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报》(陕政办发〔2012〕3号),我校共有4项成果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其中,一等奖两项,分别是:马庆林教授主持的成果“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主要完成人为谢立新、窦坤、孟超、孙玲;慕明春教授主持的成果“新闻传播专业人文素质教育长效机制的探索与实践”,主要完成人为冯冬梅、董晓娟、李军波、苏丹。二等奖两项,分别是:强力教授主持的成果“金融法课程群建设的研究与实践”,主要完成人为杨为乔、傅瑜;李万强教授主持的成果“创新双语教学模式,培养国际化法律人才”,主要完成人为刘亚军、陈任、师怡、潘俊武。
3月20日,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中国婚姻史》英译项目开题报告会在长安校区图书馆一层会议室举行。副校长张荣刚教授,陕西省翻译协会会长胡宗锋教授、西北大学苏蕊译审、我校马...【详细】
3月20日,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我校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副团长薛亮教授应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邀请,在第38期“检佑秦川大讲堂”上作生态环境法典宣讲的专...【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