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学院陈玺教授挂职担任省高院研究室副主任

西北政法大学 2016年12月12日

2016年12月6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陈玺、姜昕同志任职的通知》。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刑事法学院学术委员、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学术委员、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陈玺同志正式挂职担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挂职期限为一年。

附:陈玺简介

陈玺,1976年11月16日生,陕西西安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与湘潭大学双博士后,刑事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西安市法学会唐律研究会秘书长。

1999年于西北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于西北政法大学获得硕士学位,2009年于陕西师范大学获历史学博士学位。1999年至2002年在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担任法律顾问,2005年至2016年11月,在陕西省朗恒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2016年12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获得2008年教育部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第十届“中国古文献学奖学金”、2011年度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第四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一等奖等各类奖励20余项;获得第9批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第57批中国博士后基金一等资助、第48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主持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唐代刑事诉讼研究”(鉴定结论为“优秀”)、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宋代诉讼惯例研究”(16XFX002))等各类科研项目10余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3项;参加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1项。2012年在商务印书馆出版学术专著1部;在《法学家》、《法学》、《法律科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要研究领域为诉讼法史与经济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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