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生动实践,西北政法大学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并启动全省巡回宣讲工作。宣讲团先后走进西安科技大学、西安邮电大学、西安工程大学等多所高校开展专题宣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宣讲成效显著、反响热烈。 宣讲团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结合高校专业特色、师生认知特点及发展需求,将法治理论转化为教学实践,打造出可感可及、贴合需求的“法治宣讲体系”。宣讲中,周敏、褚宸舸、刘璞等多位法学专家以“逻辑解析+典型案例+实践应用”的创新形式,让宣讲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温度。 未来,宣讲团将不断扩大宣讲覆盖面,以专业化、精准化的宣讲服务,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向各领域浸润延伸,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法治精神转化为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贡献法学专业力量。 【陕西司法】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精准宣讲赋能法治建设——西北政法大学组建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https://mp.weixin.qq.com/s/oOsBU1Tq8Hvt-5jlAaR3sA?poc_token=HH2nwGmjSXm4UjWzn1EUIDOhPGn250jmkWsYoVfV
2026-03-23
通过将劳动权保障的新疆实践转化为可复制、可验证、可持续的制度性公共产品,能有效抵御西方不实指控,更能在推进全球发展议程中把握主动权。 2026年是国际劳工组织(ILO)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席位55周年。中国作为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成员国,始终以积极姿态履行国际劳动治理义务。截至2026年,中国已批准28项国际劳工公约,涵盖多个核心领域。 在全球供应链重构背景下,近年来美西方对中国新疆劳动权话题的抹黑炒作又蠢蠢欲动。对此,中新社“东西问”日前专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倪文艳,请她解答中国在发展和保护新疆各族人民劳动权所进行的创新实践。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中国为推进新疆少数民族劳动权的发展和保护有何切实行动? 倪文艳:中国在批准国际劳工公约的基础上,通过国内宪法法律保障、地方立法细化、政策工具协同、多元纠纷解决等制度创新,构建起符合国际标准、立足本国国情的新疆劳动权保障体系。这一体系不仅实现了对各族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保障,更通过发展赋能与社会权融合,为现代化进程中少数民族劳动权益保障提供了中国方案。 在新疆,依托政府组织实施的“就业扶贫”专项行动计划与“巾帼创业就业促进行动”等就业支持体系,以及人民调解、劳动仲裁、司法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新疆各族群众实现了劳动权的有效保障。例如,近年来中国政府建立疆内跨区域就业与对口援疆省市转移就业的双向机制,让南疆地区逐渐走出自然与产业条件制约长期面临的就业困境。各族群众自愿、平等、合法地参与劳动,积极投身本地区的现代化建设之中。 2026年3月13日,新疆2026年高校毕业生春季招聘大会在乌鲁木齐举行。图为求职大学生使用AI匹配岗位。中新社发 赵凯 摄 中新社记者:近年来,外界特别是美国等个别西方国家,对中国新疆少数民族劳动权无端抹黑,在国际社会上操弄炒作所谓“强迫劳动”等议题。出现这种现象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倪文艳:从当前相关议题的话语特征来看,西方对新疆的污名化呈现出三重相互关联的扭曲逻辑: 一是经济行为政治化,扭曲民族地区发展的本质属性。西方将新疆通过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就业扶贫的政策实践,从民生改善的框架中剥离,强行赋予其政治化解读,将正常的经济活动歪曲为“人权侵犯”的证据。 二是治理活动污名化,错位定性民族事务的治理逻辑。西方将中国政府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治理措施,包括就业促进、职业培训、产业扶持、对口援疆等,从其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功能定位中剥离,重新定性为压迫性治理。 三是发展矛盾错位化,混淆现代化进程中的人权议题。西方将新疆在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普遍性发展问题,如劳动力转移、产业结构调整等从其具体历史条件中抽离,从根本上否认发展中国家通过工业化实现人权保障的正当性。这种现象并非偶然,其背后的逻辑是国际人权法概念的政治化泛用、多重霸权策略的相互嵌套以及意识形态长期对抗的深层逻辑。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一处棉田内,大型采棉机正在作业。