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讯 10月17日晚,“联想中国高校2008奥运火炬护跑手选拔活动”陕西赛区总决赛在西安交通大学启动,来自西北政法大学的高琢晋升为“联想2008奥运火炬手”,其他8名来自不同院校的选手获得“中国高校2008奥运火炬护跑手”资格。(本报记者 袁景智摄) 我省的奥运火炬护跑手揭晓 日前,“联想中国高校20 08奥运火炬护跑手全国公开选拔活动”陕西赛区总决赛在西安交大举行。最终,来自西安石油大学的张凯聪、西安交通大学的陈智、陕西师范大学的车溪和梁艳等8人从31名参赛者中脱颖而出,成为我省产生的奥运火炬护跑手。此外,来自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的高琢,晋升为联想在我省评选出的第一个来自高校的火炬手。 不是一个人的荣耀 10月17日晚的交大宪梓堂,“联想中国高校08奥运火炬护跑手全国公开选拔活动”陕西赛区总决赛正式拉开大幕。比赛现场吸引了我省多所高校的千余名大学生,一位西安本地大学生在谈到此次比赛时说:“北京奥运会是一个展现国家民族风貌的舞台,承载了所有中国人的希望。成为奥运火炬护跑手,不是某一个人的荣耀,而是所有关注奥运、参与奥运的大学生朋友的荣耀。” 奥运圣火点燃了青春激情。大学生们的青春活力和责任感,正意味着他们勇往直前、开拓进取、孜孜不倦以及对理想的不懈追求精神。当奥运圣火在东方文明古国点燃的一刻,我们展现在世界面前的不仅是辉煌灿烂的古老文明,更是充满激情的青春活力。 比赛现场激动人心 按照比赛规则,进入总决赛的选手一一登台,通过发表参赛宣言、奥林匹克知识抢答、参与奥运小游戏、奥运创意大比拼以及为奥运献礼等环节,充分展现了其个人风采。选手们各自在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绿色奥运领域所作出的努力和成就,以及他们对奥林匹克精神深刻的理解更震撼并感染了到场的每一位嘉宾和观众。经过评委认真、严格的评选,最终,8名护跑手和一名高校火炬手顺利产生,并将现场的气氛推到了顶点。 奥运火炬护跑手作为火炬传递的重要成员,担负着保护火炬、保护火炬手的重任,是保证整个火炬传递过程顺利进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悉,“联想中国高校08奥运火炬护跑手全国公开选拔活动”自开展以来,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113个城市和600所大中专院校共计有效报名人数45000余名。通过体能测试环节及严格的选手个人审核,共有500多名参与护跑手选拔的选手代表各自所在的省份,参加当地的省级决赛,最终角逐出250名选手。在奥组委审核通过后,他们将成为正式的奥运火炬护跑手。本报记者 赵蔚林 文/图
2007-10-19红色摇篮里孕育的法律梦想 西北政法大学建校70周年记 西安政法学院首届学生在校门前合影 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校门 1937—1958:法律梦想的发端 70年前的11月1日,红色圣地延安的延河之滨,飞机场旁,北倚清凉山,南向宝塔山,一批新窑洞建成——为培养抗日干部,中国共产党创办了党的第一所高级干部学校:陕北公学。此后的几年,陕北公学培养了1.3万名抗日干部。毛泽东在此留下豪言壮语:“因为有‘陕公’,中国不会亡!” 70年后,培养了近10万政法人才的西北政法大学在庆祝70岁生日的前夕,将进入校园的第一条主干道命名为“陕公路”。编写校史的老师说,“陕北公学是我校的发源,‘陕公路’正是为了让我们记住光荣传统,饮水思源,西法大人的法律梦想就是从这里开始逐渐形成的。” 70年间,西北政法大学又经历了延安大学、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等时期。虽然几经变换,但在陕北公学时形成的团结互助、艰苦朴素的学风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却得到了很好的传承。 该校校史记载:“陕北公学的物质条件十分困难,没有讲堂,没有饭堂,没有自习室。学生除了睡觉在窑洞里,整天都在露天活动。即使是在寒冬,气温降到零下20度,大家还在露天上课、读书、吃饭。但是同学们却心情愉快,精神饱满。” 对艰苦朴素,西北政法大学离休教师、建国前已毕业于西北政法专科学校的李文彬感触颇深:“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时期,马老(马锡五,时任陕甘宁边区人民法院院长)给我们司法班上课。当时他已年过半百,仍然亲自带领全班学员开荒种菜。每天早上早起,挽起裤腿挑水、挑粪。群众赞赏说,‘共产党真好,法院院长马青天挑大粪’。朱老(朱婴,时任陕甘宁边区人民法院专员)有一次给我们上课时天下着大雨,没有雨鞋,只好把布鞋提在手中,光脚趟水到班上上课。” 1958年8月,经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西北大学法律系调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安政法学院。 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西北政法大学毕业生、现已是西北政法大学资深教授的赵馥洁认为,“西安政法学院成立,使学校从‘干校’走向了大学,是西北政法的一个历史性转折”。 