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2日,在省气象局14楼会议室召开了《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条例(初稿)》专家论证会,西北政法大学李永宁教授、王德星副教授应邀参加了会议。参加论证会的专家还有省人大环资委、法工委、农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省科技厅的总共17名领导和专家。
《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条例(初稿)》包括总则,防御规划与预防设施建设,监测、预测与预警,预防,应急,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49条内容。讨论会上,西北政法大学李永宁教授、王德星副教授分别从各自专业角度,对《条例(初稿)》的立法目的、保护范围、管理体制、执法主体、行政许可、法律责任等问题,发表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并对草案内容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发言得到与会专家和领导的肯定。会议结束后,起草单位提出希望两位老师继续关注这一草案的后续工作,为我省的气象立法做出贡献。
3月20日,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中国婚姻史》英译项目开题报告会在长安校区图书馆一层会议室举行。副校长张荣刚教授,陕西省翻译协会会长胡宗锋教授、西北大学苏蕊译审、我校马...【详细】
3月20日,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我校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副团长薛亮教授应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邀请,在第38期“检佑秦川大讲堂”上作生态环境法典宣讲的专...【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