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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公派留学人员选派的通知

  • 发布:2017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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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我校长年实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金委)和国家汉办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并于本年度开始实施单位公派出国出境留学项目,鉴于项目规划、派出安排需要,请各单位教师详阅本通知,并请意向于2018年出国出境研修的人员填写《西北政法大学2018年度公派出国出境留学项目初报信息表》(附件3),进行初步申报登记,提交所在单位,各单位汇总后将人员名单通过信息表加盖公章于2017年11月10日前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一、国家公派项目

为加强教师队伍国际化建设,促进重点学科的建设与发展,2018年我校将继续实施留金委和国家汉办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各项目可支持我校教师以长短期访问学者、博士后、对外汉语教师等身份进行出国留学/教学(附件1),奖学金生活费等由项目设立方提供或与我校共同承担。基本要求为年龄45周岁(部分项目为50周岁)以下,5年内没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经历等。请意愿申请人员根据校网或留金委官网的具体项目要求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二、单位公派项目

根据处于西部地区国际化发展的具体情况以及我校于2016年度已经制定的“十三五”规划,我校预计在5年内共派出100名教师出国(境)进行访学研修。除留金委各项目外,2017年起我校计划5年内每年通过单位公派10余名优秀骨干教学科研人员进行为期6个月的短期出国(境)访学(附件2)。2017年我校单位公派访学项目教师已于本年度9月起正式派出,2018年该项目正在积极筹备中,意向教师亦可先行报名,待项目研修计划成形后进行校级选拔推荐。

三、工作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合作科 王梦琳 电话:029-88182510;电邮:oiec_nwupl@163.com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417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1.

2018年国家公派项目说明

现将我校实施留金委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高研访学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青骨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西部项目),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选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除以上提及项目外,我校亦实施留金委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中美富布赖特外语助教项目、瑞士(等国)互换奖学金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全国学校体育教师赴美留学项目等以及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公派出国教师项目,可登录我校官网通知公告栏或者留金委官网详阅。

一、留学身份和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高研访学项目、西部项目) 2、访问学者:3-12个月;(高研访学项目、青骨项目、西部项目、中加学者交换项目) 3、博士后:6-24个月;(高研访学项目、青骨项目、西部项目)

二、访问学者派出渠道:

1、留学人员需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的个人渠道。 2、学校与国外院校签订合作协议,并通过留金委项目成班派出(3-6个月)。

三、选派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青骨项目选派领域着重于我校人才队伍学科建设实际需要及其学术带头人,西部项目着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四、资助内容:

留金委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其中青骨项目经费由我校与留学基金委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我校配套经费由学校与派出人员所在学院按2:1比例共同承担,学院所承担经费约为人均2.8万元/年,申报人员应在向学院提交材料时予以说明,征得学院同意后继续申报。

申请条件:1、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详情参阅中国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http://www.csc.edu.cn/article/709

2、高研访学项目、西部项目、中加学者交换项目:年龄不超过50周岁

青骨项目: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本科毕业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2年以上。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要求。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4、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5、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http://www.csc.edu.cn/Chuguo/bf150bac26a84bc99a3cb2ec5fc6b0dd.shtml)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除青骨项目外,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证明,如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培训,获得相关证书后可派出。

6、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者、录取后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留学。经留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并获准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六、时间安排:

1、高研访学项目:2018年1月5日-1月15日;留学资格有效期:2018年12月31日 2、青骨项目:2018年4月1日-4月15日(9月1-10日 第二批);留学资格有效期:2018年12月31日(次年3月底 第二批) 3、西部项目:2018年4月1日-4月15日;留学资格有效期:2019年9月30日 4、中加学者交换项目:2018年5月15日-20日;留学资格有效期:2019年2月底

七、派出管理:

申请人须遵守我校公派留学人员管理规定:西法大校发〔2014〕69号《关于印发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的通知》中《西北政法大学教职工公派留学选派与管理办法》。申请人还需登录留金委网站项目专栏查询所申报具体项目管理办法和派出后相关规定(http://www.csc.edu.cn/Chuguo/d5038464d40e4891a4a169a1ee3a0782.shtml)。

附件2.

根据我校党政工作要点及教师发展需要,现欲选派部分教师于2018年秋季前往国外境外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访学,费用由学校承担。经教师个人报名、各学院推荐报送国际处,具体选拔条件如下:

1 硕士以上学历,讲师以上职称;

2 45周岁以下;

3 近五年内没有国外访问学者经历;

4 以教师本人可以联系到境外接收院校者优先。

附件3:

西北政法大学2018年度公派出国出境留学项目初报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