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摘》2016年第5期全文转载了我校孙昊亮教授的文章《全媒体时代新闻的著作权问题》。该文是我校“文化产业法”青年学术创新团队的成果,也是孙昊亮教授主持的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媒体时代著作权制度的应对和变革研究》(15BFX141)的阶段性成果,原载于《知识产权》2015年第11期。
文章指出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应用和普及,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全媒体的时代,一方面新兴媒体逐渐兴起,微博、微信、QQ、博客、电子图书、飞信、数字电视等新兴媒体日益成为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另一方面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逐渐融合,如报刊的网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的网络化等等。全媒体时代在给人们带给巨大便利的同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也逐渐增多、层出不穷,著作权制度如何应对和变革成为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文章在深入分析全媒体时代著作权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我们应当完善《著作权法》中有关新闻的相关条款,删除第五条第二款中的有关“时事新闻”的规定,对“时事性文章”的概念进行界定。只有这样,才能在全媒体时代依法保护著作权的同时,创造一个公平有序、鼓励原创、促进传播的媒体竞争环境。
11月29日,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在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举办2025年学术年会。本次会议由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我校民商法学院、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详细】
11月26日下午,由人权研究中心主办的“公法与人权”讲坛在雁塔校区人权研究中心会议室顺利举行。我校资深教授、人权研究中心顾问赵馥洁先生受邀作《传统“人贵”观念与近代“人权”意...【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