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西北政法大学纪委召开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全员学习培训会暨2025年春季学期纪检监察工作部署会。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志彬参加会议并讲话,校纪委委员,全体专职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校风廉洁信息员等15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 会议认真学习了《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再次学习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在省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干部会议上的讲话。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姬亚平教授以《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 坚持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为题对四次全会精神作了专题辅导。会议总结了学校2024年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对2025年目标任务作了安排部署。5名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校风廉洁信息员代表作了工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此次学习培训是学校纪委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开展四次全会精神全员培训要求的具体举措,是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的具体举措,目的是通过全员培训,着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修养、纪法素养,持续强化履职意识、提升履职本领,进一步教育引导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加压争先、努力奋进,不断汇聚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合力。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在省纪委监委和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学校纪委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紧盯职责、扎实履职、担当作为,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政治巡察、一体推进“三不腐”、下大气力建设“清廉校园”、建强铁军队伍,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25年,学校纪委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持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牵引,坚持分层级分领域精准施训,深入开展履职通识培训和纪检业务全链条纪法培训,持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会议强调,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始终坚持党对高校正风肃纪反腐的全方位、全过程领导,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要找准职责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四次全会安排部署,确保始终围绕教育、科技、人才改革,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真刀真枪正风肃纪反腐,切实护航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深化自身建设,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自觉在工作锻炼、实践历练、专业训练中,学政策、悟理论、钻业务,确保持续筑牢政治忠诚、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以坚定信心决心,心无旁骛、干好事业,努力为谱写学校事业发展新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西北政法大学纪委) 【秦风网】西北政法大学:召开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全员学习培训会https://www.qinfeng.gov.cn/info/2201/234866.htm
2025-03-14近年来,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坚持守正创新,把学生社区建设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强化党建引领,完善运行机制,汇聚育人合力,打造“三全育人”新阵地,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 党建引领蓄势 筑牢社区根基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学生社区建设,出台建设方案,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站务委员会,每学期定期召开会议,统筹推进社区建设。着眼于体系化建设,学院党委研究成立“薪火工作室”,统筹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着力提升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网络思政教育,理顺学生会宣传部、新媒体中心和《风采》编辑部的职责,开通“we经济法”视频号,构建“一网两号”的网络思政矩阵,每年发布推文超过300余篇,打造“党史讲习营”品牌,2件学生网络作品入选教育部第九届廉洁教育系列活动名单。 织密组织体系,成立“一站式”学生社区临时党支部、功能型团支部,率先实现了党团组织在学生社区的全覆盖。加强理论武装,临时党支部举办“学史固初心,思悟铸红魂”微党课集体学习活动3期,举办庆祝建国75周年“光影璀璨映辉煌,岁月如歌颂华章”主题活动,引导学生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功能型团支部举办“青春向党,团心筑梦”主题学习交流活动和“我眼中的红色宝藏”主题团课活动,增强学生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发挥团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组织开展“建设平安校园,守护宿舍安全”宿舍消防安全检查主题活动,提高了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建强运行机制 强化自我管理 学院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抓住运行体系和自我管理这两个牛鼻子,实化组织运行,推动力量下沉,形成了学院党委牵头抓总、站务委员会具体负责、社区学生自我管理的良好运行机制。 力量下沉,建强运行机制。学院党委每学期研究学生社区建设重点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深入社区为学生讲党课。学院健全站务委员会具体负责,楼层长、楼层长助理和专项工作组三级体系建设,每年召开站务委员会会议4次以上,协调、落实、推动各项建设工作。