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日内瓦3月15日电(记者石松)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5届会议期间,“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主题边会15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边会由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办,邀请了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围绕脱贫攻坚、荒漠化治理、反恐、残疾人体育权利等议题,交流探讨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范九利表示,中国通过不断健全人权法律保障,切实提高了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水平,可以将中国经验分享给更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以促进全球人权事业不断发展。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教授方强认为,中美两国可以通过学术交流、法律研究和人权对话增进相互了解,通过对话与合作共同探讨人权法律保障的具体实践。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马成表示,从构建完整的脱贫攻坚法律体系,到最新出台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持续为减贫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来自摩洛哥的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何晓娜表示,中国对扶贫、经济发展和法律改革的承诺,证明了其韧性、适应性和致力于促进人类尊严和福祉的奉献精神。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副院长郭淼表示,中国走出了一条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国情地情的中国特色防沙治沙道路,通过环境政策、环境义务及责任立法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予以保障。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讲师杨博文认为,中国构建了一套既符合宪法精神又尊重人权的反恐法律体系,在开展反恐行动时,中国始终坚守宪法规范的基础,并将人权保护作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姝琪表示,近年来,中国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法律政策保障更加有力,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和竞技体育成就显著。 【新华网】中外专家交流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https://app.xinhuanet.com/news/article.html?articleId=f3e02e7cd24889f98e1ded4ae8b5a171×tamp=78074
2024-03-19
2019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了重要遵循。五年来,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六个强化”为遵循,打好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组合拳”。 强化统筹实施,加强党对思政课建设的全面领导。锚定制约思政课建设的突出问题,出台《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组织协调,校内各单位和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各方面”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校领导听讲思政课制度。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带头进课堂,带头联系思政课教师,为形成“大思政课”一体化育人格局按下“加速键”。 强化严管厚爱,激活“大思政”育人源头活水。全面提升思政教师素养能力,以“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为要求,结合严把入口关、强化考核评价、职称评审单列单评、设置专职岗位津贴等一系列措施,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选聘相关学科专业教师、行政人员等担任兼职思政教师,聘请革命博物馆、烈士陵园等红色基地讲解员加入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来,打造“多元化、多样性”的教师队伍。 学校研究生新生同上一堂思政课 强化一体贯通,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融入思政课堂。坚持“八个相统一”,建强思政课主渠道,开设《党史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陕甘宁边区法制史》《马克思主义的时代解读》等课程,四门思政课列入学校金课建设。推出14 个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评选出22 门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整合“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廉政文化研究中心”“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研指导中心”等平台资源,将法学特色融入思政教育大格局,深挖“三全育人”“五育并举”理念下的“思政+法学”教育范式。 强化守正创新,探索“大思政课”路径。成立“课程思政研究中心”,探索“行走的思政课”“师生同台”“专题+艺术”“实践研修+现场教学”等教学新模式。组织本硕博一体化的“红色法治研习之旅”,开展“开学第一课”“教学名师第一课”“上好新生第一课”等特色思政活动,着力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用好庆祝建党百年及打赢脱贫攻坚战等生动的思政“案例”,推动“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推动虚拟仿真技术和新媒体技术融入思政课建设,形成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深度统一的良好育人格局。 《黄河大合唱》大型音乐会在延安举行 强化校史赋能,为思政教育注入“鲜红”底色。启动红色文化育人模范大学创建工作,设立重点教改项目“红色基因融入本科实践教学的探索”,与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及延安新闻纪念馆合作开展新中国新闻出版事业史研究,与西安电影集团共同开发电影党课,不断打磨具有鲜明红色底蕴的“大思政课”品牌。打造红色校史文化品牌,连续举办七届“法治文化活动季”,排演《庄严的审判》《人民法官马锡五》《大树下的课堂》等红色法治教育类原创话剧,举办《黄河大合唱》专场音乐会,举行纪念“一二九运动”经典诵读大赛,不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鲜活性、感染性和实效性。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 强化价值引领,在实践教育中培育时代新人。五年来,学校组织百余支社会实践团队、数千名青年学生走向基层、走向农村、走向西部,以寻访革命足迹、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为主题开展社会调研及公益服务。在理论和实践深度结合的过程中,青年学子树立了“把人生抱负落实到脚踏实地的实际行动中来,把学习奋斗的具体目标同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结合起来”的理想。深入开展与基层村委、社区、中小学及各类企业的合作,致力于打造一批优质实践教学基地和一批志愿服务团队,有力推动“大思政课”教学实践、社会实践、自身实践的融合统一。 【陕西省教育厅】西北政法大学:以“六个强化”为遵循 打好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组合拳” https://mp.weixin.qq.com/s/410O3JO48N7u3lt7hSxwiQ