西北政法大学离退休教授方克勤回忆说,“由于当时西北大学法律系的全部图书都转到了西安政法学院,加之当时西安政法学院的首任图书馆馆长任林从各地买来一些少有的线装书,西安政法学院当时的图书在全国算是很全的了”。 曾在西安政法学院执教、现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的应松年还记得几十年前的一件怪事:他到北京后想找一本在西安政法学院见过的书,结果跑遍了首都的图书馆也一无所获。 陕北公学学生听毛泽东作报告 延安大学旧址 1961—1972:曲折中前行 刚刚成立的西安政法学院发展并非一帆风顺。 赵馥洁在1960年入学时恰逢我国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和全国大多数地方一样,学校面临的困难是吃饭问题。赵馥洁至今记忆犹新:“我们秋季入学时正是白菜和萝卜收获的季节,因为没有粮食,我们只好从附近买回来白菜和萝卜,然后再挖好地窖,将它们储藏在地窖里,以备不时之需。” 赵馥洁回忆,当时大学生吃饭有定量,一月是30斤,比一般干部还略多一点。但由于学生都在成长期,饭量也很大。为减少体力消耗,节约粮食,学校不得不取消了活动课。实在需要锻炼时,就打能量消耗小的太极拳。即便是这样,粮食还是不够,迫不得已,学校决定:为减轻城市粮食供应负担,家在农村的学生全部放长假,家在城市的学生则继续留在学校,组成新的班级。 1962年,只上了两年大学的赵馥洁便放长假回家了。这一放,竟然是一年。1963年9月1日,赵馥洁终于结束了长假回到学校,因为班级已被打乱,不得不重新编排。也就是在这一天,西安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这对于一年没有上学的赵馥洁来说是个很好的“补偿”。赵馥洁回忆,此后直到1966年,西北政法学院发展良好,很有规范和秩序,渐入佳境,成为全国著名的四所高等政法院校之一,培养了一批哲学、法律、新闻等专业的优秀毕业生。 但,谁也没想到,刚从饥荒的天灾阴影中走出来的西北政法,很快又遭遇了“人祸”。 1966年8月9日,党委书记、院长王云被打成“三反”分子,并被撤销领导职务。 之后,在“砸烂公检法”、“停办政法院校”的浪潮中,西北政法学院也未能幸免。直至1972年撤销,校园被部队实行军管。只留下十几位教职工留守。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当时的陕西省教育主管部门将学院教师安置在部分高等院校,保存了师资力量,为学院的复办储备了师资队伍。 即使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西北政法学院仍然在“文革”前期为社会输送了693名本科生。 1979:把失去的时光夺回来 1978年8月,国务院批准西北政法学院在原校址复办。由于之前西北政法的教师大部分安置在省内的高等院校,复办很顺利。 1979年,西北政法学院开始招生。当时负责招生的一位老师说,由于停办了多年,许多优秀的学生积压在了一块,当年西北政法的录取分数线比同类学校高了20分。 这一届成就了许多法律杰出人才:任高潮、龚明理、贾宇、林亚刚、董安生、关保英、蔡宁、王绪刚、张少龙、刘作翔、周健…… 西北政法79级毕业生、《法律科学》杂志社主编韩松对当时同学们五花八门的经历记忆犹新:“我们班一共50位同学,同学之间年龄差别较大,最大的33岁,最小的只有16岁,许多同学入学时已经结婚,带着妻子来学校,年龄小的就管她叫嫂子。此外,入学之前有的是复员军人,有的是工人、教师。” 西北政法79级毕业生贾宇、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是当时班里年龄最小的。从1979年到1986年他在西北政法完成了本科、硕士研究生的学业,他说自己人格的完善,基本知识结构的形成就在这一时期。当时的老师给他印象最深刻的是研究生导师周柏森先生:“他给我校的刑法学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之在国内外享有盛名。周先生无论人品还是学问都值得学习。” 现在是陕西省检察院检察官的一位西北政法79级校友回忆,“因为很多同学的阅历比较丰富,因为经历了‘文革’,我们更加认识到法律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虽然学校条件还比较差,但大家的学习热情很高。大家都有一种‘时不我待’的危机意识,想把失去的时光补回来”。 另外一位西北政法70年代的校友,因为“文革”的关系,大学只读了一年便中断了。他回忆说,在“砸烂公检法”叫嚣声中,他和他的许多同学把西北政法学院的校徽别在上衣的内里,从被砸烂了门窗的图书馆里搬出专业书拿回宿舍坚持自学,“我们相信,中国需要政法人才,被军管的母校终有一天会成为学子精心研读的净土”。后来他终于等来了学院复办的消息,又通过考试成了西北政法79级的一员。 西北政法大学一角 2007,我们的光荣与梦想 2000年,当得知学校从司法部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由陕西省主管时,一些西北政法的校友和师生颇有些怀疑:中央划转地方,会不会使学校原有的竞争优势削弱甚至失去? 对这些问题,2003年上任的西北政法学院党委书记朱开平有着清醒的认识:要让这所政法名校的传统优势得到保持和发展,必须转变办学观念。上任第一年,他便提出了新的思路。 面对目前法学教育的竞争,2006年任校长的贾宇有着他自己的看法:“目前国家最需要的,是实实在在能够在每一个地方站好岗,为国家的和谐发展和安全作贡献的人,像我校的杰出校友、全国模范法官李增亮那样能撑起一个法庭、服务一方人民。西北地区占国家领土的四分之一以上,这么大地区的发展,人才的培养主要靠的就是西北的大学。