推动力量下沉,发挥专兼职辅导员、专任课教师和校友的力量,协调学院行政、楼宇其他学院辅导员力量,围绕党建引领、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业帮扶、劳动教育、文化育人、就业指导等开展相关活动,实现教育资源与学生需求的精准对接与深度融合。 依托学生,强化自我管理。学院把学生社区作为学生实践锻炼的重要阵地,组织学生参与社区的日常管理事务,发挥“主人翁”作用。社区发动学生、吸纳学生、鼓励学生参与社区治理,根据楼宇学生情况,选聘补充楼层长助理,定期召开楼层长助理会议。理顺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发挥楼层长助理楼宇管理、活动策划、文明宿舍创建、安全检查、意见建议收集等方面的作用,实现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新路径。 打造品牌特色 厚植文化底蕴 加强协同联动,提升活动品牌。学院在完善社区功能设施的基础上,联动教研室、校友资源,定期推动学业导师、成长导师队伍力量下沉社区,开展学业导师系列论文写作指导、读书心得交流、学术研究探索等主题活动,开展成长导师系列人生规划、成长发展等方面的分享交流。开展朋辈导师系列活动,打造“朋辈引航,共话成长”、“研途引航,智启新程”、“法律人的金融从业之路”沙龙等活动40余期,提升了学生的学科素养和综合素质。学院联动公益基金会等校外力量,定期举办“呵护心灵,快乐成长”等主题心理健康讲座、沙龙,邀请专业学者、心理咨询师为学生们进行心理辅导和解答疑惑。 推动五育融合,提升育人质效。学院重视学生多元化、个性化成长,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外活动,培养自身综合素质,推动五育融合。学院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学生参加“阳光乐跑”活动,举办迎新篮球赛、趣味乒乓球赛、纪念“一二·九”运动拔河比赛等特色鲜明的学生体育活动。补齐美育短板,学院鼓励学生树立审美意识,培养审美能力,组织开展美育浸润、美育沁心和“以美育人 向美而行”等活动。积极推进劳动教育,邀请全国劳模进校园,上好劳动法诊所课程,在校内开辟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场地,开展“最是一年春光好,植树添绿正当时”、“认领一块地”农作物种植和“耕耘一夏,收获满满”采摘等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平凡的一天”基层劳动岗位体验活动,初步形成集价值引领、专业课程、劳动活动为核心的劳动教育体系。 用好“枫桥经验”,提升社区安全。学院积极将“枫桥经验”融入社区治理,成立学生矛盾调解小组,开通副书记信箱,制定宿舍文明公约倡议,联动宿舍长、志愿者和辅导员搭建起集矛盾“预防-排查-调解-反馈”的工作闭环机制。加强对学生矛盾调解小组成员的培训,开展“沟通无界,暖心同行”宿舍矛盾典型案例研讨活动,帮助学生调解员掌握基本的宿舍矛盾类型、调解方法,增强矛盾调解的实战能力。学院领导定期深入社区走访调研,主动了解学生诉求,做好日常信息研判,发挥朋辈之间的天然纽带作用,做到“矛盾不出楼、矛盾不上交”,引导同学们共建互助互爱、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 【陕西教育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一引二强三提升”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http://m.sxjybk.com/2025/0311/110588.html?groupval=title&textContent=%E8%A5%BF%E5%8C%97%E6%94%BF%E6%B3%95%E5%A4%A7%E5%AD%A6%E7%BB%8F%E6%B5%8E%E6%B3%95%E5%AD%A6%E9%99%A2
2025-03-1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强化法学实践教学,信访能干什么?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法学院校能干什么?3月11日,省信访局与西北政法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信访工作法治化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可就近到陕西各级信访部门实习。” “欢迎西北政法大学师生到信访部门实务锻炼、实地调研。” “开展‘信访实务专家进校园’、‘法学名师讲信访’等活动。” “推荐法学专业青年骨干教师到信访岗位挂职。” “双方共同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等课题攻关。” “建立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法律联调工作机制。邀请西北政法大学师生参与信访决策咨询、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公开听证、复查复核等工作。” ……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表示,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法学教育与信访实践相互融合促进的务实行动。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建立定期会商、合作对接机制,努力在人才培养交流、科研协同创新、社会服务共建、数字资源共享等方面取得更多成果,为服务保障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人才保障。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马骐指出,深化与西北政法大学的战略合作,既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务实之举,也是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现实需要。信访是法治建设的大舞台,也是法学院校师生的练武场;信访是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也可以成为法学院校师生了解社会、读懂中国最便捷的平台;信访是社会治理、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锻炼、提升法学院校师生凝聚服务群众的本领。希望双方坚持小切口、办实事,实现优势互补、双赢共赢。期待西北政法大学成为陕西信访工作的智库、信访干部培养的摇篮、信访部门与法学界沟通联系的桥梁。 随后,双方围绕加强理论研究、搭建实习实训基地、强化资源共享、创新组织方式等进行了座谈交流。 省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丰,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孙昊亮等参加活动。 【陕西省信访局】陕西省信访局与西北政法大学共商战略合作https://xfj.shaanxi.gov.cn/news/xfyw/202503/t20250313_3460454.html
2025-03-13“博爱下基层”山阳县应急救护普及志愿服务项目——陕西省首届“志愿三秦”项目大赛铜奖 近日,省委社会工作部在全省组织开展的陕西省首届“志愿三秦”项目大赛结果公布。西北政法大学红十字会开展的“博爱下基层”山阳县应急救护普及志愿服务项目获大赛铜奖。 西北政法大学红十字会 西北政法大学红十字会是在陕西省红十字会指导下、校团委培育的优秀学生社团,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以“自愿自主”为原则,搭建起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融合的特色平台。 项目内容 项目团队以“人人都是急救员”为使命,历时一个月深入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 专业筑基:赴山阳县红十字会、高新医院系统学习,夯实急救知识。 • 多元赋能:在人民广场、十里铺卫生院及党群服务中心等开设“急救知识流动站”,让心肺复苏术走进晨光暮色。 • 全龄教育:为小太阳幼儿园定制"萌娃安全课",为孩子们开启生命教育启蒙。 • 调研学习:深入三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实践学习。 项目成效 • 覆盖8个基层点位,累计开展10场宣讲培训 • 500+群众完成急救知识系统学习,达标率突破85% • 150名实践先锋(含50名萌娃急救员)完成全流程救护学习 【陕西省红十字会】祝贺!西北政法大学红十字会志愿服务项目荣获陕西省首届“志愿三秦”项目大赛铜奖https://mp.weixin.qq.com/s/GEc0jl5bSUgAguEFR1dwcA
