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2004年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进行公示的通知,我院13项成果获2004年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 一等奖4项 ;二等奖 3项 ;三等奖6项。这13项成果分别是:
1、美国结构语言学与现代汉语语法比较研究 马庆林 一等奖
2、法律与作为西方理性精神核心的数学理性 何柏生 一等奖
3、中国死刑必将走向废止 贾 宇 一等奖
4、罪刑法定在刑事司法中的命运
——由一则案例引出法律思考 周少华 一等奖
5、 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微观主体 赵云君 二等奖
6、 行刑社会化研究——开放社会中的 冯卫国 二等奖
刑罚趋向
7、论物权的排效力与优先效力 韩 松 二等奖
8、金融开放与人民币国际化研究 胡 智 三等奖
9、试论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人文性 郭 捷 阎亚林 三等奖
10、西部生态农业的外部性损害与国家补偿 黄 河 李永宁 三等奖
法律制度浅论
11、谨慎地看待法律职业化 刘治斌 三等奖
12、法律文化与法制现代化 刘进田 李少伟 三等奖
13、秦汉时期的法医检验 阎晓君 三等奖
11月29日,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在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举办2025年学术年会。本次会议由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我校民商法学院、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详细】
11月26日下午,由人权研究中心主办的“公法与人权”讲坛在雁塔校区人权研究中心会议室顺利举行。我校资深教授、人权研究中心顾问赵馥洁先生受邀作《传统“人贵”观念与近代“人权”意...【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