我们在为国家作贡献上没有劣势,在培养人才上也不存在劣势。” 教务处长杨宗科教授介绍,今天的西北政法大学已成为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较高本科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能力的人文社科类高等院校。2003年10月,西汉御史大夫、著名律学家张汤墓遗址在长安校区的发现,更为学校增添了一份历史的厚重与神奇。 2006年11月18日,西北政法学院“申大”成功,正式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让我们叫响一个响当当的校名简称——西法大!”在当天的揭牌庆典晚会上,校长贾宇的一声呼喊让在场的许多“西法大人”泪流满面。 曾经的怀疑在欢呼和泪水中纷飞湮灭。 2007年10月11日,在西北政法70周年庆典的前9天,一位80高龄的离休老教授颤巍巍地将一首“校庆颂”的诗送到了校庆办公室。 或许,另外一名普通学生为校庆写的文字更能代表更多“西法大人”的心声:翻开西北政法大学的历史,有过辉煌,也充满了曲折,曾错失过机会,也面临过重创,但这一切都过去了,如今,我们相信站在新起点上的西北政法大学的明天会更好,相信我们的光荣梦想就在前方。 (图片由西北政法大学提供)
2007-10-12金秋十月,西北政法大学将迎来70周年华诞,这一盛事受到了众多媒体的广泛关注。近日,我校资深教授、陕西省社科联主席赵馥洁先生及韩凯、李文彬、方克勤、路鸿斌、王兴中、赵都等离退休老教师接受了《检察日报》记者邱春艳、倪建军专访,畅谈了我校70年的光辉历史以及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巨大成绩和成功经验,表达了他们对学校的深厚感情和对学校未来发展的殷切希望。
2007-10-11《南方周末》6月14日法治版刊登的《法律文凭贱如粪土?》一文,就当前我国法学教育的扩张和法学院校的发展问题陈述了作者自己的观点,但该文却将我校前“西北政法学院”校名的图片附于左上角,尽管文章内容没有对我校不利的评价,但这种版面布置易导致很多读者将图片与标题错误联系,一定程度上给我校校友和学校名誉造成了伤害,引起广大校友和师生的不满。为此,校领导和宣传部向《南方周末》提出严肃交涉,以维护学校的名誉和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该报社负责人就此事件多次与我校领导联系,表达致歉之意,并在6月21日该报法治版正式刊登《致歉》申明,内容如下: 致歉 本报6月14日法治版主题文章标题与所配新闻图片中的“西北政法学院”无关。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全国知名的政法大学,是西北地区法学教育和研究的中心、全国政法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70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近10万名专业人才。若读者误将图片与标题联系,将会对西北政法大学及该校校友造成伤害。在此,我们深表歉意。
2007-06-24注重选题指导明确质量标准实行全员答辩 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生论文质量有监控 本报讯(记者 柯昌万 实习生 秦明)西北政法大学不断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毕业论文选题与撰写制度,规范教师指导过程,实行全员答辩和质量评价机制。日前该校对近年来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抽查,结果表明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西北政法大学1997年就制定了《关于撰写毕业论文的规定》,并在2003年、2006年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进行了修订,对毕业论文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开题报告不少于1500字,定稿正文不少于6000字,中、外文摘要不少于500字,至少参阅著作3部、论文9篇,除了必要的引注外,还须附有参考文献目录,同时学生要对学术道德作出声明。 该校倡导对本科生的科研能力及早训练。在培养方案中,安排有“学术论文写作”课和“文献检索”课作为全校通选课,三年级学生必须撰写学年论文,为毕业论文的写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学校要求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限定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最高篇数,要求对每个学生论文指导次数不少于3次,以保证指导的时间和质量。 前不久,学校对2004年至2006年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表明:各专业的论文选题普遍能与社会现实问题相结合,覆盖专业知识的绝大部分内容,能够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论文选题体现了注重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结合,注重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的训练,强调选题难度和分量的适度;论文格式符合要求,教师指导工作规范、到位,论文整体质量较高。 《中国教育报》2007年6月13日第2版
