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发表我校博士生文章:培育社会土壤 厚植思想根基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 2018年08月11日
  • 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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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9日人民日报第7版(理论)“新知新觉”专栏发表我校2017级博士生吕江鸿同学的文章《培育社会土壤 厚植思想根基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文章从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从中华优秀法律文化中汲取营养等三个方面阐述,法律之所以值得信仰,是因为它不仅仅是一种工具,而且蕴含着人类追求的崇高价值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需要与中国人的精神结构、文明基因、历史传统对接,这样才能厚植法治文化的思想根基,实现人人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形成先进法治文化形态和法治进步状态,要注重研究我国古代法治文化传统和制度的成败得失,整理和发现能够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法治实践经验,汲取营养、择善而用,深入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法律文化,使之焕发出时代价值。实现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协调法治发展过程中的传统因素与现代因素,继续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需要注重培育法治的社会土壤,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让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现出鲜明的民族性、时代性、人民性。该文章相继在人民网、光明网、中华网、求是网、党建网、神州网、新浪网、央广网、中工网、金羊网、中国军网、中国文明网、中国人权网、法律社科网、新华报业网、中国社会科学网、河北新闻网、陕西党建网、山东齐鲁网、西安新闻网、德州新闻网、甘肃庆阳网、湘潭在线等中央、省、直辖市、自治区、地级市(地区)网站报刊转载,并在光明理论动态“解析理论热点,探求行动方略”中以“法治建设可从中华优秀法律文化中汲取营养”摘录探讨。原文转载如下:

培育社会土壤 厚植思想根基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新知新觉)

吕江鸿

《 人民日报 》( 2018年08月09日 07 版)

法治建设是制度建设、机制建设、文化建设的有机统一,浓厚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生动力和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推进,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继续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需要注重培育法治的社会土壤,厚植思想根基,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努力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需要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应通过开展各种富有感染力、亲和力的法治教育活动,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道德层面引导,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道德底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道德滋润人心的作用,以道德伦理力量引导社会成员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在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法治理念的培养离不开法治环境的熏陶与潜移默化的影响。没有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理念的培养就会步履维艰。良好的法治环境也有利于促进人民群众积极主动投入法治建设。因此,应把法治理念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践中,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进程中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让法治变得具体可感,将法治理念转化为现实行动。如今,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践行法治,遵守法律规范是关键。要尊崇宪法和法律权威,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让人们把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行为习惯,把“纸面上的法”真正落实为“行动中的法”。同时,严格执法是最有效的普法。只有法律执行落到实处,有效维护公平正义,人民群众才会相信法律,才能自觉维护法治尊严,形成法治文化繁荣发展的社会土壤。

从中华优秀法律文化中汲取营养。法律之所以值得信仰,是因为它不仅仅是一种工具,而且蕴含着人类追求的崇高价值目标。在一个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实现人人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在文化方面,需要让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中国人的精神结构、文明基因、历史传统对接,这样才能厚植法治文化的思想根基。古代中国对法治有过丰富的理论总结和实践探索。“法令至行、公平无私”“以道为常、以法为本”“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等体现出古代中国人对法治的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形成先进法治文化形态和法治进步状态,要注重研究我国古代法治文化传统和制度的成败得失,整理和发现能够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法治实践经验,深入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法律文化,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使之焕发时代价值。要努力协调法治发展过程中的传统因素与现代因素,实现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让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现出鲜明的民族性、时代性。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附:吕江鸿简介

吕江鸿,男,汉族,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陕西华县人,1992年入伍,2009年入警,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二级警督,原西安解放军政治学院法学学士,西北大学2013届法律硕士,西北政法大学2017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反恐学,侦查学,刑法学、犯罪学、区域暴恐立体防控与打击处置。兼任陕西省反恐法学会会员,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研究生会首届主席。2009年3月从沈阳军区空军转业至陕西,同年9月1日分配到西安市公安局,入警后,一直从事刑事(恐怖)案件侦查工作,负责暴恐、大案与有组织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主要侦办了公安部“8.16”和雁塔“1.14”涉枪案、高陵“3.14”和“6.27”特大杀人案、长安暴恐案、公安部命案专案等大案要案。硕士论文《网络涉枪犯罪的法律规制研究》2016年被陕西省“涉枪办”成果采用。多次参加反恐学、刑法学、犯罪学、侦查学的国家和省级学术论坛。著作《反恐怖背景下法律规制的研究》被2017年联合国安理会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执行局和北京师范大学举办的第七届当代刑法国际论坛收录;著作《基于脆弱性指标(SOVI)构建西部地区地铁暴恐防范体系》以西安地铁系统调研为基础,在2017年12月中国法学会在西安举办的“西部法学论坛”获得一等奖,受到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琪江、陕西省法学会会长祝列克等省部级领导批示,并在陕西省法学会《要报》2018年第四期刊载。2018年7月该文获得陕西省第四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奖一等奖。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国家重点研究项目《区域暴恐立体防控与打击处置技术综合应用示范》、《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引领与保障》、《中国暴恐犯罪的对策与研究》、《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研究》等12项国家、省、部、厅(局)、市级课题,并将部分研究内容应用于相关实务部门和业务工作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