2025-03-12
为庆祝第115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丰富辖区女性精神文化生活,展现新时代女性风采,3月7日,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西北政法大学社区举办了以“巾帼绽芳华,幸福满社区”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社区近四百名女性朋友参与了活动。 3月7日上午9点,社区活动室内座无虚席,一场主题为“关爱女性健康,构建幸福家庭”的女性健康知识讲座正在进行。医院相关科室专家,围绕更年期女性常见疾病的预防、保健知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现场解答了女性朋友们提出的健康问题。讲座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不仅学到了实用的健康知识,更增强了自我保健意识。同时,一场别开生面的女性心理健康沙龙活动在社区温馨开启。心理健康讲师以“和情绪对话”为主题,通过互动游戏,制作手工艺品和插花,引导女性朋友们学会释放压力、调节情绪,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活动现场气氛轻松愉悦,大家畅所欲言,分享生活感悟,在欢声笑语中收获了心灵的放松和愉悦。 春风和煦,阳光明媚。当天下午,社区组织的“拥抱美好春天,走出健康美丽”健步走活动在辖区内活力开启。伴随着欢快的音乐,女性朋友们精神抖擞,迈着矫健的步伐,沿着活动指定路线阔步向前。大家三五成群,一边欣赏着沿途的春色,一边畅聊着生活趣事,欢声笑语回荡在辖区内,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此次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丰富了辖区女性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展现了新时代女性积极向上、健康活力的精神风貌。今后社区将继续以服务一老一小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切实为辖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华商报】【108坊故事】西北政法大学社区举办系列活动庆祝2025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https://www.huashangtop.com/topi/1/372113.html
2025-03-12直播营销作为直播平台的一项重要功能,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种可与直播间经营者及其他用户进行语言交流、分享见解和感受的新型购物模式。在直播过程中,如果消费者被直播间经营者“拉黑”,就无法再进入该直播间,更无法进行购物。如果消费者希望解除被“拉黑”的状态,只能尝试与直播间经营者进行沟通,解除权由直播间经营者决定。在互联网技术的赋能下,直播间经营者赋予了自己一项“拉黑”消费者的权利。据统计,2024年全国受理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总量为2.27亿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0.4%。其中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是被直播间经营者“拉黑”后如何恢复的问题。 “拉黑”行为的动因 法律是规定人们之间权利和义务的规范体系。比较电子商务与传统销售的法律关系,两者在主体、客体和行为方面都未发生改变,所以法定权利义务也不会必然发生改变。唯一的变化在于消费场景,消费者从线下消费转移到了线上消费。在传统线下交易时,是否有经营者“拉黑”消费者的这种情况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商家不能无故拒绝消费者消费,只有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拒绝交易。例如,消费者提出无法实现的条件,或扰乱交易秩序的情形。但即使在这些极端情况下,经营者采取的也只是当时拒绝交易,如果第二天消费者进行正常交易,经营者依然不能拒绝。当然,偶尔也有商家将消费者列为“不受欢迎”的人,这种情况极为少见。“不受欢迎”是一个社会学概念,多出现在外交领域。经营者是企业,一旦失去消费者的支持,经营活动也无法实现。 直播间经营者的核心利益在于销售,无论附加何种故事,表现得多么真诚,是“跳楼价”还是“自杀价”,都不能掩盖经营者赚取利润的事实。盈利才是经营者的终极目标。 那么,在线上为何会出现直播间经营者频繁“拉黑”消费者的情况,主要源于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消费者发表了直播营销平台规定的禁止性言论,这些言论容易导致直播间经营者被平台封号。这些言论可能涉及敏感词语,当这些词语频繁出现在直播间的聊天区域时,直播间经营者往往会采取忽视、劝阻、警告、最终“拉黑”的做法,而其所采取的不同做法是由消费者发表不当言论的频次决定的。 第二,消费者提出一些可能影响其他消费者判断的问题。如在茶叶直播间,消费者问上年12月份的茶是不是新茶,不是3月份才上新茶吗;在紫砂直播间,消费者问刻在壶上价值几亿的画,是不是画家画的;在服装直播间,消费者询问根据品牌样式设计,是否为品牌商品,是否侵权等。以上这些问题,在直播间每天都会发生,经营者为了在较短时间内诱导消费者下单,常常运用各种“话术”,如声称所售商品都是“破价”好物,消费者买到就是“捡漏”;把仿造说成“打版”,还美其名曰为大家着想;甚至宣称国家领导人、明星等都在使用,让消费者一定接住这“泼天的富贵”等言语进行推销。在直播销售活动中,消费者对这些充盈满目的概念、描述,经常需要询问,甚至质疑,直播间经营者在敷衍后感觉情形不妙即刻就会“拉黑”消费者,防止进一步提问。 第三,消费者的卡单、占单、退货行为。在直播间销售中,消费者能够对经营者销售产生影响的行为,主要是卡单、占单和退货。直播间经营者和营销人员作为销售者,有绩效考核指标。对于综合性直播间而言,第二天售卖的商品与前一天不同,卖不掉就无法继续在直播间销售,所以消费者频繁卡单、占单会直接影响直播间销售业绩。而专门类直播间经营者的货物可以重复售卖,在这种情况下,退货率成了影响销售的关键因素。较高的退货率不仅会损害直播间的商誉,还会影响新粉丝对直播间的整体评价。因此,对于长期卡单、占单以及频繁退货的消费者,直播间经营者往往会第一时间采取限购措施,甚至直接将其“拉黑”。 “拉黑”消费者的正当性分析 直播间经营者是否有权设置自身的权利,主要看是否有法定授权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相关权利。 从法律授权上来看,1993年颁布实施的《消法》共有八章,其中第二章为消费者的权利,第三章为经营者的义务。在《消法》的设定中,并没有设置消费者的义务和经营者的权利这两个章节,所设定的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章节也并不逐一对应。自消费者运动开展以来,消费者的权利在发展中逐渐被确立,消费者权利的设置是为了弥补消费者天然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消费者权利来自民事权利,但区别于民事主体权利。《消法》的颁布以直接保护消费者权利为目的,总共设置了9项权利,并且通过法律确定经营者的义务来保障消费者更多的权益得以实现。也就是说,《消法》未专章规定经营者权利来以此强化对消费者的倾斜保护,经营者的权利主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卖方享有保留所有权和请求支付价款权。其中保留所有权是指卖方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在买方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属于卖方。