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书者说 | 近代来华外国人眼中的中国法律史

民主与法制社 2020年06月13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舒国滢说:“此书所录作品皆为‘西学东渐’以降外国法学家解答近代中国转型法制问题之佳作,实属‘西方法学之中国/汉语表达’阶段不得不深读的典藏文献。”

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张生说:“《西法东渐:外国人和中国法的近代变革》是映照中国法律近代化的一面镜子。它从一个独特的视角诠释了在选择与移植外国法、传承本国固有法的进程中的成败得失,既是研究那个时代弥足珍贵的历史资料,也是当今继续推进法律现代化事业应当参照的历史坐标。”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说,该书再版“体现了作者一如既往重视基础史料整理的研究特色,以及史料挖掘选取背后独具慧眼的理论洞察力和研究旨趣”。

2020年3月,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编著的《西法东渐:外国人和中国法的近代变革》一书修订再版,距离本书初版面市,已过去近20年时间。

雏形源于课题研究

王健说,该书源于他早期的研究课题。1999年,王健进入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以中国近代法律语词研究为课题研究方向。这个课题研究,需要收集大量书证材料,尤其是晚清来华外国人编辑的书刊资料。在有关资料收集过程中,王健不断积累,最终将此类文献资料汇集成册,遂有了该书雏形。

本书不是一部个人著述,而是法律史文献史料汇集,它收录了晚清至民国时期来华外国法律专家观察中国法之作,包括个人著述、咨政报告、法律草案、法律意见或备忘录等。2001年,该书初版刚一问世,就获得了学界的广泛赞誉。回头看,王健认为,一方面,该书中所集史料十分珍贵,大部分国内学者闻所未闻;另一方面,外国来华法律专家的观察视角十分新颖,他们往往将中国法律与本国法律比较,展现了中国近现代法律史的更多侧面。

此后,王健又陆续发现了一些新文献材料,遂决定出增订版。此次该书再版延续了初版的主要构架,按照近现代法律改革的方向,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中国法总论”主要介绍中国法律总体观察和研究。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分别为宪法部分和普通法部分。第四部分“治外法权”,始于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允许英国获得治外法权,终于1943年领事裁判权取消。第五部分主要包括审判、法律职业、法学教育等。

该书此次再版,除“治外法权”外,其余部分均有扩充,共新增文献22篇。王健说,该书包含中国近代法律史诸多领域,从法学研究视角看,部门法学研究者在深入追溯相关部门法历史时,它提供的文献材料将十分难得。就普通读者而言,它涉及的史学知识、中外关系知识,同样会让大家从中获益。

文献选取谨慎广泛

该书从初版到增订版,王健在文献选取上可谓用心良苦。据王健介绍,该书选录作品的作者必须是在中国有官方身份的外国来华法律人,如担任大清海关总税务司一职的英国人赫德,在华60年,曾是清政府级顾问;再比如日本的冈田朝太郎、志田钾太郎等曾被聘请为清政府的法律顾问,直接参与修律工作。也有在国内学术机构工作的外国人,如曾任山西大学法律系主任的高善功。也有带本国官方身份来华的外国法学专家,如英国驻上海法院的法官哲美森等。

王健说,比较特殊的是,该书此次再版新增的《英译〈大清律例〉序》一篇的作者斯当东。他是英国东印度公司驻广州办事处的官员,相当于英国的贸易代表,既非本国职业法律人,也没有中国官方身份,但他是第一个将完整的中国法翻译成英文的人。因此,此次新增了斯当东翻译的《英译〈大清律例〉序》一文。

王健说,斯当东小时候随父亲来到中国并学习汉语。长大后,他深入研究中国法,并将《大清律例》译成英文。他为《大清律例》英译版写的长篇序言对中国法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但很长时间没有中译本。直到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屈文生将该序言译成中文。此次,该书将这篇译文也收入了其中。

全书收录的最早文献是出版于1810年斯当东的英译版《大清律例》序言,最晚的是1948年离开中国的在华法律学家美国人庞德的作品。该书出版收录了10篇庞德的著述,此次再版又新增7篇。从斯当东到庞德,前后逾百年,该书收录了晚清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所有重要外国法律专家的相关论著。

王健说,该书首版前,学界著述主要从本国角度研究中国法律近现代转型过程。此次再版前,也有书籍零星谈及来华外国人对中国法的观察,但时至今日,它仍是学界唯一以来华外国法律专家视角讲述中国法律近代化的系统著作。

资料获取、编辑不易

王健说,专题性文献史料汇辑最大的困难在于相关主题文章的发现、获取、校勘。许多文献大多分散在各种资料中,有的记载于档案中,有的发表在期刊上,有的成书出版,搜集起来十分不易,但该书做到了,这也是该书最大的亮点。

王健说:“研究历史,一定要将资料全部集齐了、校准了,这样才能真实完整地还原作者的所见所想。”该书初版发行后的10多年里,王健又发现了不少新资料,其中《中德法报》的发现是他最大的意外收获。

据王健介绍,20世纪初,中德两国曾在青岛合办特别高等专门学堂(又称“德华高等学堂”),但关于其法律科设置和有关活动情况不得而知。王健曾专门考证过这所学校,但受限于当时的文献资料,未能深入。在该书增订过程中,他在一份德文文献中偶然发现了有关刊物线索,但无法辨别这一刊物是中文还是外文文献。通过大量阅读和不断挖掘,王健终于摸清了来龙去脉。

原来,该学堂创办5年后,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败,随之停止办学。这5年中,该学堂法政科发行了一份中德双语对照的法学期刊《中德法报》。它收录了该学堂法政科德国教授对当时中国法律制度的评论。但这份刊物从未被国内各期刊类文献著录提及,相关研究也是一片空白。

这一新发现令王健大感振奋。但如何找到刊物原文是一大难题。青岛档案馆仅有刊物第一期封面的复印件。几经周折,王健通过瑞士一家图书馆辗转集齐全册刊物,并获得了完整复印版。该书此次再版,他挑选6篇文章收入其中。

这6篇文章分别是收入本书中第二部分的《中华民国首创之议会法制说》,第三部分的《论〈大清新刑律草案〉所载俱发罪》《中华民国新刑律及现行亲族律合观》《论中国〈国籍条例〉》,以及第五部分的《论中国司法改良》《中华民国各司法衙门之官吏问题》。王健说,这是该书再版内容中他最得意的部分。

但完成汇编,距离成书,还有一大步要走。王健说,前期工作完成后,还需经过繁重的校勘任务。民国时期的文献史料,段落划分、标点符号、文献内容结构编码以及用字,都与今天不尽相同,处理难度很大。“这些文献包含各种不同的语言,虽然有的有中文译版,但良莠不齐,都需要一一加工处理。”

此外,还须对原文引用注释一一考查。但许多当时引用的资料现在难以寻觅,特别是来华外国人引用的既有中文文献又有外文文献,更加大了校注难度。有的资料本身存在引用理解错误,为避免以讹传讹,还需要追溯到源头,以校正错误。这使得核对、编校工作量大增,以至花了两年多时间,才顺利完成。“成书修补了原有作品的瑕疵,真实呈现了西方治理之法、西方法律、西方法学向中国输入的历史过程,扩展了近代中国法律变迁的丰富画面。”王健说。

来源:民主与法制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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