘书。学生代表向安东院长献花、佩戴校徽。贾宇校长说“能够聘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安东为我校客座教授是我们西北政法大学的大喜事,安院长是学者型法官,不仅好学勤奋,工作中还带着对人民的情感,我非常的敬佩,欢迎安院长成为西法大的一员,这也是我们的荣幸”。安东院长表示,接过聘书就是西法大的一员,会尽力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尽一份责任和力量。

仪式结束后,安东院长为在座师生作了题为《司法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如何让理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专题讲座。安东院长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法治原则在第一部分从司法实践的角度,结合法哲学、法学文化、宗教文化、外国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深层次的剖析,认为其中司法实践中的事实要尽量做到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重合,重视民意,司法实践中的法律不仅仅是直接适用法律,还要符合体会法意,体现法律精神。第二部分讲到对法律原则的理解问题,他分析了一些典型的案例,说,“法律原则是大道理,法律规则是小道理,法官审理一些特殊案件直接地、机械地适用小道理,不顾大道理,所作判决就没道理”,因此学习中不能只重规则,轻视原则。最后,安东院长认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应该把握的理念、素质和方法三方面的问题,要积累阅历、了解社会,减少认识缺陷、克服人性弱点,“心放平、情况明、法找对、理说清、裁判方能公”。

整场讲座,围绕“法意、民心、宗教”展开,安东院长立足实践,旁征博引,语言风趣幽默博得阵阵掌声,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


2009年11月6日,西北政法大学聘任安东院长客座教授仪式在长安校区举行


贾宇校长陪同安东院长参观长安校区内西汉御史大夫张汤墓遗址廉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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