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调剂安排的通知》等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现将我院201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汉卿 成 员:黄发建、淡新昌、张学龙 工作人员:王菡之、马军强、徐秉鹏、吴 亢 二、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英语 专业课 人数 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331 44 66 176 全日制法律(法学) 310 44 66 123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310 44 66 50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 310 44 66 50 三、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3月24日(上午8:30——下午4:30); 2、报到地点:雁塔校区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一楼报告厅; 3、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3月25日上午8:30开始; 4、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6日晚7:00-10:00(地点另行通知); 5、专业面试时间:3月25日、26日(3月25日上午8:30开始); 6、同等学力加试时间:3月25日晚7:00-10:00(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试所需携带的材料 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毕业证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④大学期间学习成绩、⑤各种获奖证书、⑥公开发表的文章、⑦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①②③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报到时交资格审查处; ①-⑦材料的复印件装订面试时交各面试组。 五、调剂政策 专业名称 招生规模 上线考生数 接收调剂数 调剂条件 全日制法律(法学) 123 97 51 仅限接收报考校内(一志愿)法学各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xx)且报名时填写的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xx)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50 11 49 接收校内外调剂(报考专业代码为035101)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 50 7 53 1、接收校内外调剂(报考专业代码为035102)。 2、接收校内外法学学术学位调剂(报考专业代码为0301xx)且报名时填写的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xx)。 所有调剂考生,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学各专业的考生,符合全日制法律(法学)调剂条件的,请尽快填报调剂志愿,调剂截止日期为3月22日下午5点。调剂截止后,我院择优发送复试通知,请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尽快回复,3月23日上午12点之前未回复的考生,视为放弃。 调剂参加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法律(法学)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我院将在考生填报志愿后2天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我院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回复,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我院不做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没有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积极争取其他学校调剂机会。 六、复试环节及要求 1、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笔试科目:刑法学、民法学。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3、专业面试:60分,专业面试主要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创新和实践能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此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②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4.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1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10分计算;本科学历直接加10分),卷面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七、录取量化标准 1、初试总成绩乘以50%作为量化基础分(第一志愿报考法学各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按310分计算); 2、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3、复试阶段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 4、复试阶段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60分); 5、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10分计算;本科学历直接加10分)。 以上五项相加之和为该生量化总成绩。 我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成绩不及格、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总分或单科不及格,不予录取。 八、咨询电话 淡老师:85385174 王老师:85385137 九、监督复议机构及电话 学校研招办为复试结果投诉/申诉的机构,凡有投诉/申诉者,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投诉/申诉电话:029-85385134。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2017-03-21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复试录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参加我校各招生专业(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国际商务、法律、翻译和新闻与传播)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报专业要求的最低分数线,各专业复试的最低分数线见附件1。