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报》(陕政办发〔2012〕3号),我校共有4项成果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其中,一等奖两项,分别是:马庆林教授主持的成果“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主要完成人为谢立新、窦坤、孟超、孙玲;慕明春教授主持的成果“新闻传播专业人文素质教育长效机制的探索与实践”,主要完成人为冯冬梅、董晓娟、李军波、苏丹。二等奖两项,分别是:强力教授主持的成果“金融法课程群建设的研究与实践”,主要完成人为杨为乔、傅瑜;李万强教授主持的成果“创新双语教学模式,培养国际化法律人才”,主要完成人为刘亚军、陈任、师怡、潘俊武。
近日,我校外国语学院付欣副教授、刑事法学院卫晨曙博士应邀参加了在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举行的第八届证据法学和法庭科学国际会议。 本届会议以“人工智能时代证据法学与法庭科学的再...【详细】
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在我校雁塔校区举行。研讨会由我校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陕西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陕西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