若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完成特定条件或不当处分标的物,卖方有权取回标的物。请求支付价款权是指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标的物的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经营者享有经营自由权,即经营者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依法自主定价权、平等竞争权、公平交易权等。从法律规定上看,现有法律并没有赋予直播间经营者“拉黑”消费者的权利。 从约定上来看。以网络直播平台抖音为例,目前抖音平台涉及的合同主要包括《“抖音”用户服务协议》《“抖音”侵权投诉指引》《抖音社区自律公约》《抖音注销须知》,这些都是抖音平台和入驻抖音的平台内经营者之间的服务合同和管理规范,并不涉及平台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合同。同时,平台内经营者即使与消费者签订服务合同,消费者也不会同意让直播间经营者享有对自己进行“拉黑”的权利。即使存在直播间经营者与消费者服务合同约定中的“拉黑”权,显然也违反《消法》中所规定的消费者享有法定的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其购买的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权利,消费者被“拉黑”后被剥夺的是一项法定权利。 同时,消费者还有权自主选择商品的品种或者服务的方式,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选择特定的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或者限定消费者的选择范围。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在互联网上,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经营者7天无理由退货的义务来更好地落实其自主选择权。无论从法定还是约定的角度看,直播间经营者都无权实施对消费者“拉黑”的行为。 对“拉黑”技术的规制 经济法是规制经济现象的法律。新经济业态依然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并接受常态化监管,任何技术都不能游离于法律之外,但一些技术问题并不需要法律来解决,通过技术本身就能解决。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崭新的业态,原有的法律从线下走到线上,由于线上模式打破了线下市场监管的属地原则,就需要新的配套机制去完善。从“拉黑”技术的实际应用来看,网络直播“拉黑”技术在维护交易秩序方面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容易被滥用。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法律没有规定直播间经营者不享有“拉黑”消费者的权利。但我们应该看到,《消法》不仅要维护消费者权利,还要与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达到相对的平衡,推动经营者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设置直播间经营者“拉黑”权虽于法无据,但可以优化相关配套措施,既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同时兼顾维护直播秩序。 首先,通过严格落实消费者实名制,对于在直播间发表违反法律法规等言论的行为,要能够溯源,找到发布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直播间经营者有权对从事该类行为的消费者进行禁言,但无权禁止消费者购买商品。直播间经营者可将消费者涉及违法的证据向直播营销平台报备,以便消费者进行投诉时使用。对于情节严重的,直播间经营者和平台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其次,对于消费者实施知情权的行为,直播间经营者应该履行法定义务。直播间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直播间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在直播间,对于涉及法律规定内容的事项,直播间经营者应当予以回复或者在直播间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如所售卖产品的厂名、厂址、有效期限、使用范围等。对于“带节奏”、扰乱直播秩序或者有证据证明是同行竞争的行为,直播间经营者可以进行禁言,并向平台举报,被禁言的消费者可以申诉。如果禁言错误,应立即恢复消费者相关权利。 再其次,对于卡单、占单以及退货率较高的消费者,直播间经营者不得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无权将消费者“拉黑”。但经营者可以建立自主的信用等级,如给予购买单数较高或退货率较低的消费者一定的奖励,鼓励消费者维护自身消费信誉,防止恶意占单、卡单、频繁退货。同时,应当遵循综合治理和协同治理以及线上、线下同一标准。鼓励头部企业、大型企业开设网络销售直播渠道,为消费者了解品牌创造渠道。鼓励中小直播间合规经营,通过优质商品和品牌服务维系稳定的消费群体,实现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发展。平台要加强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打击直播违法行为、不文明行为、擦边行为,形成预警和信用体系,全面评价直播间经营者。 最后,监管部门须出台标准,加大抽查与执法力度,引导直播间经营者规范自身行为,增强其法律意识,鼓励直播间经营者成长为懂法律、有知识,既能实现经济价值,又能传播社会正能量,力求成为始终坚守文化自信的优质经营者。面对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监管部门应增加技术投入,通过“以网管网”,实现自身监管技术的迭代更新,有效实施对直播间的全流程检测、治理。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省法学会市场监管法治研究会会长 倪 楠 【中国市场监管报】倪楠:直播间经营权是否有权“拉黑”消费者http://pc.cmrnn.com.cn/shtml/zggsb/20250306/122128.html 【新浪财经】https://cj.sina.com.cn/article/norm_detail?url=http%3A%2F%2Ffinance.sina.cn%2F2025-03-06%2Fdetail-inensmtv1107701.d.html&autocallup=no&isfromsina=yes
2025-03-072月25日,西北政法大学纪委召开2025年纪检监察工作务虚会,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谋划部署2025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志彬主持会议,校纪委机关全体干部、巡察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在省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传达了2025年省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工作要点和2024年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考核有关情况的通报。与会同志紧盯目标任务,立足岗位职责,逐一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全年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发出了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的坚定号召。省纪委监委在开年举办机关全体干部会议,释放了“起步即冲刺”“一年早知道”的节奏信号,吹响了奋力跑好新年开局第一棒的集结号,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总结工作,明确重点,加压奋进。 