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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学院2006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报名须知

  • 发布:2006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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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1)春季:3月25、26日,4月1、2日;
(2)秋季:9月16、17、23、24日。
2.报名地点:西北政法学院教务处联合办公室(北校区行政楼二楼南段)
3.联系电话:85385252(报名当日) 88182273(正常工作日)
联系人:肖老师、李老师
二、工作流程
1.考生在所学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考核及格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带齐以下证件及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专科毕业证;
(2)所有课程考核成绩通知单、接考证明(如有)、免考证明(如有);
(3)独立撰写的毕业论文一份。
2.院自考办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
3.院自考办发给考生空白的《西北政法学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和《西北政法学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表》各一份,并根据考生论文所涉及的专业领域,为考生指定一名专业教师作为论文指导老师,同时提供该指导老师的联系方式。
4.考生及时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约定指导时间,接受指导(不少于3次),完成论文修改、定稿。
5.考生向指导老师提交定稿论文。考生须将指导老师签署的评语封皮和定稿论文装订后复印一式三份(含原件),连同答辩表原件装入《档案袋》,并将《档案袋》封面表格内各项内容逐项填写清楚(其中“报名编号”不填)。
6.指导老师收齐所指导学生的定稿论文后,于5月7日(春季)、10月28、29日(秋季)交至教务处联合办公室。
7.院自考办组织答辩。答辩预计安排在5月13、14日(春季)、11月11、12日(秋季)(考生可于答辩前1天前往西北政法学院教务处联合办公室查看,也可于该日登陆 “西北政法学院教务处”网站查询)。
8.考生按时参加答辩。
9.答辩结束15日后由院自考办通过网络公布答辩成绩及成绩单领取等事宜。
三、注意事项
1.对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具体见《西北政法学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不符合该《规范》的,论文成绩降等处理):
(1)题目自拟,但不得超出所学专业范围;
(2)论文必须按照规范格式撰写,不少于5000字;
(3)撰写论文必须独立完成,内容应有新意,如有抄袭,取消答辩资格。
2.包括报名、指导、答辩在内的各环节均要求由考生本人进行,不得由他人代替。
3.信息发布网址:“西北政法学院教务处”网站。


西北政法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