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首个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管理规范》首次明确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自然人网店入驻、运营、退出和数据报送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但由于《管理规范》属于自愿遵循的推荐性行业标准,还需进一步提升其规范层级。 个体经营者网店管理缺失亟待补位 自然人网店是指在网络交易平台上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或从事便民劳务、零星小额交易等经营活动的依法免予登记的自然人主体。便民劳务服务活动包括个人通过网络从事保洁、洗涤、缝纫、理发、搬家、配制钥匙、管道疏通、家电家具修理修配等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劳务活动。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是指个人从事的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网络交易经营活动。 据统计,目前自然人网店在平台内经营者总量中占据约57%的比例,超过半数。同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数据,2024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全国12315平台、电话、传真、窗口等渠道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3923.9万件,其中投诉1862.5万件,对自然人网店的投诉数量为1054.7万件,占投诉总量的56.6%。 长久以来,对个体经营者网店管理的缺失,加之不同电商平台对个体网店的标准不一,使得个体网店面临着经营规范各异、入行门槛偏低的问题,销售不合格产品与虚假宣传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自然人网店免于登记注册,主体信息真实性难以核实,网店披露信息的准确性较低。在大量的执法中,由于案件线索材料仅提供了自然人网店名称及快递物流信息,缺乏明确的违法行为人主体信息,这为执法人员确定违法主体的位置增加了执法成本,也使得消费者通过法律维权难上加难。此外,自然人网店对知识产权重视不足,往往擅自标注“旗舰店”“官方”“授权”等字样,使其成为知识产权侵权的“高风险区”,侵权行为频发。 主体登记制度是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经营者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法律依据,平台经营者与自然人网店作为平等的经营主体,二者通过服务合同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电子商务依托网络环境实现便捷性,但该虚拟交易场景主要通过图文信息呈现。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相较于线下交易,网络交易更需要建立全程溯源机制,并对经营者的资质加以核验。这就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将虚拟化的经营者通过主体登记制度进行实体化,由于网络交易中各主体的数量较大,特别是自然人网店的数量众多,平台经营者需要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资质的收集和审验。这也符合平台经营者发展要求,平台经营者也希望平台经营环境合法有序,平台内经营者合规经营。由于《电子商务法》所规定的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没有清晰地规定准入的条件和程序,且自然人网店大多属于该法所规定的不办理市场登记的情况。 故而,现行法律对于自然人网店规制存在以下困境:第一,立法层级较低,立法也较为分散。一般情况下登记流程包括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公司章程等,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申请通过后,将获得营业执照,成为合法的市场主体。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流程因行业而异,但通常包括提交申请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环节。申请通过后,将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书,方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电子商务中的市场准入和立法多规定在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以及政府条例中,现阶段还没有专门的相关法律。 第二,准入条件与程序条件规定不够清晰。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相较于线下交易,网络交易更需要建立全程溯源机制,并对经营者的资质加以核验。而《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这属于程序性规定。 《管理规范》对平台经营者职责作出规范性要求 实践中,平台经营者对准入条件和程序条件的认知存在一定误解。因此,此次《管理规范》的出台,填补了对电子商务中自然人网店这一特殊主体的监管空白,进一步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构建了更具针对性的规则体系。自然人网店信息的补全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执法提供了准确的“画像”,这也为平台经营者把好责任关,承担第一责任的职责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管理规范》集中表现出以下特点:首先,统一入驻标准。此次《管理规范》规定,自然人网店入驻网络交易平台时,应向平台经营者提供自然人姓名、联系电话、证件类型代码、证件号码、网店名称、实际经营活动类型、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要求自然人网店完成实名认证与支付账户认证,并提供银行名称、账户及账号信息。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对自然人姓名、自然人网店提现银行账户进行审核,确保两者信息保持一致。 其次,统一运营规则。《管理规范》为平台管理职能提供了更加精确和细致的指导。平台经营者可以对自然人网店进行检查监控,并记录和保存网店名称、访问渠道、入驻时间、信用评价记录等15项信息。对于交易额超过10万元的自然人网店,平台经营者应及时提醒其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此次《管理规范》还特别提出要建立健全自然人网店信用监管制度,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有权对自然人网店开展信用管理工作,对违规行为进行检测、处理和报告。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可据此建立信用正向激励机制。 再次,统一退出机制。此次《管理规范》,在退出环节细化落实法定信息公示要求,强调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电子商务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退出机制,但从相关规定看,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退出经营前,应当在其网站或应用程序的首页显著位置,发布退出经营的公示信息。