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褚宸舸教授荣获全国禁毒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 2020年06月23日
  • 行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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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日上午,国家禁毒委员会召开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议,我校行政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褚宸舸教授荣获“全国禁毒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表彰会议由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孟扬同志主持。会议首先由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同志传达习近平同志的贺信和指示。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国家禁毒办主任刘跃进同志宣读《关于表彰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发言后,赵克志同志做重要讲话。会议在国务院小礼堂设立主会场,各省、市、县(区)设立分会场,采取视频会议方式开至区县。陕西省分会场设在陕西省政府视频会议室,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在省级分会场集中参会。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厅厅长胡明朗同志会议前接见了褚宸舸教授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代表,并在会后同省禁毒委其他领导一起跟大家合影留念。

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中央批准,每五年由国家禁毒委评选一次的政府奖,是全国禁毒战线的最高荣誉。本次表彰2015年以来在禁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10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由基层单位、社会组织推荐,市、省和国家三级禁毒委逐级遴选、审核并经公示产生。

褚宸舸教授是本次获得表彰的100名先进个人中唯一的法学专家。他是全国知名的毒品法律治理问题专家,近年来陆续出版《中国禁毒法治论》《吸毒管控法治论》两部个人专著。他主持完成禁毒方面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在《光明日报》《浙江社会科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科版)》《刑法论丛》《山东警察学院学报》等报刊发表禁毒主题的论文40余篇。他积极服务国家和地方的禁毒工作。2016年,他曾被国家禁毒委聘为中国毒品滥用防治专家委员会委员,并参加国家禁毒办禁毒法修改小组工作。近年来,他多次受省禁毒办、团省委、西安市禁毒办、西安市法学会、铜川市禁毒办、宝鸡市禁毒办、周至县禁毒办的委托和邀请,在陕西禁毒政策和立法、培训、第三方评估、建言献策、禁毒辩论、演讲比赛等方面做了重要贡献。他兼任共青团陕西省委权益部副部长,大力推动陕西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他还组建和指导西北政法大学禁毒防艾社团工作,积极引导大学生参与禁毒工作。2017年,他获得陕西省综治委“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9年,他获得陕西省教育厅、禁毒办“全省新时代毒品预防教育优秀教师”荣誉称号。20206月,陕西卫视和陕西省禁毒委联合录制《陕西禁毒故事:育人授业 携梦前行》在陕西卫视都市青春频道和“学习强国”播放,对他立足科研教学服务国家和地方禁毒工作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供稿:行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