2024-03-16
2019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强调,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根本的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五年来,在时与势的变革中,西北政法大学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内容上“学深”、形式上“用活”、效果上“做实”,一体贯通思政“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全面提升思政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学校深刻把握“八个相统一”原则,依托陕西丰厚的红色文化资源,优化实践教学环节,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开展“红色法治研习之旅”实践活动,组织研究生、本科生前往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中共中央西北局纪念馆等地学习考察,使青年学子深入了解中国革命历史的波澜壮阔,深刻感悟红色法治文化的独特魅力。每年组织十余支社会实践团队赴革命老区延安以及贵州、云南等地开展主题调研并进行公益服务,使青年学子在实践中坚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奋斗的理想信念。“通过参加活动,深受教育和启迪。”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田睿鑫表示,将志存高远,勤勉好学,以坚韧不拔之姿,奋力书写新时代青年的壮丽篇章。 一部作品的创排,就是一堂鲜活的思政课。学校创新育人载体,用文化艺术涵养思政教育。“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1939年,由光未然作词、冼星海作曲的《黄河大合唱》在学校前身“陕北公学”的礼堂中首次演出,奏响了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时代强音。84年后,学校举办专场音乐会,让《黄河大合唱》再次响彻革命圣地延安。“站在延安大剧院的舞台上演出时,更加深刻感悟到革命先辈敢于牺牲、矢志不渝的爱国情怀。”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2022级学生周甜甜是此次音乐会的参演人员之一,通过这堂“文艺党课”,她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到了奋进的力量,从红色文艺中寻到了前行的方向。 同时,学校复排演出了《庄严的审判》《人民法官马锡五》《大树下的课堂》等原创话剧,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巧妙地融入艺术形式之中,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红色校史跨越历史时空,为思政教育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精神滋养。学校深入挖掘红色校史,编印系列校史图文资料,拍摄红色校史宣传片,定期组织“传承红色基因重走校史路——‘寻根之旅’活动”;组织新入校学生前往校史馆等校园“红色打卡处”,了解学校的红色故事,以红色文化认同感提升时代责任感。“经过红色文化的教育熏陶,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新时代大学生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23级新生孔梦婷说。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西北政法大学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努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通讯员 张佼) 【西部网】西北政法大学:“小切口、大情怀” 促进实践教育与思政教育深度融合 https://toutiao.cnwest.com/data/sxtt/share/news/2024/03/15/content_2746554.html?46=
2024-03-162024-03-14
西北政法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发展导向,持续提升辅导员队伍内涵式发展质量,以“四个坚持”为抓手,持续赋能做功,积极推动新时代辅导员队伍转型升级。 坚持党建引领,增强队伍建设的政治性。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构建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多元主体协同联动的工作体制,成立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辅导员队伍建设顶层设计,相继出台《西北政法大学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实施细则》《中共西北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将党的领导贯穿在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中,构建规范科学的选聘、培训、管理、考核与转出机制,着力打造专职辅导员、青年教师兼职辅导员、校外兼职辅导员三支队伍,并通过“一站式”学生社区成长导师、本科生导师、实务导师等形式,协调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专业课教师、杰出社会人士共同发挥育人功能。学校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史学习教育,专门制定学工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系统组织开展政治学习、专题培训、理论宣讲、专业竞赛等各类活动,深化党建教育引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辅导员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养。 坚持提升效能,增强队伍建设的专业性。学校积极推进“岗前-常规-专项-研修”的培训体系,围绕党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疏导、网络舆情管理等方面开展各类培训,分批选派辅导员赴国内知名高校考察学习交流。实施“辅导员导师制”,选聘优秀学工干部担任青年辅导员导师,对近三年新入职辅导员进行全员覆盖,充分发挥“传、帮、带、教”作用,提升辅导员队伍整体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每学期组织开展“学工干部讲业务”、“形势与政策”集体备课会、辅导员沙龙等活动,增进以学正风、以学求实、以学促行。