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2日,在省气象局14楼会议室召开了《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条例(初稿)》专家论证会,西北政法大学李永宁教授、王德星副教授应邀参加了会议。参加论证会的专家还有省人大环资委、法工委、农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省科技厅的总共17名领导和专家。
《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条例(初稿)》包括总则,防御规划与预防设施建设,监测、预测与预警,预防,应急,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49条内容。讨论会上,西北政法大学李永宁教授、王德星副教授分别从各自专业角度,对《条例(初稿)》的立法目的、保护范围、管理体制、执法主体、行政许可、法律责任等问题,发表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并对草案内容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发言得到与会专家和领导的肯定。会议结束后,起草单位提出希望两位老师继续关注这一草案的后续工作,为我省的气象立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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