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显示栏目

关于2018届学生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及离校派遣时间安排的通知

  • 发布:2018年06月20日
  •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2018届学生离校工作整体部署,经研究决定,7月2日举行2018届本科学生毕业典礼。毕业典礼结束后,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7月3日举行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科学生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

1.7月2日8∶00,在长安校区中心广场举行本科学生毕业典礼。

2.本科学生学位授予仪式安排如下:

    

    

    

人数(人)  

    

   

   

72  

   

   

   

10:00-13:00  

经济学院  

484  

“满天星”  

学术报告厅  

13:30-16:30  

公安学院  

466  

17:00-19:00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76  

10:00-13:00  

民商法学院  

441  

天平楼AJ33教室  

13:30-16:00  

经济法学院  

320  

16:30-18:30  

新闻传播学院  

296  

10:00-11:30  

商学院  

226  

校务楼  

二楼报告厅  

13:30-15:00  

刑事法学院  

225  

15:30-17:00  

行政法学院  

219  

17:30-19:00  

国际法学院  

185  

10:00-11:30  

外国语学院  

171  

图书馆  

一楼报告厅  

13:30-15:00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151  

15:30-16:30  

反恐怖主义法学院  

57  

二、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7月3日8∶00,在雁塔校区田径场举行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三、离校派遣工作安排

1.本科生于7月3日、4日全天办理离校手续。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研究生于7月3日下午、4日全天办理离校手续,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