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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安校区恢复常态化疫情管理的通知

  • 发布:2022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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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实际,现将长安校区落实常态化管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从9月15日起,长安校区解除静态管理,有序恢复线下教学,食堂恢复堂食,班车恢复运行,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正常开放,严格落实错峰限流、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持续加强校园门禁管理,师生进入校园严格落实扫健康码、查验行程码、测量体温、核验身份、戴口罩等措施。校外无关人员及体温、一码通、行程码异常人员,不得入校。家属区与教学区分区管理,教职员工凭工作证通行。尚未返校学生不得自行返校,具体返校时间等待学校通知。

三、教职员工非必要不离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尽量落实“住所-学校”两点一线要求,不去人员密集的社会场所,不聚集、不聚餐。学生非必要不离校,特殊原因离校的,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师生有七日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报告。

四、学工部、研工部、人事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国资处要做好师生、服务保障、安全保卫、快递物流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及时掌握核酸检测和健康码、行程码情况。

五、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安排,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和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必检、不漏一人”。做好日常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做到保安、保洁、餐饮服务、物流快递工作人员等重点岗位全覆盖。

六、强化师生思想教育引导和服务保障。要做好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师生思想教育引导,倡导在校内公共区域要佩戴口罩。要及时回应师生员工的合理诉求,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加强食堂饭菜、超市商品质量、价格监管。做好快递点、食堂、浴室、教室、宿舍楼等重点区域的消杀工作。

七、全体教职员工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对同住人员及租住人员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共同维护、保持来之不易的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