2007-06-13西北政法大学将诊所式教育引入本科教学 “法律诊所”提升学生实践能力 本报西安6月1日讯(记者 柯昌万 实习生 秦明)今天下午,西北政法大学05级民商法学院8班学生陈宇博一到学校的法律诊所就忙个不停。“我们用学到的法律知识为前来寻求法律援助的群众服务,不仅为老百姓提供了法律援助,也提高了自己的法律实务能力”,小陈高兴地说。 西北政法大学针对传统法学教育关注知识传授,忽视能力培养和技能训练等问题,改进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将美国的诊所式法律教育引入本科教学,强化法学实践教育。学校结合法制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建立民事、立法、公益、社区等四个不同的法律诊所。民事法诊所通过咨询和代理社会弱势群体的民事个案,立法诊所通过促进和改善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制度建设,公益法诊所通过关注和代理公益诉讼案件,社区诊所通过探索社区解决纠纷的机制建设,学习法律执业技能,培养法律职业道德。 诊所教学包括师生双向选择、教师集体备课、合作授课、课外指导、小组实践、总结反馈等6个环节。授课时,师生不是面对面,而是肩并肩,围坐一圈,教师不是满堂灌,大多数时间是学生在发言、讨论。课外指导是诊所中最为重要的方法,它把课堂教给学生的知识与课外实践结合起来,使学生学会如何应用知识去解决现实问题,指导学生在自己的经验中学习、反思、提高。立法诊所的社会调查主要有访谈、问卷调查、到人大旁听立法审议过程等。 法律诊所要求学生在上第一次诊所课之前,必须为自己制定书面的学习目标,并在诊所课程结束前对这一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在诊所课程结束时,还必须反馈自己在诊所学习中的心得体会,并对诊所教学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老师根据学生为当事人做代理的表现,以及他们从经历中思考、学习的能力对其做出客观评价。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诊所学生一次在某单位查阅企业登记档案时发现:该档案室除收取查询费50元/次外,每复印一页(A4)纸收费5元。经过详细调查取证,大家认为这个档案室收取巨额复印费的做法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利用资源垄断为本部门谋取不正当私利的行为也有滥用行政职权之嫌。同学们最终通过公益诉讼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中国教育报》2007年6月2日第2版
2007-06-03在西北地区的公检法部门采访时,常常会听到这些部门的领导或工作人员谈到自己的母校———西北政法大学,大家甚至开玩笑说:“西北地区政法部门开会,就像是西北政法大学的校友会。”虽是句玩笑话,但也足以证明西北政法大学在给西部乃至全国培养法律类人才工作中所做的杰出贡献。半个多世纪以来,西北政法大学坚持立足陕西、面向西北、服务全国的办学定位,为西北地区的边疆稳定、民族团结、民主法制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在与国家、地区同呼吸,共命运的发展中,学校也获得了更大的发展与提升。 记者在西北政法大学采访时,谈及学校为社会培养的优秀人才,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称这与学校的历史是分不开的,他说:“1953年3月,鉴于西北地区政法干部‘量少质弱’的状况,为了加强政法干部教育,中央西北局决定将‘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改组为‘西北政法干部学校’,设检察、监察、司法等班次,主要任务为调训西北地区的政法干部,进行政治思想与一般政策教育,训练期限为一年,每期训练500名。1954年底,西北大区撤销后,根据中央政治法律委员会对县(市)以上政法部门领导和骨干干部在二三年内普遍轮训一次的计划,经中央同意,学校改组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继续为西北及周边一些省份培训民政、司法、检察、监察干部。西北政法干部学校、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时期,学校办学五年,为西北五省区和陕西周边省份培训在职公检法干部2154人;举办民族班17期,培训民族干部305人。这些学员成为新中国建设初期西北地区公、检、法、司政法队伍的中坚,成为西北各省区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贾宇介绍到,1958年,学校开始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历史,开设法律本科专业,为西北地区培养高级法律专门人才,成为当时全国法律人才培养国家队中的“四院”(即现在的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之一。