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师在光明网理论频道发表文章解读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 2019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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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

2019-01-19 15:50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作者: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研究员、法学博士后 杨静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为新时代良法善治的实现提供了根本遵循之道。

  回顾历史,新中国社会治理模式经历了一个社会管制、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逐步探索进程。早在解放前,中国共产党便先后在苏区、井冈山、陕甘宁边区等地进行了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譬如开展妇女工作、扫除文盲、推行人民调解、实施马锡武审判方式等。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属于社会管制时期,这期间对于国家根本大法、婚姻法、刑法等大的部门法进行初步擘画。

  新中国成立后的后三十年属于社会管理时期,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创新社会管理体系,以国家本位,权力管理实现了从管制到管理的重大转变。在这期间健全法制,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社会治理模式上的重大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这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密不可分。也即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中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为民,司法便民。

  相比于社会管理替代社会管制所释放的社会活力,新时代以服务为出发点的治理革新必将释放重大社会活力。

  以人民为中心

  社会治理也即社会领域的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新时代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源于以人民为中心构建服务型的治理模式。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崇人民创造性,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治理体系对群众路线的贯彻落实。在社会治理格局上实现共建共享共治,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中国共产党源于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党领导的法治中国建设就是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结合起来,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落在实处,强调人民主体地位,力求服务每一个百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共享共治成果,感受公平正义。

  以法治为核心

  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是社会治理法治化。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推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是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强调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就要处理好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二者的关系。这对关系的锁是于市场经济形成的平等、自由、协商、便民的社会基础,这对关系的钥匙是法治。社会治理与法治中国建设密不可分,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必然在党领导下的法治中国建设中有序推进。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大背景下,强调法治的核心作用,在良法善政里寻求善治,实现新时代社会治理模式现代化。就操作性而言,可从法律制度、法治思维、法学理论三个维度来阐发。具体说来:其一,在法律制度上,人人树立规则意识,权利义务对等观念,强调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其二,传统法文化中有“明主治吏不治民”的观念,强调统治者应重视吏治,主张通过治官来治理治下之民。当下中国在治国理政上强调法治思维,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对法治的推崇,将法治具体要求转化为思想言行,通过行为方式体现依法办事的思维。其三,良法善治是法治中国建设的追求。法律的价值取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须在社会治理层面有所体现。在中国进行法治建设,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与落实。必须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律运行过程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法治的核心作用渗透在社会治理的各环节。

  总之,在社会治理中坚持法治核心作用就要运用法律制度树立规则意识,用法治思维培养党员干部修养,引导规范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行为,用法学理论将法的价值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实现在良法善政中求善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有序协调推进新时代社会治理,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新时代中央政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实现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在社会主义中国进行法治建设,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能对西方法治文明与治理经验不加甄别地一味照搬照抄,要有对传统中国治理经验的全面总结,要吸收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族人民在当地形成的创造性成果。近年来多地涌现社会治理新成果,譬如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挥乡规民约的作用振兴乡村、弘扬马锡武审判方式强调司法为民、探索“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化解社会矛盾。另有浙江“枫桥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深圳的人民调解“福田模式”、广东南海“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等当地特色治理经验。总之,完成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全面借鉴古今中外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总结概括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行成的创造性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落到基层社会治理上,加强党建引领作用,运用网络大数据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在城镇社区开展居民自治,在广大农村尊重人民群众自治权,推进“自治、法治、德治”建设,不断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总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化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其前提条件。

 

打造适应新时代需求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2019-01-19 15:52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作者: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刑事法学院副院长陈玺;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王斌通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政法队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是有效推进政法工作的坚强依托。因而,政法队伍建设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法工作的推进和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建设。在2019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全面科学地总结了政法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和积累的宝贵经验,更在深刻分析新时代政法工作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的基础上,对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首先,新时代政法队伍应该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自觉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挟才以为善者,善无不至矣。”只有在正确的政治路线、正确的组织路线的引领下,才能锻炼出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才能发挥出这支队伍所具备的生生不息的创造力、牢不可破的凝聚力、无坚不摧的战斗力,使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全面贯彻和执行,使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得以坚决维护。在为有牺牲多壮志的革命战争中,在不断掀起新的建设热潮的和平岁月中,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一路披荆斩棘,克服重重艰难险阻,取得前无古人的历史性成就,其根本就在于时刻以先进的政治理论为引领,并高度重视和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政法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不仅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丰富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而且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法治实践进入更高水平,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与此同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有效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法律监督事业的发展。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表明,以政治建设为引领的政法队伍建设,是新时代政法工作全面推进的坚强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辉煌成就的必然选择。

  其次,新时代政法队伍要强化自净能力,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古昔以来,国之乱臣、家之败子,才有余而德不足,以至于颠覆者多矣。”腐败分子能力越强、职务越高,危害就越大。任何时期,自净能力的提升都有助于及时抵御内外腐败因素的干扰,以积极的举措去除顽疾,以坚韧的毅力锤炼意志,确保政法队伍永葆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本色,为政法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在新时代,广大政法干部更应清楚地认识到政法队伍的职责是什么、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什么。改变的是滚滚向前的历史潮流和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但不变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与人民群众的血脉相连。牢记使命,才能无愧于时代的期许。值得注意的是,自净能力的提升并不意味着对所有犯错误的同志一律否定,而应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惟其如此,才能正确把握失误的性质和影响,激发广大政法干部奋发作为的热情,促使政法队伍与违法乱纪的行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歪风邪气勇敢斗争,切实保护政法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最后,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应该德法并重、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中华民族在五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团结奋进,不断铸造中华文明新的辉煌;新时代所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是融合古今,兼采中外,适合中华民族精神和国情社情的优秀道德规范。政法队伍建设尤应重视德法并重。既要加强自身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塑造,也要通过每一个执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能感受到道德风尚的引领,明晰评判是非的标准和划分善恶的界限。在专业技能的提升方面,也不容丝毫松懈。日新月异的技术变革,为政法工作带来了日渐复杂的挑战。社会治理现代化思维的缺失、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能力的缺乏、专业知识与执法实践的不适应等等,是当前政法队伍建设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要善于把党的优良传统和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政法系统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这就为全面提升政法干部的专业素养提供了方向指引,对促进新时代高素质政法队伍建设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