组织举办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形势与政策”课讲课、思政微课、辅导员工作案例等相关比赛,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近3年,连续3名辅导员荣获陕西学校思政课教师“大练兵”思政课程“教学标兵”称号,建设有“正心学风建设”和“法苑之声”等2个陕西高校省级辅导员示范工作室,“正心学风建设”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情况受省委教育工委通报“建设成效较为突出”,不断增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示范引领力。 坚持法治管理,增强队伍建设的纪律性。充分发挥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管理特色,坚持制度筑基、纪律固本,不断提升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先后围绕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管理、学生纪律教育暨深化校风学风建设、思政专项(辅导员工作)研究项目管理等方面出台管理办法,确保辅导员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组织汇编学生事务管理法治化、辅导员工作案例等资料,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连续组织开展“法暖万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持续增强辅导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与意识。完善工作奖惩机制,将辅导员工作纳入到师德师风考核、岗位年度考核、院系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中,制定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负面清单,建立辅导员工作核查追责机制。在学生意识形态管理、心理危机防控等工作重落实法治化原则,注重开展工作的实效性、规范性和纪律性要求。严格落实辅导员“日值班”制度,第一时间处置学生安全稳定、舆情化解、疾病送诊、心理危机等突发情况,扎实扎牢校园安全稳定一线。制定《辅导员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辅导员职业行为十不准》,强化辅导员的行为规范和职业守则。 坚持管培并重,增强队伍建设的成长性。学校党委将辅导员队伍建设纳入到纳入干部培养的重要方面,通过晋升晋级、评优评先、考核聘级、干部交流、挂职锻炼、访问学者等形式,不断增强辅导员队伍的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学校定期组织开展校级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对荣获省级各类比赛突出成绩的选手予以单列指标,择优推荐省级“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人选。积极推动辅导员职务、职称、职级三线晋升政策落实落地,2023年择优晋升10名副科级辅导员。优化职称评审办法,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的评审量化指标,按照10%的比例设置正高级职称岗位,按照25%的比例设置副高级职称岗位,推动辅导员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鼓励支持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学术素养。学校大力推进辅导员队伍有组织科研,投入专项资金支持各级各类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和精品项目立项,通过专家评审、考核、答辩等环节,严格把关科研过程和成效转化。近3年,辅导员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各类课题231人次,发表包括核心期刊在内的学术论文103篇。 作者:李伟弟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陕西省教育厅】西北政法大学:“四个坚持”扎实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https://www.sizhengwang.cn/a/dxjy_sxjy/240313/1742157.shtml http://jyt.shaanxi.gov.cn/jynews/gdxx/202403/14/138938.html
2024-03-13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了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党自我革命必须长期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重大创新观点、科学方法和重要战略部署,持续巩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经过新时代十年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如何成功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这是摆在全党同志面前的一个战略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极大地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2023年,全国共审计2.1万多名领导干部,各项审计发现并移送重大问题线索7200多起,涉及2200多亿元、1.1万多人。这些领导干部严重脱离人民群众,严重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我们对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要有清醒认识,对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要有清醒认识,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以“筚路蓝缕启山林、栉风沐雨砥砺行”的坚韧品质,以史为鉴,弘扬廉洁文化,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政治上的坚定、党性上的坚定,都离不开理论上的坚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指引百年大党开辟了自我革命的新境界。理论是党员干部增强政治定力的精神补给。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年轻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提出要求,强调年轻干部尤其要抓好理论学习,通过坚持不懈学习,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坚定理想信念。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理论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思路方法。通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反腐败斗争经验,党员干部可以更加深入理解腐败的根源和危害,掌握腐败的基本特点和表现形式,了解惩治腐败的法律法规,找到有效防治腐败的办法。同时,通过理论学习,党员干部能充分认识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对廉洁、正义等价值观的认同,坚定反腐倡廉的信念,涵养真实、诚信、公正、廉洁的浩然正气,在全党全社会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 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要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生机活力,必须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到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再到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有效途径。