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私法法典(学会建议稿)编纂工作会议在西安举行

  • 2020年12月25日
  • 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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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0日,中国国际私法法典(学会建议稿)编纂工作会议在西安曲江宾馆举行。此次会议由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和我校主办,我校国际法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承办。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黄进教授,我校党委书记孙国华,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肖永平教授,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郭玉军教授,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仁山教授,副会长、我校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王瀚教授,副会长、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等出席了开幕式,会议开幕式由我校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教授主持。

孙国华代表我校向莅临会议的黄进会长及全体与会专家致欢迎辞。孙国华指出,今年11月,中共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提到,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建设法治强国的必然要求。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必须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发展和涉外法治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加强国际法运用,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凝聚了我国国际私法理论实务界的顶级专家,长期致力于国际私法理论、立法与法律实践研究,在学术研究、立法咨询、人才培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与会专家通过深入研讨交流,一定会为推动我国涉外法治立法体系的完善、为我国对外开放法治完善作出有益探索。

黄进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2020年是特殊的一年,新冠疫情仍在肆虐,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面临严峻挑战,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一系列尖锐复杂的国际关系和国际问题既拓展了我们专家学者研究的视域,也对我国国际法学事业发展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起草国际私法典既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需要,也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国民法典即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对民法典域外适用起基础性作用的国际私法立法也需要做出相应调整,予以积极的回应,这也是当下国际私法学会和学界同仁的使命与责任。黄进强调,十九届五中全会决定特别要求,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发展和涉外法治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加强国际法运用。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需要处理好国际与国内、守规与创新、理论与实践以及新法与旧规的关系。学界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和与时俱进的工作指导思想,集思广益,研究好、编纂好中国国际私法典。

座谈交流环节由黄进教授主持。常务副会长肖永平教授、副会长刘仁山教授、郭玉军教授、王瀚教授、王国华教授以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袁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刘力教授、宋连斌教授、中山大学罗剑雯教授、安徽大学汪金兰教授、上海师范大学邓杰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晓教授、华东政法大学袁发强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张春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徐伟功教授、向在胜教授和黄志慧副教授、我校孙尚鸿教授和刘萍教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邹国勇副教授、乔雄兵副教授、甘勇副教授围绕建议稿体系、结构、框架以及分工协同等有关议题展开深入的交流与讨论。在本次会议上,专家学者们就国际私法法典编纂工作的一些问题达成了重要共识。

会议闭幕式由王瀚教授主持。肖永平教授作会议总结,他指出,中国国际私法典的编纂关涉外国民商事立法在中国的域内适用、关涉中国民商事法律的域外适用,以及我国法域外适用体系建设,意义重大,我们将努力推进争取将国际私法典的编纂纳入国家立法规划。就编纂工作而言,须做好集成化、体系化和协调化,明晰工作目标和关键时间节点,关注建议稿对于立法者和实务界的双重影响,学会同仁应在理论研究方面关注国际私法与民法典以及法律实务界的互动,围绕这一主题进行学术讨论、展开学术对话,进一步提升国际私法在法学学科及研究领域的影响力。

为满足我国国际私法立法与实践发展的现实需求,服务国家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在2019年年会期间决定成立中国国际私法法典(学会建议稿)编纂工作小组。本次会议是工作小组自2019年钦州举办首次研讨活动之后召开的第二次专题工作会议,与会专家学者发表独到见解,积极建言献策,分工协作,对推动国际私法法典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供稿:国际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