苟继鹏摄 中新社记者:应如何客观评价,中国在发展和保护新疆各族人民群众劳动权工作中取得的成果? 倪文艳:中国在发展和保护新疆各族人民群众劳动权工作中取得的成果,体现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的实践创新。 其一,国家义务的主动履行,破解“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对立困局。全球范围内,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往往被视为零和博弈。新疆的实践打破了这一困局,中国政府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民族文化旅游、传统手工艺等产业发展,以数字技术赋能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少数民族妇女就业,实现了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与劳动权保障的深度融合,创造了文化保护与就业增长的双赢格局。 其二,劳动尊严权的多维保障,对“体面劳动”标准的超越性实践。国际劳工组织倡导的“体面劳动”包含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工人权利和社会对话等战略目标。新疆的实践在落实这些目标的基础上,对劳动尊严权进行了多维拓展。在现代化进程中,国家义务的积极履行为新疆各族群众抵御市场经济风险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劳动者不仅获得稳定收入,更在技能提升中实现自我价值,就业权的实现成为参与发展、分享成果的重要途径。 其三,以执法实效保障权利落地,彰显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渐进实现。新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构建覆盖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的全方位权益保护体系。执法实践表明,劳动权保护不仅存在于法律文本,更通过常态化执法切实转化为劳动者的权利,实现了从“纸面权利”到“现实权利”的实质转化。 其四,打破“人权分割”局限,实现权利保障的整体性协同。新疆遵循人权不可分割性原则,在实施层面统筹劳动权与关联权利的协同保障。通过劳动权与适当生活水准权的保障性衔接,劳动权与受教育权保障的相互赋能、劳动权与新型权利的协同保障,构建起相互支撑、协同推进的权利保障体系。 其五,超越“人权主体原子化”陷阱,实现集体人权与个体发展的协同推进。中国少数民族权利保护通过制度设计,实现各民族平等劳动权的实质保障。新依托区域协作、对口援疆等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将发达地区的资金、技术、人才优势与新疆本地资源优势相结合,推动了区域协同发展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过程中,各族群众在共同劳动中增进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了“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生动局面。这种集体人权与个体发展的协同推进,也为国际劳工公约的深化发展贡献了中国经验。 2025年9月10日,位于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城西门村的红石榴电商直播孵化基地,电商主播在进行直播。 中新社记者 王紫儒 摄 中新社记者:中国新疆劳动权实践创新的创造性作用及其世界意义是什么? 倪文艳:当前国际格局正经历深刻变革,逆全球化浪潮与地缘政治重组相互交织。在此背景下,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深化,新疆作为核心区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新疆劳动权保障问题已不仅是区域性事务,而是涉及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维护产业链安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础设施。因此,必须将劳动权保障提升为国家战略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战略清醒应对战略博弈。通过将劳动权保障的新疆实践转化为可复制、可验证、可持续的制度性公共产品,能有效抵御西方不实指控,更能在推进全球发展议程中把握主动权。 中国新疆在劳动权保障领域的实践探索,立足民族地区发展实际,遵循人权保障的内在规律,形成了一条以民族平等为基石、以渐进性实现为原则、以权利协同为路径的劳动权保障新路。这一实践不仅有效保障了新疆各族群众的劳动权益,更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探索符合自身国情的人权保障模式提供了重要借鉴。 受访者简介: 倪文艳。受访者供图 倪文艳,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讲师,法治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族法学、人权法学。在《人权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并主持多项省部级专项课题重点项目。 【中国新闻社】中国劳动法治建设如何在新疆“结出新果”?