我们党在反腐败斗争中,构建起党全面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健全了党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这些制度性成果激发了更大治理效能。2023年12月,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围绕重要节点持续巩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有力彰显了作风建设永远没有休止符、反腐败斗争必须永远吹冲锋号的坚强决心。党员干部要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锲而不舍建设新时代廉洁文化,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断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新征程上,全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巩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百年大党定能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始终成为中国人民最可靠、最坚强的主心骨,在新的赶考之路上继续创造令人刮目相看的新的奇迹。 【陕西日报】李贵: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https://esb.sxdaily.com.cn/pc/content/202403/11/content_861097.html
2024-03-11
2024-03-06
3月5日,在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来临之际,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西北政法大学社区联合西安雁塔区中医医院、明德门派出所、盛远物业和陕建五公司等单位开展了“传承雷锋精神,弘扬文明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多元化便民暖心服务。 一大早,志愿者们手拿夹子、垃圾袋等工具,分工协作、积极配合,捡拾地面烟头、白色垃圾,擦洗健身器材、清扫便民设施,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不怕脏、不怕累的雷锋精神。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还为居民开展磨刀、理发、修理小家电和维修室内开关、插座、换灯泡,反诈、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健康义诊等服务。每个便民摊位前都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活动现场热闹非凡,居民切实感受到了便利与温暖。 雷锋精神,人人可学;奉献爱心,处处可为。今后,西北政法大学社区将继续用实际行动传承雷锋精神,携手志愿服务,弘扬时代新风,续写新时代雷锋故事,共同建设和谐美好家园! (通讯员 金山) 【陕西网】传承雷锋精神,弘扬文明新风 ——西北政法大学社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https://www.ishaanxi.com/c/2024/0305/3086310.shtml
2024-03-06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202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上述举措均是我国保障人权法治实践的生动体现,客观反映了人民法院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和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显著特色。回溯中国共产党保障人权法治实践的历程,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作为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生动阐释,也是始终贯穿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实践中的主旋律。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开展的法治实践即遵循着这一主线,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与中国法治建设的有效融合,构成了中国共产党人权法治实践的深厚底蕴。 随着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的执政基础不断巩固,加强法治建设对于强化政治认同、凝聚民族共识、维护社会秩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均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这一时期的法治实践中产生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案例,例如“黄克功枪杀刘茜案”“李延德、白占山等学疗人命案”“李森洁盗窃案”“侯丁卯与侯张氏婚姻涉讼案”“冯秀山与冯崇明土地所有权涉讼案”等,涉及人权的不同类型问题。与之相对应的是,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起草出台了大量关涉人权的法律、判例、政策等规范性文件,依法保障人权成为法治实践的显著特征。 1939年4月中国共产党颁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以下简称《施政纲领》)是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宪法性文件。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了“保障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与通信之自由”。第十三条提出“建立便利人民的司法制度,保障人民有检举与告发任何工作人员的罪行之自由”。这一法律规定为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提供了法理依据,也为破解“历史兴亡周期率”提供了基本的法治依循。在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的同时,《施政纲领》在人权保障方面的先进性还体现在其规制范围进一步延展到关于男女、长幼、干群等方面的平等性上。 1941年5月颁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以下简称《纲领》)充分继承了1939年《施政纲领》的精神内核,在主体属性、行使范围以及保障机制方面对人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进行了规范,提出“保证一切抗日人民的人权、政权、财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之自由权”,并且明确规定了人民有用无论何种方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的权利;在司法制度方面,坚决废止肉刑,强调司法审判重证据而不重口供。从法治实践的角度来看,这些权利表征着中国法治接轨“现代化”的特点,是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刑法“重刑主义”这一倾向的转变。