这一信息至少应当包括退出经营的原因、退出经营的日期、后续处理方式(如退款、售后服务等)以及联系方式等。履行退出经营的公示义务,有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统一数据报送标准。此次《管理规范》还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自然人网店的信息记录保存要求,以及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数据的要求,有利于提升监管效能并保障消费者权益。 建议将《管理规范》提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此次颁布的《管理规范》(MR/T 0001-2025),是一种行业标准,其是指在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根据性质可分为强制性与推荐性两类,其中《管理规范》属于后者,为自愿遵循的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中的强制性主要来源于强制性标准,法律引用标准、强制性标准引用标准和强制认证。 强制标准的强制性主要是根据《标准化实施条例》中第十八条所规定的8项要求,主要是涉及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法律引用标准是指在现行法律中援引该标准而具有强制性。如《消防法》第24条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的行业标准因《消防法》规定具有了强制性。强制性标准引用非强制标准,进而使得非强制标准具有了强制性,这种让被强制性标准获取强制性的方式是为了防止重复制定标准。因此,《管理规范》作为非强制性标准,既未列入《标准化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范畴,亦未在《电子商务法》中被引用,故《管理规范》不对自然人网店施加强制性义务。 然而,在线下交易中,以盈利为目的的自然人经营活动,须依法完成市场主体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身份从事经营活动,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市场主体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电子商务法》并未强制要求自然人网店经营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这在 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线上与线下商事主体资格的不一致,尤其是自然人网店主体信息的缺失进一步影响了平台管理和法律责任的落实。 2015年,国务院就下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明确国家将整合简化强制性标准,逐步将现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统一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标准范围上,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严格限制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需求等领域。 目前,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对于平台的管理属于“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范畴,可以作强制性规定。《管理规范》作为强制性行业标准后,将解决不同平台管理规定不统一的问题,简化自然人网店入驻时的材料提交要求,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并为自然人网店提供权利救济、维权援助、信用正向激励等制度化支持,也将有助于自然人网店的健康规范发展。作为强制性标准,《管理规范》还将进一步明确平台责任边界,促使网络平台经营者依法履行对自然人网店的主体管理职责,引导其提升管理水平,合规经营,从而更好地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上海法治报】倪楠:《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的突破与局限:https://mp.weixin.qq.com/s/yifsrbWcreuyBnv8EzprFA
2025-05-28
这“白色宝藏”,你我共同守护 作者:《光明日报》( 2025年05月28日07版) 位于西藏昌都市境内的来古冰川。新华社发 位于西藏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藏色岗日冰川冰塔林。新华社发 在唐古拉山冬克玛底冰川,科考队员在攀爬冰川。新华社发 唐古拉山冬克玛底冰川。新华社发 【聚焦冰川保护②】 编者按 冰川是地球淡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调节全球气候、维持生物多样性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被誉为地球的“白色宝藏”。然而,这美丽的“白色宝藏”正在消失。 冰川消融,是地球给全人类发送的“求救信号”。保护冰川,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让我们走近不同领域的冰川守护者,听听他们的故事,共话如何携手留住这片纯净的白色。 【一线讲述】 奋战野外,解开冰川谜团 讲述人: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副研究员、冰冻圈科学与冻土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托木尔峰冰川与环境观测站站长韩海东 天山地区是我国最大的现代冰川作用区之一。为了解这里冰川的变化机理、物理机制、水文效应等科学问题,国家先后资助了多个科研项目,2003年启动实施的国家重点基金项目“塔里木河流域冰川变化、趋势及对水资源变化的影响”就是其中之一。 托木尔峰山巢区地势挺拔、降水充沛,发育了636条山地冰川,总面积4090平方公里,其中我国境内的冰川面积达到2740平方公里。托木尔峰地区的冰川,对于塔里木盆地干旱绿洲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科其喀尔冰川是位于托木尔峰南麓的一条大型山谷冰川,也是我们重点研究的冰川之一。第一次亲眼见到山谷间蜿蜒的巨量冰体,所有人都不禁折服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我们深入乱石嶙峋的冰川表碛区、裂隙密布的冰川平衡线和雪深没顶的冰川积累区开展观测试验,积累了丰富科学数据的同时,也让我对于未知的好奇越发强烈。 冰川考察是一项艰苦的野外工作。初至科其喀尔冰川时,帐篷是大家的栖身之所,狂风雨雹相伴左右,我已记不清在表碛上跳过多少里乱石路、在冰河旁喝过多少瓶沙石水、在泥泞中挖过多少次越野车。不过,对冰川研究的热爱,让这些艰苦的经历,成了我生命的组成部分。 2003年以来,我分别就表碛下冰面消融的物理过程、冰川消融区冰崖分布的特点及消融机制、高时空分辨率冰川融水模拟、冰内储排水机制、春季冰川突发洪水灾害等课题进行细致研究,为冰川研究保护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而今,随着科研深入开展和国家大力支持,冰川区的观测和生活条件不断改善。