2026-03-22
我国检察指导性案例是植根于本土法治实践的特色产品,也是彰显中国司法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检察指导性案例已成为我国统一法律适用、完善法律体系、实现法律监督的重要法治实践成果。实践中,如何清晰定位检察指导性案例的价值功能,推动其在统一法律适用、体现监督属性、满足实践需求方面发挥更大效能,是值得深入思考的课题。 当前,检察指导性案例在实践应用中仍面临一些困境。在效力定位上,尽管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下称“最高检2019年规定”)将检察指导性案例的效力由“可以参照”修改为“应当参照”,但“应当”与“参照”在规范意涵上存在内在张力,且其中“可以引述相关指导性案例进行释法说理”的表述,弱化了其强制适用效果。在体系构建上,案例供给存在某些短板,新型犯罪、复杂纠纷领域覆盖不足,更新与退出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配套制度上,统一高效的案例检索机制还需健全,效果评估与实践反馈渠道不畅,制约了检察指导性案例从“文本规范”转化为“实践效力”,影响其指导功能的充分发挥。 破解上述实践困境,其关键在于明晰检察指导性案例的价值功能定位: 一是法律适用的指引功能。该功能旨在通过发布具有示范性的典型案例,为各级检察机关办案提供明确、统一的法律适用标准,从而有效解决法律条文的抽象性与滞后性所带来的适用难题。抽象性特征往往指向制定法内涵不确定的法律概念,旨在涵摄多样事实情境,滞后性特征通常引发制定法无法与社会快速发展同步,导致法律规范临时缺位。检察指导性案例源于司法实践,通过解构典型案例的法律推理与办案逻辑,示范法律要义精准阐释与规范漏洞合理填补,实现个案事实与法律规范的有机衔接,强化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的指导作用,从而促进司法实践的统一。 二是法律发展的演进功能。该功能旨在通过发布具有前瞻性的典型案例,提升法律体系的适应性与进化性,以应对社会变迁中的新问题。检察指导性案例通过提炼新型、疑难案件的法律推理与办案规则,示范如何填补法律漏洞、拓展法律解释边界,从而为法律规范的完善提供实践支撑。这不仅能引导检察官在类案处理中预见法律发展趋势,还能向立法机关和相关司法机关反馈司法需求,促进法律条文的修订与司法解释的更新,最终实现法律体系的动态平衡与持续发展。这种实践反馈机制构成了法律体系自我完善的闭环,不仅降低了法律修订的试错成本,更实现了法律规则与社会治理需求之间的良性互动,巩固了法治建设的根基。 三是法律监督的约束功能。该功能旨在通过发布具有约束力的典型案例,对司法行为施加规范性制约,确保法律监督的权威性。一方面,通过提供统一执法标准,监督公安机关在侦查、取证、强制措施等环节的合法性,防止程序违法和证据瑕疵。另一方面,通过确立权威的法律适用标准与办案规则,监督审判机关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及量刑裁决等环节的合法性与统一性。法律监督对象的纵向扩展来源于对法律监督权的精准解读,不仅有助于减少司法腐败风险,还能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 基于此,有必要结合检察指导性案例的实际运行情况,从立法保障、机制创新与技术支撑等方面加强检察指导性案例制度建设,以充分释放其制度效能。 立法切入:稳步提升指导性案例的刚性效力。在立法上,建议明确规定在办理特定案件时必须援引相关指导性案例,确立强制援引机制,实现从隐性适用向明示参照的制度转变。应将“最高检2019年规定”中的“可以引述”改为“应当引述”,从而进一步强化指导性案例的刚性效力,有效统一裁判尺度,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 完善机制:系统构建检察指导性案例的平台体系。这需要系统性拓展案例来源,确保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重点领域,并重点关注新兴热点问题。具体操作上,可通过建立全国性案例征集机制,鼓励各级检察院定期提交代表性案例,同时引入专家评审团对案例的典型性、指导性进行严格筛选,确保入选案例能反映司法实践的最新动态。应加强跨部门协作,例如,与法院、公安机关及学术机构共享案例资源,动态更新案例库内容,全面覆盖法律盲区。同时,建立科学的案例分类与标签体系,细化至具体罪名、争议焦点和法律适用难点,提升案例库的体系性和科学性,强化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外,为提升指导性案例的质量和指导性,亟须构建制度化的退出机制。通过定期清理已不再适应司法实践需求的案例,实现检察指导性案例体系的动态优化与良性循环,最终促进司法公正和统一。 数字赋能:全面优化检察指导性案例的配套制度。这要求构建覆盖全国、层级清晰的检察案例数据库平台,实现指导性案例的智能检索与动态更新。平台应具备多维度标签分类功能,支持检察官通过案由、争议焦点等要素精准定位类案,并嵌入类案推送、条文关联、文书生成等机制。辅助检察官准确识别潜在监督要点,提升案例参照的便捷性与准确性。在此基础上,强化平台数据挖掘与学习功能,定期生成案例应用分析报告,识别高频引用点和适用难点,反向指导案例的遴选、编纂与更新工作,形成“应用—反馈—优化”的动态闭环。此外,开发智能化辅助工具,对指导性案例的援引和采纳情况进行系统追踪,对违反背离案例或随意援引的情形予以记录,并通过数据分析将上述情况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范围,从而推动形成以数据驱动、智能协同为特征的案例指导新生态。 综上,唯有构建立法保障、机制创新与技术支撑三位一体的协同框架,方能突破援引不足与适用碎片化的现实困境,使检察指导性案例真正成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升法律监督效能的重要引擎,进而推动检察监督从个案参照向规则治理的系统性跃升。 (作者为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讲师、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研究员) 【检察日报】明晰价值定位 推动检察指导性案例制度有效运行
2026-03-22
3月17日,西北政法大学纪委召开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培训会。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志彬参加会议并讲话,校纪委委员,全体专职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校风廉洁信息员等10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校纪委副书记杨华主持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省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干部会议精神。纪检监察室主任王浩作《西北政法大学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工作清单》解释及工作辅导。原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杨军介绍纪检委员履职工作经验。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学校纪检监察巡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十四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三化”建设年行动为统领,持续强化政治监督,保持高压态势正风肃纪反腐,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着力打造廉洁育人特色品牌,不断加强能力建设锻造忠诚铁军,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做好2026年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高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挑战,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聚焦核心任务,精准落实五次全会部署要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学校工作要求落地见效;要正视突出问题,找准履职尽责短板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自我革命补齐短板强弱项;要锤炼过硬本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凝聚学校纪检监察巡察工作强大合力。 此次培训是该校纪委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三化”建设年行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具体举措,目的是通过系统学习和集中培训,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进一步强化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政策水平和纪法素养,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秦风网】西北政法大学:召开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培训会
