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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史:从陕北公学到西北政法大学

  • 发布: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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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公学——党在延安创办的第一所干部高等学校1937-1941

1937年为了培养抗日干部,党中央决定成立陕北公学,校长是成仿吾,副校长是罗迈(李维汉),校址定在延安东门外。陕北公学办学4年,抗战时期与“抗大”齐名,她强烈地吸引着千百万全国各地和海外的进步青年奔赴这里。陕北公学开创了党办高等干部学校之先河,为党的干部高等教育事业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培养了13000名干部,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

毛泽东主席给陕北公学学员讲课

1937年10月23日毛泽东主席为陕北公学题词:“要造就一大批人,这些人是革命的先锋队。这些人具有政治的远见。这些人充满着斗争精神与牺牲精神。这些人是胸怀坦白的、忠诚的、积极的与正直的。这些人不谋私利,唯一的为着民族与社会的解放。这些人不怕困难,在困难面前总是坚定的、勇敢向前的。这些人不是狂妄分子、也不是风头主义者,而是脚踏实地富于实际精神的人们。中国要有一大群这样的先锋分子,中国革命的任务就能够顺利地解决。” 1938年3月10日,毛泽东同志又一次为陕公题词:“陕北公学是属于中华民族的,因为他为抗日救亡而设,因为他收纳了全国乃至海外华侨的优秀儿子。”他豪迈地说:“有了陕公,中国就不会亡!”

陕北公学开学典礼

校歌:这儿是我们祖先发祥地,今天我们又在这儿团聚,民族的命运全担在我们双肩,抗日救亡要我们加倍努力,忠诚、团结、紧张、活泼,战斗地学习!努力,努力,争取国防教育的模范。努力,努力,锻炼成抗战的骨干。我们忠实于民族解放事业,我们献身于新中国的建设,昂头看那边,胜利就在前面!

教育方针:坚持抗战 坚持持久战 坚持统一战线 实现国防教育 培养抗战干部

校风:忠诚 团结 紧张 活泼

延安大学——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1941-1949

1941年9月,经党中央研究决定,陕北公学与中国女子大学、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合并,成立延安大学,吴玉章任校长,校址在陕北公学原址。1943年,延安“鲁艺”、自然科学院、民族学院、新文字干部学校,1944年行政学院依次并入延安大学。延安大学历时8年,在艰苦的战争岁月,培养了万余名革命干部和知识分子,培育了“立场坚定、公正无私、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老延大”精神,积累了创办综合大学的宝贵经验。为夺取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为党的教育事业、新中国的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教育方针:适应抗战和边区建设需要,培养和提高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的工作干部。进行中国革命历史与现状的教育,以提高学员的革命理论水平;加强民主主义建设的思想修养,以培养学生的革命立场与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学校教育和各实际工作部门及实际活动相结合,以便使实际经验提升到理论高度,达到理论与实际的统一,学与用的统一。

学风:自由思想 实事求是 埋头苦干 遵守纪律 主动自治 团结互助

教风:教师有讲学与研究的自由;教师与实际有密切联系;教师与学员打成一片;教师经常进行自我教育。

延大教师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兼职教师,即实际工作部门的负责干部;一部分是专门从事教学和研究的专家学者,可谓群贤毕至,大家云集。

西北人民革命大学1949-1953

1949年为了培养适应新中国政权建设所需的各类干部,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延安大学迁到西安,改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陕西省政府主席马明方兼任校长。1949年民大校部和二部迁驻高陵县通远坊;一部、三部迁驻泾阳永乐店。

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校门

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坚持党对学校的领导,有优良的校风、学风,有充实的学习生活和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她办学4年,为西北五省区培养了各类建设干部11000余名,为西北地区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校风:忠诚老实 实事求是 团结互助 艰苦朴素

西北政法干部学校1953-1954

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1954-1958

1953年3月,为了提高西北地区政法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改组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成立西北政法干部学校。1954年学校更名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校址由通远坊迁至西安南郊。

建设中的大礼堂

基本任务:为西北及周边一些省份培训县级民政、司法、检察、监察干部。

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在办学5年中,为西北五省区和内蒙、河南、山西、四川等地培训在职公、检、法干部2154人;举办民族班17期,培训民族干部305人。

西安政法学院——西北地区第一所高等政法院校1958-1962

西安政治经济学院1962-1963

西北政法学院1963-2006

1958年8月,经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西北大学法律系调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安政法学院,从此开始了学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历史。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和深厚的革命文化积淀,西北大学法律系从“陕西高校之母”的母体中继承了优良的办学传统,他们的合并为西安政法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构筑了新的平台。

1962年陕西省委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工作方针,将西安政法学院、陕西财贸学院合并为西安政治经济学院。

1963年8月,国务院作出把西安政治经济学院分为西北政法学院和西北财经学院的决定;同年9月1日,西安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

到“文革”前,成为全国著名的四所高等政法院校之一。培养了一批哲学、法律、新闻等专业的优秀毕业生。为西北地区民主法制建设、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西安政法学院首届学生在校门前合影

“文革”期间,学院惨遭破坏,直至1972年撤销。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广大教职员工仍然忠于人民教育事业,努力履行本职工作,向社会输送了693名本科生。陕西省教育主管部门将学院教师安置在部分高等院校,保存了师资力量,为学院的复办储备了师资队伍。

1978年8月国务院批准西北政法学院在原校址复办。1979年开始招生,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1980年以后划归司法部主管。90年代末,学院形成法学为主、多学科、多层次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西北政法学院雁塔校区大门

西北政法大学——全国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西北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的中心、陕西人文社会科学教育和研究的重要基地。

2005年12月西北政法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更名大学的评审,2006年11月正式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今天的西北政法大学立足现代大学本位,深化改革、坚持创新、团结拼搏、奋力进取,已具备了相当的办学规模和较强的学科实力、师资力量、学术环境、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形成了一定的办学优势,成为一所以法学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府。西北政法大学将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为建设法学特色鲜明、人文、经济、管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开放性、高水平的教学研究性政法大学而不懈奋斗。

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