2014年,我们建立了冰冻圈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托木尔峰冰川与环境观测站”,搭起了野外实验室与活动板房,野外条件大为改善。 远程网桥为观测站引入了互联网,覆盖冰川区的局域网为冰川变化监控和数据远程传输提供了便利,无人机测量、新型地质雷达扫描、冰内探测系统等技术和设备的更新为冰川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和视角,使我们能够深入了解冰川的变化。 冰川是一种地貌类型,也是一种可再生资源。与其他可再生资源一样,冰川的存续、变化与它所处的环境和外界干扰息息相关。气候持续改变或者大规模的人为干预,会造成冰川的剧烈变化,甚至萎缩消亡。因此,冰川保护对于维护地球的自然环境、生态平衡、人类生活以及未来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对冰川的观测,就是为了揭示冰川与气候、人类活动之间的作用机制。这是一项需要长期积累的科研活动,需要有人冲锋在一线,十数年甚至几十年如一日进行观测。 在科其喀尔冰川,我和我的同伴们,始终在坚持。 持续观测,积累宝贵数据 讲述人: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刘巧 这是我观测贡嘎山海螺沟冰川的第22个年头。1987年,成都山地所在海螺沟建立了观测站,即现在的中国科学院贡嘎山高山生态系统观测试验站。建站近40年来,我们搭建了整个贡嘎山区的生态、水文、气象与冰川观测网络,覆盖海螺沟、燕子沟、西坡贡巴冰川等一系列监测点位,持续观测该地区气候、生态和冰川融水等变化,为评估冰川动态变化、监测水文生态环境、预警自然灾难搭建良好的数据基础。 每年,我们都需要对冰川变化进行记录。现在,测量技术越来越先进,既可以利用高分辨率遥感检测区域冰川整体状态,也可以通过无人机精细航测扫描对冰川消融区的局部状态进行三维重建。以前大量的冰川消融监测工作是在冰面上开展的,现在遥感技术和无人机技术为我们全方位监测冰川变化提供了更好的便利。2024年,我们在海螺沟冰川附近搭建无人机机场,用无人机采集照片,构建高分辨率冰川模型。 我们的观测结果显示,相对于过去多年20~30米/年的后退速度,2016年到2023年间贡嘎山海螺沟冰川的退缩速率竟然超过了50米/年,2022年至2024年更是超过150米/年。整个四川地区近30年来冰川总面积减少了近五分之一,一百余条小型冰川永远消失,这种消失近乎不可逆。 冰川消退,是对整个气候大环境变化的响应。四川地区横断山脉的冰川属于海洋型冰川,冰温接近零度,对气候变化极为敏感。工业革命以来大气二氧化碳排放导致的温室效应和全球变暖加速了山地冰川的消融,加上横断山区的季风减弱降水减少,高海拔积雪补给越来越少,冰川物质积累量不足,造成了冰川持续性的物质亏损。 更加严重的是,由于冰川变化存在迟滞性,气温升高后冰川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产生面积或进退变化的响应,当前监测到的只是过去多年影响下的结果。而近年来愈加严重的气候变暖问题,已经为未来冰川消融埋下伏笔。未来几十年,冰川或许将面临持续的物质亏损。 冰川一旦开始减退,难以采用有效或经济的工程措施阻止其物质亏损变化趋势。对一些典型冰川,我们使用定期航测的方式进行三维全景模型构建,记录当前的状态,积累冰川变化对比研究资料,为更好预测冰川未来变化和应对其变化带来的影响提供参考。 保护冰川,需要每一个人参与。只有共同提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节约用水的意识,控制全球升温的幅度,累积点滴努力,才能汇聚成保护冰川的磅礴力量。 挑战极限,采集珍贵样品 讲述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海洋学院副教授严威 我从事海洋微生物研究多年,足迹遍布东海、南海、西太平洋、东太平洋以及南极。 科考之路从来不平坦。面对台风和巨浪的洗礼,我们曾被风浪困在科考船上,随时可能被卷入深海;也曾在实验室里彻夜不眠,分析数据、记录样本。尽管如此,我们始终怀着对海洋的热爱和对科研事业的执着追求。极昼、狂风、大雪、强紫外辐射,在南极这片自然环境极端恶劣的冰原上,每一步都充满了未知与惊险。 2024年,我作为南极半岛综合科学考察联合科考队微生物组组长,带领团队系统开展了南设得兰群岛—南极半岛的海洋微生物生态调查。每一次登岛都意味着一次考验—— 在詹姆斯罗斯岛,我们溯溪而上,攀登雪山,直到冰川的尽头,采集珍贵的样品。每人背负40公斤的重担,我们拼尽全力,争分夺秒,为的就是尽可能多地带回每一份数据。徒步返回的路途异常艰辛,随着时间的推移,身体的疲惫逐渐显现,直到回到岸边,我才意识到双手已勒出了血印,双腿在不停地颤抖。每一步都是对极限的挑战,而每一份样品都是我们不愿放弃的宝贵财富。那一刻,我深刻体会到,科学探索不仅是对知识的追求,更是对极限的挑战。 在迪维勒岛的采样过程中,狂风骤起,海浪瞬间高达几米,几乎要将我们吞噬。采样完成后,狂风呼啸,刺骨的海水从我们的脖子灌入,橡皮艇在巨浪中挣扎,我们相互鼓励、紧密合作,最终安全地回到了科考船。 尽管环境严酷、条件艰苦,但我们从未退缩。每一次挑战都让我们更加坚定自己的信念。最终,我们成功收集了大量珍贵样品和数据,为评估南极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 南极不仅是极端环境下生物多样性的宝库,更是微生物世界的奇妙殿堂。在这里,隐藏着许多难以想象的微小生命,它们以顽强的生命力和独特的适应能力,在极端环境中生存繁衍。通过采集、过滤和浓缩南极海水样本,我们成功提取了丰富的微生物。这些微生物虽然难以培养、生长条件极为苛刻,却蕴藏着许多与人类健康、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息息相关的秘密。我始终坚信,研究南极微生物不仅仅是科学的需求,更是对地球生态的守护。希望通过这些研究,为未来应对气候变化提供科学依据。 站在科考船的甲板上,望着茫茫南极冰原,我深知:每一毫升海水里都藏着改变气候的因子。我们将继续解码海洋微生物的生态语言,为人类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完善立法,提供法治力量 讲述人: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丁岩林 2022年,我首次深入新疆帕米尔高原的慕士塔格冰川区。站在海拔4800多米的克拉牙依拉克冰川前,冰塔林在阳光下折射出冷冽的蓝光。向导指着冰芯剖面说:“这里每米冰层都封存着百年气候密码,近20年年均退缩1.2米至1.8米。”那一刻,我意识到冰川保护不仅是科学课题,更是法律责任。 返程后,我系统梳理了我国冰川保护法律框架,发现环境保护法、水法等仅对水资源进行笼统保护,冰川作为独立生态系统的法律地位尚未明确。这成为我投身相关立法研究的起点。 2023年9月1日,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第20条明确规定:“青藏高原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大型冰帽冰川、小规模冰川群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对重要雪山冰川实施封禁保护,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人为扰动。” 作为环境法学的教学科研人员,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立法调研期间,我曾就冰川保护专项条款提供咨询建议。在草案讨论中,针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平衡”的争议焦点,我们以祁连山冰川生态价值论证为例,通过展示冰川消融速率(近50年平均退缩速率达5米/年)与水资源依存度(年融水量约相当于北京密云水库库容)的量化关联,最终推动立法确立冰川独立保护地位。 我还深度参与了青海省的生态环境地方立法工作,特别关注冰川的法律保护。《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第29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雪山冰川冻土保护制度,加强对雪山冰川冻土的监测预警和系统保护。