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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 发布:2024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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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98),现就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以下简称高研访学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2.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满两年可再次申请。 

3.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4.高级研究学者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5.访问学者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3)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6.博士后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须为应届博士毕业生(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

 7.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1)。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二、资助方式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三、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根据项目要求准备材料(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2)。纸质版按以下要求报送,电子版网报时根据页面提示准备。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于一张A4纸上) 

2.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涵盖要求的各项内容)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6.外方合作者简历(外方提供、正式署名) 

7.其他材料:(1)在研材料:申请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2)论文首页;(3)申请高级研究学者所需材料。 

五、选派时间 

1.网上报名: 2024年4月10-30日(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2024年5月10-31日(博士后)

2.留基委录取结果公布: 2024年6月(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2024年7月(博士后)

3.留学资格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前 

六、申请办法 

1.2024年4月1日前(博士后申请5月1日前),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 

2.2024年4月1-5日(博士后申请5月1-5日),申请人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公派留学申请表》(附件),连同申请材料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审查选拔,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并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送国际处。 

3.2024年4月6-15日(博士后申请5月6-15日),国际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申请人,国际处予以校内公示,如无异议,提交学校审定。 

4.2024年4月16-25日(博士后申请5月16-25日),国际处指导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网报申请表并扫描上传申请材料。 

5.2024年4月26-30日(博士后申请5月26-31日),申请人将网报后形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等材料提交国际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梦琳 

联系电话:029-88182510;18729903005 

电子邮箱:oiec_nwupl@163.com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417室 

附件: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公派留学申请表.doc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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