1978年学校复办,1979年法学本科专业招生,同年,哲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校继续开办少数民族班,复校后二十年里共招收西北地区少数民族学生500多人。1983年,学校开办各种形式和层次的法律成人教育,函授点遍布西北五省区。贾宇说:“几十年来,学校每年在西北地区招生人数占到招生总数的60%以上,为西北地区培养和输送了6万多名高素质人才。西北五省区各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三分之二是我校毕业的优秀法律人才;西北五省区的司法厅、省级政府法制办的主要业务干部、高等学校法律院系和法学研究机构中一半以上的教学科研骨干均毕业于我校;在西北地区政法基层部门工作的我校毕业生绝大多数已成为骨干力量。” 五十多年来,西北政法大学的学子怀着对祖国、对人民、对党的事业无限热爱,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在艰苦的条件下,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贡献着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他们以其扎实的理论功底、严谨的学风、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社会的赞誉。德高望重的中国哲学史专家、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英雄模范、陕西省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席赵馥洁教授,1979级学生、“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贾宇教授,1986级学生、“全国模范法官”李增亮等一批拥有很高荣誉称号和立功受奖的专家教授、法律工作者,是学校各个时期校友的杰出代表。西北地区众多用人部门经过与其他学校毕业生的比较,普遍认为,学校毕业生的突出特点是基础扎实、事业心强、适应能力强、奉献精神强。这些评价在西北五省区具有普遍的代表性,也是对学校长期坚持为国家和地区培育英才的办学思想和实践的高度认可和肯定。
2007-05-14中国律师刑事辩护培训中心日前在西安揭牌。该中心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西北政法大学合作成立,是专门对律师进行刑事辩护技能培训的机构。 据介绍,中心的宗旨和目标是:专业团体和高等学校相结合,职业培训和学术研究相结合,技能提高与理论探索相融合。以刑事律师职业培训为契机,探索司法职业培训、法学 教育改革、法学理论水平提升的途径,推进中国法治事业的发展。 在培训内容方面,该中心将主要针对下列问题进行培训:推荐律师的技巧与方法;会见被告人;刑事辩护策略的选定;证据的收集与审查;示证与质证;论辩技巧;刑事辩护中的法律发现;被告人与被害人;中国刑事辩护制度与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刑事辩护的职业道德与执业风险;刑事辩护与媒体等。
2007-04-16备受各方关注的《物权法》已通过人大审议表决,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日关于《物权法》涉及的民生热点问题的议论不绝于耳,其中,对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成为热点中的热点。而诸多媒体对重庆号称“史上最牛的‘钉子户’”事件的热议,更是将人们对《物权法》的关注推到了风口浪尖。那么,《物权法》到底是怎样的一部法典,对于诸多民生热点,又该如何去思考呢?对此,记者请来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高在敏,一同为我们解读《物权法》。 为私有财产正名? 《物权法》出台前后,许多言论表示,该法是为私有财产正名的里程碑。这种理解准确吗?对此,高教授表示,不能将《物权法》的作用简单概括为保护私有财产。在其法条、指导思想与架构上,都没有侧重私产方面,而是依照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继续表述为坚持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共同发展的原则。可见,《物权法》是将公有、集体所有、私有财产保护共同强调,并不能简单理解为保护私产。 《物权法》的作用可以概括为“定分止争”与“物尽其用”。简单来讲,“定分止争”为解决秩序问题,该法律将为物权确立名分、归属,制止分歧;“物尽其用”是个社会学问题,基于物质材料稀缺性,该法律能够加大对物的利用效率,减少浪费。另一方面,《物权法》的出台,结束了长期在物权方面无法可依的状态,普及、弘扬物权理论,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部分现实生活中的物权问题。 对物权争议的确认 《物权法》第三章讲到,关于物权的确定,发生争议的,可要求进行物权确定。在进行物权登记之外无法确定物权归属时,如何确定物权?高教授指出,通过法律途径确立物权,有两种方式:动产采取占有原则,即谁占有谁拥有物权;不动产采取权状确认,例如房屋产权证等权状的登记持有人,自然可以认定拥有该不动产的物权。 