同年11月,由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通过,次年2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一部关于保护人权的专门条例,其立法目的即为“以保障边区人民之人权财权,不受非法之侵害”,强调“边区一切抗日人民不分民族、阶级、党派、性别、职业与宗教,都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居住、迁徙及思想信仰之自由,并享有平等之民主权利”。为切实保障人民上述权利与自由,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对证据提取、审讯时效、司法管辖权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尤其是对处罚权归属于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进行了确认,并明令“除司法机关及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其职务外,任何机关部队团体不得对任何人加以逮捕审问处罚,但现行犯不在此例”。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法律规定中对权利主体、权利范围、法定程序等方面的界定逐步具体化、规范化,充分保障了陕甘宁边区人民对于人权的普遍享有、依法享有,这一法治实践既有助于抗日战争时期统一战线的形成与巩固,也充分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人在维护人权方面的先进性和法治化等特点。 1942年在陕甘宁边区实施执行的《陕甘宁边区刑法总、分则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开篇说明中,确立了“以教育感化为主,使受刑人能在受刑期内,得到适当教育,转恶习化为社会上善良分子”作为陕甘宁边区刑法的立法目的。在《刑法总则草案》中,第一条明示“刑事政策以教育感化为主,不采威吓报复与毁损人格及痛苦身体诸手段”,进而在第三条确定了“政治教育”“生活教育”“文化教育”“治疗教育”等主要教育方法。这一刑法设置立意的转变带有保障人权的鲜明印记,作为对传统法律文化的“纠偏”,这一时期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既要摒弃旧封建时代的法治观念,又要突破此时中国法律整体发展的水平层次,为引领中华民族的人权意识独立和觉醒起到了重要作用。 1946年4月制定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以下简称《宪法原则》)对于人权的内涵作了基本界定。人民的主要权利包括具有政治上的自由权利并应得到政府在思想层面引导和物质层面帮助的权利,“免于经济上偏估与贫困的权利”“免于愚昧及不健康的权利”“武装自卫的权利”“不分民族,一律平等”,以及妇女在享有与男子平等权利的基础上,还依法享有特殊利益等诸多方面。这些权利指明了陕甘宁边区人权的主要涵盖范围,并作为中国共产党保障人权法治实践的重要成果,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宪法中得到继承和完善。在确保人民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对于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也得到了确立,为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实践提供了坚实保障。同年10月,在《中华民国陕甘宁边区自治宪法草案(修正稿)》(以下简称《宪法草案(修正稿)》)中,专门在“总纲”之后的第二章中规定了“人民之权利义务”,从十三个方面对于人权进行了系统规定,既承袭了前文所述《条例》《宪法原则》中所规定的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在人权范围中增补了“有获得土地之权利”“有获得工作之权利”“享有一切正当营业之自由”“有服公职之权利”,以及获得社会救济和政府救济等多方面内容。在第十六条中,明确要求“本宪法所列举及未列举之人民自由权利,均受宪法之保障,不得以法律或命令侵犯之。”“凡侵犯人民自由与权利者,受法律之制裁。”从宪法角度对于陕甘宁边区人权保护作出说明,与陕甘宁政治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形势形成呼应,既充分体现出“人权需要得到法律确认和保障”的基本原则,也表明了随着革命事业的发展,人权的内涵与要求需要转变的客观要求。 结合以上主要法律文本来看,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凸显出以下主要特点: 注重人权的现实性和普遍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把人权中的“人”界定为“现实中的人”,这一观点有别于资产阶级将“人”异化为“孤立的、抽象的人”,赋予了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现实性和具体化等特质。从《施政纲领》到《纲领》,进而推进至《条例》《宪法原则》等法律可以看出,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不断向纵深推进:在法律保障人权的范围上,从政治、经济逐步拓展至文化、教育等诸多领域,人权内涵逐步由人民的生存权向发展权递进;在法律主体上,既由早期的“集体性”人权逐步向“个体性”人权发展,又将革命人民的人权向一切抗日群体的人权逐步拓展;在法律目的上,从以惩戒威吓向教育感化转变;在法律审判、实施、处罚等程序上也进一步进行调整完善,不断保障和发展人权。在具体部门法律中更加鲜明地表明了这一趋势,如1942年12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草案》对于“减租”“交租”“租佃契约及佃权”以及各类特殊情况下的租佃关系均进行了详细说明,切实保障了生产双方的经济利益。同年公布的《陕甘宁边区刑法总、分则草案》的“分则”中第二章对于“妨害私人利益之罪”进行了细致分类,主要包括了“妨害个人生命罪”“妨害私人身体罪”“妨害私人自由罪”“妨害家庭安宁罪”“妨害私人名誉罪”“妨害私人信用罪”“妨害秘密罪”“妨害私人财物罪”等主要内容,法律法规逐步向精细化、细致化方向发展,保障人权的总体趋向在于不断满足陕甘宁边区人民日益增长的权利需求。 社会革命与自我革命相结合 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既承担有反帝反封建以及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革命任务,同时也具有加强党建与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具体而言,陕甘宁边区长期处在经济贫困、社会治理薄弱的状态,在广大农村还残留着相当程度的封建残余思想,中国共产党对于这一区域的政治统治不仅要实现陕甘宁边区的人身解放,更具有思想解放和人格独立的功能。在这一时期的法治实践即可明显看出“法律现代化”与“人权现代化”的进步趋势。仅以婚姻关系为例,1939年4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即确定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禁止包办强迫及买卖婚姻”等基本要求,并对“结婚”“离婚”“婚姻与子女及财产之关系”进行了明确规定。此后,陆续出台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严禁买卖婚姻的具体办法的命令》(1942年8月)、《陕甘宁边区婚姻暂行条例第二次修正草案》(1942年12月)、《修正陕甘宁边区婚姻暂行条例》(1944年3月)等相关法律均对保障婚姻自主权、人身自由权等予以规范,对于保障长期受压迫的女性权利和妇女解放起到极大促进作用。