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总分为220分,单科不划线。 二、调剂安排 法学学术型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全日制法律硕士、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和公共管理专业一志愿生源数量总体充足,不接收校外调剂。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详见附件2.3.4.5,需要说明的是: 1.非全日制法律(法学、非法学)专业仅接收定向就业考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附件6),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其入学时人事档案、户口关系均不转入学校,在学期间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时就业手续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2.所有调剂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定申请调剂我校相关专业。 3.各学院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回复并按照各学院复试方案的具体要求参加复试,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 4.各学院将在复试结果公示结束后24小时内,通过研招平台向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回复,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 5.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按原成绩量化计算。其他各专业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一律按“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基本分数线(一区)”量化计算。 三、复试安排 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发布复试方案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各学院网站,按时参加复试,逾期学校将不再组织。复试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复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否则不得参加复试。 四、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加分后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加分后达到相关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务必在3月23日16: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教育院招生科。材料经审核无误的予以加分。 五、破格要求 (一)对初试成绩略低于“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凡提出破格申请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所报考专业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 2.破格分数不得超过5分,且总分与单科不得同时破格; 3.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二)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22日12:00前将破格申请递交到相关学院,经省招办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复试。 六、录取 拟录取名单将由各学院公布、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各学院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旬发放。 七、监督、复议 我校硕士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全程由校纪委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如有投诉或者申诉,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纪检监察电话:029-88182234。 咨询监督电话:029-85385134。 请考生及家长以我校官网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切勿轻信他人协助录取及调剂的宣传或承诺,否则后果自负。 附件: 1.西北政法大学2017年复试分数线 2.2017年学术型专业接收报考本校考生调剂名额表(校内调剂) 3.2017年学术型专业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名额表(校外调剂) 4.2017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考生调剂名额表 5.2017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考生调剂名额表 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7.复试期间各学院联系方式 西北政法大学 2017年3月20日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2017年复试分数线 一、学术型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二、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 附件2 2017年学术型专业接收报考本校考生调剂名额表(校内调剂) 说明: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1.2 2.表中的“接收调剂人数”= 招生规模×120% -上线考生数 3.调剂考生选拔条件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附件3 2017年学术型专业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名额表(校外调剂) 说明: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1.2 2.表中的“接收调剂人数”= 招生规模×120% -上线考生数 3.调剂考生选拔条件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附件4 2017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考生调剂名额表 说明: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1.2 2.表中的“接收调剂人数”= 招生规模×120% -上线考生数 3.调剂考生选拔条件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附件5 2017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考生调剂名额表 说明: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1.2 2.