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学院举办“温故•知新——《民法典》学习研讨会”

民商法学院 2020年06月0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正式发布,中国进入了民法典时代。全国上下已经掀起一场学习、研讨民法典的热潮。63日下午,民商法学院在长安校区学院资料室主办了一场“温故·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研讨会”。受疫情影响,本次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通过腾讯会议即时分享线下会议内容。线上线下近200名师生、法律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院长程淑娟教授主持。

在简短的开幕式之后,民商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张翔教授以“私人、私事与民法典”为题作主题报告,对《民法典》相对于之前民商事单行立法的主要修订进行了简要清晰的介绍。自由讨论环节,张翔对线上师生的问题进行了一一回答,学术氛围浓厚。

主旨发言阶段,李康宁教授解读了《民法典》中人格权制度的精神和具体规则。冯乐坤教授以“我国《民法典》中民事权利的地位与特色”为题,对《民法典》中物权制度的本土化进行了阐述。王丽美副教授对《民法典》物权编的修订之处予以解读。付颖哲副教授对《民法典》担保物权部分的更新分享了他的思考。孙政伟博士对《民法典》侵权编的新规则予以分析。陈凌云副教授以《民法典》对家的保护为主题,结合实务和理论,对《民法典》亲属编的重要修改之处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析。马钰凤副教授则从社会变化和法条演进等多个视角,对《民法典》继承编进行了研讨。张晓飞副教授提交了《民法典》合同编的书面发言稿。

程淑娟在会议闭幕式阶段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她指出,《民法典》的颁行是民法学人迄今为止做出的最大立法成就。《民法典》凝结着几代民法学人的心血和付出。温故更要知新,民法法典化的意义不仅在规则,更在《民法典》所彰显的价值与理念。未来民法学人一方面要深入学习《民法典》,更要关注《民法典》的适用,并关注《民法典》对于新时代中国的特殊意义。(供稿:民商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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