同时,为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尤其是杜绝和惩戒违法乱纪行为,除在上述相关法律中专门提出规范司法审讯程序、发挥人民民主监督等要求外,专门出台了管制公务人员、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法律规约,如1939年4月出台的《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对贪污行为及其处置进行了规定;1943年1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调整军政民关系维护革命秩序暂行办法》,要求“尊重人民权利绝对禁止非法捕人、罚款、打人、骂人行为”;同年5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首条即强调,“忠实施政纲领,贯彻法令、决议”。 因此,这一时期的法治实践有社会革命与自我革命的双重作用,可以视为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向局部执政转变,进而为建立新中国实现全面执政进行探索的重要形式,对于实现民族独立与解放、党的建设与自我革命提供了路径。 政治建设与法治建设有效统合 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作为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巩固政权的基本举措,既是保证陕甘宁边区社会稳定的现实要求,也有以此为基础推动中国革命长期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对此,中国共产党将陕甘宁边区的政治建设与法治建设有效统合起来,在宏观制度层面,通过宪法性文件对“三三制”、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等内容予以了确认和规范。如《施政纲领》对“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的具体内涵和实施范围进行了阐述,突出了对于人民各项权利的认定;在《纲领》中确立了“三三制”,强调各党各派及无党无派人士均能参加边区民意机关活动和边区行政管理,为建立统一的联合政府进行探索实践;在《宪法原则》《宪法草案(修正稿)》中均对人民的参政议政权利作出说明,并且在边区行政、司法的组织机构、功能发挥中也有意践行这一要求,实现了依法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这一举措与陕甘宁边区的政治建设形成联动效应,有效地调节了社会不同阶级、政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确保人民民主的真正实现。与此同时,伴随着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不断深入,在各个革命根据地掀起依法保障人权的浪潮,自1940年至1943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颁布的“保障人权条例”多达十余项,例如《山东省人权保障条例》(1940年11月)、《晋西北保障人民权利暂行条例》(1941年4月)、《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保护敌占区人民办法及优待朝鲜人民规程》(1942年6月)、《渤海区人权保障条例执行规则》(1943年2月)等相关条例、规程均在保障人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极大地促进了革命区人民解放和人民民主事业发展。中国共产党将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融贯于普遍的立法活动中,这一时期立法总数大致在260余件,涉及60余种门类,其中在主要的立法规制中均具有涉及人权的相关内容,对于巩固和维护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领导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奠定了基础,也切实保障了陕甘宁地区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指明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也深刻呼应了“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新时代主题。对此,要始终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健全人权法治保障机制,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覆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本文系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究”(22&ZD025),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群团组织建设经验及其当代启示研究》(20CDJ005),2022年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百年奋斗视域下的陕西红色文化资源融入高校思政工作研究”(22JK1805)阶段性成果] 【人民法院报】 李伟弟: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23-01/06/content_224310.htm?div=-1
2024-02-07【劳动者报】两会好声音 | 委员话提案“规范西安陪诊行业,提升西安养老服务水平” (郝佳,我校民商法学院副教授)
2024-02-05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是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推动研究范式革新的重要战略平台,对于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服务国家战略具有关键作用。 省政协委员、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常安表示,陕西高校在建设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时,应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破解力量分散、方向趋同、培育不足等难题,更好提升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成效,充分彰显陕西特有的历史文化底蕴与区位战略价值。 为提升申报竞争力,常安建议加强省级统筹,改变各校单打独斗的局面。可在全省遴选基础较好的高校进行重点培育,每校集中优势资源主攻一个特色方向,并建立三年期的省级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全程指导。 常安认为,在布局上,应聚焦国家所需、陕西所长,重点规划三大方向:一是国家安全、边疆治理与区域社会稳定;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与数字人文;三是共建“一带一路”与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涉外法治、国际规则等方面开展前沿研究。 常安同时呼吁,强化协同保障,推动实验室实体化运行,与实务部门共建实践基地;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为陕西打造高能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提供坚实支撑。 【陕西日报】常安委员 整合资源推动高校申报重点实验室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今年两会,陕西省政协委员,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带来关于制定《西安市民营博物馆条例》地方立法的提案。 1月30日,汪世荣委员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博物馆条例》于2015年颁布施行,作为行政法规,其法律效力层级较低。近年来博物馆事业快速发展,《博物馆条例》在应对新问题上存在滞后性,尤其是对于民营博物馆缺乏具体的管理规范。