会议要求,学校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作为全年工作的根本遵循,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要全面对标十四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聚焦学校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难点,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实化措施,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不懈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扎实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持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下大力气建设清廉校园,示范引领全体党员干部鼓足干劲、奋力拼搏,确保以坚定信心开好局,蓄力实干起好步,不断汇聚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西北政法大学纪委) 【秦风网】西北政法大学:召开2025年纪检监察工作务虚会https://www.qinfeng.gov.cn/info/2201/234512.htm
2025-02-27西北政法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解决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不断提升思政引领力,力争培养德法兼修、理实并重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 一、坚持聚焦立德树人,提升育人高度 一是坚持“大思政”立心,强化思想引领。学校遵循“一体化领导、专业化运行、协同化育人”工作思路,弘扬“老延大”优良传统,打造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主轴”,构筑红色文化和法治文化为“两翼”,锻造党建+育人、专业+育人、实践+育人“三大引擎”,筑牢“红色文化宣传周”、红色文化研究中心、红色文化宣讲协会、革命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四块阵地”,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业课程+理论宣讲+专项研究+专业讲堂+法治实践”的“五个支点”,形成了“引领示范、专家辅导、理论宣讲、课堂融入、现场体验、创新形式”“六个路径”为主要内容的“大思政”育人工作体系,着力打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盲区、堵点,把各项学生工作的重心和目标落在思政育人上,使教育教学更有温度、思想引领更有力度、立德树人更有效度。 二是强化“大学习”铸魂,加强学风建设。培育“一个目标——时代新人;坚持学生为中心、教师为主导——两个立足点;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三个育人格局;做到学习科研能力、学生综合素质、优良学风氛围、学风建设水平——四个显著提升;聚焦课堂教学提升、学业指导助力、品德树人培育、实践活动赋能、就业创业发展——五个工程”的学风建设体系。充分发扬学校“论辩文化”特色,将论辩文化与课堂教学、校园文化活动紧密结合,组织校内开庭、迎新辩论赛、社团辩论赛等辩论活动,先后荣获“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季军、第八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一等奖、“中国WTO模拟法庭竞赛”全国一等奖等重要专业赛事奖项。充分发挥朋辈榜样示范引领作用,举办优秀学子颁奖典礼、优秀学子学风报告会、校风学风宣讲团等活动,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良好学风氛围。 三是打造“大课堂”培基,拓展“五育融合”。坚持以体增智、以体促德、以体健心,通过常态化举办体育文化节、晨读晨练、各项目赛事、上线校园乐跑、青春荧光夜跑等阳光运动活动,引导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坚持以美润心、以情感人、以文化人,构建课堂实践教学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思想价值引领、专业平台建设“四位一体”美育体系,建成合唱团、民乐团、管弦乐团和美术工作坊等4类学生艺术团;连续29年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每年举办高雅艺术进校园、草地音乐节、仲夏音乐会、新年音乐会等艺术活动。坚持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育美,构建“专题教育、实习实训、特色实践、综合训练”的劳动教育四维联动体系,增设劳动教育专题,开辟学生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场所和体验性岗位,培养学生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 二、坚持聚焦改革创新,提升育人深度 一是在服务学生上聚力,建设“大社区”。学校将“枫桥式经验”注入“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积极探索“三全育人”新模式。“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双组长,4名校领导任副组长,17个职能部门参与,设立党建工作、思政教育、校园文化、心理健康、稳定安全等6类学生工作组,15个站务委员会、15个临时党支部、1133名学生党员、1125名学生班团干部协同联动,活动精准覆盖全校16000余名学生。围绕“四个回归”核心要求,打造“名师午餐会”“导师有约”“书记见面会”等活动品牌,年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数十场。积极发挥朋辈辅导作用,成立“蒲公英”朋辈心理咨询工作室、“沐心”调解工作室、“红枫”党员工作站、“心岛”朋辈工作室等组织,在社区开展党建引领、心理辅导、学业指导、矛盾调解等工作。 二是在队伍建设上用力,培育“大先生”。学校立足专职辅导员、青年教师兼职辅导员、校外兼职辅导员3支队伍,形成“严、法、赛、学、优”五位一体的辅导员队伍建设体系。以“严”培基,通过加强岗位聘期考核、签订辅导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制定辅导员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十不准”等形式,强化辅导员的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和廉洁意识。以“法”为要,出台《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规定》《职级晋升办法》等制度,畅通职称、职级、职务“三线晋升”通道。以“赛”促训,打造辅导员思政微课、工作案例、“形势与政策”讲课与课件、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等专业赛事,积极选派优秀辅导员参加中省相关赛事。以“学”助行,坚持校内与校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专业培训,常态化开展“学工干部讲业务”、辅导员沙龙、集体备课等活动。以“优”育才,建成省级辅导员示范工作室2个,荣获“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思政课程“教学标兵”、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等省级以上各类奖项30余人次,入选陕西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三是在特色品牌上发力,塑造“大品牌”。积极打造“一院一品”学生活动矩阵,塑造体系化活动集群。