而在物权侵害责任认定中,民事、行政、刑事侵害的范畴,可以通过侵害对象的身份及侵害行为定性,继而进行侵害终止或赔偿。 “钉子户”引发征地补偿热议 最近,重庆号称“史上最牛的钉子户”的报道引起各方高度关注,虽然《物权法》还没有正式实施,但这起征地拆迁案例似乎成为《物权法》效力的预演。在废墟中坚持生活四个月之久的“钉子户”与开发商僵持不下,而当地法院判决的强制拆迁也在全国媒体的关注下久未成行。那么,这起涉及《物权法》中征地补偿的真实案例孰是孰非? 在《物权法》中,对于征地的性质与拆迁补偿标准都没有具体涉及,于是对这起征地纠纷的判断就具有不确定性。高教授谈到,可以分为两种不同情形:征地属于公共用地征收,如学校、医院、道路、公园等,那么个人不能对抗征收;若是征地属于商用地,那么,征地对象与开发商自然存在协调利益的空间。而对于征地补偿标准,目前并没有确立参照依据。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现实经济生活中“小政府大社会”的趋势,政府行为的空间日渐趋于窄小。 建设用地70年使用续期后 《物权法》对于原先的建设用地70年使用期的规定做出修正,规定可以申请自动续期。这样,为房产的所有权做出相对无期限的确认。对于房产市场,有舆论表示将使房产的投资价值更加突出,从而造成社会贫富自然分区的隐患。对此,高教授认为,这个问题的焦点并不仅仅是这些,而在于70年后,房屋所有人的经济状况能否支持续期。申请续期时的费用成为决定续期行为的关键,依据经济发展水平,若没有条件续期,该如何确立物权?看来,许多的问题还隐藏在续期之后。 业主委员会对决小区物业 看看下面一个真实案例:北京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发起人遭到物业公司保安殴打,伤重住院。起因是其代表业主们要求解聘该物业公司,导致物业公司挟怨报复。近来,小区物业与业主委员会的矛盾频频发生,《物权法》中明确了业主委员会解聘物业公司、管理大修资金等权力,对业主享有小区经营用房收益、道路等设施的所有权。对于车库、绿地、围墙等无约定的,可自觉拥有的原则。 对于为何没有确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的问题,高教授谈到,目前业主委员会的性质等同于消费者协会,可以起到在合理范围内的维权作用。由于其作用的范围有限,对象单一,所以没有赋予法律地位的必要。至于具体的管理、协调作用发挥,有赖于其机构建设的完善,不是《物权法》可以解决的范畴。 综合因素决定实施效果 在性质上,《物权法》仍属民法范畴,依据《民法》的主干制定。在一起行为同时涉及民事、刑事诉讼时,依据危害程度与社会影响,常规上采取“先刑后民”原则处理。可以综合起诉,也可以在公诉时附带民事诉讼。 高教授认为,较之1986年《民法通则》实施时的热烈程度,本次《物权法》出台,民众的反映仍属冷静。现阶段,全体国民认识水平提高、立法到位、适应社会发展水平,成为一部法律发挥最大功效的几个必要条件。同样,《物权法》的实施,需要社会各方因素综合作用,并在实践中逐步衍进、完善。 《物权法》在社会热烈关注中出台,将私产与国家、集体财产共同列入保护范畴,对现实存在的许多涉及物权纠纷的民生焦点问题做出明确界定,就其实施的影响力,还有赖于全社会物权意识的发展与普及。(记者 晓 霞)
2007-04-03社区群众正在向“法律诊所”研究生们咨询。记者高雅摄 西安晚报讯(记者高雅实习生张娜)“这些大学生挺认真的,给群众讲解法律很耐心,给我发的这个《新物权法》的资料很实用”,社区老人杨大爷开心地说。3月29日,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诊所”的研究生们走进红专南路社区,为社区居民免费发放《新物权法解读》《新婚姻法亮点解读》等法律资料,现场提供咨询。 3月29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红专南路社区看到,十几位戴着工作牌的“诊所成员”,正忙着整理法律咨询材料,并向来往居民发送法律宣传单。“诊所”成员高瑾介绍,他们都是西北政法大学的在读研究生,这次自发组成“法律诊所”进社区,针对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新市民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服务,旨在“真正做到为贫弱者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 大学生们的行动吸引了不少过往居民。其中有一位姓李的小伙子特别详细地咨询有关老板拖欠工资问题,他在西安打工却拿不到应得的工钱。诊所成员详细了解过程后,当场向他讲解相关条款,并提出法律解决途径。据悉,今后每周四14:00~17:00,法律诊所都将到红专南路社区中心门前为大家服务。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这些热心的法律研究生都将义务进行法律援助,电话:85385271。