表中的“接收调剂人数”= 招生规模×120% -上线考生数 3.调剂考生选拔条件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附件6 教研厅[2016]2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规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相关规定和精神,现就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二、统一下达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 从2017年起,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相关投入机制、奖助和收费等政策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执行。 三、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简章须明确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四、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 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五、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工作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调整现有的招生计划安排办法,规范招生宣传和正确引导,加强学籍管理,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强化培养过程管理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9月14日 附件7 复试期间各学院联系方式
2017-03-213月16日,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主办,我校承办的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教育巡回展(西安站)信息发布会在长安校区举行。副校长王瀚、陕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处处长孙建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副处长韩三军以及我校相关部门代表出席了本场发布会。 发布会上,韩三军介绍了2017年国际教育巡回展的基本情况,此次参展院有来自全球29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50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包括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中学以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其中,加拿大、意大利、马来西亚、新西兰、阿联酋、英国的参展院校将以国家展团形式参展。 孙建宁指出,陕西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教育国际化,积极为学生提供对外交流的平台,在积极引导优秀学生“走出去”开阔眼界的同时,更鼓励海外学子“走回来”为国家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而努力,为陕西省的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希望本次交流会能为陕西的教育和留学服务带来更多机遇。 王瀚谈到,教育国际化既是现代教育的成功经验,也是高等教育的未来趋势。教育国际化是国家的新战略,在深化对外开放的新格局之下,高校必须具有国际化的视野,构建国际化的舞台。我校十三五计划已将国际化教育列为学校发展的重中之重,计划将优秀的教师与同学资助派出;尤其在一带一路的有关政策下,中国应当打开国门,让中国的人才走出去,培养国际化的视野与思想,推动人才培养的国际化。 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凤凰网陕西频道、陕西传媒网、西部网等二十余家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2016年8月,我校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订了战略合作伙伴协议书,正式成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国留学培训基地,开展“计划外2+2国际本科项目”。该项目可以充分发挥我校优势与资源,借鉴国际先进的教学模式,为学生平稳过渡到国外优质大学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一条新途径,使学生攻读国外本科学位更省时、更经济、更放心。结合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对项目建设的政策性指导与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学生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档案存放、落户派遣、回国工作信息等一条龙配套服务。规范化、系统化、专业化的项目运作,将有效提高我校的国际化教育程度与教育水平。“计划外2+2国际本科项目”的开展,能够满足西北地区学生实现留学海外的需求与愿望,同时为我省乃至西北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摄影:杜超英
2017-03-173月14日,由西安市工商业联合会、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西安市乾县商会和西北政法大学商学院联合承办的“振兴大西安商会做贡献——丝路商会经济2017春季论坛”在我校长安校区成功召开。市工商联副主席张春莹、校总会计师刘鹏伟、乾县商会会长胡智、区县工商联、各地方商会、企业界人士、我校商学院领导班子和相关专业教师及学生代表二百余人参加论坛。 刘鹏伟致开幕词,他认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企业和高校密切协作,已经成为引领发展新动力、消费新方式、产业新形态、创新新主体、就业新载体的基础力量和主要依托。政府、高校与商会的合作是响应“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投身振兴大西安的积极尝试,同时也是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新范例,今后必将创造巨大的社会价值。 张春莹在主题发言中,充分肯定了高校和商会在西安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此次论坛的召开给予了高度赞誉。同时,他强调企业与高校应在“一带一路”框架思路下,结合“互联网+”的时代要求,协同创新,合作共赢,实现共同繁荣。 随后,胡智作了《发展商会经济——助推地方经济增长》报告,商学院院长张荣刚作了《2017年经济形势运行分析》报告。 论坛第二部分,西安市工商联经联处处长韩磊、西安市安康商会执行会长唐明亮、西安汇安环保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建全、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杨为乔、商学院副教授徐京平分别结合“一带一路”、“商会经济”、“发展自我”、“贡献西安”的主题,对商会的服务功能、商会在本地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等一系列议题进行探讨。 “2017年丝路商会经济论坛”的成功举办,加强了高校和商会间的合作与交流,明确了企业为主体、高校为依托、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发展思路,切实促进了我校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等工作。
