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徐显明教授作题为《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辅导报告

  •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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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下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雁塔校区人权研究中心报告厅召开学习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教授作题为《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辅导报告,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韩玉军,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出席会议。校党委书记赵万东主持会议。

徐显明结合自身与我校的深厚渊源,以历史脉络为切入点,系统梳理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演进历程。他指出,中国现代化始于1840年鸦片战争,历经洋务运动学习先进技术、戊戌变法与辛亥革命尝试制度变革、新文化运动传播先进文化等阶段,在中国共产党诞生后实现了从被动追赶向主动推进的根本转折。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建立工业体系、推进思想解放与改革开放,逐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正朝着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2049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方向稳步迈进。

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征,徐显明表示,世界现代化普遍包含工业化、市场化、民主化、法治化、城市化、绿色化六大核心要素,而中国式现代化既遵循这些共同标准,更具备自身独特性。其特色体现为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及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其中法治贯穿始终,是关键支撑与核心保障。

在阐释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的内在关联时,徐显明明确四层核心关系:法治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引领,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法治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存在包含与被包含关系;中国式现代化需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法治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提供坚实保障。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法治对于现代化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

赵万东在总结中指出,本次学习会议是学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的重要举措。报告站位高、视野广,内容生动全面,分析鞭辟入里,既有思想深度、理论高度,又有视野宽度、时代温度,为师生深入理解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的辩证关系提供了重要指引。希望全体师生潜心治学、虚心好学、静心研学,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彰显更大担当作为、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活动结束后,徐显明、刘强一行前往我校“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育展厅、中华法治文化墙调研参观,徐显明为“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育展厅题写牌匾。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师生代表参加会议。

(供稿:研究生院 撰稿:王文静 审核:陈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