2026-03-20
在数字技术深度迭代以及网络空间泛在化拓展的时代背景下,网络已然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关键要素,为民众的沟通互动与信息获取提供了显著便利。然而,网络空间的无界性与匿名化特征也引发了网络暴力这一突出难题,其呈现出手段复合化、主体匿名化、危害辐射化的发展态势,对公民人格权、社会公共秩序乃至数字文明生态造成了系统性风险。 近年来,我国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将“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借助立法完善、司法创新、技术赋能等多元化举措,初步构建起多维度的网络暴力治理体系,营造出多方协同的治理新范式。但在实践推进过程中,依旧存在法律适配性欠佳、跨部门协同效能低下、科技赋能能力薄弱等一系列困境与问题,亟须将党建优势转化为网络空间的治理效能,以党建为统领着力破解治理困境,推动网络生态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党建引领强根基,筑牢网络暴力治理红色堡垒。立足网络暴力的传播特征与治理需求,坚持以党建引领网络暴力治理高质量发展,以“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作为核心驱动,创新性地探索网络暴力治理的高质量发展路径。通过聚焦党建赋能科技、部门党建联建、党员带动群众参与这3个主要维度,促使治理资源向网络空间延伸、治理效能全面提升、治理合力广泛汇聚,持续为网络暴力治理注入新的动力,构建全域覆盖、响应及时、保障有力的数字空间安全保障体系。 党建赋能科技创新,筑牢治理质效提升根基。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大力推进网络暴力治理数字化转型,依托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性,构建电子证据固定与追溯系统,实现网络暴力信息全流程操作留痕,保障证据链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社交媒体及各类网络平台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与关联分析,构建全国性网络暴力信息数据库,为执法司法机关快速取证提供技术支撑。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优化网络平台智能审核系统,构建“人工复核+智能识别”的双重审核体系,有效遏制网络暴力信息的传播扩散。 党建引领部门协同,激活治理效能释放活力。将党组织建在治理网格上,把公安、司法、网信、民政等多部门的治理力量深度融入网络暴力治理体系,构建以网信部门党组织为协调核心,公安、司法、平台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的联合治理团队,促进治理资源与治理需求的精准适配。多部门常态化推进网络暴力线索排查、联合执法、案件会商等工作。与此同时,依托党建联建平台搭建民意沟通的桥梁,精准化解平台审核不及时、举报反馈效率低等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群众对网络暴力治理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 党员带动群众参与,汇聚治理合力磅礴力量。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培育网络暴力治理的共建合力,借助普法宣传、案例警示等途径激发公众的参与积极性,引导网民自觉抵御网络暴力。深化警民协同机制,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联合公众力量开展“网络清朗”等主题活动。此外,在重点领域强化治理保障,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项措施,在重大活动网络舆情保障工作中严格落实党员值守制度,推动构建党员带头、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网络暴力治理全新格局。 【商洛日报】董昊赟 刘博洋:坚持党建领航 筑牢网络安全治理根基:https://eslrb.slrbs.com/slrb/20260317/html/content_20260317003007.htm#page/3
2026-03-19
为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3月17日下午,西北政法大学召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座谈会。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常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学校研究生院院长陈玺主持。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民族事务治理的重要基本法,是一部全面规定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综合性法律。西北政法大学长期以来为西北地区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整合校内多学科力量形成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保障的稳定研究团队。团队在法治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基本理论、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西北地区国家安全等领域成果突出。学校将以学习、宣传、研究《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契机,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资政建言等方面为国家作出更多贡献。 与会人员结合自身教学科研、学习生活与工作实际,围绕法治引领民族团结、深化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实践等主题逐一交流发言。大家认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高校作为育人阵地,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立德树人全过程。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召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座谈会
2026-03-19
刚刚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3月17日下午,西北政法大学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座谈会,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来自汉族、维吾尔族、藏族、壮族、回族、蒙古族、彝族、满族、苗族、哈萨克族等各民族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结合自身教学科研、学习生活与工作实际,围绕法治引领民族团结、深化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实践等主题进行交流发言。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常安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刚刚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宪法性法律,是我国民族事务治理的重要基本法,是一部全面规定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综合性法律,促进性立法是其典型特色。西北政法大学长期以来,为西北地区国家安全与稳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整合校内多学科力量形成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保障的稳定研究团队,在法治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基本理论、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西北地区国家安全、涉民族人权外宣等方面成果突出。