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组织理论宣讲团,覆盖教育培训人员上万人次;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系列活动,以专题讲座、艺术展演、体育竞赛等形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造廉洁文化宣传教育中心,廉洁文化宣传覆盖学生4万余人次;“全国优秀大学生社团”国护队“风雨无阻·晨升暮降”坚守17年,相关事迹在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点赞量达百万余人次;学生法律服务中心成立40年,接待法律咨询1600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万余份、代理案件5000余起,成为西北地区规模最大、运作最规范的学生法律志愿服务组织。 三、坚持聚焦学生本位,提升育人效度 一是强化动态监管,守牢思想红线。完善学生意识形态工作体系,积极搭建“学生信息员—辅导员—学院—学校”四级上下贯通、线上线下阵地互联的学生思想动态监测体系,建立工作例会机制、危机研判机制、核查追责机制,定期开展思想动态调研、召开学生代表意见座谈会、组织重点学生信息摸排等。着重加强对意识形态安全事件的监管力度,建立分类及时上报、全面核实研判、防控舆情风险、依规从速处理等规范性处置相关事件流程,坚决抵御宗教渗透和校园传教行为。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加强教育帮扶转化。 二是强化心理健康,守稳育人底线。坚持育德与育心相统一,不断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网络,加强构建家校协同干预机制,健全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形成学校、家庭、社会、诊疗机构同心同向的育人合力。选优配强心理健康专职教师队伍,足额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建成1000平米左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场地。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爱情心理学》等课程,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连续开展十六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季和十五届生命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精心策划“全员育心”“美育沁心”“体育健心”“生命润心”等活动,宣传普及心理保健知识;通过规范心理咨询服务、科学测评筛查、严格重点学生教育管理等途径,保障学生安全与校园稳定,年均接待个体心理咨询500余人次。 三是强化精准帮扶,守好保障一线。坚持将“扶贫”与“扶智”相结合,搭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班级”四级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对标管理制度规范、资助程序规范、资金管理规范、信息管理规范等“四个规范”要求,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全覆盖,被评为“陕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连续9年开展“精准资助基层行”家访活动,累计走访500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开展“平凡的一天”劳动教育岗位体验活动,组织千余名学生参加校园巡逻、食堂助手等劳动岗位工作;组织受助学生参加义务劳动、社会公益活动,参与活动1600余人次,努力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网】西北政法大学:坚持“三个聚焦、三个提升”推进学生工作提质增效https://www.sizhengwang.cn/a/dxjy_sxjy/250224/2009330.shtml
2025-02-24“君子不器”是孔子的名言,也是孔子关于君子人格最概括的表述。在历代学者的《论语》注释中,影响最深远的是南宋朱熹的解释:“器者各适其用而不能相通。成德之士,体无不具,故用无不周,非特为一才一艺而已。”这种解释并非朱熹独创,而是对其之前历代注释的继承和沿用。由于朱熹的解释建立在深厚历史积淀之上,加之朱熹的儒家集大成者的学术地位,故他的解释影响极其深远,直至现今不少注解《论语》的学者依然沿用。表面看来,朱熹及其前辈学人的解释符合孔子“君子应当博学多才”观念,所以显得很自洽。然而,朱熹此种解释的论证依据和推论逻辑并不十分有力,甚至有猜测推想之嫌。即使其猜想有一定道理,但由于曾经被定于一尊,难免会导致对“君子不器”一语所蕴含的其他含义的遮蔽。由于古代“器”字有多重含义,孔子对君子人格之特征的规定又是多方面的。所以,“君子不器”这一概括语所包含的内涵应该是十分丰富的。 人与物的价值定位: 君子是人不是物 “器”字是个会意字,《说文解字》解释说:“皿也。象器之口,犬所以守之。”清代段玉裁进一步解释说:“器乃凡器统称。”因为器具都是人造之物,器皿、器具、器械都是人造之物的表现形式,所以“器”有“物”的含义。《老子·二十九章》:“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一句,河上公注曰“器,物也”。在“器,物也”的意义上,“君子不器”的意蕴很明显,即“君子不是一种器物、器具”。 当孔子明确指出君子不是一种器物、器具时,他的深刻意旨是什么?就是赋予君子以人格定位,确立君子在世间的崇高人格价值。在孔子看来,人是世间最宝贵的价值。《论语·乡党》载:一次马厩失火,孔子退朝归来,急问“伤人乎?”不问马,极其关怀人的生命价值。不但如此,孔子还提出了“天地之性(生)人为贵”的光辉命题。儒家典籍《尚书·泰誓》曰:“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礼记·礼运》曰:“人者,天地之心也。”因此,“君子不器”的命题意旨显然与孔子和儒家的“人贵”观念有内在的一致性。 乍一看来,在人与物的价值辨析和价值定位中,明确君子价值意蕴的人格内涵和“人贵”观念,似乎是一个十分浅显而无意义的问题。其实,孔子进行这样的区别,自有其深意存焉。因为对君子进行人格规定就是树立君子人之为人的主体性,而树立主体性乃是规定君子的各种优点(特别是道德性优点)的前提和基础。君子不应被异化而成为器物、器具,更不应异化成为物的奴隶,这就是“君子不器”蕴含的挺立人之为人的主体性价值的重大意义所在。 道与器的价值选择: 君子求道不求器 《周易·系辞上》曰:“形乃谓之器。”又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在器为“形而下者”的含义中,和它相对的“形而上者”,则指“道”言。先秦文献中,道器作为一对相对应的范畴,不限于《周易·系辞》,如《礼记·学记》就明确提出“大道不器”的命题。由此,“君子不器”的意蕴则为君子求道不求器。而这种意蕴,孔子在《论语》中反复阐述过。例如,“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论语·阳货》)“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 (《论语·季氏》)。 孔子在谈到他自己的人生志趣和理想时也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道不同不相为谋”(《论语·卫灵公》)、“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由此可见,“君子不器”表达的价值取向是:君子应以求道为自己的崇高理想。当然,孔子并没有否定“器”的价值,有时还很强调“器”的重要性,如他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论语·卫灵公》)。但在道与器的价值序列上,孔子主张道是优先于器的。 从道器关系上探索“君子不器”的价值意蕴,今人也有论述。徐山教授在《谈“君子不器”思想的来源》一文中说,老子“朴(道)散则为器”的“道”本“器”末、重“道”轻“器”的价值观,对孔子产生了深刻影响,孔子由此提出了“君子不器”观念。他说:“前贤多从器的有限用途的角度去解释君子不器一句,这样的解释不仅未能领会孔子的真实含义,同时也降低了孔子的思想高度。”这种观点是很有见地的。