2023年施行的《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条例》在第二章“生态保护与利用”中设立雪山冰川冻土保护条款,要求严格管控冰川区生产经营活动,禁止破坏性开发,这些条款将国家立法转化为地方行动指南。 当前,我们对于冰川保护重点完善以下三项机制:首先是生态保护补偿精准化,从单一资金补偿升级为“水质保障+产业合作+人才交流”的综合性补偿框架,推动冰川保护从“被动输血”转向“主动造血”;其次是科技监管立体化,构建“卫星遥感+无人机+地面传感器”天空地监测网,打造“天空地一体化”智慧监测网络;再次是气候适应工程化,在《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框架下,制定冰川保护区韧性提升方案。 法治与科技协同治理,已显成效——2024年,青海岗什卡冰川退缩速率从年均11.5米降至9.2米,祁连山区域冰川整体退缩速率同比降低12%。这让我们坚信:法律能够转化成为守护冰川的硬核力量。 在慕士塔格峰的自动监测站内,看着实时传回的冰川数据,我仿佛听见冰层的低语。它们不再是沉默着消逝的客体,而是法治守护下有据可依的生态坐标。 这条路漫长而艰辛,我们终将以法律之名,为后代留住这片纯净。 (项目团队:本报记者张胜、陈海波、赵明昊、靳昊、孙金行、李洁、张哲浩本报通讯员刘兵瑶、刘祎涵) 【光明日报】这“白色宝藏”,你我共同守护——丁岩林:完善立法,提供法治力量 https://epaper.gmw.cn/gmrb/html/2025-05/28/nw.D110000gmrb_20250528_1-07.htm
2025-05-28
省内外代表在西安共话涉外检察工作 陕西日报2025-05-2803版 本报讯 (记者 霍海澎)5月23日,由最高检国际合作局、陕西省检察院指导,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市检察院主办的“以高质效涉外检察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学术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召开。来自省内外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和北京、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湖南、广东、陕西、新疆等地检察机关代表共80余人参加研讨,西北政法大学涉外刑事法治与国别检察司法研究中心在会上成立。 与会人员围绕刑事案件的域外取证、域外证据的审查认定、国际司法合作视野下的法律适用、刑事案件中域外法查明的重要性与路径、共建“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海外利益的司法保护等主题开展深入研讨,为加强涉外检察工作建言献策。 西北政法大学涉外刑事法治与国别检察司法研究中心是以“服务国家涉外法治、促进‘一带一路’法律交流”为宗旨成立的校级科研中心,设有东亚地区研究组、中亚地区研究组、南亚地区研究组等8个区域国别研究小组,将系统探究涉外检察理论与实务问题,促进我国与周边国家互融共通。 据了解,面对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与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现实需求,陕西检察机关将紧扣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强化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涉外法治前沿动态研判,高质效办理涉外检察案件,培育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促进检察理论突破与实践效能提升的良性互动,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群众新闻】省内外代表在西安共话涉外检察工作 https://xzzsx.sxdaily.com.cn/app/template/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907873.html?isDigital=true&isShare=true
2025-05-28
【无线巴中】西北政法大学四川大巴山干部学院“大思政课”建设实践基地授牌仪式举行 https://jrbzfile.bzitv.cn/sctv/lookback/2103/2025/05/25/20250525_shared.html?programmeUrl=http://jrbzvideo.bzitv.cn/NewsTV/2025/05/25/%E8%A5%BF%E5%8C%97%E6%94%BF%E6%B3%95%E5%A4%A7%E5%AD%A6%20%E5%9B%9B%E5%B7%9D%E5%A4%A7%E5%B7%B4%E5%B1%B1%E5%B9%B2%E9%83%A8%E5%AD%A6%E9%99%A2%E2%80%9C%E5%A4%A7%E6%80%9D%E6%94%BF%E8%AF%BE%E2%80%9D%E5%BB%BA%E8%AE%BE%E5%AE%9E%E8%B7%B5%E5%9F%BA%E5%9C%B0%E6%8E%88%E7%89%8C%E4%BB%AA%E5%BC%8F%E4%B8%BE%E8%A1%8C.mp4&programmeTitle=%E8%A5%BF%E5%8C%97%E6%94%BF%E6%B3%95%E5%A4%A7%E5%AD%A6%20%E5%9B%9B%E5%B7%9D%E5%A4%A7%E5%B7%B4%E5%B1%B1%E5%B9%B2%E9%83%A8%E5%AD%A6%E9%99%A2%27%E5%A4%A7%E6%80%9D%E6%94%BF%E8%AF%BE%27%E5%BB%BA%E8%AE%BE%E5%AE%9E%E8%B7%B5%E5%9F%BA%E5%9C%B0%E6%8E%88%E7%89%8C%E4%BB%AA%E5%BC%8F%E4%B8%BE%E8%A1%8C&programmeImage=https://jrbzfile.bzitv.cn/sctv/405/image/public/202505/20250525195828_jsak37ix89.jpg
2025-05-27
5月25日,西北政法大学四川大巴山干部学院“大思政课”建设实践基地授牌仪式在我市举行,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深化红色法治文化研究,打造校地合作特色品牌。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川陕苏区法制研究会会长郭彦,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张军政,市委书记鲜荣生出席。 西北政法大学作为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教育培养机制,依托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积淀,精心打造并构建了“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创新”特色学科群,打造“行走的思政金课”。 巴中是川陕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和首府,有着厚重的红色文化革命历史,形成了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成体系的早期法治实践。今年,西北政法大学第五期红色研习之旅将聚焦川陕革命根据地丰富的红色资源,深入挖掘根据地时期司法实践的历史价值。结合巴中、汉中两地司法部门的具体实践案例,探索将川陕革命根据地红色法治历史有机融入现代法治建设。 张军政在致辞中说,双方共建实践基地,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务实举措,又是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校地合作、赋能高质量发展的有益探索。