我们要以学习、宣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契机,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资政建言等方面为国家作出更多西法大人的贡献。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玺在主持会议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国家、社会、公民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法律规范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夯实民族复兴伟业的根基,使民族团结进步成为全社会共同行动。 与会师生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与责任等多个方面作出制度设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从理论思想层面正式落实到了法律制度体系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责任,坚定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用法律武器有效防范和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高校作为育人阵地,更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立德树人全过程。 本次会议由西北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办,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统战部、法治学院、行政法学院、陕西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协办。 【中国社会科学网】以法治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之基——西北政法大学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座谈会
2026-03-18
3月13日,“《生态环境法典》:开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篇章”学术研讨会暨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仪式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与会学者深入解读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的体系创新与时代价值。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表示,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连接抽象的法理与具体的生活,连接厚重的历史文本与鲜活的社会实践,为国家发展与公民的切身权益搭建桥梁,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宣讲团的成立,是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生动实践,是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投入《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和研究的重要举措。宣讲团要坚持研以致用,深学细讲,争取产出更多高质量研究成果。 《生态环境法典》旨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郭武军表示,《生态环境法典》的通过,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入全面法治化的新阶段。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雅丽表示,《生态环境法典》为陕西省统筹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的工作要求,聚焦法典落地实施,扎实推进相关地方性法规的专项清理完善,做好配套立法修订完善工作,全力推动地方立法与《生态环境法典》无缝衔接、同频共振,确保法典精神在陕西落地生根、贯彻实施。 会议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西北政法大学等单位主办。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
2026-03-16
3月13日上午,“《生态环境法典》:开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篇章”学术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会上,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为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授旗。 赵万东表示,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的成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具体举措,希望宣讲团迅速架起法典与公众之间的桥梁,扛起时代责任,全方位、多层次加强生态环境法典的宣传,坚持研以致用、深学细讲,争取产出更多高质量研究成果。 《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确立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迈向了系统化、集成化、法典化的全新阶段。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依托学校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研室建设,由专业教师、在读学生与校友共同参与。 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团长韩利琳教授、副团长薛亮教授表示,将立即行动,凝心聚力,踔厉奋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投入到法典的学习、宣传和实践中去,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西北政法大学的力量。 【西部法治报】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 【西安发布】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授旗成立
2026-03-144月19日,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在海口正式发起筹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后,国内首个聚焦营商环境与法治宣传教育交叉领域的专业智库平台,标志着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添重要智力支撑。 2025年12月,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启动,制度型开放进入实质性阶段。境内关外政策交汇、国际国内规则叠合,市场主体的规则预期与权益保障不仅依赖制度设计的完备性,更取决于法治认知的普及深度与规则实施的社会共识。 正是回应这一时代课题,由西北政法大学数字社会治理研究院与海南省开放型经济研究会牵头,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融媒体学院)、华东政法大学韬奋新闻传播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海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共九家单位共同发起筹建研究院,致力于打造立法精神与地方实践之间的知识中介。 签约仪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指出,全民普法四十年是法治史上的伟大创举。他特别强调,在自贸港语境下,法治宣传教育需实现“全民基础普法、精准规则教育、国际法治传播”三个层次的统一,研究院作为立法精神与地方实践之间的连接枢纽,正是“纸面之法”转化为“行动之法”的关键一环。 