2007-04-024月19日,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在海口正式发起筹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后,国内首个聚焦营商环境与法治宣传教育交叉领域的专业智库平台,标志着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添重要智力支撑。 2025年12月,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启动,制度型开放进入实质性阶段。境内关外政策交汇、国际国内规则叠合,市场主体的规则预期与权益保障不仅依赖制度设计的完备性,更取决于法治认知的普及深度与规则实施的社会共识。 正是回应这一时代课题,由西北政法大学数字社会治理研究院与海南省开放型经济研究会牵头,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融媒体学院)、华东政法大学韬奋新闻传播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海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共九家单位共同发起筹建研究院,致力于打造立法精神与地方实践之间的知识中介。 签约仪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指出,全民普法四十年是法治史上的伟大创举。他特别强调,在自贸港语境下,法治宣传教育需实现“全民基础普法、精准规则教育、国际法治传播”三个层次的统一,研究院作为立法精神与地方实践之间的连接枢纽,正是“纸面之法”转化为“行动之法”的关键一环。 海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剑华表示,高水平开放越深入,法治化营商环境越重要。他希望研究院能够成为对接国际规则的法治智库、企业合规经营的“法治医生”,真正让“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从政策倡导走向社会行动。 法治智库的落地,最终要依靠高校的学术支撑。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结合学校在中亚法治研究、企业合规服务等领域的扎实积累表示,研究院将把课题立在开放前沿,把人才育在实践一线,把法治文化传向国际舞台。 会上,九家发起单位共同签署共建协议,“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多语种智能教育平台”正式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大学生法治宣讲团同时获授旗。据介绍,研究院实行轮值理事长制,秘书处常设海南,每年将系统推进法治宣讲、课题研究、合规指导等五项重点工作。 在随后举行的首届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发展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围绕制度创新、涉外法治、数字治理、国际传播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专家一致认为,研究院的成立恰逢其时,必将为海南自贸港打造“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营商环境注入坚实的法治力量与人才动能。 【法治日报】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发起筹建签约仪式在海口举办 【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筹建签约 【三沙卫视】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发起筹建签约仪式在海口举行
近日,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推进组织架构优化升级,对标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专家组九个领域,正式组建成立财政经济、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社会法治、科学技术、教育人才、文化艺术、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九个专门委员会。 会议现场,各专委会负责人作年度工作思路汇报,专委会班子成员集体履新见面,展示履职风采,标志着我省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专业化队伍建设迈入新阶段。 省知联会成立的九个专委会,紧密对标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专家组领域设置,精准对接国家发展战略与全省中心工作,实现了专业领域全覆盖、职能定位全契合。今后,各专委会将立足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智力密集、人才荟萃、联系广泛的独特优势,紧盯经济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升级、法治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引育、文化传承、民生保障、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研走访、积极建言资政,将党外知识分子智慧力量融入全省发展大局。 