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隆重举行“功勋教授”和“终身成就奖”表彰仪式

  • 2018年11月30日
  • 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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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弘扬爱国奋斗、建功立业精神,大力推进学统承传、学术积淀、师德师风传承,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全校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凝心聚力、奋力建设新时代高水平本科教育之际,学校决定授予马朱炎、方克勤、刘振江、杨文汉、武步云、郭志琦、穆镇汉等7位教授(以姓氏笔画排序)“西北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荣誉称号,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获得者杨永华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终身成就奖”。

11月30日上午,在我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举行了“功勋教授”和“终身成就奖”的表彰仪式。校党委书记宋觉、校长杨宗科为“功勋教授”颁发证书和奖牌。11月29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专程到杨永华先生家,为其颁发了“终身成就奖”证书和奖牌。赵健副书记主持表彰仪式,漆思副校长宣读表彰决定,王健副校长宣读颁奖词,返校校友代表为功勋教授献花。

西北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荣誉称号获得者马朱炎教授

马朱炎教授,1926年11月出生,祖籍陕西蒲城,法学理论专业首批硕士研究生导师。1949年2月起,先后在延安大学韩城分校、西北人民革命大学、中央政法干校西北分校、西安政法学院工作,在我校工作生活69年,曾任法学基础理论教研室主任,并兼任中国法理学会干事、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1992年9月离休。代表作《法的基本理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解释原则》等,我校法学基础理论学科主要创建人。

西北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荣誉称号获得者方克勤教授

方克勤教授,1927年8月出生,祖籍河北涿县,法制史专业首批硕士研究生导师。1954年起,先后在西北大学法律系、西安政法学院、西安交通大学任教和工作;1979年3月回校任教,曾任法律系法制史教研室主任,兼任司法部中国法制史师资班班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政协第五、六届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1993年3月退休。代表作《中国法制史》《中国革命法制史》《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稿•狱政篇》,我校法制史学科主要创建人。

西北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荣誉称号获得者刘振江教授

刘振江教授,1926年10月出生,祖籍山东寿光,国际私法专业首批硕士研究生导师。1948年起,先后在华东人民革命大学、苏南行署县法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莫斯科大学法律系、西北政法学院、西安外国语学院、西安红旗手表厂子弟学校学习和工作,1979年回校任教,曾任法律系国际法教研室主任、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陕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法律委员会主任等职务。1992年9月离休。代表作《国际私法教程》《国际民事诉讼法原理》《论国际私法性质》等,我校国际法学科主要创建人。

西北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荣誉称号获得者杨文汉教授

杨文汉教授,1934年6月生,祖籍陕西兴平,政治经济学专业首批硕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49年11月起先后在咸阳干校、中国人民大学经贸系和研究生班、陕西省计委物资局、西安政法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学习、工作和任教;1979年回校工作,曾任理论系政治经济学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第一副会长、中国生态经济学会理事、陕西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2003年3月退休。代表作《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史纲》《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重大步骤》等,我校政治经济学学科主要创建人。

西北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荣誉称号获得者武步云教授

武步云教授,1929年11月出生,祖籍内蒙古卓资县,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49年7月起先后在绥远省行政干部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局、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西安政法学院、陕西中医学院工作、学习和任教。1979年回校任教,曾任政治理论系、行政法系主任,兼任陕西省辩证唯物主义学会副总干事,陕西省法学会行政法学会总干事。1995年3月离休。代表作《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引论》《黑格尔法哲学:法与主体性原则的理论》《政府法制论纲》《法的本质的哲学思考》等。曾获国务院表彰的高等教育事业“突出贡献”者、司法部评选的先进教师等荣誉称号。我校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行政法专业的主要创建人。

西北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荣誉称号获得者郭志琦教授

郭志琦教授,1935年5月出生,祖籍陕西长安,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51年起先后在中共中央西北局机要处、中央办公厅机要局、西安政法学院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研究生班、西北政法学院、西安医学院工作、学习和任教。1979年6月回校任教,曾任政治理论系主任、经济法系副主任、经济贸易系主任,兼任陕西省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会长、陕西省经济学会理事等职。1998年9月退休。代表作《竞争学》《市场经济理论史纲》等,我校政治经济学学科主要创建人。

西北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荣誉称号获得者穆镇汉教授

穆镇汉教授,1929年10月出生,祖籍江苏无锡,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50年起先后在苏南苏州行政干部训练班、苏南公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西北大学法律系、西安政法学院、西北大学学习和工作,1979年回校任教,曾任西北政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兼党委书记,兼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会长、中国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等职。1995年11月退休。代表作《商业法教程》《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国有资产立法的几点思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等,我校经济法学学科主要创建人。

西北政法大学终身成就奖获得者杨永华教授

杨永华教授,1937年2月出生,祖籍山东东营,法制史专业首批硕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62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1965年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法制史专业研究生毕业,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西北大学工作,1979年到本校工作,曾任法律系法制史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委员等重要学术职务。代表作有《中国法制史》《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稿》《中国法律思想通史》等,我校法制史学科主要创建人。因为在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领域的开拓性贡献,2012年获“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荣誉称号。

(供稿:人事处 党政办 摄影:杜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