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制度创新与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副校长孙昊亮教授出席研讨会并致辞,二级教授韩松,二级教授张师伟等作主旨发言。研讨会由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党雷主持。

孙昊亮在致辞中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以下简称《国家发展规划法》)作为规范国家发展规划制定、保障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基本法律,其制定实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在“十五五”这个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国家发展规划法》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治理创新,有利于理清在新形势下如何依法提升国家规划体系的整体效能、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规范宏观经济调控权运行等一系列前沿热点理论问题。
韩松在主旨发言中表示,随着《国家发展规划法》的颁布,经济法的学科概念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作为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国家发展规划法》为经济法学科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新的基础,也为经济法学科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科研命题,值得经济法学专家学者深入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张师伟表示,《国家发展规划法》的颁布施行,以专门基础性法律搭建起中国特色规划法治形态的完整框架,实现了规划治理从政策主导向法治引领的历史性跨越,为规划制度优势固化、权责运行规范、实施效能提升、监督问责强化提供了根本性法治保障。
本次研讨会由我校主办,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科研处等单位承办,来自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以及我校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二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交流。
(供稿: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撰稿:李军波 审核:党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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