海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剑华表示,高水平开放越深入,法治化营商环境越重要。他希望研究院能够成为对接国际规则的法治智库、企业合规经营的“法治医生”,真正让“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从政策倡导走向社会行动。 法治智库的落地,最终要依靠高校的学术支撑。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结合学校在中亚法治研究、企业合规服务等领域的扎实积累表示,研究院将把课题立在开放前沿,把人才育在实践一线,把法治文化传向国际舞台。 会上,九家发起单位共同签署共建协议,“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多语种智能教育平台”正式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大学生法治宣讲团同时获授旗。据介绍,研究院实行轮值理事长制,秘书处常设海南,每年将系统推进法治宣讲、课题研究、合规指导等五项重点工作。 在随后举行的首届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发展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围绕制度创新、涉外法治、数字治理、国际传播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专家一致认为,研究院的成立恰逢其时,必将为海南自贸港打造“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营商环境注入坚实的法治力量与人才动能。 【法治日报】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发起筹建签约仪式在海口举办 【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筹建签约 【三沙卫视】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发起筹建签约仪式在海口举行
近日,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推进组织架构优化升级,对标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专家组九个领域,正式组建成立财政经济、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社会法治、科学技术、教育人才、文化艺术、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九个专门委员会。 会议现场,各专委会负责人作年度工作思路汇报,专委会班子成员集体履新见面,展示履职风采,标志着我省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专业化队伍建设迈入新阶段。 省知联会成立的九个专委会,紧密对标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专家组领域设置,精准对接国家发展战略与全省中心工作,实现了专业领域全覆盖、职能定位全契合。今后,各专委会将立足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智力密集、人才荟萃、联系广泛的独特优势,紧盯经济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升级、法治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引育、文化传承、民生保障、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研走访、积极建言资政,将党外知识分子智慧力量融入全省发展大局。 九个专委会风采展示 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陈斌、陈双蓉、汪灏、曾卫红、王文、殷敬忠、阎明、刘博、苏斌 财政经济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十四届人大代表、陕西山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领衔,集聚全省财政、金融、经济研究高端人才,紧扣宏观经济走势,研判发展形势,精准建言助力经济稳健发展。 部分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钱勋、施艳春、张继文、何建刚、南雨辰、徐世彦 农业农村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常务理事、杨凌示范区展览局副局长何建刚领衔,汇聚“三农”领域资深专家与行业精英,聚焦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深耕基层调研,聚力赋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刘红忠、祁圣君、白崇文、胡炳樑、丁群、苏斌、马向超 产业发展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副所长胡炳樑领衔,集结产业领军人才与企业中坚力量,紧盯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助力产业链优化升级,助推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孙迪、王洪、王欣、杜洋、常安、何小勇、彭何利、苏青、倪文艳 社会法治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十三届省政协委员、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常安领衔,荟萃法学名家与社会治理专业力量,聚焦法治建设与基层治理,践行法治理念,用心用情护航社会和谐稳定。 部分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王鹏、丁群、刘红忠、景蔚萱、彭斌 科学技术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十三届省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明领衔,汇聚两院院士、科研领军人才及青年科创骨干,聚焦前沿科技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全力激活全域创新内生动力。 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陈磊、张红春、杨文力、武小川、陈捷、王彬羽、丁金闪 教育人才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西安美术学院副院长武小川领衔,云集教育界名师大家与人才工作专家,深耕教育事业发展,统筹人才培育、引进与服务,筑牢区域人才发展坚实根基。 部分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邵晓军、吕仙利、张红春、鱼照梁、申虹、王欣、金中 文化艺术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十三届省政协常委、陕西省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会长张涛领衔,汇聚文艺名家、文博学者与文旅行业翘楚,深挖地域文化底蕴,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助推文化事业与文旅产业繁荣发展。 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高瑛、王江华、赵媛、段降龙、种铁、温红侠、刘仲伟、延华 卫生健康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省人民医院副院长段降龙领衔,集结三甲医院、医学类高校学科带头人、卫健领域专家,聚焦公共卫生建设与民生医疗服务,守护群众身心健康。 班子成员合影,从左至右依次为:马纪涛、董文倩、赵超英、李云松、岳超、王希琴、马恩泽 生态环境专委会由省知联会副会长、十三届省政协委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学院执行院长李云松领衔,集聚全省生态环保领域专业人才,严守生态保护底线,助力绿色低碳与生态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知联会将持续锚定对标方向,建强用好九个专委会平台,拓宽吸纳渠道、汇聚各界英才,凝聚党外知识分子共识合力,提升建言献策质效,以专业智慧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前,省知联会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研究审议了九个专委会主任名单及相关事宜。 【三秦统战】对标顶层布局 汇聚群英智慧——省知联会九个专委会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