未来,期待与巴中携手建立更深层次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深化红色法治文化研究,探索建立人才合作培养的新模式,共建校地合作新高地。 受鲜荣生委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兵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巴中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他说,这次校地合作,将促进法治教育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为巴中培养更多“懂法律、善治理”的专业人才,助推巴中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仪式上,张军政代表西北政法大学为四川大巴山干部学院授予“大思政课”建设实践基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徐勇代表四川大巴山干部学院接牌。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宋白,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马成,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孟江波等参加仪式。 【巴中政法之声】西北政法大学四川大巴山干部学院“大思政课”建设实践基地授牌仪式举行 https://mp.weixin.qq.com/s/91nuWlmDIxKvFp8FzSx8HA
2025-05-27
西北政法大学专家团队赴中亚调研“法治营商环境”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佼 记者 冯丽)5月22日,第九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重点活动——“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暨教育合作交流活动”在陕西西安开幕。开幕式上,由西北政法大学专家组成、全国首个以“法治营商环境”为主题的中亚深度科研团队正式出发,赴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开展为期两周的实地调研。 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作为中亚地区的核心国家,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关键节点,其营商环境与法治状况对我国企业“走出去”及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这支由西北政法大学“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院长王莹莹担任团长,学校5位教授、12位实务专家、7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组成的科研团队,将以国家需求为导向,对三国开展系统性应用对策研究,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陕西实践提供智力支撑。 会上,“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乌兹别克斯坦中心揭牌成立。据悉,西北政法大学始终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己任。近年来,学校持续深化与中亚国家高校的法律合作,先后加入丝绸之路大学联盟、上海合作组织法律大学联盟、上海合作组织。2023年,牵头成立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 作者:张佼 冯丽 【中国教育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专家团队赴中亚调研“法治营商环境” http://www.jyb.cn/rmtzcg/xwy/wzxw/202505/t20250523_2111348044.html
2025-05-27
5月22日,第九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重点活动——“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暨教育合作交流活动”在西安举行。开幕式上,全国首个以“法治营商环境”为主题的中亚深度科研团队正式出发,赴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开展为期两周的实地调研。 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作为中亚地区的核心国家,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关键节点,其营商环境与法治状况对我国企业“走出去”及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这支科研团队,由西北政法大学“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组建,成员由该校5位教授、7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12位实务专家组成。团队将对三国开展系统性应用对策研究,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丝路焕新,法治护航。“这次的科研实践活动,是一次深刻洞察国际化营商环境前沿问题的启迪之行。”活动仪式上,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为中亚法治化营商环境科研团队授旗并宣布出发。范九利表示,期待通过此次活动,促进西北政法大学与中亚地区的人文交流,同时,进一步推动中亚国家营商环境研究走深走实,彰显学校在涉外法治领域的引领作用,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注入更强动能。 “我们将调研不同国家的出入境、公共交通以及交易市场等,并与地方政府、高校、企业等座谈,了解营商环境建设成效。”西北政法大学“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院长王莹莹表示。 会上,“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乌兹别克斯坦中心揭牌成立。据悉,西北政法大学始终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己任。近年来,学校持续深化与中亚国家高校的法律合作,先后加入丝绸之路大学联盟、上海合作组织法律大学联盟。2023年,牵头成立了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今年3月,西北政法大学新增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项目院校。 【人民数字联播网】西北政法大学专家团队赴中亚调研“法治营商环境” https://sx.rmsznet.com/detail/3355/446764
2025-05-25