九个专委会风采展示 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陈斌、陈双蓉、汪灏、曾卫红、王文、殷敬忠、阎明、刘博、苏斌 财政经济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十四届人大代表、陕西山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领衔,集聚全省财政、金融、经济研究高端人才,紧扣宏观经济走势,研判发展形势,精准建言助力经济稳健发展。 部分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钱勋、施艳春、张继文、何建刚、南雨辰、徐世彦 农业农村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常务理事、杨凌示范区展览局副局长何建刚领衔,汇聚“三农”领域资深专家与行业精英,聚焦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深耕基层调研,聚力赋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刘红忠、祁圣君、白崇文、胡炳樑、丁群、苏斌、马向超 产业发展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副所长胡炳樑领衔,集结产业领军人才与企业中坚力量,紧盯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助力产业链优化升级,助推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孙迪、王洪、王欣、杜洋、常安、何小勇、彭何利、苏青、倪文艳 社会法治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十三届省政协委员、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常安领衔,荟萃法学名家与社会治理专业力量,聚焦法治建设与基层治理,践行法治理念,用心用情护航社会和谐稳定。 部分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王鹏、丁群、刘红忠、景蔚萱、彭斌 科学技术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十三届省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明领衔,汇聚两院院士、科研领军人才及青年科创骨干,聚焦前沿科技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全力激活全域创新内生动力。 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陈磊、张红春、杨文力、武小川、陈捷、王彬羽、丁金闪 教育人才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西安美术学院副院长武小川领衔,云集教育界名师大家与人才工作专家,深耕教育事业发展,统筹人才培育、引进与服务,筑牢区域人才发展坚实根基。 部分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邵晓军、吕仙利、张红春、鱼照梁、申虹、王欣、金中 文化艺术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十三届省政协常委、陕西省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会长张涛领衔,汇聚文艺名家、文博学者与文旅行业翘楚,深挖地域文化底蕴,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助推文化事业与文旅产业繁荣发展。 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高瑛、王江华、赵媛、段降龙、种铁、温红侠、刘仲伟、延华 卫生健康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省人民医院副院长段降龙领衔,集结三甲医院、医学类高校学科带头人、卫健领域专家,聚焦公共卫生建设与民生医疗服务,守护群众身心健康。 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马纪涛、董文倩、赵超英、李云松、岳超、王希琴、马恩泽 生态环境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十三届省政协委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学院执行院长李云松领衔,集聚全省生态环保领域专业人才,严守生态保护底线,助力绿色低碳与生态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知联会将持续锚定对标方向,建强用好九个专委会平台,拓宽吸纳渠道、汇聚各界英才,凝聚党外知识分子共识合力,提升建言献策质效,以专业智慧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前,省知联会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研究审议了九个专委会主任名单及相关事宜。 【三秦统战】对标顶层布局 汇聚群英智慧——省知联会九个专委会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