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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长安校区教职工公寓楼地下储藏间建设定金的通知

  • 发布:2018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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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住户:

根据学校安排,定于2018年6月27日—30日,收取长安校区公寓楼地下储藏间建设定金,定金为5000元。按银行要求,定金以刷卡、微信、支付宝三种方式均可缴纳,不收现金。定金缴纳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三层财务处。时间:6月27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1、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定金视为自愿放弃使用地下储藏间资格。

2、地下储藏间相关事宜见《关于长安校区教师公寓人防地下室有偿使用摸底登记的通知》

3、缴纳定金后即视为报名,并具有挑选地下储藏间资格。地下储藏间建设费用根据挑选的面积据实结算,定金抵扣建设费用。住户缴纳定金后自愿放弃挑选地下储藏间者,定金不予退还,其定金作为学校地下储藏间建设费用。因排名靠后未挑选到储藏间的住户,缴纳的定金退还本人。

校公有住房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