本报讯(高博通讯员张佼)5月22日,第九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重点活动——“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暨教育合作交流活动”在西安曲江国际会议中心开幕。开幕式上,全国首个以“法治营商环境”为主题的中亚深度科研团队正式启程,赴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开展为期两周的实地调研。 该团队由西北政法大学“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院长王莹莹带队,成员包括5位教授、7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以及12位实务专家,旨在为中亚地区营商环境与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表示,此次活动标志着学校在中亚法律研究与服务领域迈出关键一步,期待通过深化与中亚国家在法律对接、司法协作等领域的合作,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校长范九利在授旗仪式中说,此行不仅是科研成果的实践检验,更是探索国际化营商环境前沿问题的重要契机,希望推动学校在中亚法治研究领域走深走实,彰显涉外法治引领作用。 【西部法治报】全国首个以“法治营商环境”为主题的中亚深度科研团队启程 https://esb.xbfzb.com/html/2025-05/24/content_20399_2210907.htm
2025-05-25
5月22日,第九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重点活动——“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暨教育合作交流活动”在西安曲江国际会议中心开幕。开幕式上,全国首个聚焦“法治营商环境”的中亚深度科研团队正式启程,前往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开展为期两周的实地调研。该科研团队由西北政法大学“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院长王莹莹带队,成员涵盖学校5位教授、7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以及12位实务专家。 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作为中亚地区的核心国家,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关键节点,其营商环境与法治状况对我国企业“走出去”及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团队成员将以国家需求为导向,对三国开展系统性应用对策研究,为服务“一带一路”倡议行稳致远、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陕西实践提供智力支撑。 【央视新闻 总台陕西总站】西北政法大学中亚科研团队出发 助力“一带一路”法治建设 https://content-static.cctvnews.cctv.com/snow-book/index.html?item_id=1590837874909550174&toc_style_id=feeds_default&track_id=7138C68A-2B12-408C-876E-C21648277FE1_769755305189&share_to=wechat
2025-05-25
5月22日,第九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重点活动——“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暨教育合作交流活动”在西安曲江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开幕。开幕式上,全国首个以“法治营商环境”为主题的中亚深度科研团队正式出发,赴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开展为期两周的实地调研。这支科研团队由西北政法大学“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院长王莹莹担任团长,学校5位教授、7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12位实务专家共同参与。 打开凤凰新闻,查看更多高清图片 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作为中亚地区的核心国家,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关键节点,其营商环境与法治状况对我国企业“走出去”及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团队成员将以国家需求为导向,对三国开展系统性应用对策研究,为服务“一带一路”战略行稳致远、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陕西实践提供智力支撑。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指出,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标志着学校在中亚法律研究及服务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希望以本次活动为新起点,有效促进学校与中亚国家在法律体系对接、司法实务协作等领域的深度合作,为高质量推动“一带一路”合作提供法治保障。 活动仪式上,学校校长范九利为团队授旗并宣布出发。他强调,“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致力于为丝路沿线国家提供法治智库支持,这次活动不仅是对学校前期科研成果的现场验证,更是一次深刻洞察国际化营商环境前沿问题的启迪之行。期待通过此次科研实践活动,促进学校与中亚的文化交流,推动中亚营商环境研究走深走实,进一步彰显学校在涉外法治领域的引领作用,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注入更强动能。 实务专家的加入,为团队高效产出研究成果注入了“强心剂”。作为北仲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马荣伟对此次活动充满期待,他谈道:“中亚自古以来便是东西方文化及贸易的交织融合之地。这次实地考察必将敦促我们以全新视角,更深入地了解这一地区的经济与文化底蕴,进而助力商业规则及法治体系的融合,共同构筑区域融合的新标杆。” 开幕式上,范九利与塔什干国立法律大学校长伊斯兰别克,共同为“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乌兹别克斯坦中心揭牌。学校倾力打造的宣传片《丝路焕新·法治护航》精彩亮相,全方位展示学校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进程中所取得的丰硕成就。 据悉,西北政法大学始终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己任。自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首倡“一带一路”以来,学校持续深化与中亚国家高校的法律合作,先后加入丝绸之路大学联盟、上海合作组织法律大学联盟。2023年5月,中国-中亚西安峰会后,在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教育厅等单位支持下,牵头成立了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今年3月,学校新增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项目院校。(张佼) 【凤凰新闻】西北政法大学“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以深度中亚行 助力法治陕西建设 https://ishare.ifeng.com/c/s/8jaXSxx4GKj?spss=np&channelId=&aman=c3U071Gf68pf1ay56fu087O244e498u28dE319Fe91&gud=39Y016W796