西安市博物馆数量达163座,其中,国有博物馆38座,行业博物馆51座,非国有博物馆74座,国家定级博物馆27座。博物馆类型包含历史综合、文物遗址、红色革命、自然科学、民俗文化、文学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学等多个种类。免费开放博物馆数量占比达85%以上,全市平均每8.02万人拥有一座博物馆,位居全国前列。《西安市促进非国有和行业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于2016年11月14日市政府第1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共三十条,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期后,西安市通过网上方式公开征求《西安“博物馆之城”建设总体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制定这一地方立法,符合《立法法》第72条“历史文化保护”立法权限范围。 汪世荣委员建议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制定《西安市民营博物馆条例》,在“非国有博物馆”和“行业博物馆”基础上,规范“民营博物馆”运营,并在全国率先为其建设和发展进行地方立法,凸显西安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和作用,为兄弟市、省级和国家相关立法提供经验。 【华商报】2026年陕西省两会|省政协委员汪世荣:建议西安立法规范“民营博物馆”运营
1月10日,由西安市法学会文化产业发展法律研究会主办的“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暨 2025年年会”在西安召开。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孙昊亮,西安市法学会秘书长常淳,省委宣传部原一级巡视员、研究会高级顾问、陕西省版权协会首席专家沙庆超,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党雷,以及来自长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多家律师事务所和文化企业的数十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研究会秘书长、长安大学副教授崔艳天主持开幕式。 孙昊亮在致辞中表示,2025年研究会在文旅开发、会展策划、媒体运营、理论研究、法律服务等多个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面向“十五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文化产业法治化建设也肩负着更为重要的使命。希望研究会继续发挥平台优势,进一步凝聚行业力量,深化法律研究、强化法律服务、拓展国际合作,为西安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智库支撑。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孙昊亮致辞 常淳在致辞中表示,研究会自成立以来,紧密围绕西安文化发展大局,团结带领广大法学研究、法律工作者,在新兴业态法律规制与保障、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等诸多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学术成果。希望研究会继续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和制度创新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针对文物保护中的司法实践、文化产业数据资产的研究、传统工艺发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寻求破解之道;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贡献真知灼见。 西安市法学会秘书长常淳致辞 沙庆超在总结讲话中高度肯定了研究会2025年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以及本次研讨会碰撞出的“智慧火花”。他指出,研究会要强化政治站位,聚焦文化产业发展前沿问题,推进新兴文化业态法律问题研究。针对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一些乱象,要探索构建长效法律治理机制。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守正创新。要深化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推进学科建设,着力培育高素质文化法治专门人才。 省委宣传部原一级巡视员、研究会高级顾问、陕西省版权协会首席专家沙庆超 党雷在工作报告中系统总结了研究会2025年在“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产业实践”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他表示,面对“十五五时期”的新形势、新机遇,研究会将持续开展文化产业相关法律研究,推动产学研协同,搭建高端合作平台,加强与政府、企业、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为推动西安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党雷作工作报告 学术研讨环节由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孙栋主持。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萍、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鲁甜分别围绕《多方联动守护历史文脉,多元赋能文化产业发展》与《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作主旨演讲。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张爱国、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维娟作为与谈人作了交流发言。现场学术交流氛围浓厚。 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萍作主旨演讲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鲁甜作主旨演讲 本次会议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陕西知识产权法治研究院、陕西省公众科学素质与法治国家建设研究中心承办,研讨会的顺利召开为助推西安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法治建设凝聚了共识、集聚了智慧。 【政法新闻网】“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https://www.xbfzb.com/2026-01/11/content_11482225.html#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 【西安发布】“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https://xafbapp.xiancn.com/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51552/7318737.html?isShare=true 【奋斗陕西】“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 https://www.ersanli.cn/longtext/detail.html?feedId=226531111063890&type=11&app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