如果我们以“真理、道义”等现代词语来译“道”、以“物质财富”来译“器”,那么,“君子不器”一语表达的意思是:君子不应贪恋物质财富,而要以坚持追求真理和道义为理想。这样我们就能更具体深入地理解孔子为君子人生境界设定的思想高度。 德与才的价值比值: 君子贵德不贵才 “器”从其“器皿”“器物”“器具”之义,引申为“有用”“才能”“才华”等义。例如,《老子》中的“大器晚成”,指有大才的人要经过长期磨炼,较晚才能有所成就。再如,明刘基《卖柑者言》中的“庙堂之器”,意思是有治理国事的才能。由“器”字的“才能”之义形成了许多组词,如器能(器量、才能)、器分(资质和才能)、器志(才识和志向)、器尚(才具、节操)等。 依“才能”“才华”的含义解释“君子不器”,其意思为:君子不以才能为贵。君子不以才能为贵,以什么为贵呢?在孔子看来,君子应该贵重道德。孔子在《论语》中曾明确且反复地阐发过这种价值观念。例如,“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从,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等。关于品德的价值贵于才能、高于才能,孔子曾以千里马喻之。他说:“骥不称其力,称其德也。”对于千里马不应称赞它的才力,而应称赞它的品德。这虽是隐喻,却明确表达了孔子在德才之辨中主张德贵于才的观点。通过孔子对具体人物周公之德和才的评价,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孔子的德才观。《论语·泰伯》记载:“子曰:‘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他的意思是说,即便有周公那样的才华,假使骄傲封闭,没有谦虚好学的品德,那也没有什么值得赞赏的。因此,“君子不器”一语蕴含的君子应该树立德贵于才、德重于才的价值观念,完全符合孔子的思想。 王曦在《论语绎读》中把“子曰:君子不器”这一章的议题,明确归于“才德之辨”。他说:“君子由内在品德定义,而非外在才能。故君子追求德行圆满,止于至善。内重于外,德胜于才。士志于道,故君子不器”,并引用司马光《资治通鉴》开篇关于德才的论述以为旁证:“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指出“司马氏所论,就是对君子不器命题最好的注解”。这是很有洞见的看法。 言与行的价值排序: 君子尚行不尚言 《素问·宝命全形论》曰:“夫盐之味咸者,其气令器津泄。”王冰注云:“凡虚中而受物者皆谓之器。”器皿中虚,故“器”字有虚空不实之义。“器”字的虚空不实之义,使人们借以形容一切虚而不实之性状。西汉贾谊在其论著《新书》的《大政上》中有言:“士能言道而弗能行者谓之器,能行道而弗能言者谓之用,能言之能行之者谓之实。故君子讯其器、任其用、乘其实而治安兴矣。” 他把只会坐而论道、诉诸空言的士人称为“器”。这是据“器”字虚而不实的含义,对士人作风之特性的描述。这里,“器”与“用”“实”都是在描述士人对于道的态度和作风。关于这三类作风,贾谊用了“讯”“任”“乘”三个动词以表示价值评判。“讯”者,审察审问也;“任”者,任命任用也;“乘”者,凭借利用也。显然,贾谊认为对言行一致者要作为依靠,对有行而不言者也可以任用,对空言无行者则要予以审讯考核,明确表明了他崇尚实行、反对空言的价值追求。 以此来理解“君子不器”的含义,就不难看出孔子崇尚躬行实践、鄙薄空言浮夸的价值取向。这种解释可以从孔子论述君子品格的其他言论予以证实。例如,“子贡问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后从之’”(《论语·为政》);“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论语·里仁》);“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这些论述充分体现了孔子认为君子应以行为重的价值观。由此可见,认为“君子不器”中含有尚行不尚言的价值意蕴,是符合孔子思想的。 笔者通过以上对孔子“君子不器”之价值意蕴的解释,提出“君子不器”命题包含君子是人不是物、君子求道不求器、君子贵德不贵才、君子尚行不尚言四大价值观念。通过这一价值意蕴阐释,探索了注疏“君子不器”的新路径,拓展了理解“君子不器”的新空间。 【新华文摘杂志】《新华文摘》2025年第4期封面和目录https://mp.weixin.qq.com/s/mnq-a_O3ZEfzP-Agwl-IlQ
2025-02-24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2月11日下午,西北政法大学社区举办“巧手童心制花灯,欢欢喜喜闹元宵”主题活动,组织辖区少年儿童一起制作元宵节花灯。 活动中,社区志愿者首先向少年儿童讲解了元宵节的由来和传统习俗,让孩子们深刻了解这些民俗背后的文化底蕴,讲解了灯笼的制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发放制作灯笼的材料。 在志愿者的带领下,大家一边听,一边看演示,按照步骤依次折叠、粘贴、拼接、组装。制作过程中,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有说有笑,现场气氛欢乐祥和。不一会儿,一个个漂亮的灯笼就展现在大家眼前,活动现场充满了欢声笑语,孩子们互相展示着自己的作品,脸上洋溢着自豪的笑容。家长们也纷纷拿出手机,记录下这美好的时刻,灯光映照一张张笑脸,为活动划上暖意融融的句号。 此次活动,以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少年儿童感受到传统文化的魅力,也让传统节日成为联结邻里情感的纽带。 【西部网】巧手童心制花灯 欢欢喜喜闹元宵 西北政法大学社区举办少儿手工做花灯活动http://m.cnwest.com/jyzx/a/2025/02/12/22989143.html
2025-02-12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是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推动研究范式革新的重要战略平台,对于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服务国家战略具有关键作用。 省政协委员、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常安表示,陕西高校在建设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时,应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破解力量分散、方向趋同、培育不足等难题,更好提升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成效,充分彰显陕西特有的历史文化底蕴与区位战略价值。 为提升申报竞争力,常安建议加强省级统筹,改变各校单打独斗的局面。可在全省遴选基础较好的高校进行重点培育,每校集中优势资源主攻一个特色方向,并建立三年期的省级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全程指导。 常安认为,在布局上,应聚焦国家所需、陕西所长,重点规划三大方向:一是国家安全、边疆治理与区域社会稳定;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与数字人文;三是共建“一带一路”与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涉外法治、国际规则等方面开展前沿研究。 常安同时呼吁,强化协同保障,推动实验室实体化运行,与实务部门共建实践基地;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为陕西打造高能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提供坚实支撑。 【陕西日报】常安委员 整合资源推动高校申报重点实验室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今年两会,陕西省政协委员,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带来关于制定《西安市民营博物馆条例》地方立法的提案。 1月30日,汪世荣委员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博物馆条例》于2015年颁布施行,作为行政法规,其法律效力层级较低。近年来博物馆事业快速发展,《博物馆条例》在应对新问题上存在滞后性,尤其是对于民营博物馆缺乏具体的管理规范。