2025-05-25本报讯 记者孙立昊洋 日前,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5年全国年会在陕西西安举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赵昌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雷建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强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主持开幕式。 赵昌华指出,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理论创新、实践赋能、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他强调,中国刑法学研究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研究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中国法学会“九代会”精神落到实处,确保研究会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刑法学领域的研究阐释,聚焦刑法领域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研究,立足中国国情,总结提炼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成功经验,构建中国特色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针对新时期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提出科学有效的刑事对策建议,积极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要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依规办会上发挥表率作用。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致开幕词。“人民教育家”、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高铭暄在开幕式上作书面讲话。 本次年会以“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的刑法保障”为主题,设置有主旨报告、多个平行论坛及研究生论坛。年会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承办。来自中国法学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同志,陕西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全国各地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法治日报】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5年全国年会举办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251203/Articel09005GN.htm?spm=zm1012-001.0.0.4.VdjvVb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从黄土高原上“双膝为桌”的求学少年,到培育出大批法治人才的“功勋教授”,一位百岁学者的世纪守望,见证了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的发展之路。他,就是学校法学理论学科奠基人之一——马朱炎教授。他以坚定的理想与不懈的坚守,将自己的生命轨迹深深嵌入西法大的发展年轮,用70余载教坛坚守,书写了一段与中国法学教育同频共振的世纪篇章。 与马朱炎老师的相识,始于一场饶有意味的对话。“你来认认,这个字是什么?”他提笔在纸上一挥而就,一个结构繁复的“灋”字跃然纸上。我尚在沉吟之间,马老师已娓娓道出其深意:“这是‘法’字的古体。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是个会意字。”就这样,围绕一个“灋”字,马朱炎将他与西法大绵长而深切的故事从容展开。 从延安走来:黄土坡上播下法治信仰的种子 时间回溯到1949年1月,寒风裹着黄土掠过陕西蒲城的田野。23岁的马朱炎怀揣着“追求真理、渴望光明”的理想,在中共地下党的指引下,悄悄避开封锁线,徒步三天三夜奔向延安大学韩城分校。彼时的课堂,没有窗明几净的教室——打麦场当操场,空地作课堂,膝盖垫着书本就是“课桌”,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便是“板书”。 “延大的日子苦,但心里亮堂!”晚年回忆起这段岁月,马朱炎总说那是“终身受益的一课”。他不仅将“为人民服务”的红色基因深深融入教育事业,转化为扎根中国大地的法学教育方法论,更在艰苦环境中磨砺出“求真务实”的学术品格。“那时候就想着,将来要做些实在事,让更多人懂法、守法,让法治的种子在这片土地上发芽。” 重建学科:在“百废待兴”中搭起法学教育骨架 1949年6月,刚走出延大校门的马朱炎,转身站上了西北人民革命大学的讲台,完成了从“求知者”到“育人者”的蜕变。此后数十年,他的命运始终与西北法学教育的起伏紧密相连。 1979 年,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恢复招生,法学教育迎来“破冰”时刻,却也面临“无教材、无师资、无体系”的困境。时任法学基础理论教研室负责人的马朱炎,主动扛起重建学科的重担。白天,他带着年轻教师跑图书馆、查资料,在堆满旧书的办公室里梳理学科框架;夜晚,台灯下的他一笔一画撰写讲义,常常忙到后半夜。 马朱炎不负众望,主持重建法学基础理论教研室,编著了《法学基础理论》《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述要》等多部教材、讲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科体系、教材体系的构建和发展起到了奠基作用。 1984年,一则喜讯传遍校园:西北政法学院获批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成为全国较早培养法理学高层次人才的院校之一。这一里程碑式的突破,与马朱炎及所有老教师的共同努力密不可分。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的成功申报,标志着学校的学科建设实现了从“积蓄力量”到“获得认可”,再到“自主赋能”的历史性跨越,为西北政法大学实现可持续的“学术造血”奠定了坚实基础。自此,一支扎根西部的学术生力军开始集结,学术薪火自此燎原。 桃李满天下:把“法治火种”传给一代代年轻人 作为学校首批硕士生导师,马朱炎认为法学教育不是空中楼阁,必须扎根中国大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做学问不能‘照着讲’,而要‘接着讲’。”马朱炎常说,“要鼓励学生突破既定理论框架,从中国法治实践中提炼新观点、新概括,推动法学教育的创新与传承。” 时至今日,他依旧可以清楚地回忆起课堂上发生的趣事,甚至不需反应地叫出许多学生的名字。哪个学生上课时因为不同的观点和自己争论、哪个学生为了省钱买书四天都没有吃饭、哪个学生毕业后又到了哪个单位工作……多年前的件件往事都记在心里。 在马朱炎的悉心培养下,贺小荣、刘作翔、葛洪义、陈金钊、贺海仁、德全英、朱继萍等一批法学理论素养高、法律实践能力强的法学人才脱颖而出,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了西北力量。 