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研讨会暨项目成果鉴定会在北京召开

  • 2018年07月11日
  • 西北政法大学
关注西法大官网
微信
微博
Qzone
网址
打印
阅读

7月10日下午,由中国法学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和中共诸暨市委承办的“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研讨会暨项目成果鉴定会在北京友谊宾馆召开。来自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法学会、《法制日报》社、浙江省法学会、中共绍兴市委、中共诸暨市政法委等部门、单位以及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高校30余位领导、专家参加了会议。校长杨宗科教授,校长助理、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汪世荣教授参加了会议。

与会专家就“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现代化进行了深入研讨,对西北政法大学承担的中国法学会《“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重大课题专项委托课题、西北政法大学和中共诸暨市政法委合作课题《“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实证研究》项目成果进行了结项鉴定。

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重大课题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其江主持,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重大课题领导小组副组长、专家组组长张文显教授,绍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凌志锋,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教授等分别致辞。

杨宗科指出,西北政法大学和诸暨市的合作研究,已经持续进行了13年。本成果属于西北政法大学与诸暨市再次“联姻”的产物。早在2008年,西北政法大学与诸暨市人民政府合作课题成果汪世荣教授主编的《“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后,受到政法系统和学界肯定和关注。2017年5月学校与诸暨市政法委合作,共同开展研究。课题组在汪世荣教授主持、领导下,由褚宸舸教授具体负责实施,一年内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集中调研、十余次分散调研活动,运用实证研究方法,重点对近十年“枫桥经验”的发展变化进行梳理。课题研究了新时代“升级版”的“枫桥经验”,为研究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素材、典型案例。研究过程中,课题组成员发表阶段性研究成果20余篇,其中,两篇成果获得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新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创新”主题征文一等奖,三篇分别获得了二等奖、三等奖。

课题主持人、最高人民司改办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汪世荣教授在发言中对中国法学会领导和专家们表示衷心感谢,指出专家们的悉心指导保证了成果的品质。他介绍了项目组的人员组成,本项目组由老、中、青三代学者组成,研究人员的主体是褚宸舸教授等中青年专家。研究过程中,项目组吸收博士、硕士研究生参与调研、写作,将科研项目作为教学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使得教学和科研相互促进,为“枫桥经验”的持续研究培养、储备人才。他重点介绍了成果的主要内容:第一,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的格局,需要从治理方式、治理重心、治理成效等方面进行实证总结。第二,通过多元方式,有效预防、化解纠纷成为“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基层政权之间建立合作互动的治理关系,调动社会力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第三,基层社会治理中应处理好党委、政府、基层群众组织、各类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将传统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枫桥经验”运用到城市社区、企业乃至网络。本项成果聚焦基层社会治理的措施和方法创新,总结“枫桥经验”的成效,立足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的完善,总结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枫桥经验”所呈现的案例、数据和机制、作法,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提供了鲜活的实践样本。

在研讨与鉴定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如林,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张鸣起,法制日报社总编辑张亚,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王会伟,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胡增印,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曹诗权,《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张新宝教授,清华大学林来梵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范愉教授,绍兴市综治办副主任、市法学会副会长戴大新,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指导处处长龙飞等专家分别提出了鉴定意见。专家们认为,该课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现代意义和实践意义,有助于升华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经验”。 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实践导向,从治理目标、治理特质、治理方式、治理领域、治理模式、治理成效等全方位、综合性的对 “枫桥经验”进行写实性的呈现,较好地解决了地方性经验和普适性知识有机结合的问题。同时,与会专家对成果的完善也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