西安市博物馆数量达163座,其中,国有博物馆38座,行业博物馆51座,非国有博物馆74座,国家定级博物馆27座。博物馆类型包含历史综合、文物遗址、红色革命、自然科学、民俗文化、文学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学等多个种类。免费开放博物馆数量占比达85%以上,全市平均每8.02万人拥有一座博物馆,位居全国前列。《西安市促进非国有和行业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于2016年11月14日市政府第1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共三十条,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期后,西安市通过网上方式公开征求《西安“博物馆之城”建设总体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制定这一地方立法,符合《立法法》第72条“历史文化保护”立法权限范围。 汪世荣委员建议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制定《西安市民营博物馆条例》,在“非国有博物馆”和“行业博物馆”基础上,规范“民营博物馆”运营,并在全国率先为其建设和发展进行地方立法,凸显西安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和作用,为兄弟市、省级和国家相关立法提供经验。 【华商报】2026年陕西省两会|省政协委员汪世荣:建议西安立法规范“民营博物馆”运营
1月10日,由西安市法学会文化产业发展法律研究会主办的“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暨 2025年年会”在西安召开。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孙昊亮,西安市法学会秘书长常淳,省委宣传部原一级巡视员、研究会高级顾问、陕西省版权协会首席专家沙庆超,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党雷,以及来自长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多家律师事务所和文化企业的数十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研究会秘书长、长安大学副教授崔艳天主持开幕式。 孙昊亮在致辞中表示,2025年研究会在文旅开发、会展策划、媒体运营、理论研究、法律服务等多个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面向“十五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文化产业法治化建设也肩负着更为重要的使命。希望研究会继续发挥平台优势,进一步凝聚行业力量,深化法律研究、强化法律服务、拓展国际合作,为西安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智库支撑。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孙昊亮致辞 常淳在致辞中表示,研究会自成立以来,紧密围绕西安文化发展大局,团结带领广大法学研究、法律工作者,在新兴业态法律规制与保障、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等诸多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学术成果。希望研究会继续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和制度创新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针对文物保护中的司法实践、文化产业数据资产的研究、传统工艺发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寻求破解之道;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贡献真知灼见。 西安市法学会秘书长常淳致辞 沙庆超在总结讲话中高度肯定了研究会2025年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以及本次研讨会碰撞出的“智慧火花”。他指出,研究会要强化政治站位,聚焦文化产业发展前沿问题,推进新兴文化业态法律问题研究。针对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一些乱象,要探索构建长效法律治理机制。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守正创新。要深化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推进学科建设,着力培育高素质文化法治专门人才。 省委宣传部原一级巡视员、研究会高级顾问、陕西省版权协会首席专家沙庆超 党雷在工作报告中系统总结了研究会2025年在“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产业实践”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他表示,面对“十五五时期”的新形势、新机遇,研究会将持续开展文化产业相关法律研究,推动产学研协同,搭建高端合作平台,加强与政府、企业、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为推动西安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党雷作工作报告 学术研讨环节由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孙栋主持。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萍、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鲁甜分别围绕《多方联动守护历史文脉,多元赋能文化产业发展》与《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作主旨演讲。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张爱国、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维娟作为与谈人作了交流发言。现场学术交流氛围浓厚。 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萍作主旨演讲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鲁甜作主旨演讲 本次会议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陕西知识产权法治研究院、陕西省公众科学素质与法治国家建设研究中心承办,研讨会的顺利召开为助推西安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法治建设凝聚了共识、集聚了智慧。 【政法新闻网】“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https://www.xbfzb.com/2026-01/11/content_11482225.html#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 【西安发布】“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https://xafbapp.xiancn.com/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51552/7318737.html?isShare=true 【奋斗陕西】“面向新征程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治理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 https://www.ersanli.cn/longtext/detail.html?feedId=226531111063890&type=11&app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