2017-03-163月14日,“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相关问题”研讨会在我校雁塔校区举办。会议由法治陕西协同中心、行政法学院主办。陕西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处处长张宏德、陕西省检察院、西安市铁路检察院、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榆林市检察院代表以及行政法学院院长王周户教授、副院长李瑰华教授、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李集合教授等相关专业教师代表共三十余人参加了研讨会。本次研讨会为行政法学院彭涛副教授主持的未央区检察院专项研究项目“行政公益诉讼研究”专题研讨会。 会议分为实践问题探讨和理论研究解答两部分。在实践问题探讨部分,张宏德从行政公益诉讼试点的基本情况入手,提出了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中存在与法院沟通不畅、检察机关地位不明、举证责任模糊、线索取得困难等方面的问题。陕西省检察院杨辉处长认为行政公益诉讼推行困难主要原因在于缺乏社会共识、司法共识和理论共识。未央区检察院樊永明科长总结行政公益诉讼具体操作中的问题,提出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存在确定被告难、鉴定费用高以及民、行公益诉讼是否可以竞合等问题。榆林市检察院文斌认为行政公益诉讼实施中存在的一系列技术问题根源在于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的地位不明确。陕西省检察院刘高鹏、田银辉、刘艳容围绕行政公益诉讼分别提出了行政处理与刑事处理是否冲突、公益诉讼损害确定标准、行政公益诉讼类型化以及约束机制等问题。西安铁路检察院分院党军提出了具体行政法律适用的问题。 会议第二部分由西北政法大学专业教师对以上问题进行探讨。彭涛分别从检察权与司法权的关系、行政公益诉讼理论、行政公益诉讼被告的确定标准、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竟合、程序等五个角度对行政公益诉讼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李瑰华从自身实践经验出发,对司法审查范围、鉴定费用、行政处理与刑事犯罪是否牵连等问题进行探讨。张佐国从现有法律出发,针对检察院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地位,提出检察权应当与司法权、行政权协作配合,共同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王玉楼、周敏、谢鹏远、胡晓玲等分别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研讨。 王周户和张宏德总结发言中提出,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一种监督方式,检察机关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的当事人来讲是不合适的,检察权作为一种重权,是必要的手段,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轻易使用。同时认为行政公益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诉讼的特别类型,只要立场清楚,技术不是问题。
2017-03-15为满足法院、检察院系统对司法辅助人才的迫切需求,3月10日,我校与华可教育研究院共建的全国首家“司法辅助人才研究培训基地”在雁塔校区揭牌成立。校党委副书记李平安、华可教育研究院院长著名诉讼法学专家徐静村教授、华可教育负责人胡平及兄弟院校、新闻媒体、相关学院领导50多人出席了揭牌仪式。仪式由培训中心主任义海忠教授主持。 李平安代表学校致辞。他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学校的历史沿革及办学特色,认为创建“司法辅助人才研究培训基地”,既与我校培养服务社会需求人才的目标相一致,又符合国家司法改革的要求。培训基地应在司法辅助人才的招录聘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职务序列、职业保障等方面,进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完善和提高司法人才的执法能力及执法水平,为全面法治社会建设服务。 徐静村充分肯定了适时成立“司法辅助人才研究培训基地”的重要意义,认为华可教育研究院具有成熟的司法辅助师资队伍和完整系统的培训教材,能有效地提升基地的研究能力及培训水平,满足司法改革对专业化司法辅助人员普遍需求。 华可教育负责人胡平表示,华可教育将以“西北政法大学辅助人才研究培训基地”为教育平台,为司法辅助人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最后,李平安与胡平共同为“司法辅助人才研究培训基地”揭牌。 摄影:杜超英
2017-03-133月7日下午,我校在长安校区校务楼二楼报告厅召开会议,总结2016年学生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学生工作。校党委副书记赵健、校长助理汪世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招就处全体干部,以及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全体辅导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学工部部长张军政主持。 赵健对去年学生工作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学生工作仍存在各学院工作不平衡、有些学工干部工作滞后、工作不严不实不细、工作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他要求会后各学院各处室进行学生工作大讨论,自我查找问题并提出改进步骤与措施。 结合2017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赵健就做好今年的学生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主动对接学校全年工作大局,立足本职,积极有为,为学校事业发展忠诚任事;二是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信念,增强信心,用正确坚定的工作理念引领指导工作实践;三是要深刻体悟全国、全省高校思政会议精神,统一认识,创新方法,努力开创大学生思政工作新局面;四是要聚焦年度重点工作,夯实责任,明确时限,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五是要精心打造精品工程,久久用力,善积跬步,努力构建学生工作的高地;六是要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从严要求,强化问责,切实维护学工队伍的良好形象。 汪世荣在着重肯定了辅导员工作重要性的同时,要求大家充分重视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做好学生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使学生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同时积极配合学校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克服困难,迎难而上,把学生工作做得更好。 围绕2017年学校的工作安排,招就处处长段兵、校团委书记宋白、研工部副部长李宝丽、学工部部长张军政分别回顾总结了2016年工作并就2017年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会上同时对荣获2015-2016年度省级优秀辅导员和校级优秀辅导员进行了表彰。
