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报》(陕政办发〔2012〕3号),我校共有4项成果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其中,一等奖两项,分别是:马庆林教授主持的成果“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主要完成人为谢立新、窦坤、孟超、孙玲;慕明春教授主持的成果“新闻传播专业人文素质教育长效机制的探索与实践”,主要完成人为冯冬梅、董晓娟、李军波、苏丹。二等奖两项,分别是:强力教授主持的成果“金融法课程群建设的研究与实践”,主要完成人为杨为乔、傅瑜;李万强教授主持的成果“创新双语教学模式,培养国际化法律人才”,主要完成人为刘亚军、陈任、师怡、潘俊武。
11月29日,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在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举办2025年学术年会。本次会议由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我校民商法学院、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详细】
11月26日下午,由人权研究中心主办的“公法与人权”讲坛在雁塔校区人权研究中心会议室顺利举行。我校资深教授、人权研究中心顾问赵馥洁先生受邀作《传统“人贵”观念与近代“人权”意...【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