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杨宗科:探索社会治理研究创新的“西北特色”

  • 2020年07月09日
  • 法制日报·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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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学科资治 人才强治

探索社会治理研究创新的“西北特色”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

 

杨宗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宣示了“中国之制”的显著优势和“中国之治”的发展方向。“中国之治”的根本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关键是实行良法善治。不断提升包括社会治理在内的“中国之治”的效果,离不开社会治理学科的支撑和社会治理人才的保障。长期以来,西北政法大学围绕社会治理问题,在学科资治、人才强治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社会治理离不开法治保障

法治是现代社会最有效的治理方式,法治和治理的关系十分密切。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可以说,依法治国本来就包括依法管理社会,但是,具体到社会治理当中,人们的认识并不一致。曾经在一个时期,我们提出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其中并没有法治保障的内容。对此,我校的专家学者敏锐地认识到,缺少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并不完整。我们围绕社会管理与法治保障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在《法学杂志》等专业刊物发表了《创新社会管理的立法机制》《社会管理创新与司法能动》《中国古代社会管理的基本经验》等系列学术论文。并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法治保障》的研究报告。

201155日,“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贾宇教授(原西北政法大学校长、现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中央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作了题为“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的专题报告,明确指出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向是走向法治化,并分析了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法治保障的基本任务和应当把握的主要问题。

同年,中国法学会将西北政法大学申报的《社会管理的法治化研究》课题确定为2011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重大课题予以立项。随后,我校研究团队推出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的地方经验与实践探索》《中性政府、法治理念与共同富裕》《西方社会管理模式的发展变迁及启示》等一批学术成果,“社会管理创新需要法治保障”的观点在全国学界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并且得到了最高决策层的重视。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明确了法治保障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十九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理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提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可以说,在社会治理理论创新之中,凝聚着西北政法大学的贡献。

创建社会治理学科平台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自2005年开始,西北政法大学与浙江诸暨市合作开展以“枫桥经验”为代表的社会治理经验总结和理论提升工作。汪世荣教授担任主编、十多位教师参与撰写的《“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第1版)》于2008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后,受到全国政法系统和学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关注。2018年,“西北政法大学基层社会法律治理研究团队”再度与诸暨市政府合作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一次性推出3本研究专著:《“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证研究》《人民调解的“枫桥经验”》和《“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第2版)》,形成了关于新时代社会治理研究的系统化成果,在研究过程中打造了一支专注于社会治理问题的科研队伍,搭建了“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等学科创新平台。

此外,西北政法大学还与甘肃陇县,深圳福田,陕西王益、富县、汉阴、留坝、榆阳等地合作共建了一批基层社会治理研究基地,对“能动主义司法模式”“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红旗经验”“两说一联”“321基层治理工作法”“院坝议事”“十个没有”等基层社会治理经验进行了科学总结,形成了一批高水平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和智库成果,既促进了社会治理学科体系的创建,又为推进社会治理科学化、法治化提供了理论支撑。

培养高素质社会治理专门人才

治国安邦,人才为要。近年来,西北政法大学充分发挥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积极探索新时代社会治理人才培养规律,形成了从本科层次到硕士、博士层次的全方位社会治理人才培养体系。其中,本科层次主要培养法学、公安、反恐、公共管理、社会工作等类型的社会治理专门人才,以满足“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需要的纠纷调处化解人才、社会治安人才、公共安全人才、基层治理人才、国家安全人才。

在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目前承担着全国法学学科唯一的“服务西北大区稳定发展与国家安全”法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高素质社会治理人才培养的教育改革成果《法科研究生科研能力协同培养机制的探索——以“枫桥经验”十三年研究为参照》荣获“陕西省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

多年来,西北政法大学培养了一大批国家急需的社会治理人才,在促进国家法治建设和西北地区的稳定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