经过多年深耕,6名“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百位法学家”、3名“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24名“全国模范法官”从西法大校园走出。对此马朱炎很是欣慰,他说:“看到同学们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各自岗位上做出卓越贡献,我感到无比骄傲。希望后辈永远保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多到基层去、到司法一线去,了解中国的国情、社情、民情,参与地方法治建设实践,将学术研究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 作为马朱炎的弟子及后来的同事,朱继萍教授像马老师一样,注重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实践精神。她鼓励同学们走出教室,深入基层、投身一线,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马老师常说,教育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培养学生的法治信仰和社会责任感。这一理念一直指导着我的教学实践。”朱继萍在访谈中表示。在她眼中,马朱炎老师不仅是自己学术上的引路人,更是人生道路上的灯塔,“他严谨的治学态度、深厚的学术造诣,还有对法学教育始终如一的热忱,值得我终身学习。” 世纪守望:百岁初心照亮法治教育前路 2018年,西北政法大学喜迎本科教育60周年,庆典现场掌声如潮。马朱炎与其他六位教授缓步登台,接过“功勋教授” 荣誉证书。这沉甸甸的证书,是对他们深耕学术、伏案著述的肯定,更是对他们甘当人梯、培育法治人才的礼赞,为后辈学人树起了鲜活的榜样。 如今,马朱炎的书架上井然有序地摆放着他当年主持编纂的教材、悉心批改过的学生论文,以及弟子们陆续寄来的最新著作。尽管年事已高,他依然坚持每日两小时的专注阅读,无论是《环球时报》上的时政要闻,还是学术期刊中的理论新探,这数十年如一日的“功课”,早已内化为一种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西法大校长范九利高度赞誉马朱炎教授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深厚的育人情怀,“希望全体教育工作者以马老为楷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坚守立德树人初心,深化法学教育创新,推动学科融合发展,努力培养更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在马朱炎百岁寿辰之际,亲友与弟子从四面八方赶来,为这位世纪老人送上真挚祝福。这不仅是对他百年人生的礼赞,更是对其教育生涯的崇高致敬。正如学校党委书记赵万东所言:作为学校第一位百岁学者,马老就是西法大的“活校史”,更是我们的精神灯塔。马朱炎身上“听党指挥、忠诚不渝”的政治品格,“潜心学术、甘为人梯”的师者风范,“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的学术担当,正是老一辈教育工作者留给后辈最宝贵的财富。 栀子花年复一年地开满校园,芬芳如初。马朱炎教授的身影与教诲,已深深刻入校园的年轮。书桌前的那盏灯,虽静默无言,却是无数教育者信仰的缩影——以生命之火,点燃法治中国建设的璀璨星河。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张佼) 【中国日报网】西法大百岁学者马朱炎:七秩教坛守初心,一生点亮法治星 https://shx.chinadaily.com.cn/a/202510/16/WS68f0d53aa310c4deea5ecb6d.html
11月27日,“张汤杯”陕西高校廉洁文化作品征集评展活动颁奖典礼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举行。陕西省纪委监委相关部门、陕西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及30余所省内高校纪委有关负责同志,部分获奖作者及西北政法大学师生代表等近500人参加典礼。 陕西高校廉洁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志彬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基本情况和“张汤杯”的由来,指出此项活动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的有力举措,也是对汉代名臣张汤“廉者足以为仪表”千年清廉文脉的赓续,是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克己奉公精神境界的时代实践。 省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同志在致辞中,对以“张汤杯”为桥,深度融合法学专业优势与廉洁育人理念,举办廉洁文化活动,让校园文化与时代精神同频共振的创新实践给予充分肯定,希望继续发挥专业优势,深耕廉洁教育,深化廉洁文化研究与实践,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廉洁文化的传播力、吸引力、感染力,让清风正气浸润三秦校园、滋养师生心田,为廉洁文化建设提供更多智力支持和实践样本。 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在致辞中对活动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强调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勇于在清廉文化建设中扛起使命担当,以守正笃行之姿筑牢清廉育人根基,希望持续用好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实践育人等阵地,努力在春风化雨中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典礼分别对书法、绘画、海报、微视频等类别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彰。颁奖现场,获奖师生代表围绕作品主题,分享创作思路与心得体会,表示要自觉把清正廉洁的价值追求融入日常学习与生活。 会上,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代表围绕清廉校园建设、创新廉洁文化育人实践等进行了交流分享。陕西高校廉洁文化研究中心教师代表宣读了廉洁倡议书。随后,配乐诗朗诵《君子如莲》在对“以清为美,以廉为荣”价值追求的生动诠释中,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 本次活动,由陕西高校廉洁文化研究中心和西北政法大学纪委主办,该校团委和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承办,于今年6月启动,得到省内高校积极响应,共征集到31所高校选送作品近800件,评出各类优秀作品200余件并广泛展播,产生了良好效果。下一步,主办方将对获奖作品进行系列宣传推广展示,持续发挥廉洁文化作品的艺术感染力、文化感召力、社会影响力,切实把“张汤杯”打造成为陕西高校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品牌,成为广大师生口口相传、心心向往的清廉符号。(西北政法大学纪委) 【秦风网】西北政法大学:举办“张汤杯”陕西高校廉洁文化作品征集评展活动颁奖典礼 https://www.qinfeng.gov.cn/info/2201/2402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