2017-03-103月9日上午,由中共陕西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西北政法大学联合开展的陕西省“与法同行”新媒体快乐普法大赛现场赛在我校天平楼A501教室举行。省委普法办副主任康长峰,省委普法办副主任、《法制日报》陕西记者站站长台建林,我校党委副书记李平安及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西安市司法局、长安区司法局领导莅临比赛现场。参加竞赛的选手为我校行政法学院的学生。 李平安在致辞中对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的信任,将新媒体快乐普法大赛放在西北政法大学表示感谢。他谈到,西北政法大学作为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西北地区法学研究的中心,一直积极承担和参与政府组织的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为地方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他希望参加比赛的政法学子应当具有法律人的自觉,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积极践行我校的育人理念,为国家法治宣传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康长峰在总结讲话中对快乐普法大赛的比赛组织工作及取得的效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强调各单位要在普法宣传工作上勇于创新,适应新时代要求,积极采用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人员在获得法律知识的同时得到快乐,真正做到“快乐普法”。 “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大赛正式启动于2016年12月1日,即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前夕,目前已在线下线上共开展超过五场比赛,后台注册人数已达两万五千人次。它以新媒体普法手机游戏为载体,面向全社会展开形式新颖、寓教于乐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游戏竞赛的方式普及宣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参与性、互动性和实效性,扩大普法的覆盖面。 快乐普法下载二维码如下(目前只能用安卓手机浏览器扫描下载,苹果版正在申报,近期上线!) 摄影:杜超英
2017-03-093月4日上午,在学雷锋纪念日暨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到来之际,“陕西优秀青年志愿者表彰暨全省注册志愿者培训示范基地授牌仪式”在长安大学举行。团省委书记段小龙、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席建中等相关单位领导,全省500多名青年志愿者参加了活动。我校法律服务中心荣获“陕西省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称号,校团委被授予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我校10名参与 “十一艺节”的志愿者获评“优秀志愿者”,校团委任钢老师作为唯一一名最佳志愿服务组织代表发言。 法律服务中心从1984年成立至今,三十多年来一直秉承“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宗旨,始终坚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义务法律援助。时至今日,作为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的高校学生法律服务组织,法律服务中心年注册志愿者300余人,已接待当事人15万余人,共开展各类形式普法1600余次,年平均接受咨询案件2500余件,年平代理案件90余件,进行社区矫正百余次,帮助数百名监外服刑人员正常回归社会。 近年来,我校志愿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法律服务中心、阳光爱心志愿者协会、青年志愿者大队等志愿服务组织已在校内外形成品牌效应,受到了学校、团省委、团中央等各级组织的关注与肯定,2017年,校团委还将继续深入推进制度化、常态化的志愿服务工作,擦亮老品牌,积极拓展关爱留守儿童等方面志愿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模式,凝炼品牌,吸引凝聚更多青年学生参与。
2017-03-082017年3月6日上午,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与我校刑事法学院——检校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暨刑事法学院教育实践基地与法律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在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厅举行。校长贾宇,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民生,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文凯出席仪式。教务处、刑事法学院负责人及师生代表参加仪式。 仪式上,刑事法学院院长冯卫国与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文凯分别致辞并代表双方签订了检校战略合作协议。 签字仪式后,贾宇与张民生共同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育实践基地与法律教育基地”揭牌。 揭牌仪式结束,张民生代表西安市检察院党组对基地的成立表示祝贺,对长期以来支持西安检察事业的西北政法大学师生表示感谢。他高度评价了西北政法大学在法律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异成绩以及和西安市、各区县检察机关长期以来的密切合作。他认为检校合作对指导检察系统案件办理,检察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最后,他对长安区检察院的干警提出了“合理对话、创新形式、协作紧密、虚心学习”四点要求,并祝愿在刑事法学院和长安区检察院的共同努力下,实践基地会越办越好。 贾宇在讲话中表示很荣幸见证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和教育实践基地的揭牌。他说,《今日中国》杂志的中国法制发展特刊评选出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100位法学家中,我校在校老师和校友共有8名上榜,为此,我们感到欣慰和自豪。他还联系中国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对全国法治发展状况的排名谈到,西北政法大学作为中国共产党1937年办在陕北的第一所大学、作为建国以后国家建设的五大政法院校之一,学校又办在陕西,有责任做好社会服务,积极参与到地方法治建设中来,实现合作共赢。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学校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实并重”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希望通过这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践基地的建立,增强师生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推动我校法学教育的发展。 签约揭牌仪式结束后。刑事法学院的同学们还参观了院史展览馆、审讯室、干警之家。
