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2004年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进行公示的通知,我院13项成果获2004年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 一等奖4项 ;二等奖 3项 ;三等奖6项。这13项成果分别是:
1、美国结构语言学与现代汉语语法比较研究 马庆林 一等奖
2、法律与作为西方理性精神核心的数学理性 何柏生 一等奖
3、中国死刑必将走向废止 贾 宇 一等奖
4、罪刑法定在刑事司法中的命运
——由一则案例引出法律思考 周少华 一等奖
5、 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微观主体 赵云君 二等奖
6、 行刑社会化研究——开放社会中的 冯卫国 二等奖
刑罚趋向
7、论物权的排效力与优先效力 韩 松 二等奖
8、金融开放与人民币国际化研究 胡 智 三等奖
9、试论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人文性 郭 捷 阎亚林 三等奖
10、西部生态农业的外部性损害与国家补偿 黄 河 李永宁 三等奖
法律制度浅论
11、谨慎地看待法律职业化 刘治斌 三等奖
12、法律文化与法制现代化 刘进田 李少伟 三等奖
13、秦汉时期的法医检验 阎晓君 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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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我校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副团长薛亮教授应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邀请,在第38期“检佑秦川大讲堂”上作生态环境法典宣讲的专...【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