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杨宗科教授主持召开《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 2018年05月23日
  • 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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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和西北政法大学共建的“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任杨宗科教授主持了会议,西安思源学院校长李维民教授,西安翻译学院校长韩江水教授受邀出席会议。校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闫亚林研究员,立法研究所所长朱继萍教授,经济法学院曹燕教授、席晓娟副教授,教育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管华教授、副主任刘璞副教授,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办公室主任刘峰博士参加了会议。

李维民校长献身于民办教育事业28年,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举办者、教职工和学生的权益保障问题,要解决民办学校的税收、教职工的工资待遇和生均经费问题,坚持“不论营利非营利都是公益,不论公办民办都是党办”的原则。

韩江水校长联系实际,从政府支持和守法、二级学院党组织建设、稳定教职工队伍、完善治理结构、量大面广的贫困学生的扶持、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团队建设等各个方面谈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期待。

朱继萍教授从上下位法的衔接、权力与责任的匹配和立法语言的规范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曹燕教授认为,保障民办高校教师薪酬不低于当地教师的一般标准,事关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席晓娟副教授从公司法和财税法角度对如何实现对民办教育的“促进”提出了修改意见。刘璞副教授从加强对公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的监管、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刘峰博士从法律责任、向分类管理过渡和语言表述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杨宗科校长高度评价了会议所取得的成果,指出:一、要紧紧抓住“促进”这个关键,在立法如何促进民办教育发展问题上下功夫,在财税法、公司法和劳动法等各部法律的衔接协调上做文章;二、要发挥政法大学特色,立足于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实现权力(利)与责任的均衡,在法律责任章节上出亮点;三、要放宽历史的视界,着眼于三十年前宪法“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的修改,彰显民办教育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一部分的重要地位,实现公平对待。

2017年12月1日,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发布《关于合作建设教育立法研究基地的函》(教政法司函[2017]83号),决定与西北政法大学合作共建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我校是全国十所入选高校中唯一的非部属高校,也是西北地区唯一入选的高校,反映了我校立法学、教育法学的研究与实践在全国的影响力。

2018年3月27日,受杨宗科校长委托,管华教授、刘璞副教授参加了在中南大学举办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专题研讨及教育立法基地工作协调会”。会后,研究基地先后向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提交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中的法律责任专题报告》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中)》等三部咨询报告。前两份报告中提出的多项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得到了采纳。本次会议,将形成我校研究基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完整咨询意见。下半年,研究基地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集中精力推进学前教育立法,并建立长效机制,致力于打造独具特色的国家级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