2017-03-087月30日,校党委副书记郭武军带队赴深圳海关缉私局检查公安学院(公共安全法学院)学生实习情况,并就校局协同育人、实践基地建设等工作开展调研。深圳海关缉私局局长张军强参加调研并主持座谈会,深圳海关缉私局副局长董剑锋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张军强对学校一行表示欢迎,并介绍校局合作共建以来实习岗位设置、“一对一”导师制带教、生活保障及安全管理的整体情况。各分局负责人分别汇报本单位实习生在岗表现与成长情况。实习生代表结合在侦查、司法鉴定、案件审理等岗位的真实办案体会作交流发言。 郭武军代表学校感谢深圳海关缉私局对学校实习实践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自校局签署合作共建协议以来,深圳海关缉私局在重视程度、带教投入、生活保障上给予学生全方位支撑,使西法大学子在国门缉私一线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希望双方在扩大实习规模、拓展实习专业、深化课题研究、证据法学与侦查程序规范等领域持续合作,把“实践教育基地”打造成校局协同育人标杆。 张军强在总结中表示,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是法学院校和法治实务部门共同的责任担当,期待双方以实习育人为支点,推动法学理论与缉私实务双向赋能。实习学生要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在实践中了解社会,为海关缉私工作作出贡献。 在深期间,郭武军一行参观了深圳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情报指挥中心、司法鉴定中心等部门,听取深圳缉私局关于缉私执法、智慧缉私、实战化训练及实习带教工作的情况介绍,到大鹏海关、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等地调研了解口岸监管、反走私综合治理情况。公安学院党委书记上官亚敏等参加有关活动。 (供稿:公安学院 撰稿:胡翔 审核:上官亚敏)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9周年来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化双拥共建、夯实校园国防教育根基,7月30日下午,党委学工部(武装部)部长蒋国纲一行前往雁塔区人民武装部开展拥军慰问活动,向驻地人民子弟兵送去防暑降温物资,并致以节日问候与崇高的敬意。 活动中,蒋国纲与雁塔区委常委、区武装部政委李刚,武装部部长章鹏,围绕大学生征兵工作、国防教育、军民融合创新发展等工作开展深入交流。蒋国纲代表学校对雁塔区人民武装部长期以来指导学校武装工作,协同开展大学生兵员体检政审等工作致以诚挚感谢。李刚也对我校输送高素质优秀兵员、开展双拥和国防教育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和感谢。 交流座谈后,学校向雁塔区人民武装部赠送了双拥牌匾。慰问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军地联系,厚植双拥情谊。下一步,学校将持续完善军地协同育人机制,不断创新双拥共建形式、丰富共建内容,持续深化军民融合、校地联动、大学生应征入伍等工作,引导广大青年学子厚植爱国强军情怀、勇担时代使命,以实际行动续写新时代军地共建、军民同心的崭新篇章。 (供稿:党委学工部 撰稿:席捷 审核:蒋国纲)
7月24日至26日,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彭瑞花教授一行赴内蒙古宗教工作研究会开展专题调研座谈。内蒙古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宗教研究中心)主任、内蒙古宗教工作研究会副会长吴狄参加座谈,内蒙古宗教工作研究会、包头市委党校研究室、内蒙古大学等相关单位研究人员参加座谈交流。 吴狄对调研组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内蒙古宗教工作研究会的发展历程、业务范畴,以及近年来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宗教工作开展的研究成果与实践探索。 彭瑞花介绍了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心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了中心在学术研究、团队建设、社会服务、讲座培训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果。双方就联合开展实践调研、委托开展课题研究、搭建常态化学术交流等事项进行了充分交流,并达成了明确的合作意向。 交流访问期间,调研组一行在内蒙古宗教工作研究会有关负责同志陪同下,先后前往内蒙古佛教文化博物馆、伊金霍洛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览馆、尔德尼召、呼市观音寺、大清真寺等地开展实地调研。 (供稿: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心 撰稿:王雨婷 审核:彭瑞花)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3位部长接受了记者采访。 司法部部长贺荣—— 政府立法工作将突出优化营商环境 “大会刚刚审议通过3部重要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立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司法部部长贺荣说。 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十四五”时期,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60部,制定修订行政法规165件次、废止53件,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贺荣介绍,内容上,精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作用越来越凸显。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后,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22部配套规定,对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效率上,用“小快灵”立法及时回应大民生。比如,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惠及13.9亿社保卡的持有人员;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治理网络消费痛点难点,惠及9亿多网上消费者。 “开局之年,政府立法工作将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度供给,使法治更好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好体现社会公平正义。”贺荣表示,立法工作将突出优化营商环境,突出促进科技创新,突出保障民生,突出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人民日报|第三场部长通道 谋发展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